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地区税收优惠政策
什么是税收优惠政策?广东地区又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今天小编整理一些相关资料,提供给大家参考。
税收优惠政策是指税法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比如,免除其应缴的全部或部分税款,或者按照其缴纳税款的一定比例给予返还等,从而减轻其税收负担。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利用税收调节经济的具体手段,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可以扶持某些特殊地区、产业、企业和产品的发展,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广东地区税收优惠政策
广东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 可享受税费等减免政策
广东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主创业者可享受多种税费减免政策。这些税费减免政策包括如下多种:
2010年12月31日前,高校毕业生登记设立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公司除外),经投资者共同申请并作出相应书面承诺,可免缴首期注册资本,但须在法定期限内缴足。
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可享受2年免费档案挂靠服务。
高校毕业生创办高新技术企业、软件生产企业、小型微利企业或从事农林牧渔业,符合现行税法规定条件的,均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被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执行时间从当年的1月1日算起。
高校毕业生创办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员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的;远洋捕捞。
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此外,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还可享受一些补贴政策和相关服务。
深圳企业赴赣州投资 所得税减按15%征收
“赣南苏区振兴对接深圳座谈会”近日在深圳南山区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为了鼓励更多的企业到赣州投资,振兴赣南苏区的发展,截至2020年,国家对设在赣州市的鼓励类产业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赣州市副市长胡聚文、深圳市政协副主席陈思平等出席了会议。
座谈会上,众多企业家共同探讨赣南苏区振兴之策。赣州市副市长胡聚文更是郑重地向深圳企业家发出邀约:到赣州投资兴业,借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东风,共谋发展。据了解,赣州作为革命老区,曾为中国革命作出了重大贡献,为了进一步振兴发展赣南苏区的经济,2012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给予包含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在内的财税、投资、金融、产业、生态补偿和对口支援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对赣南苏区进行扶持。
据介绍,国家对赣州市内资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及优势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赣州市的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据了解,2012年赣州地区生产总值1508亿元,增长11.9%,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目前,赣州已初步形成以稀土、钨、铜、钴、锡为主的有色冶金及新材料业、电子信息产业等9大产业集群。赣州市副市长在会上表示,去年6月28日,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赣州也成为华东唯一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优惠财税政策的地区。当下,将赣南苏区着力打造成全国革命老区扶贫中坚示范区、全国稀有金属产业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特色农产品加工基地,欢迎深圳的企业到赣州来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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