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会计技能大赛比赛流程

2017-05-15

会计作为一个计算的的专业,如果成立比赛的话,又将是怎么来比呢?小编下面就带您去了解一下。

第三届会计技能大赛比赛流程

一、点钞

点钞技能比赛统一使用面值为壹佰元的练功券。采用限时不限量,统一计时和报时的方法进行比赛。比赛由大会准备点钞练功券、捆钞腰条、圆珠笔、海绵缸等物品。

比赛要求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清点给定数量的钞票。给定的每一沓钞票的数量不等,选手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手完成拆把、点数、挑错、扎把、盖章5道工序。最后按照准确率和用时时间长短确定名次。每把钞票的错数一般不超过4张。

2.翻打传票

1.翻打传票通常采用电脑小键盘输入法比赛,本次比赛采用财会计算器翻打传票。学生自带财会计算器参加比赛。2.比赛传票采用规格长约19厘米,宽约8厘米的70G规格书写纸,用4号手写体铅字印刷,每本传票共100页,每页五行数,由三至九位数组成,0-9十个数字均衡出现,页内依次印有(一)至(五)的行次标记。比赛会要求选手抽取任意10页的10个数据(一组)累加为一题。

3.会计实务操作

初赛的会计实务训练主要是根据给定的经济业务填写记账凭证,并进行试算平衡,编制试算平衡表。

决赛的会计实务需要完成从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完成企业的整个会计循环工作。记账凭证采用收、付、转专用记账凭证,账簿包括日记账、总账、明细账三种账簿,最后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三、竞赛时间

(一)点钞

每组每场为3分钟左右(比赛分批进行,原则上场次间隔时间约10分钟)。

(二)翻打传票

比赛时间5分钟左右

(三)会计实务

初赛时间:45分钟。

复赛时间:90分钟。

四、竞赛规则

(一)竞赛基本规则

1.选手不得携带与竞赛无关的用品、用具入场,赛场所有人员必须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

2.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3.选手必须服从裁判长和裁判员的统一指挥,不得有违规行为,不得在赛场与裁判员争论吵闹,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4.选手在竞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员提问,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行为处理。

5.在竞赛规定时间结束时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如果选手提前结束竞赛,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再续赛。

(二)竞赛具体规则

1. 点钞

①点钞技能比赛统一使用面值为一百元的练功券。采用限时不限量,统一计时和报时的方法进行比赛。比赛由大会准备点钞练功券、扎条、圆珠笔、成绩记录表、海绵缸(并配甘油)、点钞机等物品。

② 本次点钞比赛主要采用单把单张法。持钞采用手持式,比赛一律以坐姿进行。动作要求为:起把、点数、扎把、标注数量、盖章等。未经清点的钞票不得作为已点把数(即不得甩把),清点钞票必须一张张点,不能一指点多张,即不得串指;

③ 未点的练功券以整把形式放在桌左边,不得擅自挪动,其他用具可按选手意愿摆放。比赛时,已清点的练功券放在桌右边。

④ 比赛时,主裁判发出“第一把起把--预备”口令时,选手可持第一把在手做好准备。主裁判发令“开始”选手才可点钞。最后30秒时,由主裁判预告时间,以便选手盖章。主裁判发出“时间到”口令时,选手应立即停止点钞、扎把和盖章。按要求填写成绩记录单,由裁判员对选手成绩进行当面确认,若有异议,选手可以立即提出复核,复核不超过2遍,然后迅速离场。

⑤ 所有钞票点完后必须扎把,盖章,以提起任意一张不被抽出或散开为原则。

⑥ 清点出设有差错的钞把,应在原扎条上注明差错张数(如+1,+2,+3,+4或-1,-2,-3,-4)。

2. 翻打传票

①比赛设现场裁判若干名,计时员1名。

②选手使用组委会统一提供的传票、铁制文件夹子。计算器自带(仅限便携式电子计算器)。

③ 参赛选手应按比赛规定时间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赛场。

④ 比赛前选手按主裁判要求检查、整理传票。本次传票比赛一般以10个数为一组,要求根据竞赛内容的要求分别将10组数据的答案填写在答题纸上。每完成一组数据的输入,用笔把答案写在答题纸上,选手即可进行下一题的计算。

⑤主裁判发出“预备”口令后,选手达到比赛状态,主裁判发出“开始”口令后,选手即可开始比赛;比赛结束前10秒,主裁判提示:“最后10秒。”

⑥对于比赛时间到但没能最终完成的题目,将不得分。

⑦参赛选手必须按规范的指法进行翻打传票(禁止出现一指禅)。

3.会计实务操作

①答题结果用蓝色或黑色水笔直接书写,用铅笔答题无效,红笔仅用于错账更正和结账。

②凭证、账簿发生错误,应按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处理。

③竞赛过程中, 选手应保持座位清洁。竞赛结束后,考生一律不得将大赛统一提供的赛卷、工具、用具及其他比赛资料等带离考场。

④选手必须按竞赛时间,提前10分钟检录进入赛场。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竞赛。

⑤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选手除携带竞赛必备的用具(如笔、尺、算盘、普通计算器等)外,不得将其他用具和资料带入竞赛现场,会计凭证装订用具及材料由竞赛委员会提供。

四、评分标准

1. 点钞

a) 每把满分为10分,点对一把得10分,点错该把不得分。

b) 没有点完的把数(散把),该把不得分。

c) 没有拆把每把扣2分;

d) 没有扎把或者扎把不符合要求的每把扣2分;

e) 未经点数扎成一把(“甩把”),该把不得分;

f) 主裁判发出“开始”口令前点钞(“抢点”),或者发出“时间到”口令后仍继续点钞的(“超点”),扣5分。

2.翻打传票

1、每答对一题得10分

2、总分=10*正确的题数

3、主裁判发出“开始”口令前翻打传票,或发出“时间到”口令后仍继续翻打传票的,扣5分。

4、比赛若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则按准确度由高到低排名。(准确度=正确答题数/总答题数)

5、比赛中若有其他特殊情况发生,由裁判临时随机决定。

3.会计实务操作

(1)初赛评分标准

会计凭证80%,试算平衡表20%,总分100分。

会计分录错一个扣5分,记账凭证其他地方错一个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

试算平衡表编制平衡得20分,不平衡错误一处扣5分,直到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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