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触电事故的法律规定
触电是指当生物(主要指人类)与电有直接的接触时,因此感受到疼痛或甚至受到伤害的意外事故。触电时间越长,人体所受的电损伤越严重。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触电事故的相关法律知识。
触电事故的法律规定
一、关于触电
(一)什么是触电?
触电是因人体直接或间接接触到电源,受到一定量的电流把人体做为导体通过,形成电流通道,致使人体组织损伤和功能障碍甚至死亡的后果。触电时间越长,机体的损伤越严重。低电压电流可使心跳停止(或发生心室纤维颤动),继之呼吸停止。
高压电流由于对中枢神经系统强力刺激,先使呼吸停止,再随之心跳停止。高电压可使局部组织温度高在2000-4000度。肢体肌肉和肌腱受电热灼伤后,局部水肿,压迫血管,常伴有小营养血管闭塞,引起远端组织缺血,坏死。
关于触电事故的法律规定
(二)触电的分类
按照触电事故的构成方式,触电事故可分为电击和电伤。
1、电击是电流对人体内部组织的伤害,是最危险的一种伤害,绝大多数(大约85%以上)的触电死亡事故都是由电击造成的。
(1)、电击的主要特征有:
伤害人体内部。
低压触电在人体的外表没有显著的痕迹,但是高压触电会产生极大的热效应,导致皮肤烧伤,严重者会被烧黑。
致命电流较小。
(2)、按照发生电击时电气设备的状态,电击可分为直接接触电击和间接接触电击:
直接接触电击:直接接触电击是触及设备和线路正常运行时的带电体发生的电击(如误触接线端子发生的电击),也称为正常状态下的电击。
间接接触电击:间接接触电击是触及正常状态下不带电,而当设备或线路故障时意外带电的导体发生的电击(如触及漏电设备的外壳发生的电击),也称为故障状态下的电击。
2、电伤是由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机械效应等效应对人造成的伤害。触电伤亡事故中,纯电伤性质的及带有电伤性质的约占75%(电烧伤约占40%)。尽管大约85%以上的触电死亡事故是电击造成的,但其中大约70%的含有电伤成分。对专业电工自身的安全而言,预防电伤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
(1)电烧伤是电流的热效应造成的伤害,分为电流灼伤和电弧烧伤。电流灼伤是人体与带电体接触,电流通过人体由电能转换成热能造成的伤害。电流灼伤一般发生在低压设备或低压线路上。电弧烧伤是由弧光放电造成的伤害,分为直接电弧烧伤和间接电弧烧伤。
前者是带电体与人体之间发生电弧,有电流流过人体的烧伤;后者是电弧发生在人体附近对人体的烧伤,包含熔化了的炽热金属溅出造成的烫伤。直接电弧烧伤是与电击同时发生的。
电弧温度高达8900℃以上,可造成大面积、大深度的烧伤,甚至烧焦、烧掉四肢及其他部位。大电流通过人体,也可能烘干、烧焦机体组织。高压电弧的烧伤较低压电弧严重,直流电弧的烧伤较工频交流电弧严重。发生直接电弧烧伤时,电流进、出口烧伤最为严重,体内也会受到烧伤。与电击不同的是,电弧烧伤都会在人体表面留下明显痕迹,而且致命电流较大。
(2)皮肤金属化 是在电弧高温的作用下,金属熔化、汽化,金属微粒渗入皮肤,使皮肤粗糙而张紧的伤害。皮肤金属化多与电弧烧伤同时发生。
(3)电烙印 是在人体与带电体接触的部位留下的永久性斑痕。斑痕处皮肤失去原有弹性、色泽,表皮坏死,失去知觉。
(4)机械性损伤 是电流作用于人体时,由于中枢神经反射和肌肉强烈收缩等作用导致的机体组织断裂、骨折等伤害。
(5)电光眼 是发生弧光放电时,由红外线、可见光、紫外线对眼睛的伤害。电光眼表现为角膜炎或结膜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