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办法

2017-06-02

你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方法知道多少?下面是由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方法,供您参考

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

安全生产事故分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火灾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农机事故、水上交通事故五类,建筑工程是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之一,对于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一定要按照”四不放 过”原则一抓到底。

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项目开工之初,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项目应急预案,同时成立项目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应急演练可进行现场演练和模拟演练。现场演练的内容兰要包括迅速通知有关单位及人员、抢救(灭火、伤员现场急救)、疏散与撤离、保护重要财产、封闭现场等。

安全生产应急响应

1.应急预案的启动

事故发生后,项目部要按规定逐级进行上报并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根据应急预案和事故的具体情况,及时成立事故应急工作组,抢救伤员,保护现场,设置警戒标志,按照“分级响应、快速处理、以人为本、积极自救”的工作原则,进行应急处置。

2.现场应急工作组及其主要职能

1)现场总协调:区域/专业公司主要负责人牵头,主管经理统一协调、指挥现场处置。

2)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生产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任副组长组织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3)险情排除及隐患整改:项目(执行)经理及工程管理部门牵头,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现场自救,排除险情,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在事故调查期间,组织施工现场隐患排查和人员安全培训。

4)事故调查处理主管经理及安全部门牵头,配合政府各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提供调查资料。

5)医疗救护及善后处理:工会负责人及工程管理部门牵头,组织伤者救护,伤亡人员家属的慰问、安置和赔偿工作。

6)综合协调控制:项目经理及行政(保卫)部门牵头,在事发部位设置警戒标志,安排专人看守封闭施工现场,控制人员出人组织人员接待和信息协调控制工作。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

1)应用救援流程

2)事故发生后,按照分工迅速组织人员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3)抢救伤员时,要采取正确的救助方法,避免二次伤害同时遵循救助的科学性和实效性,防止抢救阻碍或事故蔓延对于伤员救治医院的选择要迅速、准确,减少不必要的转院,贻误治疗时机。

4)事故现场仍然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事故隐患时,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在救援过程中发生二次伤害。

5)事故报告,这里所指的事故是指重伤(含)以上因工伤亡事故、机械事故、损坏市政基础设施、构筑物或建筑物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6)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用电话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上一级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并于1小时内将事故情况向事故发生地有关政府部门报告。

7)发生事故后,由区域/专业公司填写职工伤亡事故快报加盖公章后传真至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快报的上报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

1)事故发生后,公司或区域/专业公司应组织项目部在政府部门事故调查人员到达现场后,提供与事故有关的如下材料

(1)事故单位的营业证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2)有关经营承包经济合同、安全生产协议书;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技术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

(5)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及考试卷或教育卡(伤者或死者);

(6)项目开工证,总、分包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伤亡人员证件(包括特种作业证及身份证);

(8)用人单位与伤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9)事故调查的初步情况及简单事故经过(包括:伤亡人员的自然情况、事故的初步原因分析等);

(10)事故现场示意图、事故相关照片及影保材料

(11)与事故有关的其他材利

2)事故调查期间,事故公司负责人和有关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并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3)事故发生后,怀故公司应迅速组成内部事故调査组,配合政府各主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査,组织内部事故分析,公司派人开展事故调査处理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

1)事故发生后,施工现场应成立由项目负责人牵头的事故整改小组,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整改,组织对现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抚工作。

2)现场整改工作完成后,向负责事故处理工作的政府部门提交复工申请整改措施报告,经政府主管部门复查批准后方可恢复施工。

3)事故调查组应遵循“四不放过”要求进行事故的分析和处理,组织内部事故分析通报会,向公司安委会提交企业职工工伤事故调查报告朽,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4)事故调查组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査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天。

5)在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同时,应组成事故善后处理小组,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事故的善后处理针对负伤人员,各单位要及时组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赔付的申报工作,工伤认定期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具体实施见《工伤管理制度》。

6)事故结案后,各区域/专业公司应及时将政府部门出具的事故结案报告及批复上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或提供相关能证明事故已经结案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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