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广大业主的一封信

2017-05-16

有效地提高的住宅区管理水平,就能化解业主和开发商之间,以及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矛盾,使各位业主生活更好。下面小编整理了给广大业主的一封信,欢迎大家阅读。

给广大业主的一封信篇一

尊敬的各位万商红业主:

首先新余万商红商贸物流开发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对各位业主对万商红一直以来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下面就万商红2016年经营情况向您作简单汇报。

一、万商红市场基本情况

万商红市场规划占地面积1600亩,建筑面积110万平方米,目前市场拥有行政配套仙女湖服务中心、市车管所、市经济服务中心、市二手车交易中心、公安警务室、仙女湖交警大队。公司引进或自已拥有的配套有农业银行仙女湖支行、汽车西站、汽车检测中心、物流中心、加油站、仓储中心、冷链物流、商务宾馆、酒店、办公、公寓、休闲酒吧等配套,随着功能的不断完善,商业氛围逐渐升温,未来将承载城市文明建设,城市转型升级,辐射赣西商圈的示范区。

二、万商红市场经营情况

万商红公司及入驻商户一直为做旺市场付出了不懈努力,特别是一些来自广东、福建、浙江等原产地商户,立足自身的产品优势、价格优势,借助市场规模优势抢占市场。万商红市场的陶瓷卫浴、五金机电、建材家具、毛巾、窗帘、茶叶、红枣、木地板、门窗等不仅牢牢地占领新余本市的批发市场,而且已辐射周边3市14县,仓储、冷库租赁面积也接近100%。但原规划的服装鞋包、小商品、农副产品由于前期定位偏差,商户的实力有限及受全国经济萧条,电子商务冲击等原因,绝大部分商户已离场。目前万商红公司正在积极调整业态规划,重新对外招租,且已取得良好效果。

三、2016年市场经营主要措施

为了顺应市委、市政府号召,万商红公司果断将原有的八大市场调整为四大产业园,即万商红汽车产业园、万商红电子商务产业园、万商红建材家居产业园、万商红旅游产业园;特别是2015年市委13号会议支持万商红重要决议,极大促进了万商红市场的招商活动,提振了广大商家信心。

㈠.新规划的万商红汽车产业园,实现机动车“交易、考试、检测、办证”服务一体化

为配合市政府重点整合新余市机动车行业管理,结合仙女湖汽车城、国际赛车场、众多4S店、环评检测、安全技术检测等单位及厂商云集,特别是市政府将市车管所、市汽车经济服务中心、市二手汽车交易中心、考试中心整合迁入万商红大市场,为万商红汽车产业园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万商红公司迅速将原规划的农副产品市场调整为汽车产业园,并制定了非常优惠的招商政策来吸引全国汽车产业链经营商。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已基本实现新余市汽车产业服务一体化的目标。

㈡.新规划的万商红电子商务产业园,打造全省转型升级的示范园区

在中央、省、市政府对互联网强大政策支持下,结合万商红物流、仓储、实体展示平台等配套优势,在原规划服装、鞋包、小商品基础上,新规划万商红电子商务产业园。通过多方努力与多家电子商务公司签订了入驻万商红市场合作协议书。随着签约客户的全部入驻,和更多实力电子商务企业的加盟入驻,同时政府对“互联网+”企业及市场的扶持与发展,万商红电子商务产业园将迎来更多的商机与发展。

㈢.新规划的万商红建材家居产业园,进一步巩固市场份额提升市场竞争力。

万商红建材家居产业园是在原来的五金建材家居市场基础上再扩大10万平米物业成立的,其主要目的是将那些例如南浔地板、嘉兴集成吊顶、永康门业、中山灯饰、南安水暖、广佛五金、潮汕卫浴、义乌窗帘、佛山陶瓷等实力强、懂经营的商户提供快速扩张的需求,再配合市政府整合市内脏、乱、差市场提供空间。万商红建材家居五金机电是整个大市场经营最稳定,业绩最好的板块,公司通过新的规划来巩固市场份额,提升他们的综合竞争力,为新余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做贡献。

㈣.新规划的万商红旅游产业园,采用新型旅游电子商务模式,为仙女湖旅游大发展添砖加瓦

万商红旅游产业园核心将市场的数百家茶叶、副食、红枣、小商品、餐饮等全部集中管理。提高旅游、购物欲望和消费欲望,并通过引进多家旅游服务机构战略合作,结合江西省旅游的总体规划,整合仙女湖旅游和万商红大市场资源,依托电子商务为旅游观光者,提供休闲购物一站式服务。

万商红公司所有土地均通过江西省国土资源交易网公开招拍挂取得,相关费用均已全部缴清,如:土地款、契税等,所有土地也均已取得土地证,网传万商红土地系非法取得纯属造谣。

首先向广大业主致歉,前期由于土地跨踪地等原因导致房产证和土地证未能及时办理发放至各业主手中,2015年根据新余市政府第13号会议决议,目前一、二期商铺房产证已办理约4000户,土地证已办理1600户,办证工作正紧锣密鼓推进中(所有信息均可以登入“新余房产信息网”查询),后期的房产证与土地证办理由于政策改革,房产证与土地证合并成为不动产证,故后续的证件办理尚在进行之中。还有部分未办理原因有未办按揭的、资料不齐全的、银行征信不合格等等。请广大业主予以谅解。

根据新余市政府2015年第13号会议纪要决议,自10月份开始万商红商户在新余交通银行的按揭贷款已正式启动,截止目前已成功办理了300多户,所以只要资料齐全、条件符合的商户这次都可以成功办理。

随着全国经济继续下行的压力,目前纵观全国同类市场人气都不是很足, 2015年万商红公司为顺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将市场重新定位为四大板块,今年新招商面积已达到20多万平米。目前在市场经营稳定,业绩良好的商家有一期的陶瓷卫浴、五金机电、建材家具、门业等,二期的红枣、茶叶、汽车配件、汽车服务、餐饮等板块。随着新余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汽车经济服务中心、二手车交易中心的陆续入驻,大量的汽车相关产业商家也相继入驻,目前市场人气已经非常稳定。未来随着市委市政府对万商红支持政策的逐步落实,相信万商红市场人气一定会越来越旺。

在市场运营活动方面,市场也在积极的推广市场入驻商户的产品,努力打造好市场人气,营造出更加良好的市场运营氛围。前段时间,新余市车展,仙女湖国际马拉松赛就已在万商红成功举办,同时表示后期的各种活动也将在万商红举办。后续,我们也将举办更多的市场活动活跃市场人气。

2015年10月28日新余交警支队车管所正式迁入万商红汽车产业园,标志着江西省规模最大、功能最齐全的“汽车产业园”将在万商红正式实现。(详见2015年10月22日新余日报第7060期第四版“关于新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搬迁的通知”)

再次感谢每一位支持、关注万商红的业主朋友们,也恳请各位业主多多关心支持万商红发展,相信有了您的支持和理解,加上万商红自身不断的努力,万商红市场一定会越来越旺。

最后祝您生意兴隆、生活愉快!

新余万商红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给广大业主的一封信篇二

尊敬的业主:

中信物业全体人员恭贺各位业主顺利入伙。在此,我们羞涩地说两句心里话。因为也许,在不久的将来,您会认为我们是一个无比讨厌的物业……

当您忘带钥匙急切想要回到家里时,却可能遭遇到异常麻烦的身份核实;

当您想让爱犬放开束缚自由奔跑时,却会遭遇到不近人情的劝阻;

当您满头大汗携全部家当想要搬进新居时,眼瞅着那部闲置的客梯不让用,只能排队等货梯,而且像犯人一样被看着,深怕您不小心碰坏墙面,蹭坏地面;

当您愉快地踩在松软的草坪上,享受着泥土的芬芳,却突然被要求离开梦幻,回到地面;

当您受不了北方令人厌恶的风沙,想用窗户武装阳台的时候,却被无情的劝阻,还被要求必须拆除;

当您高朋满座、人生得意时,却被冷不丁的打扰,要求安静;

当您停好车,回到家舒服地躺在沙发上,考虑晚上吃什么的时候,却突然听到有人敲门,告诉您车停错位置占了别人车位,得挪一下;

当您把自行车停在门口,一身轻松地回家,第二天却发现自行车已经被挪到了更远的存放处;

当您想为事业添砖加瓦,在自家窗户贴上能带来收益的广告,却被不断要求必须撤下;

当您满怀激情想打开家门做生意时,却被要求关闭房门;

当您只是把鞋架放在门口,不愿意将灰尘带入干净的家,却又听到无数个NO……

您看,这也不行那也不行,真是个讨厌又不近人情的家伙!其实作为物业,尽全力为您提供便利以及良好的服务是我们的天职。我们又何尝不想多一些让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与每一位业主保持良好与和谐的关系。

可一个对以上行为不闻不问不看不听的物业,又如何对得起它身上背负的所有业主对社区安全与品质,乃至保值升值的厚望。我们认为:无视有损社区安全与品质的行为,则是对遵守公约的业主之不公。若非如此,我们又何苦得罪衣食父母,拼了老命,还要背上一身骂名。

职责所在,身不由己!对于您的支持与理解,我们无以为报,只能牢牢为您守住一个安全温馨、清静美丽的家园。

XXX

XXXX.X.X

给广大业主的一封信篇三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格林上院入住已有9年时间,2016年的新一轮的雨季即将到来,关于防水及漏水事件业主投诉较多,为保证更好的服务业主,保障业主的房屋使用权益,现管理处根据相关法律文件规定和业主收楼时发放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告知如下:

1、房屋防水,保修期为5年:在保修期内,如因防水材料、设计或施工质量而导致天面漏水、滴漏,开发商将无偿进行维修并满足有关规范及标准要求

2、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渗漏,保修

期为5年:在保修期内,如因防水材料、设计或施工质量而出现的外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漏水,地下室渗漏,开发商将无偿进行维修并满足有关规范及标准要求,但业主自动改动及增加部分不属于保修范围。

3、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间因施工质量出现的墙、顶棚抹灰层脱落,开发商将无偿进行修补。

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保修期为2年。

5、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保修期为2年。

6、防盗及对讲系统:保修期为2年。

7、阳台栏杆:保修期为1年。

备注:《住宅质量保证书》在业主收楼时已统一发放给每位业主,保修内容、期限、责任及注意事项,广大业主可具体参照对应《住宅质量保证书》上的各类事项,所有保修内容以《住宅质量保证书》内容为准。

案例一、某楼业主致电管理处,投诉楼上卫生间漏水到他家,管理处工程人员上门对楼上楼下进行现场勘察拍照取证,证明上楼上因装修施工质量问题导致渗水,依据相关法律,物业公司对业主室内装修的质量问题并不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如果楼上漏水,您应该保留证据,尽快与物业公司取得联系,通过物业公司与楼上业主协调处理,漏水原因是装修公司不慎引起还是装修质量问题,应由楼上业主自行修复,以免楼下业主造成更大的损失。

案例二、某楼业主致电管理处,由于下雨原因窗边有渗漏现象,工程人员上门对现场进行勘察拍照,证明是窗边的侧边渗漏问题导致自家的墙面油漆脱落,现场工程人员对此作出解答:由于外墙渗漏(非主体结构问题),保修期已过,开发商不在保修内,建议业主自行找有资质的防水公司进行维修,或经过小区三分之二的业主的同意,申请维修基金进行维修处理。

很多人认为,漏水与物业公司管理有关,所以引发漏水损失就拿物业管理费说事,但是根据法律法规,缴纳物业管理费是每位业主应尽的义务,渗漏问题物业公司并不承担责任,因为在现实中,室内装修是业主自主进行的,作为物业公司,其义务就是告知业主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有改变房屋结构等禁止行为并对禁止的行为予以制止。至于装修的质量问题,物业公司不予以监管,也不承担责任。但是物业公司在楼上业主装修申报时必须履行告知其不得改变房屋结构的义务。如通过管理处协调不成功,楼上业主因自行装修问题拒绝对楼下渗漏进行修复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和楼上邻居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您楼上邻居停止侵害行为,赔偿您的损失。

金地格林上院服务中心

201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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