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征税

2017-06-12

个体工商户纳税,是一种税务制度,是指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解开个体工商户征税,希望能帮到你。

个体工商户征税

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户,准确进行核算。对账证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

个体工商户征税的基本内容

个体户一般为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额人,纳税办法由税务确定:

一、查账征收的

1、按营业收入交5%的营业税

2、附加税费

(1)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的7%缴纳;

(2)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3%缴纳;

(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1%缴纳;

(4)按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实行5%-35%的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个体工商户纳税标准

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

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三 、核定征收的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是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发票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 如果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个体工商户的税收

如果每个月销售额在2万内(收入总额÷〈1+3%〉<20000元),不交纳增值税;

如果每个月销售额超过2万(收入总额÷〈1+3%〉>20000元),则全额计算交纳增值税(销售额×3%)。

比如,你每个月的收入总额为20600元,销售额是:20600÷(1+3%)=20000元,没有超过20000,不交纳增值税。

如果你每个月的收入总额为20610元,销售额是:20610÷(1+3%)=20009.71元,超过了20000元,那么你应全额交纳增值税:20009.71×3%=600.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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