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坚守纪律底线树立清风正气发言稿范文

2017-03-27

守住底线,一靠自律,更靠监督,要靠持续的“高压”严打和严密的制度制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6年坚守纪律底线树立清风正气发言稿范文3篇,欢迎大家阅读。

2016年坚守纪律底线树立清风正气发言稿范文篇1

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彰显了我们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坚强决心,体现了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的有机结合,实现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两部党内法规”的颁布为坚定理想信念提供了牢固基础。《准则》坚持正面引导,强调自律,重在立德,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围绕“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红线”。“两部党内法规”把理想信念“高线”和党的纪律“底线”统一起来,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立了起来,为广大党员干部立德修身、为官用权、干事创业指明正确方向。

“两部党内法规”的颁布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制度保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树立纪律观念是核心。《准则》针对全体党员,提出“四个坚持”;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围绕“廉洁”二字,提出“四个自觉”。《条例》将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六大纪律”,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面向全党的道德和纪律要求,体现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治党之策。

“两部党内法规”的颁布为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有力武器。《准则》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全体党员,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从“廉洁从政”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条例》针对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违纪条款,对于推动党内监督、执纪问责、正风反腐将起到重要作用。

“两部党内法规”的颁布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了纪律保障。要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坚持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确保党始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准则》和《条例》通篇贯穿“全面”与“从严”要求,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必将发挥出组合功能和综合作用,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贯彻落实好“两部党内法规”,关键在行动,重点是领导。作为地方党委一把手,必须切实强化责任担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让《准则》和《条例》成为党员干部的基本遵循和行动自觉。具体而言,就是要“抓住一个关键,突出两个重点,加强一个保障”:

抓住一个关键,就是要抓住贯彻落实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这个关键点,让“两部党内法规”真正发挥作用。一方面,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发挥党纪党规的引领作用。要以贯彻落实“两部党内法规”为契机,以建设创新吉林、法治吉林、生态吉林、开放吉林、文明吉林、幸福吉林为目标,进一步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努力实现新一轮振兴发展。另一方面,要与加强党的建设相结合,发挥党纪党规的示范作用。要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两个责任”,坚持以严的精神和实的作风,把《准则》和《条例》贯彻落实到思想建设、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等各方面。

突出两个重点,就是要突出抓好学习教育和遵守执行两个重点环节,让“两部党内法规”落地生根。一是要抓好学习教育环节,做到入脑入心。深入学习研读《准则》和《条例》原文,正确把握修订背景和原则,准确理解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深刻领会实质和内涵,自觉把《准则》和《条例》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要抓好遵守执行环节,做到落细落小。要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做遵守党规党纪的示范者,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带头遵守和执行好《准则》和《条例》,做到先行一步、更深一层。要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时刻将言行举止规范到《准则》和《条例》之中,时刻把《准则》和《条例》的每一项要求、每一条规定执行到位,在大是大非上立场坚定,在小节小事上慎独慎微,在本职岗位上履职尽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加强一个保障,就是要加强监督执纪,保障“两部党内法规”的落实不走样、不变形。要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切实加强对全市各部门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学习不深、贯彻不力、执行不严的现象及时进行警醒纠正。要把严的标准和要求融入到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之中,在“全面”和“从严”中推动落实,在坚持和深化中形成习惯,在监督和检查中使“铁规”发力、让制度生威。

2016年坚守纪律底线树立清风正气发言稿范文篇2

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我们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深刻认识加强纪律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严守政治纪律首要的是对党绝对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向党中央看齐、向习总书记看齐,坚决贯彻中央路线方针,认真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努力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严守政治纪律要联系工作实际,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责任制,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落实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

要尊崇党章党规,守住为人做事的纪律底线。全面加强党章党规学习,把党章党规铭刻于心、落实于行,廉洁自律、清白做人,不断增强廉政意识,把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化为自觉行动,依法行使权力,自觉接受监督,严守纪律红线,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要坚定理想信念,培育高尚道德情操。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培育高尚道德情操,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良好家风,弘扬中华民族美德,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2016年坚守纪律底线树立清风正气发言稿范文篇3

党内制度规矩是党内生活的基本方式,既为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权力提供了平台与载体,更明确了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与规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也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纪律保证。

《准则》、《条例》的修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

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路径,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质特征的现实要求,是新的历史条件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选择。

体现了党内生活道德高线、纪律底线的价值导向。两部法规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突出执政党特色,坚持理想信念宗旨,体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的价值追求。这种追求,一是重在立德。“德之不修,行之不远”,“失德”是违纪的序曲。道德是使人向善的,是纪律严格执行的必要前提和基础,有道德规范才能激发人们内在的自律。《准则》在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作风的基础上,坚持正面倡导,强调自律,以基础性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品质,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道德高线。二是重在立规。纪律是用来纠错的,是道德的坚强后盾和保障,只有通过立规加强他律,让党员干部心存敬畏、行有底线,才能让“德”真正立起来,才能明确行为的边界。新修订的《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处罚标准,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充分展示了制度的权威性与严肃性。两部党内法规的修订,既明确了崇德向善的高标准,又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既延续了“思想建党”的传统,又确立了“制度治党”的规矩。高线与底线的统一,充分体现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认识和新境界,使党员干部既有明确的努力方向,又有基本的行为遵循。

延续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基本经验。首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王岐山同志对当前党内法规建设问题作了精准的分析。他指出,当前一个最突出的表现是,党内规则混同于国家法律,党规党纪套用“法言法语”,原《准则》和《条例》的许多规定都与法律条文重复,难以体现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上的高标准、严要求。在实践中管党治党不是以纪律为尺子,而是以法律为依据,党员干部只要不违法就没人管、不追究,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准则》、《条例》的修订注重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现阶段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其次,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制度不在多,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两部党内法规的修订不求全求大,坚持从党内生活的实际出发,从人民群众对党的最新期盼出发,充分展示了建立科学有效的管党治党制度机制的实践探索,特别是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要求转化为准则要求、纪律条文,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同时,针对以往制度可操作性不够的问题,坚持精细管用、易于落地,做到了具体化、可操作,使每个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在党内生活中,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尤其是违规后的处理结果是什么,从而把党的纪律规矩刻印在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心上。

唤醒了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党章的重要性毋庸赘言。现实中,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归根结底是没把党章当回事。两部党内法规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把党章的权威立起来,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突出了政党特色、党纪特色,将党章关于纪律和廉洁自律要求具体化,唤醒了全党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凸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党要管党,一管党员,二管干部。其中,管好干部,对于党的建设,关系尤为重大。两部法规的制定覆盖全体党员,普通党员纳入管理不留死角,同时也突出了“关键少数”。《准则》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对全体党员提出了“四个坚持”的规范;围绕“廉洁”二字,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四个方面,对领导干部提出了“四个自觉”的倡导。《条例》中有19处专门提到“党员领导干部”,明确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更高要求和责任的强调。

立规易,执纪难。制度的生命力在执行。《准则》、《条例》颁布后,要在贯彻实施上下更大功夫,绝不只是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广大党员要学深悟透、融汇贯通,把握《准则》、《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知行合一,坚守道德高线

党性修养、思想觉悟、道德水平不会随着时间的积累,职务的升迁而自然提高,需要终生努力。《准则》是执政党的道德宣示和目标“高线”,但“高线”并非高不可攀,是看得见、够得着的。坚守道德高线,必须坚持以知促行、知行合一,不断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立志为先,坚持“四个必须”。道德高线之“高”在于立志高远,没有高远志向,修不出良好品质。古人云,“志之所趋,无远弗届;穷山距海,不能限也。志之所向,无坚不入;锐兵精甲,不能御也。”《准则》开篇提出了廉洁自律“四个必须”的原则要求,要求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四个必须”的要求,体现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追求,具有思想激励和导向作用,其核心在于修信仰、修意志,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解决好思想的总开关,补好理想信念之“钙”,不改初衷、不懈坚守、不变承诺。

修德为本,坚持“八条规范”。中国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品格,始终是党赢得人民群众拥护支持的重要法宝和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的强大力量。毛泽东同志曾要求共产党员要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修德就是要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全体党员在修德上,要联系中外尤其是中国传统廉洁文化,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具体情况,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严以修身,严以律己,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遵守《准则》作为自身政治责任,化为自觉追求,认真贯彻“四个坚持”、“四个自觉”的规范要求,解决好公私关系、廉腐问题、俭奢问题、苦乐问题,明确廉洁的分界线、把握廉洁底线,筑牢廉洁的防线,追求廉洁高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勤政为民;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用权为民;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修身安人;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齐家正气,让廉洁成为一种文化、一种习惯、一种传统,不为名所缚、不为物所累、不为利所驱、不为钱所惑、不为色所诱,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示范为要,坚持“修身齐家”。“欲化人,先正己,正己而后化人”。党员是先锋战士,干部是骨干和公仆,都要求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道德的感召力是巨大的,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其秘诀就是把一种需要加以提倡的精神,加以推崇的价值观,加以实现的原则,加以推广的经验,具体化在一个或几个看得见摸得着的人物或事件上,使之成为一面鲜艳的旗帜”。坚守道德底线要坚持以上率下,层层立标、作示范,通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加强党性修养,影响和感召身边人和广大群众,实现党风、政风、民风的好转。

惩防并举,严守纪律底线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条例》就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的行为底线。严守纪律底线,关键在严,惩防并举。

心存敬畏,慎独慎微。古语有云:“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天下之事,成于惧而败于忽。”一个人心存敬畏,就能按纪律和准则行事,就会坚持慎微慎独,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守纪律底线,首先要敬畏纪律,深刻认识“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的道理,深刻认识纪律对党员个人、对党的建设的重要作用,深刻认识纪律既是约束又是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严明纪律观念,敬畏法纪,慎独慎微,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挡得住诱惑,耐得住清贫,经得起考验,时时刻刻、事事处处把握好自己,认真做好每件小事、管好每个小节。

深学细照,明纪守规。心存敬畏是前提,认真遵守是关键。《条例》细化党章的相关要求,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新成果,修订版删除了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修订后从原来的15章、178条、24000余字缩减为11章、133条、17000余字。《条例》内容丰富,也有很多大家关注的问题,要全面深化学习,着力在研读原文上下功夫,原原本本地学、逐章逐条地学、联系实际地学,把握《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对照现实中的正反例子,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中,增强执行党纪党规的自觉性和准确性,增强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切实以《条例》为戒尺规范自己的思想言行,认真检视,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不越雷池一步、不出底线分毫。

执纪问责,严格执行。纪律不彰,必然失去防线;规矩不严,必然警示无力。强化执纪问责是严守纪律底线的保证。《条例》中明确强调,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对违反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依规治党,扎紧制度笼子,使管党治党开始走向紧硬实,净化了党内政治生态,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和信任,厚植了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要求,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找准职能定位,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下大气力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杜绝“双面人”现象,保持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形成强大威慑力,严肃查处和曝光典型案例,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实践“四种形态”,关口前移。

强化监督,注重预防。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上下互动,强化组织管理和群众监督,形成强大势场。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巡视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等作用,在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问题上形成“热炉效应”。同时,《条例》的贯彻不仅体现在对违纪的查处,更主要的是通过具体相关规定,注重预防,形成一种警示,逐渐形成不敢违纪、不想违纪的氛围,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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