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励志的名人文章_经典励志的名篇文章

2017-04-09

每一篇有关励志的名人文章都是很适合我们在有空的时候找来看看的,那么有关励志的名人文章都有哪些呢?一起来看看吧。

有关励志的名人文章:时间即生命

中国近代著名文学家梁秋实

最令人怵目惊心的一件事,是看着钟表上的秒针一下一下的移动,每移动一下就是表示我们的寿命已经缩短了一部分。再看看墙上挂着的可以一张张撕下的日历,每天撕下一张就是表示我们的寿命又缩短了一天。因为时间即生命。没有人不爱惜他的生命,但很少人珍视他的时间。如果想在有生之年做一点什么事,学一点什么学问,充实自己,帮助别人,使生命成为有意义,不虚此生,那么就不可浪费光阴。这道理人人都懂,可是很少人真能积极不懈的善于利用他的时间。

我自己就是浪费了很多时间的一个人。我不打麻将,我不经常的听戏看电影,几年中难得一次,我不长时间看电视,通常只看半个小时,我也不串门子闲聊天。有人问我:“那么你大部分时间都做了些什么呢?”我痛自反省,我发现,除了职务上的必须及人情上所不能免的活动之外,我的时间大部分都浪费了。我应该集中精力,读我所未读过的书,我应该利用所有时间,写我所要写的东西,但是我没能这样做。我的好多的时间都糊里糊涂的混过去了,“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例如我翻译莎士比亚,本来计划于课余之暇每年翻译两部,二十年即可完成,但是我用了三十年,主要的原因是懒。翻译之所以完成,主要的是因为活得相当长久,十分惊险。翻译完成之后,虽然仍有工作计划,但体力渐衰,有力不从心之感。假使年轻的时候鞭策自己,如今当有较好或较多的表现。然而悔之晚矣。

再例如,作为一个中国人,经书不可不读。我年过三十才知道读书自修的重要。我披阅,我圈点,但是恒心不足,时作时辍。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我如今年过八十,还没有接触过易经,说来惭愧。史书也很重要。我出国留学的时候,我父亲买了一套同文石印的前四史,塞满了我的行箧的一半空间,我在外国混了几年之后又把前四史原封带回来了。直到四十年后才鼓起勇气读了“通鉴”一遍。现在我要读的书太多,深感时间有限。

无论做什么事,健康的身体是基本条件。我在学校读书的时候,有所谓“强迫运动”,我踢破过几双球鞋,打断过几只球拍。因此侥幸维持下来最低限度的体力。老来打过几年太极拳,目前则以散步活动筋骨而已。寄语年轻朋友,千万要持之以恒的从事运动,这不是嬉戏,不是浪费时间。健康的身体是作人做事的真正的本钱。

有关励志的名人文章:守信的人,上天会更偏爱

作者:十二(作家,《不畏将来 不念过去》作者)

曾认识一个美丽的外教老师,临走前,我对她说:改天再约。

笑了:改天是哪天?你们中国人说的改天,往往就没有下文了。我们说的改天,真的会说好哪一天再约。

不知道为什么,在人生的很多时刻,都会想起她的这句话。

在这个每天要处理越来越多信息的时代,每天一睁眼,手机上就跳出几百条微信。

貌似我们的朋友交际,比父母那辈人要丰富的多了,可是真正信守承诺的人,还有多少?真正不习惯性敷衍的人,还有多少?

很多人留言问我,我这么内向,我这么不善言辞,怎么才能交到朋友?我其实是很内向的人,对于表达自我有先天障碍,不擅于自我营销,更不擅于让人一眼就喜欢上你。我交朋友,真的就是用很笨的方法。

什么是很笨的方法?就是言必行,行必果。

多年前,我有一个女同事,夏天,她几乎每天都穿旗袍。很多同事都好奇,这么好看的衣服,你在哪买的。

她说认识一个上海老裁缝,每个月都要去那里订做。于是,很多人都约她一起去订做。

到了那一天,只有我一个人去了。她带着我选布料,量身定做了两身旗袍。

这个决定其实是很难的,花掉了我三分之一的工资。而且在这之前,我几乎只穿牛仔裤,完全不能确定自己是不是合适穿旗袍。而那两件旗袍,让我从此完全改观自己的审美,我觉得自己真的赚到了。

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两件旗袍已不合身,但每次看到它们,一股爱自己的能量就会在心里涌动。

很多人常常心头一热答应对方,但一到真正去做的时候,她们就怂了,找各种理由,让自己去放弃,让自己失信他人。

看起来这种失信的成本极低,并没有对自己造成太大的损害。但其实,这种习惯性失信对人生造成的损失,真的是不可估量。

人有时候,就是通过遵守承诺,来逼自己去突破自己,去打破自己的舒适区。

我第一次去登雪山,是源于几个朋友约好了一起,于是拼命鼓动我。借着那点欢乐的气氛,毫不犹豫就答应了。回去后,越想越忐忑。

这种纠结恐慌的心情,一直延续到了出发前,只是实在不好意思跟大家说不去。机票也订了,酒店也订了,热心的朋友甚至连装备都帮我准备好了。咬咬牙,就去了。

后来,没有足够体力和技术的我,当然没有登顶,可是那段经历,我会永远记得。

人生只要有一次突破和逾越,你就会借助那一次的勇气,在下一次胆怯的时候说服自己:难道这件事比在缺氧条件下登山还难吗?这你都去做了,这个你还怕什么。

我相信,上天确实对某些人是心存偏爱的,守信的人比起失信的人,更能受到偏爱。

有一次下雪,朋友们早约好了这一天喝茶。想到这么冷,约的地方也很远,纠结是不是不去算了。咬咬牙,人要守诺,于是就去了。

结果,在那天认识了一个朋友。因为这个朋友,和另一个朋友结缘,这个人就是我现在的亲生闺蜜,仓央贝玛老师。

很多人羡慕我和闺蜜之间的情谊。

我想说,这都是我们彼此,一次次拿守信换来的情比金坚。答应的就要去做,承诺的就去遵守,实在做不到的,也坦然告知,而不是躲躲藏藏,假装不存在失信,甚至为了逃避干脆消失。

在这样一个太多人和事都易逝的年代,太多人都习惯了敷衍。为什么要坚持做这样一个看起来很傻的人,因为你是这样认真的人,反而就真的会试炼出那些一认真就怂的人。

因为你是这样傻傻认真的人,所以,你就成了那个不可被替代的人,你才是那个可以被托付更多用心和诚意的人。

是的,这样活着不轻松,很累。可是,人不就是这样把自己逼出来的吗?如果一个人时时都和自己认怂、和自己妥协,对方也会知道:他在你这里,失信的成本很低。

就是这样,开始辛苦,慢慢却会活的越来越轻松,因为身边都是很靠谱的人。

我答应你的事,我会努力做到。你答应我的事,也请你努力做到。

如果这是人和人之间的潜规则。我相信没有什么关系,会比这种关系更健康、更长久。

因此,我才得以相信,我和我的朋友,我和我的先生之间,是一诺千金的。

这才是为什么,一个人,能够拥有活在这个世上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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