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工作会议讲话材料

2017-03-03

近年来,环境质量大不如前,环境污染事件时有发生,承担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职能的环境监察机构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环境监察工作会议讲话稿讲话,仅供参考。

环境监察工作会议讲话稿(一)

同志们:

这次全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推进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 〕56 号文件)的要求,听取各地区、各有关单位20xx年全区环保工作会议、全区环境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

一、主动适应新常态,进一步增强做好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今年的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处于历史环境问题积累的集中处理期,也处于环境监察执法的机遇期,任务繁重,挑战性强,责任重大。

(一)今年是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的第一年。在今年的全国“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在回答记者有关环境污染治理问题时表示,今年的要害就是要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对违法违规排污的企业,不论是什么样的企业,坚决依法追究,甚至要让那些偷排偷放的企业承受付不起的代价。《环境保护法》的执行不是“棉花棒”,是“杀手锏”。李克强总理的表态,显示了党中央、国务院重典治污的坚强决心。既然《环境保护法》赋予我们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移送司法、行政拘留等强有力的新的执法手段,环保部配套出台了一系列实施办法,怎样让这些武器管用起来,真正成为党和政府治理污染的“杀手锏”,是我们监察部门的职责所在,需要我们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活学活用、取得实效。

(二)今年是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察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56 号文件)的第一年。《通知》共15 条内容,12 条与环境执法工作密切相关,既有工作要求又有追责办法,同时也给我们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能力保障提供了依据。

(三)今年是环保部新部长上任的第一年。陈吉宁部长在3 月7 日记者会上表示:一个好的法律不能成为“纸老虎”,我们要让它成为一个有钢牙利齿的“利器”,关键在于执行和落实。要把过去环保执法“过松、过软”的状况彻底改变过来,把守法变成新常态,敢于碰硬,形成高压态势。我们还要强化责任追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移送一起。

(四)中央第三巡视组20xx 年底对环保部进行专项巡视。反馈的问题中指出,有的干部利用执法督察权对环境违法企业进行胁迫,乘机索要钱物,推销环保设备,承揽环保工程。20xx年,环保部将组织各级环保部门对中央巡视组提出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针对执法队伍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整改措施,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肃清不良风气,做到风清气正执法、廉洁奉公执法。这虽然是对环保部的巡视,但我们毕竟是同一个部门、干的是同一种工作,厅党组要求我们举一反三,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

(五)20xx 年的腾格里污染事件曝光后,引起党中央高度重视,习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自治区处理干部之多,追究责任之远,影响之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视程度之高在我区是前所未有的。目前,中办督查组督查工作刚刚结束,今年中央领导就此问题还要赴腾格里进行调研。自治区政府43 次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汇报,研究了下一步工作。按照43 次常务会议要求,4 月份要开展全区环境隐患和重大问题集中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回头看”督查工作。去年的12 个督查组不解散,既要督查去年检查出的老问题的整改情况,又要督促新《环境保护法》和国办56 号文件的落实情况。

20xx年的环境执法工作任务之重,压力之大是前所未有的,同志们也有切身的体会。机遇与挑战并存。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国务院《通知》的下发以及中央、地方领导的重视,为环境执法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执法环境,非常有利于环境执法工作的开展,各种办法与手段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都强硬。同时,我们在认真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环保法》的过程中也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按日计罚难、查封扣押难,拆除主体设备难,案件移送难,追究监管人员责任难,这都是我们执法人员在具体执法过程中要面对和破解的难题。因此,我们更要有充分的思想、行动准备来应对今年的挑战。大家务必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环保部、自治区党委和环保厅党组对今年环境监管执法的部署上来;务必要认识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是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要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有效形成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担负起环境监管的主体责任。

厅党组十分重视环境监察工作,王军朴厅长多次赴现场指导工作,多次主持会议研究监察执法工作,对案件的查处十分关心,对监察执法工作寄予殷切厚望。为进一步强化监察执法工作,理顺监察执法机制,完善监察执法体制,决定成立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察局和内蒙古自治区中部环保督查中心。自治区政府在编制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批准成立新机构,表明了大力支持环境监察队伍建设的鲜明态度,显示了对环境监察工作的亲切关怀。同时为各盟市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提供了有益的示范作用,必将带动和推进各级环保部门加强一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

近几年来,由于环境管理滞后于经济发展。各地在发展经济上,有的要求上项目“先上车后补票”,有的要求“边上车边补票”,更有甚者“上了车不补票”。有些企业,既无环评,又无污染治理设施。有些企业有污染治理设施但不正常运行,造成污染物直排,对环境造成影响等等。环境监管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过度考虑地方经济发展,怕处理违法违规企业涉及到监管人员,顾虑重重,束手束脚。特别是个别基层执法人员放任企业违法排污,监管执法手段少,办法少,检查基本流于形式,“以罚代管”,形不成长效机制。重处罚通知下达,轻后续监管督查落实,往往处罚通知书一下了之。有的企业,盟市两级政府因为未批先建先后下达4 次停产通知,9 次受到超标处罚,直到今年初还在生产。

二、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各项执法检查工作

这次会议已将环保部《20xx年全国环境监察工作要点》和《20xx年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察工作计划》作为会议材料印发给大家,自治区环保厅将按照工作计划推进全年的环境监察工作,并加强督查督办和稽查考核。各盟市环保局要认真学习传达,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梳理每一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工作要求、完成时限等。这里我强调几项重点工作:

(一)认真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

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是国务院办公厅《通知》中明确提出的一项工作。此项工作自治区正在着手抓紧部署。全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近几天将要印发各盟市。各地要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本盟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及时开展大检查工作。在去年全区隐患和重大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全面排查整治环境风险隐患。总的要求是20xx年底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一次环境保护大检查。按照《通知》“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的环境监管和环境治理,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对各类突出环境隐患和重大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进一步摸清排污单位底数和环境管理薄弱环节,全面落实责任,认真自查自纠,全方位夯实环境保护日常管理、执法监督、司法联动、能力建设、完善台账管理等工作基础;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执法长效机制。

(二)主动作为,适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1 、对未批先建、久拖不验项目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环保部于近日召开环评工作会议,对未批先建、久拖不验、批建不符等历史遗留问题将提出新的要求。届时,我们根据环保部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

2 、开展企业晾晒池专项执法检查。 晾晒池是我区化工企业的共性问题,也是环境管理的突出问题,更是媒体监督的焦点问题。各盟市,结合全区环境隐患和重大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回头看”和全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对晾晒池的企业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要求是:摸清企业和晾晒池底数、环境违法查处到位、存在问题整改到位。对于批建不符的晾晒池要求企业能补办手续的限期补办,过去向晾晒池排入工艺废水没有治理的要限期治理,现在仍然排放的一律停产整顿,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不能复产,同时要追究监管人员的责任。

3 、对重点案件开展后督察。 各盟市要结合全区环境隐患和重大问题集中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回头看”督查工作,对20xx年以来媒体曝光、领导批示、群众反映强烈、环保部交办调查、华北督查中心检查过的所有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及处罚情况认真梳理,并形成清单。主要督查整改措施是否到位,是否按照处罚决定进行了整改。经检索国家案件督办和后督察信息系统发现,从20xx 年至今我区共有14 件督办案件,17 件后督察案件,共计31 件。目前已完成整改6件,正在督办和整改的25 件。监察总队、东部、西部督查中心要按照环保部《关于开展20xx 年重点环境案件后督察的通知》要求,尽快完成现场后督察工作,按时限要求上报环保部。盟市和旗县区环保部门要认真梳理本辖区的类似案件,开展处理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对相关企业的治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或回访,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落后工艺,一律移交经信部门予以取缔;对未达到环评要求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一律停产整治;对已下达取缔关闭决定的或自行关闭的企业,要拆除生产设备, 使其不能恢复生 ;对被停产整治或自行停产整治的,要严格执行验收规程和标准,进行验收公示、杜绝未经验收企业擅自恢复生产;同时,要对环境问题易发多发的区域和企业开展“点穴式”督查。

4 、开展清理整顿供热企业环保违法问题专项执法检查。 全区供热企业普遍存在未批先建、未配套建设环保设施、久拖不验、超标排放、擅自停运和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等突出环境问题。在实际工作中,环保部门要求供热企业在采暖期开展彻底的环境工程治理也确实存在一定的难度。为此,我们要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采取“冬病夏治”的方法,充分利用夏季大多数锅炉不运行的有利时机对存在环境问题的供热企业进行整治。目前,东部和西部区的采暖期将陆续结束,要完成“冬病夏治”任务,时间非常紧迫,重点要做好以下两项工作:一是属地环保部门要抓紧组织力量摸清供热企业情况,对辖区内燃煤供热企业逐一进行“体检诊断”,建立“诊断体检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每家燃煤供热企业的大气污染物应执行的排放标准和存在环境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整改意见并函告当地人民政府,建议当地人民政府督促企业安排治理计划,采暖期结束后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治理和改造。同时各盟市环保局要将存在违法违规供热企业名单及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分别报送总队和东西部督查中心。二是总队、两个督查中心根据各盟市上报供热企业的情况以及平时掌握的情况,对盟市所在地违法排污的重点供热企业和京津冀周边地区列入大气污染防治计划的城市燃煤供热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了解落实整改情况,将检查结果报自治区环保厅研究,形成处理意见后由自治区环保厅给盟市人民政府发函要求督促整改。对有上级主管单位的燃煤供热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要同时函告其上级主管单位。对整改缓慢或不按要求整改的企业,要实行“双通报”、“双约谈”。既要通报企业,又要通报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既要约谈企业负责人,也要约谈属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对责令进行整改的企业,下一个供热期如出现违法排污行为,要严格按照新修订的《环保法》予以严惩。

5 、配合环评部门对园区实行专项检查。 近期,环保厅将专门下发文件,对各级各类工业园区进行排查整治,各级环境监察机构要密切配合本级环评部门开展好此项工作。

(三)加大执法力度,在按日连续处罚、移送司法案件上要有所突破

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监察单位的执法一定要学好用好环保法配套的实施办法,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的协调配合,强化环保执法的司法监督。每个地区必须要有使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司法等环保法规定处理的案件。大家也知道,就此问题王军朴厅长在今年全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会议上专门进行了强调,同时也提出了批评。为此,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大执法力度,改变环保执法“过松、过软”状况。自治区环保厅在专项督查过程中,发现该移送的不移送,该按日计罚不罚的案件,一是要求属地环保部门立即办理。二是要在内蒙古日报和自治区环保厅门户网站上进行曝光。三是要交当地人民政府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重大环境问题纳入台帐管理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实施全区重大环境问题台账管理的意见》, 遵循“自治区进行督查督办、属地负责日常管理、企业完成整改落实”的原则,抓好重大环境问题台账管理工作,建立并执行台帐调度制度,对各有关单位台帐制度的落实和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各地要结合全区环境隐患和重大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回头看”工作,将发现的重大环境问题、环境风险隐患,以及媒体关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批办的和环保部督查督办的环境问题及时列入“台账”中,进一步完善问题的销号,工作调度与信息报送等一系列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全区各级环保部门建立上下联动、有效沟通、相互配合、动态更新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有效解决重大环境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盟市环保局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责任落实,做到“专人抓、专人管、专人督促、件件落实、逐一销号”,认真抓好各环节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和有序推进。今年自治区将就重大环境隐患问题建立台帐、管理台帐召开现场会议,认真推动台帐工作的开展,取得实效。

三、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一)各盟市和旗县区环境保护部门要对辖区排污企事业单位实施“网格化监管”,细化明确旗县区环保部门的属地监管职责和任务,层层传导执法压力,分解执法监管工作任务,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落实执法监管领导和具体人员的责任,坚决纠正一些地方监管缺位、执法不到位甚至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对执法不严、甚至包庇、纵容环境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处,并对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尤其是旗县区环保部门对辖区内重大环境违法问题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或不处理的,按失职渎职交由纪检部门严肃问责查处。

(二)自治区总队,东、西部督查中心围绕全区重点工作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对自治区总队,东、西部督查中心督查不到位的问题也要追究其责任。多次督查仍未整改到位的环境问题要依法严惩并予以曝光处理,同时要求当地人民政府追究相关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环保法》要求,要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工作,让社会公众更好的了解环保、参与环保以及监督环保,保障人民群众应有的依法获取环保信息的权利,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环境信息公开的职责,环境执法监察部门要抓好执法信息和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扭转跟着媒体、跟着领导批示走的被动局面,掌握工作主动权。

(一)推进执法监管信息公开

要严格按照环保部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强化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各级环保部门要将对排污企业的监管信息、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及案件督办信息等执法信息及时进行公开,让环境违法者暴露在公众视野下,主动接收社会监督,推进阳光执法。公开媒介首选政府网站,不具备条件的旗县区环保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网站开辟环保专栏进行公开,或在当地报纸、电视、广播等主要媒体进行公开。对重点企业的违法行为查处结果以及督办整改等情况要向同级发改、财政、行业主管、工商、贸易、银行、税务、资产主管等部门通报企事业单位,使其一次违法处处受限,放大执法效果。通过加大信息公开,扭转当前环境执法手段偏软的局面。

(二)推进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

各盟市要按照环保部今年颁布实施的《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要求,3 月底前确定当地重点排污单位名录,4 月初将本地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按照要求各地在6 月底前完成首次重点排污单位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发生变化的要在30 日内及时更新。各级环保部门要监督 指导重点排污单位按照《办法》要求,依法及时、如实公开基础信息和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治污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信息,排污单位可在自己企业网站或环境信息平台进行环境信息公开。环保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公开的,依法进行处罚,要将对企业信息公开情况的执法检查工作纳入日常监管范畴。对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责令公开,处以罚款,并予以公告。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不能拘于形式,各地要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方法。特别是屡遭群众举报的企业,要让群众知晓整改结果。今天下午,巴彦淖尔市政府委托市环保局举办关于联邦制药污染防治整改情况通报会。邀请10 个周边群众代表,10 个老干部代表,10 个四级人大代表,10 个三级政协委员和当地新闻媒体参加。环保局汇报监管情况,华南所汇报评估情况,企业汇报整改治理情况。代表可以提问互动。这也是一种主动公开信息的办法,值得提倡与推广。

同志们,20xx年环境执法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全区各级环境监察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始终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打击和震慑环境违法行为,努力让守法成为新常态。

环境监察工作会议讲话稿(二)

同志们:

今天召开的全市环境监察暨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是在全面 总结“十一五”工作、谋划“十二五”规划时期召开的重要会 议,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全省环境监察暨环境应急管理工 作会议和全市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 20xx年工作,安排 部署 20xx年工作。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讲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 关于 20xx年工作 20xx年,在省厅和省环监局的关心指导下,在市环保局的 正确领导下,全市环境监察工作紧密围绕全市环保工作总体部 署,以精细化管理年活动、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学习型机关 建设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从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和环境 执法能力入手,创新工作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圆满完成了年 度各项目标任务。主要体现在:

(一)夯实队伍基础,树立新形象 夯实队伍基础, 队伍基础 全市环境监察系统以“精细化管理年”等四大活动为载体, 锤炼队伍,提升素质,努力塑造清廉务实、创业奉献的环境执 法队伍新形象。一是健全干部管理制度,提升责任意识。按照 一是健全干部管理制度,提升责任意识。 一是健全干部管理制度 “精细化管理年”和“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的要求,在局党 组的领导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竞争轮岗机制、责任追究机 制等干部管理制度,将一批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和群众满 意的干部推荐到部门负责人岗位上,并对一些不作为、慢作为 人员的岗位进行了调整,激发进取心,增强责任感,切实转变 工作作风,推进环境监察工作良性发展。二是健全学习培训制 二是健全学习培训制 度,提升综合素质。大力开展了学习型机关建设活动,开展环 提升综合素质。 境执法人员大练兵,组织全体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参加 20xx年全 省环境监察知识和环境执法技能竞赛,市局代表队取得了全省 第三名的成绩,并有一人获得“环境监察标兵队长”称荣誉号。 三是加快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环境监察水平。 三是加快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环境监察水平。以打造过硬的 履职能力为前提,从机构建设、能力建设、执法装备建设等方 面入手,积极开展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城关、七里河、西固、 安宁、红古、永登、榆中等环境监理站达到《全国环境监察标 准化建设标准》西部三 级标准,通过省环保厅标准化建设验收。 四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提升规范执法能力 四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提升规范执法能力。深入开展创先争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优活动,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用《兰州市环保工作 人员十不准》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和惩 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监督检查,杜绝各类违法违规事 件的发生。

(二)强化环境执法,拓展新局面 强化环境执法, 一是排污费征收圆满完成。 一是排污费征收圆满完成。市、县(区)两级环境监察部 排污费征收圆满完成 门将排污费征收与加强环境执法和环境监管工作结合起来,以 加强排污申报核定、严格目标责任管理、强化排污费稽查为手 段,坚持全员跑、重点抓,不断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用经济 手段促进企业污染减排工作,圆满完成年度排污费征收任务。 全市征收排污费 4684 万元,占全年任务的 120.4%。二是污染减 二是污染减 二是 排保障工作给力。紧紧围绕 COD、SO2 约束性减排指标和相关要 保障工作给力。 求,以火电厂、污水处理厂为重点,积极开展污染减排现场监 察工作。加强重点减排工程的现场督查,督促大唐兰州西固热 电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化肥厂、兰州肉联厂等重点企业完成 减排工程,督促雁儿湾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西固污水处理 厂主体工程、永登污水处理厂加快建设步伐。狠抓污染减排重 点设施运行现场监察,持续加大对火电企业脱硫设施、城市污 水处理厂的环境监管工作,保障重点设施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 发挥重点污染治理设施的减排作用。三是环境后督察全面强化。 三是环境后督察全面强化。 三是环境后督察全面强化 精心组织,认真部署,持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 康环保专项行动。针对小石灰窑污染问题开展专项督察,对关 停的小造纸企业进行后督察,巩固环保专项行动成果,防止“死 灰复燃” 。今年以来,共检查企业 1124 家,关闭违法生产企业 25 家, 责令停止违法生产企业 3 家, 15 家企业实施限期治理, 对 保障了群众环境权益。四是环境执法力度明显增大。全面推进 四是环境执法力度明显增大 四是环境执法力度明显增大。 排污许可证现场核查、清洁能源改造现场督查、限期治理和建 设项目现场巡查、核与辐射源检查等阶段性和基础工作,严肃 查处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维护环境安全。

(三)创新监管机制,取得新成效 创新监管机制, 紧扣“一围绕、两落实、三做好、四提高”的总体思路,深 化工作机制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环境执法和环境监管工作 的

新思路。一是创新环境监管新机制。从环境监管全覆盖入手, 一是创新环境监管新机制。 一是创新环境监管 建立起“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环境执法机制以及两级监 管、三级负责、联防联动运行机制;从解决执法节点入手,建 立靠前督察、一线监管、驻厂监察、夜间突查、错时执法、区 域包干等环境执法方式,全市环境监管工作想实招、动真格, 出重拳、解难题,切实服务全市社会经济率先跨越发展。二是 二是 探索“冬防”监管新模式。 探索“冬防”监管新模式。针对城区大气污染严重现状,按照 市局统一安排部署,突出重点、创新方法,自加压力、负重前 行,实施了一系列环境监管新举措,强化对火电企业和停产、 限产企业等冬防重点单位以及城乡结合部、高坪等重点区域的 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了企业偷排、擅自停运治理设施等环境违 法行为,成效显著,得到国家和省、市领导的肯定。

(四)完善应急管理,实现新跨越 完善应急管理, 一是积极应对环境突发事件。 一是积极应对环境突发事件。今年以来,共对“1.7 兰石化 积极应对环境突发事件 316 罐区爆炸事故”“3.26 兰州助剂厂中低温车间 DP-275B 装 、 置爆炸事故”“5.6 兰石化乙烯厂爆炸事故”“9.28 方大碳素 、 、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火灾事件”“12.6 徐家山公路硝酸罐 、 车泄露事件”等多起突发性事件进行了妥善处置,圆满完成环 境应急和环境污染现场处置工作。由于行动迅速、处置措施有 力,有效保障了环境安全。二是加强应急体系建设。为进一步 二是加强应急体系建设 二是加强应急体系建设。 加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切实提高突发环境事件 处置的科学化水平,及时控制和消除环境污染威胁,在市局的 领导下,开展了“兰州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咨询专 家库”组建工作,聘任王有乐、陈学民等八位教授为入库专家, 提升了全市科学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消除环 。 境安全隐患。 境安全隐患。组织开展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重金属污染专项 检查等工作,开展拉网式排查,对重点环境安全隐患问题重点 解决。同时,督促全市重点污染源单位和环境安全隐患单位制 订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提升应急能力, 全市环境应急管理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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