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民防日的相关介绍
3月1日是国际民防组织确定的“国际民防日”。“国际民防日”是国际民防组织统一确定的,它通过开展社会宣传活动,宣传防灾减灾、公共安全和民防知识。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国际民防日,欢迎大家阅读。
国际民防日的简称:
民防是民事防护的简称。它包括战争空袭的防护、自然灾害的防护和民间人为灾害的防护。随着社会发展,民防逐步向保护生态环境、人道主义救援等领域拓展和延伸。现在世界上已有110多个国家建立民防体系,并制定了民防法规,把平时防灾救灾和战时防空有机结合起来。目前,国际民防组织有49个成员国和10个观察员国。我国于1992年加入国际民防组织。
国际民防日的日期:
3月1日是 国际民防组织确定的“国际民防日”。2009年是我国自1992年加入这个组织以来第一次开展民防日宣传活动,主题为“关注民防、平安生活”,主要内容是宣传防空防灾和公共安全知识,增强民众公共安全意识,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安全环境。
2009年3月1日我国首次在京举办“国际民防日”社会宣传活动,2009年活动的主题是“关注民防,平安生活”。
“民防”是民事防护的简称,是指政府动员和组织群众采取防空袭、抗灾救灾措施,实施救援行动,防范与减轻灾害危害的活动。
民防任务是指旨在保护平民居民不受危害,和帮助平民居民克服敌对行动或灾害的直接影响,并提供平民居民生存所需的条件的某些或全部下列人道主义的任务。
国际民防日的意义:
2009年是我国自1992年加入该组织以来第一次开展民防日宣传活动,主题为“关注民防、平安生话”,主要内容是宣传防空防灾和公共安全知识,增强民众公共安全意识,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安全环境。
做好民防工作是抵御灾害、维护稳定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战略性举措。党中央、国务院对此历来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加快发展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大力提高政府和社会预防、应对灾害事故能力,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去年,抗击南方部分地区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 四川 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的重大胜利,创造了人类救灾史上的奇迹,充分展示了我国 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中华民族的伟大精神。事实充分证明,加强民防建设,持久深入地做好经常性民防工作,关系国计民生、社会和谐,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始终关注的大事,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应当从政治和战略全局的高度充分认清做好民防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忧患意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导、全民参与的民防体系,为防灾减灾提供有力支撑。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科学筹划,扎实推进民防组织、抢险救灾力量和各种保障等方面的建设。要以应对各种灾害事故为重点,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应急机制和预案,搞好应急救援队伍训练和应急物资储备,确保一旦有事,能够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尽最大努力减少 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全社会都应当增强防灾减灾观念,努力学习和掌握防灾救灾、自救互救技能,提高全民抵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危害的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军警民协调配合,调动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各种资源在防灾减灾中的作用,全面提高对各种灾害的综合防范和抵御能力。
国际民防日的任务:
(一)发出警报;
(二)疏散;
(三)避难所的管理;
(四)灯火管制措施的管理;
(五)救助;
(六)医疗服务,包括急救和宗教援助;
(七)救火;
(八)危险地区的查明和标明;
(九)清除污染和类似保护措施;
(十)提供紧急的住宿和用品;
(十一)在灾区内恢复和维持秩序的紧急支助;
(十二)紧急修复不可缺少的公用事业;
(十三)紧急处理死者;
(十四)协助保护生存所必需的物体;
(十五)为执行上述任务、包括但不限于计划和组织的补充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