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二手房房主跳价
物价上涨,卖主反悔,这似乎是不可避免的现象,在个人信用与更大的收益之间,不少人选择了后者,尤其是在二手房这样的一次性交易市场中。
二手房是典型的一次性交易市场,个人信用对交易双方的约束作用较小。同时由于房产交易是每个家庭的大宗消费,在交易过程中会精打细算每一步。
对许多房主来说,如果所得远大于损失,他们将毫不犹豫选择跳价。以一套80平方米120万元的二手房为例,如果房价上涨5%,其中的溢价将是6万元。而相对于通常为2万元的定金,即使违了约双倍返还定金,卖房人的损失也不过是2万元。坐地起价就能获取高额收益,难怪有不少人去做。
二手房主的反悔借口主要有:
一是以所售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在出售二手房时没有征得另一方同意为由,要求解除卖房合同收回房屋。
二是以卖房时为避税签署的是“黑白合同”为由,要求认定买卖合同无效。
三是以中介公司没有及时转交买房人的定金为由,要求认定合同无效。
对此,建议:
一是购房人在与二手房主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提前考虑房价上涨等因素可能带来的隐患,约定好违约赔偿责任,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及时办理,避免对方反悔。
二是买房人在买房前要充分了解房屋买卖需要的各种手续,好选择专业人士提供法律意见,再慎重签订合同。
三是买房人应在签订买房合同时让对方提供确保有权处分所售房屋的证明或夫妻等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
四是二手房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应当选择正规中介机构,并对双方谈定内容,以书面形式约定好。
不少购房者发现,即便交了订金还是会碰上房主跳价,于是就追加订金金额,少则5万元,多则10万元。因为中介一旦将订金转到房主手上,并且签定合同,订金就成为定金。房主如果跳价,购房者可以要求对方依定金罚则双倍返还定金。比如一次付10万元定金,房主跳价的话,就要倒赔给购房者10万元,他就要掂量跳价是否值得了。
购买二手房的过程千万不要掉以轻心,谨防自己的财产受到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