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新课标学习心得总结
坚持重视音乐教育的德育渗透,是学校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接下来就跟着小编的脚步一起去看一下关于音乐新课标学习心得总结吧。
音乐新课标学习心得总结篇1
8月2号参加了区教育局组织的小学音乐教师培训,首先解读了《音乐课程标准》观看了两节音乐教学展示课。感受颇深。通过学习我认识到改革过去陈旧的教学方法是多么的重要。要教好学就必须在教学中用科学、灵活的教育方法来进行教学。教学重点怎么突破,教学难点怎么解决都需要新课程标准的指导和帮助。一节课中怎样让学生学到一定的知识和技能,怎样把同学们的学习积极性充分的调动起来,怎样让学生享受情感审美,这还得靠新课程标准的指导和帮助。不论从事哪一科的教学工作,我们的专业基本功都要胜任你所教的专业,要本着学习提高的目的,取他人之长补自己之短。但是,专业基本功能力的提高不可能通过短期的训练就能达到,要通过不断的努力和勤奋练习才能在不自觉中体会到进步的快乐。在唱歌的基础上,让学生感受音乐的情感审美,让孩子们在美妙的音乐世界里自由的感情流露,这是学习唱歌的最基本灵魂!这样一来,师生同乐的教学在老师的引导下同学们既学到了应学的音乐知识和歌曲,又使同学们的身心健康得到了极好的发展。同学们在中小学时代学习到了各个学科的知识,又具有多才多艺的高雅素质,我们试想一下,当你看到我们的学生数年后在为国家和人民做出了成绩时,做为他们的老师高兴而愉悦的心情是他人不会理解的,这也是我从教多年的亲身体验。
最后,我真诚的希望我们的老师们,苦练本领,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把智慧和力量奉献给教育事业.
音乐新课标学习心得总结篇2
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试验己走过几年的历程。在这几年的时间里,广大音乐教师积极参与课程改革实验,在教学中扎实实践新课程理念,使音乐课堂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课堂变得丰富多彩,充满了动感和活力。但是,我作为一名一线的基础音乐教师,课改中出现的一些重形式,轻内容的问题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
一、重学习评价的外在鼓励,轻评价功能的内在发挥。
本次课改提倡多鼓励学生,以此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自信心,这样不少老师便片面认为,课堂教学上鼓励的力度越大,学生学习积极性便会越高,因而在音乐课堂上频繁出现了老师“号召”同学们“掌声鼓励”,同学们就一起伸出小手拍着,“棒棒,你最棒!”,同学回答问题正确时,老师评价同学也只是仅限于“你真棒!”,“你真勇敢”……这些表扬方式,使得音乐课堂上掌声不断,“你真棒”的赞扬声不绝于耳。十多年的音乐教学经验告诉我,这种外在激励,在学生一开始接触时,都会视为一种动力,一种鞭策,但是长此以往,鼓励者会变成一种机械动作,被鼓励者也会习以为常,而起不到鼓励作用。心理学研究表明,过多的外在鼓励,不利于培养学生内在的持久的学习兴趣,也不利于学生良好品质的发展。《音乐课程标准》中指出:“音乐课程评价应通过科学的课程评价,有效地促进学生发展,激励教师进取,完善教学管理,推动音乐课程的建设与发展;应有利于学生了解自己的进步 ,发现和发展音乐的潜能,建立自信,促进音乐感知表现和创造等能力的发展。”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新课改提倡鼓励学生,并不意味着就是要在课堂上说几句简单的赞扬语,做几个赞扬的动作,而是要使评价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别是要促进学生健康人格的发展。
二、重现代技术的形式,轻师生自身潜能
《音乐课程标准》中指出:“教师应努力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利用其视听结合,声像一体、形象性强、信息量大、资源宽广等优点为教学服务。要充分发挥学生在学校、家庭和社区运用电脑网络方面所蕴藏的巨大教育潜力,引导学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学习音乐。”因此许多学校甚至上级业务部门评价一个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是否实践了新课程理念,一个重要的指标,就是在教学中是否使用了多媒体课件,以至于出现许多音乐教师都喜欢在电脑上做文章的现象,本来用大歌片、小黑板可以解决的问题,却不惜一切代价,请人、聘人,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力量制作多媒体课件。一个人授课,后面千军万马为其服务。而效果呢?我的教学实践表明,如果在条件,设备不具备的情况下,完全可以充分发挥师生的自身潜能,利用自身优势,创作性的开展教学,同样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重学习过程,轻“三个维度”的有机整合
一位教师在执教唱歌课《谁唱歌》时,为了最大限度实际效果地体现以听为主的教学手段和充分发挥学生主体地位,便采用了先让学生听范唱两遍,接下来让学生跟琴模唱两遍,接下来便是让学生小组讨论创编歌词、小组讨论创编动作、小组讨论如何用打击乐器伴奏、小组合作创作绘画作品……一节课表现看来学生是能动起来了,气氛也很活跃,但最后的检测结果却令人失望:老师要求同学们用最优美的歌声演唱歌曲,结果是只听见老师的琴声、老师的歌声,却不闻学生优美的歌声,更谈不上准确的唱准时值……造成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不外于老师对如何唱好本歌曲引导少,只注意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习方法的形式表现。《音乐新课程标准》中指出:“音乐课程目标是通过教学及各种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爱好音乐的情趣,发展音乐感受与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提高音乐文化素养,丰富情感体验、陶冶高尚情操。”这段话指出了我们过去的课程存在的问题:过分注意知识传授,忽视了学习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形成。课改就是要改变这一现状,但这决不意味着我们在教学中可轻视知识的传授、技能的培养,而是要使“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维度”有机整合,即“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成为学生学习形成正确的价值观的过程。”
四、重学生主体地位,轻教师作用
据笔者观察和理解,现在周边许多学校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音乐教师平时上音乐课单凭录音机、一本音乐课本执教的现象(公开课除外),上课环节不外于老师操纵录音机学生自己聆听歌曲,学生自己跟唱歌曲,一遍又一遍,最后是学生自己在录音带的伴奏下唱歌曲,表演歌曲,学生唱了整整一节课,至于难点、重点的乐句根本谈不上用琴来听辨、赏析、体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纳要(试行)》指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与学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由此我们可以说,新课程实际过程中,师生应互为主体,学生与教师的关系应该是互动的、融洽的,在和谐中不断共同发展。在新课改中,教师己从知识的传授者转变为学生发展的促进者、引导者,新课程在各个方面都对教师提出了新的要求,教师的作用应获得新的提升,而不是下降。作为学生发展的组织者、引导者,教师应创设丰富的教学情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和兴趣,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和知识结构体系,为学生提供实施适当的引导,让学生找准切入点。只有这样,教师才能与学生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相互启发、相互补充,才能与学生分享彼此的思考、经验和知识,交流彼此的情感、体验与观念,丰富教学内容,求得新的发展,从而实现教学相长和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