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
反腐倡廉,亦称“惩腐倡廉”。即反对腐败,倡导廉政。政治伦理学术语,属政治道德范畴。廉政建设的基本内容。下面小编整理的个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欢迎借鉴。
【个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篇一】
中共江山市委、市纪委:
2016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纪委的正确指导下,上余镇党委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加快建设“五个上余”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根据市委办〔2014〕59号《关于认真做好党委(党组、党工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上余镇党委2015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镇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成立组织机构。镇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陈忠喜为组长,党委副书记毛水根为副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镇属单位、各行政村也都成立了以党组织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2、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党委负责人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做到与经济建设和其它重要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经常到重点村、落后村调研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认真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认真落实党政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分别落实给党政班子成员,做到每项工作有责任领导、有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纪检部门的作用,支持镇纪委履行职责。
3、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发挥党委会作用,对于重大事项,均由集体讨论决定;定期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认真落实主要领导对本单位财务、干部人事、工程招标、行政审批和物资采购工作负总责, 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五个不直接分管”规定和镇班子成员在干部大会上述职述廉;进一步完善“廉政谈话制度”,特别是对班子成员做到经常提醒和督促,要求他们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
4、强化督查考核。加强对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坚持经常性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从源头上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定期召开党委会议,听取责任落实情况汇报,解决责任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改正,对涉及制度不落实、损害群众利益、工作失职等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三是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村干部基本报酬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强化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我们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镇党委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了党委中心工作的总体部署,充分利用每次镇、村干部大会,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一系列党风廉政教育。
1、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大、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活动;先后组织镇、村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以及中央、省、市一系列关于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共产主义信念,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促使全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全年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反腐倡廉2次,开展党风党纪教育4次。
2、结合典型案例,开展党纪党风警示教育。组织全镇各村书记主任收看警示教育片,通过因经济、财务等犯罪入刑人员现身说法来保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组织镇、村干部学习浙江省有关违法违纪通报,使广大党员干部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增强自身免疫力;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做到“四个到位”,即排查到位、公开到位、执行到位、动态监管,同时利用岗位风险防控系统,做好提醒教育。
3、浓厚宣传氛围,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不断丰富廉政文化内涵,创新廉政文化的传播方式,推动“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深入开展。统一制作廉政文化宣传画,分发到各村张贴展示,进一步营造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特别是新一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期间,利用短信提醒、制作换届纪律小卡片、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换届纪律,确保了村级组织换届风清气正。
(三)严明纪律,逐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
围绕党委中心工作,以项目征迁攻坚年、民生工作提升年、作风建设加强年等“三个年”活动为总抓手,加大治理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工作力度,狠抓干部工作纪律,努力转变工作作风。
1、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全年定期或不定期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检查,严肃工作纪律,重点加强上班时间工作纪律监督检查;围绕转变机关作风、增强服务观念和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有效介入土地征迁、三改一拆、清洁家园、服务群众等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各个环节,坚决查处服务承诺不兑现、办事拖拉推诿等行为,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进一步好转和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2、强化政府服务职能。镇各办公室设立了岗位去向牌,劳动保障、民政、计生、招投标等群众办事较多的业务部门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到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厅集中办公,解决了群众“找人难、办事难”的问题,进一步把“以人为本、方便群众、服务基层”的服务理念落到了实处。
3、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 “六个严禁”和市委“十个不准”等有关规定。为实现科学管理、有效管理,镇党委结合镇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了值班、住夜、驻联村、学习、考勤、问责等制度,并开展专项督查,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四)高度重视,做好信访和案件查办指导工作
1、强化信访工作,认真解决群众利益诉求。镇党委坚持把信访举报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严格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凡符合政策能解决的,立即予以解决;对不符合政策的诉求,要求相关工作人员耐心细致解释,做实做细群众的思想工作;坚持每日一名值班领导信访接待,建立重要信访包案制,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化解了各类问题,维护了群众合理诉求。2015年共排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12起,化解208起;受理各类信访件190件,报结169件,调处成功率、报结率分别达98.1%和89%,妥善化解省信访积案2件。
2、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依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严格依纪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2015年重点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强化审计监督,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5起,处理党员6人。通过查案,有效促进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我镇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五)强化核心,努力提升班子自身建设
镇党委作为农村政治、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领导核心,是基层组织的“龙头”,其“龙头”作用能否充分发挥,主要取决于党
委自身建设的水平。为此,镇党委非常重视班子自身建设。
1、坚持落实党内各项制度。一是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在学习过程中,主要领导遵守时间,带头学习,班子成员也都能按照要求开展学习活动,从而保证了理论中心组学习真正取得实效。二是坚持落实班子成员分工责任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和班子成员各自特点,科学分工,明确了班子成员的岗位职责,要求他们认真落实廉洁从政相关规定。三是坚持强化民主集中制。落实民主生活会、党政班子述职述廉制度,完善并认真实行镇领导班子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对于重大事项,均由集体讨论决定;四是坚持注重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党委领导能够团结、带领班子成员搞好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班子成员的思想动态,关心班子成员的成长,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遇事多商量多沟通,努力营造一种真诚相待、宽松和谐的氛围。
2、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镇党委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实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公示、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程序和要求。一是坚持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镇党委明确规定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干部必须履行的程序和不可逾越的制度;二是严格用人标准,把好考察关。在选拔任用干部时,镇党委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三是严格工作程序,把好决策关。严格按照《条例》办事,任人唯贤,使优秀正直、才能出众的干部充分发挥自己的才干。
总之,在市委、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2015年我镇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仍有一定差距;2014年,我们将按照年初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进一步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纠正不正之风,进一步严肃党的纪律,进一步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满意度,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我镇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二、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15年,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抓好自身廉政建设的同时,团结和带领班子成员,积极研究,主动参与,加强督查,着重抓好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使全镇干部廉洁奉公、恪尽职守、团结一致,凝心聚力谋发展,风清气正干事业。
1、层层落实工作责任。镇党委主要领导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带头履行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责任分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经济社会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求全镇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镇领导班子成员,在抓好业务线上工作的同时,主动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提高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和能力,并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镇属各部门的整体工作及村两委班子的绩效考核中,确保了党风廉政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2、依靠制度管事管人。镇党委主要领导带头自觉遵守“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等制度规定,坚持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包括物资采购)、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和大额资金使用等“四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同时,针对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牵头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了财政、招投标、厉行节约等相关制度,切实做到以制度来管权、管事、管人。
3、常态抓实廉政宣教。一年来,为搞好党风廉政宣教工作,镇党委主要领导坚持带头宣讲廉政党课,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有关廉政规定,并不拘形式地利用班子会议、全镇大会、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等各种场合,不失时机地利用正、反典型教育干部从身边人、身边事吸取教训,警钟长鸣,从而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
4、扎实跟进监管举措。在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的同时,镇党委主要领导始终强调科学有效的监管是对干部最好的关心和保护。在工作中,高度关注高风险岗位的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情况,经常了解相关工作,牵头完善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和风险防控工作机制,亲自对全体干部开展作风效能建设集体谈心谈话,要求全体干部防微杜渐,有效预防了重点岗位的腐败现象发生,确保了全镇干部不越黄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
【个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篇二】
越城区委、区纪委:
根据《中共越城区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东浦镇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镇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东浦镇党委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2013年,镇党委在上级党委、政府和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重点推进作风建设,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为要求推进制度建设,以完善惩防体系为抓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一是镇党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机制。镇党委在年初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镇党委、纪委、机关各办及村(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制定了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了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职责落实,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各线,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确保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镇党委书记与各村党(总)支部书记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制网络。四是强化督查考核。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对机关各办及村(居)进行量化考核,镇党委在年中、年末听取专题汇报,分析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组织力量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严明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狠抓落实,夯实党员教育培训基础,通过支部大会、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开展农村党员先锋指数测评,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推动农村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全镇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2013年全镇干部中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积极转化党建成果,推动新区开发建设,紧紧依靠广大党员和干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有力地推进了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全年共征用9个村土地面积760亩,化解拆迁滞留户64户,完成了兴越路、31省道、高教园区、站前大道等市、区重点工程涉及的绝大部分拆迁和面花补偿工作,确保了这些市、区重点工程的顺利开工建设;平稳安置了环湖路、凤林西路、浦江西路等三路拆迁户,清理了青甸湖周边的29户畜禽养殖户房屋棚舍3.07万平方米,化解信访积案三起。
(三)加强作风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针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镇党委抓基层打基础,抓班子带队伍,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一是抓好班子成员自身建设。制定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有计划、有组织地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中纪委有关会议精神,努力提高班子领导的理论素养。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遵循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原则,切实按照议事规则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问题,维护班子团结,珍惜共事机会,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感召力。二是抓好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推行机关干部“日记、周报、月考评”制,镇主要领导每月对工作进行点评,褒贬分明;二是开展不定期的效能检查,切实改进机关作风;三是建立新老干部“传帮带”制度,着力培养年轻干部;四是注重发扬个人特长,合理交流岗位;五是坚持重点工作责任落实,每日督查;六是严格执行干部住夜制度。镇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按网格联系区域划分为8个值班住夜小组,每天安排1-2名镇班子成员和7-8名机关干部值班住夜,主动走村访户,有计划、有重点走访一些老党员、老干部、困难户、专业户等重要对象,深入一线了解民情,听取意见、建议,并记好《民情记录本》。三是开展效能督查。不定期地进行明察暗访,及时调整机关工作人员指示牌,督查机关工作人员在岗、在位、在状态情况,查找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促进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2013年检查机关作风效能2次,检查村干部上班纪律1次。四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出台实施意见,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活动,牢固勤俭意识,文明节庆活动,从简公务接待,加强节约型办公建设,并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加以履行。
(四)重视信访举报,严格执纪办案。重视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为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提供重要线索的作用。加强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的教育和查处力度。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格执行法纪。认真履行纪委职责,改进办案方法,克服阻力,排除干扰,对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坚决查处,起到了警示作用,取得了较好效果。2013年,共受理纪检信访14件,送达违纪处分决定3份,对4名村干部和2名党员进行了诫勉谈话,通过查处案件和办结信访,既维护了党的纪律,纯洁了党的队伍,又解决了实际问题。
(五)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一是开展党委权力运行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东浦镇党委重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东浦镇重大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东浦镇纪委同级监督实施办法(试行)》等11项制度,围绕决策、执行、监督三个重点环节,认真严格按规范运行。二是强化“三务”信息公开。组建了“三务”公开信息管理员队伍,并进行了业务培训,完成了 “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宽了村级事务的监督渠道。三是加强对村级民主管理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检查实行常态化,通过检查党务、村务公开栏,两委会、党员代表联席会会议记录等方式,对民主治村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以解决少数村村务不公开或假公开,村务管理不民主等问题。
(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围绕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这一主题,根据上级的总体部署,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一是认真开展理论教育。认真学习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并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加以履行。组织学习《廉政准则》,增强干部队伍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二是扎实开展警示教育。组织镇、村干部收看警示教育片,邀请纪委、检察院领导、专家作党风廉政建设讲座,增强了镇村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以反面典型为广大机关干部敲响警钟。三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积极推动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
(七)严格落实干部选用规定,提高群众满意度。镇党委紧紧围绕提高选人用人群众满意度这条主线,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坚持民主推荐,群众评议,党委审议,纪委全程参与,2013年严格按照程序选优配强了10余名镇机关中层干部。
(八)加强班子自身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2013年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想方设法为人民群众多办实事,坚持和完善民中集中制,增进班子团结和谐,努力改进作风,
做廉洁自律的表率,班子自身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认真按照越组〔2013〕50号文件精神,开好2013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在会上要紧紧围绕会议主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党性分析和对照检查,不评功摆好,真正找出自己身上的问题。按要求推进镇村干部的廉政承诺制度,镇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洁从政承诺,在镜湖新区网站进行公示,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组织镇机关干部和村主职干部开展述职述廉,接受群众评议。
(九)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实行阳光村务,从源头上保障干部清廉。制定以村党支部为领导核心的农村民主议事决事制度。对重大村务,由支部提出,村两委会或两委扩大会讨论,提交党员、村民代表联席会议表决,并形成会议纪要。二是强化“三资”管理制度。对村级资源、资产实行动态登记管理,并公布;对村级财务实行代理制,按月公布财务报表、每月盘点货币资金、监督进账和定期审计等一系列制度,确保村级资产、资金、资源运行合法合规、公开安全,积极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和干部离任审计,开展16个村的财务审计和4个村一事一议专项审计。对涉及群众的各类补助、资源分配,全部公开操作;对工程项目、发包项目、租赁项目全部公开招投标,全镇公开招投标项目35只计2147万元。对村级经营费、村干部报酬实行限额并公开。三是积极开展“评星晋级”活动,评出党风廉政建设星级行政村五星级1个、四星级2个,三星级及以下29个。
二、镇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政治责任意识。做到“四个亲自”,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牵头研究制定本镇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并亲自抓部署、抓协调、抓督促、抓落实。
(二)主持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推进工作,认真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参加区委、区纪委、镇党委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活动;审核签批《东浦镇党委二○一三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重要文件,与各村(居)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三)重视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亲自接访、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加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定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情况分析,充分发挥预警机制的作用。
(四)加强案件查办,提高办案综合效果。围绕“常教育防发案、常提醒少发案、办小案控大案”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组织协调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及时听取汇报,加强协调督办,全力支持纪委开展工作。
(五)讲政治、顾大局,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学习《廉政准则》等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四德”为先,自觉遵守廉政纪律,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等相关规定。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提交党委会研究决定,带头维护集体决策,带头维护班子团结,自觉接受监督。坚决管好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勤政、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六)带头讲原则、抓执行。依法办事、遵纪守法,坚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敢抓敢管,做好表率,抓好班子,带好队伍。通过建立完善制度、专家导学和典型引学等多种形式管理教育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村(居)主职干部廉洁从政,邀请专家学者作系列辅导讲座,选树一批党员、群众身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通过举行先进事迹报告会、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教育、激励党员干部,另一方面,通过观看专题片、案例教育等反面典型进行廉政警示教育,筑牢思想拒腐防线,通过明察暗访、定期不定期的形式加强监督检查。同时利用各种场合反复强调廉政问题,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纠正,对听到的反映也对当事人及时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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