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作风纪律通报
通报是上级把有关的人和事告知下级的公文。通报的运用范围很广,各级党政机关和单位都可以使用。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2017年作风纪律通报,仅供参考!
2017年作风纪律通报范文一
各县委、县人民政府,各区委、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纪委《2016年春节和省“两会”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和淮南市纪委《关于2016 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纪问责的通知》(淮纪〔2015〕55号)文件精神,元旦、春节期间,市机关作风建设专项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有关县区、市直部门、窗口单位和基层站所执行工作纪律、公车使用管理、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和“三公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监督检查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纪律执行情况
机关作风建设专项督查组分成三个小组,分别对县区、乡镇、市直部门节假日期间值班情况和节后上班第一天按时到岗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在节后上班第一天执行工作纪律情况督查中,为了扩大检查范围,督查组采取了“县区互查,督查组抽查”的方式开展督查。从督查总体情况看,元旦春节期间,各县区、各单位能够认真落实值班制度,领导带头值班,值班人员坚守岗位。节后上班第一天,广大机关工作人员都能迅速从“假日模式”切换到“工作模式”,绝大多数单位执行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制度比较严格,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较好,工作作风有了明显转变。但是仍然还有个别单位存在着制度落实与要求有一定差距,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认识不到位问题。节假日期间个别单位值班制度落实不到位,值班电话无人接听,个别乡镇值班人员存在早退现象,如谢家集区孙庙乡;节后上班第一天个别县区、乡镇工作人员存在迟到、缺勤现象,如八公山区八公山镇。有的单位考勤签到制度执行不严,存在签到不规范现象,如毛集实验区环保局。
二、公车使用管理情况
督查组调取了蚌合高速高塘湖等5个卡口春节期间公车通行信息资料,从市发改委调取了我市9个部门留用的执法执勤车辆及公务平台车辆信息。通过与留用车辆进行比对,共查处公车使用162辆次,涉及7个县区、17家市直单位及行管局公务用车平台。通过下发核查函,对15辆疑似违规公务用车进行实地调查等方式,最终确认没有违规使用公车的情况。但是,督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如:部分单位车改的后续工作没有完成,对已经移交拍卖的车辆没有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造成有的被拍卖车辆悬挂原号牌在路上行驶,如市地税局的皖D00220,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皖DA0207,既有损单位形象,又存在法律风险,这一问题应当引起足够重视,予以解决。
三、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情况
去年年底,督查组对市政务中心各入驻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绘制了平面图。今年二月,督查组又根据市编办提供的各单位编制数,对各单位办公用房面积再次进行了认真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与前期摸底情况进行对比,对部分单位办公用房进行了实地核查。同时,督查组对新调整办公用房单位的原办公场所移交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中发现,物价局迁入新址办公已有半年,但旧办公楼的原承租方仍未搬迁,影响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集中调配工作。
四、“三公经费” 执行情况
督查组于2月18日分别对陈家岗加油站、理工大加油站的公款购买加油卡情况以及永辉超市、华联商厦、百大商场和家乐福超市公款购买购物卡、年货节礼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抽查了2016年度发票使用情况。重点对2016年元月份以来,单笔支出较大的单据,逐张逐笔进行核查。检查中未发现行政事业单位有公款购买加油卡的情况,公款购买商场、超市消费卡的行政事业单位经核实,均为单位人员工会福利,每人最多1000元,符合国家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规定。检查中发现,还有个别单位以其他名义在商场开具发票,具体情况正在核查中。
希望在此次督查中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将整改情况于2016年4月10日前书面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市政务中心A座八楼821室)。
各县区、各单位、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把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采取切实措施,严格责任追究,认真抓好落实。要以开展机关作风专项整治为契机,整治懒政怠政,强化责任担当;整治工作纪律,强化纪律执行;整治公车私用,强化公车管理;整治“三公经费”,强化规范管理,不断转变机关作风,严明工作纪律,优化发展环境,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特此通报。
2017年作风纪律通报范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8月9日、8月13日,副局长路子房、纪检书记王培一带领行办、党办、监察室主任,对局机关各科室及部分局属单位的作风建设、工作纪律及办公环境进行了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各单位均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办公环境规范清洁,能够做到人员在岗在位,遵守工作纪律,履行工作职责。较好的单位有:质监站、监察大队、工商用房管理处。
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单位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请假制度执行不力,外出办事手续不全;工作时间有串岗现象;办公秩序还不够正规,办公卫生还不够整洁。检查中还发现某个单位职工在工作期间从事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事,检查组当时就对这些单位提出了严厉警告,要求存在问题的单位尽快采取措施,整改到位。
今后,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要求,重申工作纪律,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纪律作风建设,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并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树立住建系统良好形象。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加大督查力度,随时开展明查暗访。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2017年作风纪律通报范文三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经县纪委**会研究,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及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全县大多数单位能够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但仍有少数单位对工作纪律要求不严,个别同志纪律意识淡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尤其是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问题时有发生,现就近期的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8月22日中午,水利局吴宇川、李性炎、郭建平、康思军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
8月22日中午,发改委郭长征、张燕武、陈志亚与朱集镇郭晓辉、丁金顶、程元秀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
8月23日下午,文物旅游局张合信、周奇威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事宜,刘志睿早退;
8月23日下午,国土局苗挺旷工。
县纪委将对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的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针对其他违规违纪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依据南阳市《违反**八项规定和省若干意见和市十项规定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违规人员作出处理,并于8月30日下午5点前将处理结果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纪委基地5017)。
希望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县纪委将建立作风纪律检查台账并与年度反腐倡廉考核挂钩,每通报一人次扣单位0.5分。同时,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责。年度内单位发生2次或一起2人至4人违反**八项规定、省若干意见和市十项规定情形的,依据南阳市《违反**八项规定和省若干意见和市十项规定处理办法(试行)》,责令其单位主管领导写出书面检查、对主要领导和纪检组长(**)进行诫勉谈话;年度内单位发生3次或一起5人以上(含5人)违反规定情形的,取消单位年度综合评先评优资格,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纪检组长(**)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县通报批评;单位屡次发生违反**八项规定、省若干意见和市十项规定的行为得不到有效制止,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除严肃处理当事人外,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纪检组长(**)先停职,再给予党政纪处分,领导班子成员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
**社旗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