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车租车合同格式
班车租赁是汽车租赁的一种,但是它有其特殊性那么签订班车租车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班车租车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班车租车合同范文一
甲方:
乙方:烟台华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租车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员工上下班通勤班车服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市场上可提供包车的车辆。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车型为客车辆 座。租车时间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租金每月为人民币元/辆(甲方包车司机劳务费、油费、保养、保险养路费)
甲、乙双方商定此次所行驶的班车线路,详见班车路线表。
乙方有加班、夜班等情况时,应提前通知甲方(每天加班于当天下午1点之前通知,增设夜班提前1天通知),甲方应按乙方的需要提供班车服务。
第二条 费用支付
1、乙方向甲方支付每月租金共计元。
2、甲方向乙方每月的23号提供上月租金的发票(如遇节假日顺延)
3、乙方收到甲方的发票4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月租金(如遇节假日顺延)。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车辆应保障车况良好、干净卫生清洁、驾驶员熟练,熟悉道路。
2、甲方若提前终止班车服务或合同将赔偿乙方1个月的租金款做违约金。
3、乙方没有按每月合同所定的事件向甲方支付每月的月租金,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的班车服务,一切后果将由乙方负责。
4、如甲方提供的车辆,中途因车辆本身的故障造成抛锚则由甲方尽快更换相应的车辆,由甲方或司机在途中为其提供相应的车辆,费用由甲方负责。
5、乙方没有按每月合同所定的时间向甲方支付每月的月租金,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的班车服务,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之规定时间向甲方支付班车月租金服务费用。
2、乙方负责员工的乘车安排及管理,严禁在车上打闹向外伸头探头乱扔废弃物,爱护车辆设施协助司机做好行车安全。
3、乙方不得随意更改班车路线及增设临时上下站点,如需延长线路或增设上下站,需经双方协商确认,如由此增加的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租用期间如需增减车辆或变更用车时间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由双方对增减车辆费用变更时间等具体问题协商。
5、乙方若提前终止班车服务或合同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乙方不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履行地,当地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他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和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友好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签字后生效,合同内容全部履行完成后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烟台华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公章) (公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班车租车合同范文二
甲方:
乙方:郑州市恒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信、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租用乙方客车接送职工上下班事宜达成如下议。
一、双方议项
1.租车期限
自201 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
2.车辆要求
甲方租用乙方35座空调客车1辆用于接送职工上下班,所租车辆应符合市内包车的安全、卫生和准运要求,各种手续合法完整,车辆性能好,设备齐全,安全可靠,舒适卫生。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变更上述要求或更换车辆。
3.运行路线、班次和时间详见甲方提供的《班车线路站点表》,所租车辆的具体运行班次和时间由甲方制定班车运行动态表,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班车运行动态表准时调运车辆。
4.能力保证
为确保甲方同一班次的职工能一次性集中上下班,乙方承诺每个运行班次能同时提供适合甲方需要的每辆35座或者其相符的运营能力。
5.租金与结算
35座空调客车的租金为 元/辆/天(含往返),乙方承诺各价格不高于同行业或其他相似客户的价格,甲方临时租车的租金另行商定,甲乙双方每月分别对班车趟次、服务质量、运行状况、履约情况进行统计,月底经双方核实确认后作为结算租金的依据,甲方于次月10日前(遇公休和节假日顺延)将租金支付给乙方,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结算票据。
二、甲方义务和权利
1.甲方应按约支付租金,如遇事情耽搁,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延期支付。
2.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班车调度、指挥和协调工作,甲方如需加班用车(包括公休和节假日)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甲方如因特殊情况需拖班,应在当日当班次发车前一小时通知乙方,租金不变。
3.甲方应尽可能固定班车的乘员,乘员人数符合车载人数,协助乙方驾驶员共同搞好安全行车和服务工作。
4.甲方应加强对乘车职工的教育,爱护车辆设施,保持车内卫生,遵守交通法规,车上严禁吸烟,不乱扔杂物,故意损坏设施照价赔偿,文明有序乘车。
5.甲方应提供场地供乙方班车停放、管理。
6 甲方有权拒绝租挂靠乙方运营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有权查验乙方的运营手续(含保险. 证照),有权对不称职或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乙方驾驶员进行教育、批评,并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甲方一旦发生挂靠和不符合客运安全要求的车辆,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纠正、整改。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客运安全要求,甲方有权无条件单方终止本协议,由此产生或引发的纠纷、矛盾、经济损失、法律责任一律由乙方承担。
7.甲方如因实际需要,对所租车辆的班次、数量、时间进行调整时,应当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8.甲方如因实际需要,在正常运行班车中,利用行李箱运送有关物品,往返于城区和厂区,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否则,因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危险和污染品严禁上车,贵重物品自行保管。违反者,乙方驾驶员有权制止和拒载,因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 乙方义务与权力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证件含租用车辆合格证、车辆行驶证、以及各种投保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2.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班车运行动态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运行计划,提供安全、准时、优质、高效的客运服务。
3.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所租车辆的调度、指挥和协调工作,并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确保甲方用车需要。
4.乙方应确保所租车辆符合“车辆要求”的约定,所配驾驶人员技术娴熟、经验丰富、服务规范。
5.乙方应保证所租车辆干净整洁,定期对坐垫、靠背等设施清洗、消毒,车辆运行途中应保持车内的换气通风。夏季车内温度高于26度保证冷气开放,冬季车内温度低于12度时保证暖气开放。
6.乙方除为所租车辆投保交强险、三责险、附加险外,必须投保承运人险且每座投保额为40(肆拾)万元。投运前须将车辆驶车证及保单复印件提供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无条件单方终止本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