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职工养老保险有什么政策_福建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

2017-05-14

今年的福建有什么职工养老方面的最新政策出台呢?小编为你带来了“福建职工养老保险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福建省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

福建省养老金政府补助部分将提高,最高档补贴额度将提高至100元。

福建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我省明确重点变化集中在养老金的转移、基金统筹政府补贴部分和养老金待遇调整等方面,包括城乡居民的养老关系在转移时个人账户的储存额将一次性全额转出等。此项新政将从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从明年开始,养老金政府补贴部分将提高:选择100元缴费档次标准的,政府补贴30元;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标准(100元),政府补贴增加10元;对选择8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标准的,政府补贴均为100元。与现行的政策相比,政府补贴每个档次都增加了,其中最高档的补贴额度从现行的75元提高至100元。

值得关注的是,我省还明确对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人员以及非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政府将为其代缴不低于50%的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对城乡重度残疾人,政府为其全额代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所需资金由市、县(区)政府承担。允许缴费困难群体个人增加缴费,缴费后政府仍按相应档次予以缴费补贴。

此外,对农村45~59周岁生育两个女孩或一个子女的夫妻,以及城镇45~59周岁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选择不同缴费档次予以相应政府补贴的基础上,省财政再增加20元缴费补贴。

最新福建下岗职工养老保险工资待遇

一、解决大龄下岗职工现实政策

1、有条件的发放生活费;

2、达到提前退休年限自行选择退休;

3、达到提前或正常退休年龄个人勉缴养老金。

二、“提前退休”与“正常退休”政策

1、男、年满50岁,工龄30年以上的,为“提前准退休”年龄段;

2、男、年满55岁,工龄15年以上的,为“正常提前退休”年龄段;

3、女、工龄30年以上,全日制毕业包分配的大学本科生工龄26年、专科27年、研究生25年以上的,为“提前准退休”年龄段。

三、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政策

1、下岗职工(男、女)工龄达到30年以上,全日制毕业包分配的大学本科生工龄26年以上、专科27年、研究生25年以上的,每月领取600元左右的基本生活费,达到“提前准退休”年龄段后,本人可以自行选择退休,或选择不退休;

2、若本人选择提前退休的,停止发放基本生活费,按其退休工资发放。

3、若本人愿意拿基本生活费的,直到正式退休,基本生活费自行停止。

四、自行提前退休政策

1、男性提前退休政策

①男性选择“提前准退休”年龄段退休的,年龄50岁-54岁之间,退休工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前退休之规定按月纳税,年龄达到55岁后,退休工资不再纳税。

②男性按“正常提前退休”年龄段退休的,即55岁以上退休的,退休工资不再纳税。

③男性选择60岁正常退休的。基本生活费一直发放到正常退休为止。

2、女性提前政策

①女性选择“提前准退休”年龄段退休的,退休工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前退休之规定按月纳税,年龄达到50周岁,退休工资不再纳税。

②女性退休50岁,工龄15年以上法定退休政策不变。

③未达到提前退休年龄,患有癌症及其他绝症,或者因致残失去完全行为能力的,工龄达到15年以上应准许退休。

福建出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征收新政策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地方税务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明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征收及经办有关问题的通知》,就我省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和经办过程中有关问题作出了新的规定。值得关注的是,新规明确规定由于个人原因中断缴费,或失业期间中断缴费的,将不予以补缴,不计算缴费年限。

关于跨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欠费补缴问题。对已申报未缴纳的欠费,其补缴基数按欠费年度征收机关已确认的基数,依现行费率补缴。对已参保应申报而未申报的欠费,应按职工欠费期间的实际工资作为补缴基数,但补缴基数低于补缴行为发生时全省(不含厦门)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应按60%,依现行费率计算补缴。城镇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允许其缴纳上一年度欠费,补缴基数按上一年度规定的缴费基数计算补缴,超过上一年度的应作为中断处理,不予以补缴,不计算缴费年限。

关于“中断缴费”问题。由于个人原因中断缴费,或失业期间中断缴费的,不予以补缴,不计算缴费年限。参保职工因单位申报和征收工作不能衔接而中断缴费的,允许办理补缴,补缴标准按以上规定执行。

关于分支机构参保缴费问题。缴费单位具有异地分支机构且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可作独立缴费单位在其所在地单独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分支机构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及其职工应在总部所在地参保缴费。已在总部所在地参保缴费的,不能重复参保缴费。分支机构应当向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提供已在总部所在地的参保证明、缴费人员花名册等缴费凭证。

关于城镇个体工商户参保界定问题。城镇个体工商户以其经营地点划分,经营地点在城镇的纳入参保征缴范围。

关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界定问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以其户籍身份划分,凡具有本地城镇户口,年满16周岁以上且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的灵活就业人员,都属于参保对象,并在其户籍所在地参保(续保)缴费。

关于参保登记证件与类型确认问题。持《临时税务登记证》或其他批准成立证件的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给予办理社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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