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禁毒会议上的讲话
禁毒工作是事关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全、事关社会稳定、事关百姓福祉、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顺利实现。禁绝毒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在禁毒会议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在禁毒会议上的讲话(一):
同志们:
这次全县禁毒工作会议是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禁毒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总结近年来全县禁毒工作,分析禁毒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禁毒工作。刚才,曾义同志通报了20xx年禁毒工作开展情况,对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作了安排部署,讲得很好,我完全赞同。城关镇、妈姑镇、野马川镇、哲庄乡党委书记作了表态发言。下面,我讲五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禁毒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坚决打赢禁毒人民战争
第一,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上来。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禁毒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禁毒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去年6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听取禁毒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禁毒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首次印发了《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从关系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的高度强调了禁毒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禁毒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工作措施、组织保障等。孟建柱书记、郭声琨国务委员对禁毒工作多次提出明确要求。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始终把禁毒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克志书记、敏尔省长、昌旭市长等领导同志多次对禁毒工作作出批示指示,专题听取禁毒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禁毒工作重大问题。近期,省委、省政府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禁毒工作的高度重视是我们打赢禁毒人民战争的强大动力。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上来,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厉的措施、最有效的办法,全面加强和改进禁毒工作,实现全县毒情形势的明显好转。
第二,要充分认清我县禁毒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近年来,我县持续强化禁毒宣传教育,持续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持续落实戒毒康复措施,禁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建设“平安赫章”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受国际毒潮泛滥和国内涉毒因素增多影响,我县仍处于毒品问题蔓延期、毒品犯罪多发高发期。我县毗邻云南省,毕威高速、G326国道、S212省道穿境而过,是“金三角”毒品经云南运往贵阳,进而转运四川、重庆、湖南、湖北、广西、广东等地区地下贩运主要通道之一,也是运往省内铜仁、遵义和市内七星关、大方、黔西、金沙等县(区)的地下贩运主要通道,毒情形势严峻复杂。一是吸毒人群呈持续增加势头。截至目前,全县在册吸毒人员2060人,27个乡(镇)均有吸毒人员,且呈逐年上升趋势。二是毒品犯罪引发的社会问题仍然严峻。近年来,由吸毒引发的“两抢一盗”、零星贩毒等违法犯罪案件大量增加,“吸毒贩毒”已成为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重要因素。三是少数乡(镇)和部门对禁毒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对禁毒工作重视不够。四是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流动性大,协议签订、尿样检测、谈话训戒、包保帮教、档案建立健全难度大,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成效不明显。五是企业接纳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就业责任意识不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就业安置工作推进难度大。六是毒品危害严重乡(镇)整治力度不大,“无毒创建”工作有待加强。七是禁毒社会化进程缓慢,全民参与、部门联动的禁毒工作机制尚未完全形成。
第三,要充分认识做好禁毒工作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禁毒工作是事关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全、事关社会稳定、事关百姓福祉、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顺利实现。禁绝毒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当前,毒品问题与艾滋病、恐怖活动并称为世界“三大公害”,既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破坏家庭幸福,败坏社会风气,污染社会环境,又诱发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我县在册吸毒人员已超过2千人,吸毒贩毒问题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民生福祉改善,扶贫攻坚实施,社会平安和谐稳定,对外开放形象造成了不同程度影响。全面加强禁毒工作,有效遏制毒品问题滋生蔓延,对深入推进“平安赫章”、“法治赫章”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幸福和安居乐业,实现后发赶超、同步小康,谱写中国梦的赫章新篇章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必须集中力量出重拳下重手,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凌厉攻势和高压态势
今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第一年,各乡(镇)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从维护重要战略机遇期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毒品问题的严峻性、复杂性和禁毒工作的艰巨性、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禁毒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我县禁毒工作放在全省、全市禁毒工作大局、放在全县改革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去实施、去推进,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的精神,用最严厉、最有力、最管用、最有效的措施,持之以恒地抓好禁毒工作,锲而不舍地治理毒品问题,确保毒情重点整治扎实推进,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得到有效管控,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禁绝,吸毒人员戒断巩固率明显提升,人民群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禁毒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夯实,毒品问题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实现毒情形势明显好转。
第一,要坚持重拳严打毒品犯罪活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毒品犯罪是严重刑事犯罪,必须出重拳、下重手,依法从重从快集中打击。要持续不断地组织专项打击治理行动,坚持露头就打,以“零容忍”、“零懈怠”的态度,以“利剑行动”为抓手,保持凌厉攻势,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要坚持“打团伙、破大案,打零包、摧网络”的工作思路,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活动严打高压态势,突出打早打小打苗头。加大大要案件侦破力度,坚决打击毒品犯罪幕后组织者、团伙骨干和“保护伞”。严厉打击零星贩毒活动、容留组织吸毒、合成毒品犯罪、毒品洗钱犯罪和互联网涉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要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利用公安“大情报”信息平台,强化情报搜集、分析研判和信息技术运用,及时发现和精准打击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活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加强协调配合,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依法快侦、快诉、快判涉毒案件。
第二,要筑牢毒品公开查缉的“天罗地网”。公开查辑是打击毒品犯罪的有效手段,是遏制毒品问题发展蔓廷的重要举措。要深入开展“斩毒行动”,加强毒品来源重点方向毒品查辑工作,严防周边地区毒品流入。要完善和强化毒品查缉站点,斩断毒品通道,要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完成公开查缉毒品一级卡点建设,要构建全覆盖、全天候、立体式、常态化公开查缉毒品工作体系,落实公安、交通、邮政等部门公开查缉毒品职责。要加强物流寄递行业禁毒管理,落实收寄验视规定,积极探索建立实名寄递制度。要建立健全行业协会,督促指导企业开展禁毒工作。
第三,要切实加大禁种力度。要严格落实禁种铲毒工作责任制,及时组织开展禁种宣传、踏查铲除工作,充分运用各种技术手段,对县内潜在毒品非法种植区域进行全面监测,坚决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和土法加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禁绝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活动。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党建扶贫工作队要将禁毒工作纳入扶贫挂帮工作内容。
第四,要着力加强跨境跨区域禁毒协作。要积极发挥公安机关警务合作平台作用,加大与周边市(区、县)禁毒协作力度。要主动加强与我县外流贩毒人员流入地及其他毒品通道省份的交流合作,健全区域毒情信息合作机制、区域整治工作机制、大要案件侦办区域协作机制,实现情报信息共享,毒品案件联合侦查,外逃涉毒人员协同追捕,异地财产协作查封追缴,切实形成联合打击外流吸贩毒的整体合力,坚决遏制、不断减少外流吸贩毒。
三、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吸毒人员的服务管理,最大限度地减轻毒品危害
第一,组织开展吸毒人员大排查。要组织开展吸毒人员“大排查”,积极发挥家庭、社区、社会组织的作用,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对吸毒人员逐一排查、分类登记。建立涉毒人员“台帐”制度,动态掌握涉毒人员的具体情况。加强涉毒人员信息管理,做到来去明白,真正把底数彻底搞清楚,不漏掉一人。同时要建立完善动态排查机制,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一律进行吸毒检测的“逢嫌必检”工作制度,鼓励吸毒人员主动登记自愿戒毒,最大限度发现隐形吸毒人员和下落不明吸毒人员。要把排查工作、台账制度与对吸毒人员的管理工作有机衔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做到“无缝对接”。
第二,扎实推动“阳光工程”上台阶。要高度重视“阳光工程”建设,认真落实《贵州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就业促进办法》,坚持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相结合,加大对“阳光企业”在土地、税收、项目、经费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要出台具体的操作性强的贯彻落实措施,发挥主导作用,鼓励支持社会企业参与“阳光工程”建设。人社部门要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能部门要动员、鼓励、支持企业吸纳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努力提高就业安置率。已建立的“阳光企业”要进一步发挥作用,力争建成“阳光工程”市级示范点。吸毒人员超百人的乡(镇)必须建立一个“阳光工程”集中安置县级示范点。
第三,要大力加强吸毒人员管控。当前我县收戒容量不足、
戒毒方式创新不够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制约着禁毒工作的有效开展。要切实强化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切实解决我县收戒容量不足的问题。继续开展“大收戒”行动,公安、司法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有效整合强制隔离戒毒资源,提高收戒能力,每年强制隔离戒毒数提升20%,社会面吸毒人员全部依法收戒。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探索建立心理咨询、医疗救治、康复矫治、法制教育、就业培训进所服务的强制隔离戒毒新模式,最大限度增强强制隔离戒毒出所人员融入社会的能力,从源头上减少出所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要大力推进美沙酮延伸治疗工作,要抓紧建立美沙酮延伸服务站(点),加强特殊涉毒人员的依法收治工作。
第四,要狠抓戒毒康复人员的帮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吸毒人员管理。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要把对戒毒康复人员的服务管理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深入开展“回归行动”,对复吸率高的吸毒人员要有帮扶保障措施,切实提升吸毒人员的发现巩固戒毒率和就业安置率,使戒毒康复人员真正回归社会、融入社会。要加强戒毒康复人员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组织开展职业培训,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戒毒康复人员按规定给予政策扶持。按规定将戒毒康复人员家庭纳入社会保险范畴,对符合条件的戒毒人员提供社会保险补贴。按规定将生活困难和戒毒康复人员家庭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因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突发性、临时性困难的戒毒康复人员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做到帮扶救助“无遗漏、全覆盖”。
四、突出源头治理,筑实筑牢禁毒防线,切实增强全民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
第一,完善禁毒宣传教育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发动群众,最大限度减少毒品的社会危害。要深入开展“净土行动”,营造“向毒品宣战”的禁毒人民战争氛围。要把禁毒宣传教育纳入平安创建、文明创建范畴,与公民道德教育、普法教育、健康教育相结合,宣传、组织、人社、公安、广电、卫计、司法、教育、文广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充分发挥部门、系统和行业优势,广泛深入开展“向毒品说‘不’、打一场禁毒人民战争”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毒品预防教育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场所、进社区、进农村、进网络、进行业,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毒品的危害性,自觉远离毒品、拒绝毒品,在全县形成“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禁毒氛围,从源头上筑牢禁毒人民战争的坚强防线。
第二,突出禁毒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当前,我县禁毒教育的重点主要是在校学生、娱乐服务场所从业人员、外出务工人员等三大类。我们要紧扣这些重点人员,有针对性地采取宣传教育措施。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在校学生的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结合青少年学生的特点,将禁毒课程纳入日常教育教学工作,做到教学计划、大纲、教材、课时、师资“五落实”。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课程开设率要达100%。组织部门要将禁毒预防教育纳入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干部培训计划和内容。要继续加强县内中小学禁毒教育园地建设,到20xx年底,县直各中小学、乡(镇)初级中学、中心小学、片区学校、村级完小建成率要达100%。县内各级各类学校禁毒预防宣传教育要常态化,要就什么是毒品,毒品的种类及危害,如何与毒品作斗争等知识进行高密度宣传,不断提高学生识毒、防毒、拒毒的能力和水平,中小学生对识毒、防毒、拒毒知识的知晓率要达100%。宣传部门要统筹赫章报社、赫章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辟禁毒预防宣传教育栏目。卫生计生部门要突出抓好县内各级各类医院门诊大厅、县疾控中心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大厅的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司法部门要突出抓好人员密集场所(广场、车站)的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公安部门要突出抓好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的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公安、市场监管、文化部门要以防范合成毒品为重点,加强对娱乐服务场所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督促娱乐服务场所建立禁毒自律制度,签订禁毒责任书,定期开展禁毒知识培训,增强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禁毒意识。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要突出抓好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各乡(镇)要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禁毒宣传教育,在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过节和外出务工之际,通过发放禁毒明白卡、开展禁毒知识培训等形式,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禁毒意识,切实减少外出涉毒人员。通过禁毒预防宣传教育,毒品预防宣传教育覆盖面要达100%,干部职工对禁毒知识知晓率要达100%,人民群众对毒品危害的知晓率要达95%以上,群众对党委政府开展禁毒工作的满意度要达95%以上。
第三,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禁毒工作。禁毒工作是人民战争,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是关键。我们要搭建社会力量参与禁毒工作平台,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参与禁毒工作。要结合实际开展心理医疗救治、帮扶救助、就业指导等工作。要按照不低于辖区登记吸毒人员数30%的比例招募禁毒志愿者,大力推广“阳光妈妈”禁毒志愿者协会模式,大力发展禁毒协会、禁毒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等群众自治组织。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建立完善毒品犯罪活动举报奖励机制,广泛发动群众、紧密依靠群众,动员群众积极举报、提供线索,让贩毒分子在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中无处遁形。
第四,深入开展“无毒”创建工作。多年的实践已经证明,开展“无毒”创建对于禁毒工作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我们要把“无毒”创建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新农村建设、平安创建的主要内容,以社区、村寨、单位、家庭为基本创建单位,创建一批“无毒乡(镇)”、“无毒社区(村)”、“无毒单位(学校、企业、场所)”、“无毒家庭”。并使创建成功率达90%以上,已创建巩固率要达100%。要不断扩大无毒覆盖面,切实巩固禁毒成果。县禁毒委员会每年都要对“无毒”创建活动进行考核评估。
第五,严格对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监管。对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等的管控始终是做好禁毒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卫计、公安、交通、市场监管、安监、药监等部门要严格易制毒化学品相关企业登记、管理。要建立重点品种数据库,健全企业信用登记管理制度和易制毒化学品流失追溯制度,全程纳入网络信息系统动态管理。要发挥易制毒化学品行业协会作用,倡导企业自律、市场规范和社会监督。坚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事前核查、事中通报、事后倒查”的动态管理制度,严格新精神活性物质及其他非药用物质的检测,杜绝滥用新精神活性物质行为。加强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的监管,依法查处非法生产、运输、经营、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行为。
第六,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的整治力度。开展重点整治,是遏制毒品蔓延、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提振禁毒工作信心的重要手段。我们要深入开展“清剿行动”,健全和落实毒品问题严重地区挂牌、督办、通报、约谈、责任追究和整治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强化分级预警,对毒品问题严重地区进行重点整治。建立健全禁毒工作长效管理机制。要坚持依法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监督相结合,公安、市场监管、交通、教育、文化、城管等部门联动,通过明察暗访、群众举报、媒体监督、内部追责、建立“黑名单”等方式,加强对涉毒娱乐场所和宾馆、网吧、出租屋等其他涉毒场所查处和管理,加大重点场所涉毒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严惩经营者和相关涉毒人员。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党委政府负总责,为打赢禁毒人民战争提供有力保障
第一,党委政府负总责的制度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持之以恒把禁毒工作深入开展下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的《实施意见》都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禁毒工作负总责。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党政同责,切实承担起这个责任,把禁毒工作列入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每年专题听取两次以上禁毒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禁毒工作难点问题。县禁毒委员会将切实加强对全县禁毒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抓好责任落实,建立健全毒品监测评估、滥用预警和毒情通报机制,全面监测评估毒品滥用情况,定期发布毒情形势和变化动态。各乡(镇)禁毒委员会每年要向县禁毒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县、乡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同级禁毒委员会的部署要求,将禁毒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根据工作职责依法履行禁毒工作责任。
第二,机构和队伍保障要有力。县、乡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要按要求配备工作人员,提供办公场所等必要工作条件。辖区每30名登记在册吸毒人员或20名戒毒康复人员配备一名社区禁毒专职人员,吸贩毒严重的乡(镇)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工作人员承担禁毒工作。对社区禁毒专职人员要实行进出渠道、工资待遇、管理制度、教育培训、考核奖惩、档案管理、后勤保障“七统一”。各乡(镇)要将社区(村)干部和网格室工作人员明确为禁毒专职人员,落实禁毒工作职责和任务。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任务明确负责禁毒工作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公安机关要按要求成立公开查缉毒品专业队伍,严格队伍管理、教育和监督,从优待警,不断提升队伍凝聚力、战斗力。
第三,经费和设施设备保障要到位。县、乡财政要根据禁毒工作需要,将禁毒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不断完善禁毒工作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重点支持禁毒预防宣传、禁吸戒毒、“阳光工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禁毒管理、缉毒执法、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财政部门要会同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加强禁毒经费管理,强化绩效考核。要强化禁毒基金会建设,搭建社会力量参与禁毒工作的平台,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禁毒公益事业。发改部门要认真落实禁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大强制隔离戒毒所、禁毒教育基地、禁毒情报站(点)等禁毒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第四,考评督促和责任查究要严格。要加强对禁毒工作的督查工作,对任期内因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毒品问题泛滥,被列为重点整治地区的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重点整治地区在完成整治任务前,不得参加县的各类评比表彰活动。县的综治工作考评要加大禁毒工作考评权重,将禁毒工作纳入综治工作考评范畴。组织部门要将禁毒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作为干部任用考核的重要依据。组织部门在对下一级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考察、选拔、任用和交流时,应征求县禁毒委员会意见。综治、公安、司法、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专项检查,督促相关工作落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表彰奖励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五,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保障要管用。要结合禁毒工作实际,因地制宜解决突出毒品问题。人大、政协要加强执法检查、执法监督和民主监督,确保禁毒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在规范和统一法律适用的基础上,加大依法惩处力度。
同志们,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全力攻坚、扎实工作,不断开创禁毒工作新局面,为推进平安赫章、法治赫章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