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领导在社区矫正会议上讲话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立的刑罚方式,是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臵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政府领导在社区矫正会议上讲话,仅供参考。
政府领导在社区矫正会议上讲话(一)
各位矫正对象: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培训会,其主要目的是警钟长鸣,提高大家思想觉悟和法律意识,端正大家服从社区矫正的态度,使大家摆脱犯罪思想和旧的行为方式,树立新的道德品质和守法意识,成为一个遵守法律和社会道德的人。
我镇自社区矫正工作试行以来(2012年3月30日交接仪式、2013年3月8日第一次集中培训),共接收监管社区服刑人员192人,其中期满71人,目前在册的还有121人。绝大多数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态度都比较好,能积极改造,按时报到,认真履行各项规章制度。
借这次集中教育培训学习的机会,我想对正在服刑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三点要求:
第一要端正矫正态度。在社区矫正期内,必须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福建省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办法(试行)》及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按时到司法所报到,自觉汇报思想动态,服从社区矫正办公室人员的教育和监管。社区矫正是一座“没有高墙、没有电网的监狱”,但并不意味着大家就可以放任自流,为所欲为,尤其是接受社区矫正后,你们必须严肃对待社区矫正规则,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纪律。从去年至今,我们对一些社区矫正对象表现好,生活困难人员的家庭,协调相关部门给予解决低保,纳入危房改造范围等等,这些都是司法部门给予帮助你们解决的困难。当然,我们也对一些在监管过程中不按时报到、不进行思想汇报以及不服从监管等表现差的矫正对象,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训诫、警告等,所以大家要严格要求自己,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努力进行自我改造。
第二要引以为戒。
你们要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是一名正在服刑的矫正对象,要从内心深处反省因本人所犯的罪给社会和他人所造成的危害。虽然你们的过错给社会带来了恶劣的影响,也给自己的家人带来了严重的身心创伤甚至心理障碍,但是党和政府、社会各界和家人亲属并没有嫌弃你们,对你们的未来仍然寄予厚望,不歧视不另眼看待,包容你们。所以请大家要明确自己的身份、义务和责任,不要放松自己要自我严格要求,珍惜政府给予的机会,千万不能重做犯罪的事。
第三要加强学习。古人云,一失足成千古恨,我想对你们说的是“失足未必千古恨,回头才会春满园”。虽然你们因违法犯罪行为给社会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害,受到了法律的应有制裁,但是你们不能放弃自己,应该要把刑期当学期,努力学习国家政策、法律、制度、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改造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通过学习,不断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彻底矫正自己的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为将来重返社会做好充分准备。
最后,我衷心希望大家能真心悔改,弃旧图新,常怀感恩心来树立生活信心,切切实实告别昨天,认认真真把握今天,堂堂正正看好明天,励志修身成新人。
政府领导在社区矫正会议上讲话(二)
同志们:
今天是县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召开的第一次全体人员会议,刚才杨健和章丽同志分别组织学习了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和两院、两部联合制定的《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办法》。通过学习,大家了解了县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了今后社区矫正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会后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实施办法》,各司其责,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工作措施。
下面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就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立的刑罚方式,是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臵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一是要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的顺利实施;二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习惯,促使其成为守法公民;三是要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在就业、生活和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利于其顺利适应社会生活。
当前,社区矫正已成为当今许多国家刑罚适用的主导模式,它是社会不断进步的表现。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很多,对这些已经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如果放任不管,或者处理不好,将会影响一个地区的稳定和长远目标的实现。社区矫正工作肩负着教育矫正非监禁罪犯的重要职责,通过我们的工作和全社会的努力,把那些违法犯罪分子教育改造成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达到社会经济和人的全面发展。有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才能保障和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才能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得到维护。
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犯罪是长期的、复杂的社会现象,刑罚是应对犯罪的主要手段。从刑罚的发展史来看,它呈现出由重至轻的发展趋势,从监禁刑行刑制度向非监禁刑发展,反映了人类更理智、更人道、 更高效的刑罚观念。严厉打击犯罪固然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策略,但是,宽缓刑罚、争取人心,却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长久战略。对那些罪行轻微或者已经改恶从善的罪犯实施社区矫正,有助于促进社会凝聚力,有助于稳定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开展社区矫正这种开放式的刑罚执行方法,在贯彻实施国家刑事法律的同时,增强了刑罚效能,既符合刑罚制度的发展趋势,也是我国政治文明中“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体现。
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是不断改革和完善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举措。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成份、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我国的刑罚执行工作也遇到了一些新的情况、新的问题。我们只有对几十年来一成不变的刑罚执行制度进行改革,才能逐步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开放式、多元化,是我们对刑罚执行制度进行改革的基本要求。先进地区的试点经验证明,开展社区矫正有助于完善我国的行罚执行制度,有助于适用对象的改造与回归社会,有助于降低重新犯罪率。它可以使适用对象以尽可能短的时间缩短与社会正常生活的差距,促使其尽快由“监狱人”向“社会人”的转变,重新融入社会,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化破坏因素为建设因素。 因此,在国家大力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这种大背景下,我们要强化思想认识,真正做到政治上敏感,行动上到位,扎扎实实地做好我县社区矫正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扎实推进
根据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精神的要求,我县社区矫正工作要努力实现“三个进一步”,即: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努力完善社区矫正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保证社区矫正工作在我县顺利实施,扎实推进。
当前,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要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矫正质量是社区矫正工作的生命线,重新违法犯罪率是检验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的重要尺度。要紧紧围绕提高社区矫正质量开展工作,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要完善教育矫正的措施和方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提高其认罪悔罪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此外,还要加强心理矫正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正,促使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
二是要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重点是要做好衔接管理、分级管理。要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不同犯罪类型和风险等级,探索分类矫正方法,依据执行社区服刑人员的管控措施,避免发生脱管、漏管,防止重新违法犯罪。要健全完善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制度,探索建立日常考核司法奖惩的衔接机制。同时,要积极探索运用信息通讯等技术手段,创新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方法,提高矫正工作的科技含量。
三是要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帮困扶助。重点是要积极帮助其解决就业谋生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要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为符合条件的农村籍社区服刑人员落实责任田。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提高就业谋生能力,帮助其解决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四是要强化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建章立制,形成完善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流程,是确保试行工作依法规范运行的关键。为此,要牢牢把握加强管理这个核心任务,建立健全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重点是要坚持“矫正为本”的原则,规范工作流程,建立规章制度,使社区矫正各项工作紧密衔接,有条不紊。社区矫正作为一项开创性的工作,政策性、法律性都很强,问题比较复杂,立法尚未完善,但这项工作必须要在规范有序的条件下运行。
五是要强化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重点是要做好社区矫正的组织保障、经费保障、人力保障等相应工作。在组织保障方面,各乡镇要成立领导小组,设立专门机构,保证工作力量。在经费保障方面,要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经费、行政运行经费、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等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根据工作发展的需要,建立社区矫正经费动态增长机制。在人力保障方面,要按照全省、全市统一要求,争取为每个司法所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建设一支素质较高的工作队伍,为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发挥职能,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社区矫正工作是涉及全县各级党委、政府乃至全社会的一项重大系统工程,各部门间要加强协作。这项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牵头部门是司法行政机关,其他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齐心协力,把社区矫正工作打造成一项让人民满意的工程。人民法院要按照“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的总原则,依法适用好非监禁及鼓励罪犯改过自新的各项刑罚执行措施;在非监禁刑适用前必须进行审前社会调查,积极与司法行政机关沟通,充分采纳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确保社区矫正对象符合条件规定;县司法行政机关在接到县人民法院的社区服刑人员审前社会调查函后要组织县社区矫正办公室工作人员会同司法所一起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审前社会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审批。县人民检察院要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进行。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档案交接工作,安排专人及时主动将矫正对象的档案移交给司法行政社区矫正部门;对县司法行政机关提请处理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人员要及时依法处理。民政部门要密切关注社区矫正工作,将其纳入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内容,确保生活确有困难的矫正对象得到救济。财政部门要确保工作经费切实足额落实。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对矫正对象进行职业培训,主动提供就业机会,并帮助推荐就业。编制人事部门要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做好社区矫正机构和人力保障方面的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协助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对矫正对象进行政治、法制、文化、技术等辅导,积极为矫正对象提供学习、生活和工作上的帮助。要大力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能、作用,让更多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理解、参与、支持社区矫正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同志们,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团结一致,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务实的作风,扎实推进这项工作,使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实践中提高、在开拓中创新、在前进中完善,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淮滨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政府领导在社区矫正会议上讲话(三)
同志们:
这次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动员会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全国、全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浙江省在我区开展社区矫正试点的各项工作。下面,我代表区委、区府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当前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通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矫正其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对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刑罚执行制度,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进一步完善社会服刑人员监督管理机制,确保社会长治久安的需要。目前,全省社会服刑人员包括被判决管制的、被宣告缓刑的、被准予监外执行的、被裁定假释的和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监外执行的五种罪犯,共有两万人左右。我区有300人左右。对这些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总体上是好的,但监督管理工作也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创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不是司法行政与公安机关的简单替代。而是通过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整合审判、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各方力量,合理配置社会资源,把对社会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到全社会的维护稳定长效机制之中,以利于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维护社会的稳定。
(二)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是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需要。浙江省在押罪犯总数居全国第三,监禁率居全国第一,全省监狱和看守所关押任务十分繁重。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将一些不需要监禁或不再需要继续监禁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矫正,既有利于对他们实施针对性的社会化教育,使其尽快融入社会,避免重新犯罪;又有利于监狱集中人力、财力和物力矫正那些只有在监禁条件下才能改造的犯罪分子,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同时,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还可以充分利用和发挥社会力量参与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降低行刑成本,提高行刑效率。
(三)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现刑罚执行工作与时俱进的需要。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是新时期政法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同时,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逐步扩大非监禁行刑比例,缩小监禁行刑比例,既符合世界行刑制度的发展趋势,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具体体现。据20xx年统计,仅就假释、缓刑两种行刑方式,在加拿大社区矫治人数是监禁人数的3.94倍;在美国为2.36倍;在日本为1.11倍;在俄罗期为0.81倍,而我国目前缓刑假释的比例只占所有服刑人员的17。因此,我们要立足于国家的长治久安,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探索、改革和完善我国刑罚制度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做好工作。
二、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体系和工作制度社区矫正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涉及问题复杂,工作任务繁重。各镇乡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从加强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入手,确保浙江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我区的顺利开展。
(一)要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建设。为了搞好社区矫正工作,区里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的社区矫正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镇乡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区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尽快建立相应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确保社区矫正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各镇(乡、街道)司法所将承担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处在社区矫正工作的第一线。各地要针对我区司法所在人员力量和基本设施等方面相对薄弱的情况,切实加强对司法所为重点的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建设,区司法局要尽快设立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并积极创造条件,理顺局与所的管理体制,及早实行局对所的直接管理,把政治业务素质强的同志充实到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中去,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
(二)要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建设。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建设是根本性、长期性和稳定性的问题,区社区矫正组织和有关部门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创建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体系,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依法、规范运作。我们一要按照《宁波市鄞州社区矫正工作意见》的要求,结合具体实际,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好《意见》的各项规定;二要把社区矫正工作与学习“枫桥经验”和创建“平安鄞州”结合起来,全力抓好落实;三要认真总结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和好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建设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