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中国梦的哲学价值
摘要:中国梦是习近平同志代表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总结中华民族近代以来奋斗历程并加以理论升华、赋予时代特征而形成的战略思想和理论成果。中国梦具有较强的哲学价值论意蕴,主要表现为:中国梦的内涵与发展目标具有鲜明的价值属性;“三个必须”彰显了独特的价值理念;“三个共同”宣扬了兼顾群己的价值取向。实现中国梦也应遵循一定的价值原则。其中,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是实现中国梦的终极目标与最高价值原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则是指导现阶段中国梦实践的具体价值原则。为了营造有利于实现中国梦的价值文化环境,需要做到两点:一是要处理好主流价值文化与非主流价值文化的关系;二是应将主流价值文化内化为人们的信念与生活智慧。
关键词:中国梦; 哲学价值论; 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主流价值文化
[中图分类号] B018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1-4799(2014)06-0020-06
中国梦是习近平同志代表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总结中华民族近代以来奋斗历程并加以理论升华、赋予时代特征而形成的战略思想和理论成果。当前学界虽然已对中国梦作了一些初步探讨,但从哲学价值论的角度来阐释中国梦的研究成果尚不多见。本文拟先揭示中国梦的哲学价值论意蕴,进而剖析实现中国梦应遵循的价值原则,最后探讨如何营造有利于实现中国梦的价值文化环境。
一、中国梦的哲学价值论意蕴
“梦”对于每个人都不会陌生,“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人人都做过梦。当然,梦对于不同的人而言又具有不同的意义。对于寻常百姓而言,梦是一种再正常不过的生理或精神现象;对于文人墨客而言,梦是他们描述人生境遇、抒发人生情怀的重要题材;对于生理学家、心理学家、精神病学家以及哲学家而言,梦则是他们进行理论反思的一个对象,弗洛伊德、荣格、阿德勒、弗洛姆等人对梦的性质、来源、意义、内容等作了系统探究,形成了一整套富有创见的梦学理论。中国梦这一概念并非只限于生理学或心理学的意义上来使用,也有别于西方思想家的梦学理论。中国梦尽管也是一种梦想,但却没有指向空幻的梦境。它主要是指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准确把握我国近代以来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状况,尤其是在当前我国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对我国未来社会的展望,是对国家未来发展战略的顶层设计,是关于民族复兴的理想蓝图。
在当代中国的语境下,中国梦有其确切的内涵,即“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1] 2。中国梦同时也包含了多重意蕴。我们不但可从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文化学、政策学、战略学等视角对中国梦作出解读,而且也应揭示其哲学价值论的意蕴。具体说来,中国梦的哲学价值论意蕴表现为以下方面:
1.中国梦的内涵与发展目标具有鲜明的哲学价值论属性
中国梦内涵中的几个关键词,如富强、振兴、幸福等都是富有哲学价值论意味的词汇,它们分别与三种价值主体相对应,即国家、民族、人民。这三种价值主体本身就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因而,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也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其中,国家富强是最重要的前提,只有国家富强了,民族才能振兴。而只有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了,人民才会幸福。国家富强是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国家贫弱则民族衰微,当然也不可能有人民的幸福。此外,相比于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更具有根本性的意义。原因在于,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归根到底是为了全国各族人民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2] 15。
从发展目标来看,中国梦的总体目标即是将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1] 2。由此可见,中国梦是对我国未来社会发展全方位的谋划与通盘的考虑,而不是仅仅着眼于某一方面的发展。中国梦不但要实现科技进步、经济腾飞、物质增长、财力充足、军力强大、环境优美、生活富裕等看得见、摸得着的目标,还将着力解决好政治民主、社会和谐、人民幸福、文化繁荣、信念坚定、道德高尚以及使国家与公民享有尊严等问题。后一方面涉及的诸问题与哲学价值论尤其相关,而且,中国梦目标的实现,本身也离不开一定价值理念的指引。从哲学价值论的高度来反思这些问题,才能将思考引向深入,而不是让其流于表面化。以尊严为例,国家有国家的尊严,每个公民也有其独立的人格尊严。国家的尊严意味着国家领土主权的完整和治权疆域等不容侵犯。国家的尊严能否得到维系,不仅取决于国家的经济和军事实力,也取决于这个国家的领导人与民众捍卫国家尊严的决心和斗志。而公民的人格尊严则是指每个公民享有的人之为人的尊贵与威严。人固然有出身、年龄、职业、性别、能力、贫富、地位等方面的差异,但在人格尊严上则没有高低之分,每个人的尊严都不容侵犯和剥夺。人之所以具有人格尊严,其原因在于人本身是目的,任何人都不可被视为他人的工具。康德说:“你的行动,要把你自己人身中的人性,和其他人身中的人性,在任何时候都同样看作目的,永远不能只看作手段。”[3] 81人是目的,因而人既要尊重自己,也要尊重他人。同时,人也具有独立的意志,有自主的决定能力,所谓“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论语·子罕》)。人只有珍视自己独立的意志与人格,才谈得上有尊严。实现中国梦,既要使国家和民族拥有至高无上的尊严,也应确保每个公民享有的人格尊严。当然,两种尊严又具有内在的统一性。
2.“三个必须”彰显了独特的价值理念
习近平同志指出,实现中国梦必须走中国道路,必须弘扬中国精神,必须凝聚中国力量[1] 2~3。“三个必须”既是一种政治号召,又彰显了独特的价值理念。
首先,中国道路彰显了社会主义的价值理念。中国道路是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提与本质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别的什么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理想与价值理念是中国人民在实践的基础上经过比较以后作出的理性选择。早在五四时期,初步具有共产主义理想的知识分子,通过多次论战,从各种各样的社会思潮中选择了马克思主义学说,决心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道路。在数十年来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我们党不断深化了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使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理解又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当前我国仍须强化社会主义价值理念的引导,它是我国各项事业得以顺利发展、进而实现中国梦的政治保证。
其次,中国精神彰显了爱国及改革创新的价值理念。中国精神是指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习近平同志说:“爱国主义始终是把中华民族坚强团结在一起的精神力量,改革创新始终是鞭策我们在改革开放中与时俱进的精神力量。”[1] 3爱国主义是国民对自己祖国的一种深厚感情,也是世界各国极为推崇的一种美德或价值理念。我国具有悠久的爱国主义传统,数千年来它一直是动员和鼓舞人民不懈奋斗的一面旗帜,是我国各族人民共同的精神支柱,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内容之一。当前,只有大力加强爱国主义的宣传与教育,才能激发人们实现中国梦的昂扬斗志,提高人们的思想境界和道德情操,增强民族凝聚力。
再次,改革创新也是实现中国梦应具备的精神品格与价值理念。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首次把改革创新作为时代精神的核心。之后,党和国家的很多重要文件均阐述了改革创新的重要性。改革为社会发展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不竭动力。不进行改革,将会严重削弱甚至窒息社会发展的活力与生机。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通过思想观念的创新、体制与机制的创新、方法与途径的创新等,可以开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新局面,可以加快实现中国梦的步伐。当然,真正的创新是一种自主创新,而非照搬照抄其他国家的现存经验或做法,它要求根据当前我国的基本国情,创造性地提出新的发展理念与思路,并付诸实施。改革与创新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如果不进行改革,就不可能创新,此即中国传统哲学所倡导的“革故”而后“鼎新”;俗语谓“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亦表达了此意。同样,如果没有创新,改革便会流于形式,就称不上是实质意义上的改革,所以改革也意味着创新。
最后,中国力量彰显了民族团结的价值理念。所谓中国力量,是指中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力量。民族团结与融合是我国的一个优良传统,“协力同心”、“同心同德”历来被当作一种高尚的德行加以提倡,民族团结的佳话也一直为人们所传颂。今天,重新倡导民族团结的价值理念,对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仍具有莫大的意义。我国是由56个民族组成的一个大家庭,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是哪个民族单独的梦想,而是我国各族人民共同的梦想,相应地,实现中国梦也是各族人民共同的责任,在梦想实现过程的每一环节、每一步骤都需要集中各族人民的智慧。我国各族人民只有紧密团结起来,众志成城,形成合力,才能汇聚为一股强大的力量,进而为实现中国梦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实现中国梦的目的也是为了造福全国各族人民。
3.“三个共同”宣扬了兼顾群己的价值取向
所谓“三个共同”,是指习近平同志在阐释中国梦时所说的“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1] 3。由“三个共同”的主张可以看出,中国梦所蕴含的价值取向既与西方社会盛行的个体本位的价值取向有本质的区别,也不同于中国传统儒家所倡导的群体本位的价值取向,而是兼顾群己的价值取向,这是一种较为合理的价值取向。个体本位的价值取向与群体本位的价值取向都有其偏颇之处,前者重视个体的自由和权力,但却容易发展成为个人至上主义;后者突出了群体的作用和地位,但又未能充分正视个体存在的价值,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压抑了个性的自由发展。因此,我们需要对这两种价值取向加以扬弃。中国梦既是富国强兵梦、民族复兴梦,也是百姓的富裕幸福之梦。如果抛开无数个体的人而去谈论中国梦,这样的中国梦必然是虚幻的。因此,一方面应让人人都有梦想,都有人生出彩和梦想成真的机会,都能在人生舞台充分展示自己的才华,只有如此,中国梦才能真正成为萦绕着每个中国人心头的梦,成为大家共同的梦想。另一方面,每个人的前途命运又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个人的幸福与成功之梦如果离开了富国梦、强军梦,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没有任何根基,极其脆弱。将个人的梦与国家的、民族的梦融为一体,才是坚实的、牢不可破的。
二、实现中国梦应遵循的价值原则
1.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是实现中国梦的终极目标与最高价值原则
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是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本质特征之一,它也应是实现中国梦的的终极目标与最高价值原则。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理论至少包含以下两方面的意蕴:其一,人应按照自己内在的固有本性去发展,并在自由、自主、自觉的状态下充分发挥自身的潜能。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资质、禀赋,也有不同的梦想、追求。国家与社会恰恰要尊重人们不同的梦想与人生选择,而不是强求一致。每个人都可以按照自身的性情、特点来发挥固有的潜能,并尽可能地实现个人的梦想,满足个人积极的、合理的需求。当然,马克思主义所讲的自由并不是无限度的,它以必然为根据。这种自由观若落实于个体的行为之中,则意味着每个人在行使个体自由的权利时,应以不违背法律和道德、不妨碍他人的自由为前提,自由绝不等同于随心所欲。同时,自由与责任又是息息相关的,有多少自由就意味着要承担多少责任。其二,人的发展应是全面的、全方位的,而不是片面的、畸形的。人在体力、智力、德性、情感及交往能力等方面都应获得健康的、良性的发展。事实上,人本身就是一个综合体,具有多方面的需求与向往。国家与社会应引导人们由单一的需求向相对全面的需求发展;由低层次的需求向高层次的需求发展;由单纯的物欲需求向兼顾物欲与精神享受的需求发展。
人的自由发展与全面发展是统一的,两者之间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关系。人只有在自由的、而非屈从于外在压力的情形下,才有可能使自己真正获得全面的发展;反之,人只有获得较为全面的发展,才能充分展示其自由、自主的个性。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需要依赖一定的社会条件。只有到了生产力高度发展、物质及精神文化产品极其丰富以及私有制与旧式分工彻底消灭的共产主义社会,才能最终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我国正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及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水平还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及精神文化需求。因此,就我国现阶段而言,尚不能说已实现了所有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但正因为如此,它才成为我们不懈奋斗的目标,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国梦的最高价值原则。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就一直高度重视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问题。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党和国家历届领导人在继承马克思列宁主义基础之上,又结合我国国情将此理论加以创造性地发展,并贯彻落实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之中。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倡导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其终极目标与最高价值原则即是实现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指导现阶段中国梦实践的具体价值原则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以“三个倡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它是指导现阶段中国梦实践的具体价值原则,对于实现中国梦的宏伟目标具有更为直接的价值引领作用。所谓“三个倡导”,即是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4] 31~3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由12个范畴、24字组成。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两个既有区别又有密切联系的概念。前者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基本看法或总的观念,后者是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一个理论体系。两者之间的联系也是不言而喻的,“如果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一座理论大厦的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可以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理论基石;如果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一个逻辑整体的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可以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逻辑起点”[5] 7。概而言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是其中最基础、最核心的部分。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的表述言简意赅,通俗易懂,便于人们记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指导现阶段中国梦实践的具体价值原则,既符合当前我国的国情,又集中体现了广大社会成员的共同价值诉求。通过践行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为实现中国梦提供精神支撑,可以使人们在价值观念方面达成基本的共识,从而凝心聚力。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吸收、借鉴了古今中外价值观念的精华,又紧扣了当前我国发展的新特点以及公众对幸福美满生活的热切期盼,同时也从价值理念方面对我国未来社会发展的趋势进行了前瞻,它与中国梦所追求的目标是十分吻合的。中国梦可分为国家梦、民族梦(民族振兴与社会发展之梦)、人民梦,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亦可归纳为三个层面:作为国家现代化建设目标层面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作为社会制度层面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作为公民道德品行层面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实现我国国家梦的价值原则。党的指导思想实现根本性转变后,我国始终都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只有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才能建立现代防御性的国防体系,才能减少邻邦对我国领土主权的觊觎之心。国家愈富强,国家的安全愈有保障。同时,经济实力以及综合国力的提升亦益于增加百姓财富、改善民众生活,有益于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益于构建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实现我国民族振兴与社会发展之梦的价值原则,这些价值理念在中国传统社会未能获得充分开展,但它们在现代社会中却越来越被强化,并且逐渐成为衡量社会制度进步与否的重要标志。社会主义作为人类社会迄今为止最优越的社会制度,不仅不能排斥这些价值理念,还应根据我国当代社会的新变化不断赋予其新义,以便使人们享有更多社会主义法律与道德范围内的自由,享有更多的人格平等与自我发展的平等机会,同时能够生活在各尽其能、各得其所的公平公正且有法治保障的社会环境中。“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实现我国人民幸福之梦的价值原则,它们是对公民个人美德的一种要求。2001年,中共中央印发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对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浓缩和提炼,对于当前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三、营造有利于实现中国梦的价值文化环境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既是一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事业,又是一项宏大的社会工程,需要全国各族人民齐心协力,为实现这一伟业而不懈奋斗。从哲学价值论或价值文化的角度来看,就是要营造有利于实现中国梦的价值文化环境。
1.处理好主流价值文化与非主流价值文化的关系
价值文化是文化的深层内核,它集中体现了一个社会的价值目标、价值理念与价值取向,凝结成 一种文化形态。价值文化又可分为主流价值文化与非主流价值文化,主流价值文化是指在一个社会中占据主导地位的价值文化,它往往带有一定的官方色彩。主流价值文化之外的其他价值文化则是非主流价值文化,它较多地表现为约定俗成的风俗习惯以及特定人群独特的价值观念。
新中国成立以来,马克思主义一直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改革开放以来,价值文化趋向于多样化。应该承认,当前我国的主流价值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文化,也即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本质内容的价值文化。但不可否认的是,非社会主义的价值文化也以不同的方式存在着,包括通过不同渠道渗透到中国内地的西方价值文化以及经过改造、转化的中国传统价值文化,而各种宣扬低俗、庸俗、媚俗以及鼓吹极端利己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封建迷信主义的价值文化也死灰复燃,侵蚀着我国部分民众的心灵。
主流价值文化与非主流价值文化并存的局面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实现中国梦既具有正面作用,也具有负面影响。正确的做法是妥善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既不能一刀切地将非主流价值文化彻底取消,也不可削弱主流价值文化对非主流价值文化的引导作用。一方面,对价值文化的多样化趋向视而不见、文过饰非的做法无疑是掩耳盗铃式的自欺行为,它不可能解决人们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有关思想、道德及价值选择等方面的问题或困惑,因而在实践中是行不通的。历史和现实证明,一个社会的发展越快,价值文化就越会呈现出差异和多样化的特点。只有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才能激发社会活力,进而建设繁荣昌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文化。
另一方面,价值文化多样化的趋向会产生两种可能:一是良性循环,由多样化而丰富价值文化的方方面面;二是恶性循环,即要么不能达成起码的共识,要么严重冲击主流价值文化。因而,多样、开放虽然为大势所趋,但若不加限制,演变为自由放任,甚至到了一种不可收摄的地步,就会衍化为一种社会弊病。因此,正视价值文化的多样化趋向并非就意味着无原则地迁就“多样”,不论是非、不辨善恶、不分美丑,甚至对危害到他人的生存、自由、权利与尊严的言行也放任不管,不进行必要的干预和引导。这种做法在现实生活中的危害更大,它会使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混乱,并会使腐朽、没落的文化滋生蔓延。因此,我们需要在多种价值文化中寻求基本的共识,并加以正确引导,尤其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4] 31。也就是说,应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文化引导其他非主流价值文化,对各种错误和腐朽的思想坚决地加以抵制,进而做到弘扬主旋律与价值文化的多样化开展相统一。
2.将主流价值文化内化为人们的信念与生活智慧
营造有利于实现中国梦的价值文化环境,不能只停留于理论认知和学理把握的层面,还必须付诸实践,将其内化为人们的信念与生活智慧,进而使其获得广泛的社会认同。
作为主流价值文化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文化对于实现中国梦尽管具有较强的价值指导作用。可是,假若它没有获得人们的广泛认同,没有真正走进人们的心坎,那么,它便只是一种外在的理论架构,无法成为扭转世道人心、引领社会思潮的现实力量。因此,如何将属于理论形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文化转化为人们的内心信念与生活智慧、转化为普遍性的社会认同,这在某种程度上比价值文化体系构建的本身更显得重要、迫切。而转化与否的标志主要在于,人们在社会实践中能否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以自觉接受与遵循,能否将它作为价值标准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如果一个人表面上认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文化,内心却无真切的体认,知识与信仰、理论与实践没有完全统一起来,这仍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转化。真正的转化乃是内化,或者说,内化是转化的最高层次、最高境界。
所谓内化,是指把客观的、外部的东西通过主体的建构,转化为个体精神财富的过程[6] 95~96。内化与服从或同化有天壤之别。服从乃是人们屈从于外在压力的结果,一旦外在的强制性条件不复存在,服从的动力便会减弱,甚至彻底丧失。同化则是人们经过长时间的熏陶,内心里能够认同某种观念或信条,但这种认同并非出于人们的自觉、自愿,而完全是习惯成自然,是人们在被动情形下的接受或认可。只有到了内化阶段,人们才会坚信某种学说或观点的正确性,并使之成为自己精神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之一,进而再将它们变成实际的生活智慧,用之于立身行世。信念一旦确立以后,就会对人们的心理活动产生深远影响,同时也决定了一个人的外在行为。具有坚定信念的人,能够为捍卫自己的理想与事业而不惜牺牲一切。而智慧则使知识、理论变得鲜活起来。如果说纯粹的知识理论是静态的、没有生机的,那么,智慧则是灵动的、生机勃勃的。智慧“包含有对宇宙人生的某种洞见,并且理论取得了理想的形态,被灌注了爱心,充满了想象,因而和人性的自由发展密切相联系。这样的智慧是理性的,同时也是整个精神的,它有一种具体性的特点”[7] 161。
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文化内化为人们的信念与生活智慧,旨在使价值理论不再是外在于人心的东西,而是与具体的个体息息相关。比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不应仅作为标语或口号来使用,而应被内化到每个中国人的内心深处,成为人们坚不可摧的信念,进而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要使当前我国的主流价值文化“入脑”、“入心”,也不能忽略“入耳”。这就需要通过学校教育或其他各种社会教育方式向公众阐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重要意义以及实践路径,阐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文化的先进性及其在当前我国价值文化体系中的主导地位。当然,“入耳”未必能够“入脑”、“入心”。人们在接受主流价值文化的教育之后,还须进行自我反思,以便获得对主流价值文化的真切体认,进而接受并践行主流价值文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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