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对照党规党纪看遵规守纪严不严发言稿
党员干部要在学习中树立辩证思维、转化观念,正确看待纪律约束与纪律保护之间的关系,深化对纪律内在本质的认识和把握,提高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将纪律转化成自律,使有意识的遵守转化成无意识的遵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书记对照党规党纪看遵规守纪严不严发言稿,欢迎大家阅读。
书记对照党规党纪看遵规守纪严不严发言稿篇1
遵守党纪党规的重要性。毛泽东同志曾明确指出:“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没有纪律,党就无法率领群众和军队取得斗争的胜利。”说明了党的纪律的极端重要性。此外,《党章》明确了党内一切违反纪律的行为,都要受到严格的追究。在中纪委反腐中,山西“塌方式腐败”、中石油腐败窝案、发改委“审批崩塌式腐败”等大要案,在某种程度上都是党员干部不守纪律在前,违法在后所结出的“恶果”,虽然已经查出公之于众,并且正在或已经严惩,但其腐败后果对党和国家造成的损失难以估量。
党员干部必须守纪律、讲规矩。党员干部来源于人民群众,但又有别于普通群众,因为他们在党旗下曾庄严的宣誓“……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一是严格遵守党章,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是全党必须遵守的共同行为规范。为什么中纪委在办案问讯前会让涉案的领导干部重温《党章》?就是让他们对照党章来检讨自己在工作生活中的言行是否符合党章的各项规定,以一名同志的身份来向党组织反思、反悔和交代。
二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就是要向党的基准看起,和党保持高度一致,不说出格的话,不做违纪的事,时刻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中央电视台前名嘴毕福剑事件近日被广电总局定性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就是先例。
三是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党员干部手握人群群众给予的权力,为了保证公平公正,在具体工作中必须按照《宪法》等法律规定的范围依法行政、依法用权,严禁有法不依、越权扰法等违法现象。
守纪律、讲规矩,不是一时的事情,而是党员干部一辈子的事情,无论在职、离职,无论公众台面还是私人场合,都要自觉要求自己,主动守纪律、讲规矩,只有坚守下去,才能成为党的好干部、人民的好公仆。
书记对照党规党纪看遵规守纪严不严发言稿篇2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在我们国家,法律是对全体公民的要求,党内法规制度是对全体党员的要求,而且很多地方比法律的要求更严格。”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刮骨疗毒”,从严治党的决心。从严治党,重在严格执行党规党纪,只有如此,才能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肩负起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中国梦”的历史重任。
一要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党规党纪是戴在党员头上的“紧箍咒”,是更加严格的纪律约束。党是肩负神圣使命的政治组织,党员是有着特殊政治职责的公民。党员的形象关乎党的形象,党员的一言一行,必须比普通公民标准更高,要求更严,才能真正起到标杆和表率作用。常言道,“小洞不补,大到尺五”许多党员领导干部就是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选,把自己等同于普通老百姓,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影响,从吃吃喝喝这些小事放松警惕,视党规党纪为儿戏,一步步沦为历史的罪人,给党和国家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要切实加强党纪党规执行力度,就必须做到见微知著,防微杜渐,把违规违纪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首先要抓好党纪党规的学习教育,提高公职人员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其次要关口前移,加强对党员干部严守纪律和规矩的监督,从工作、生活等细节发现违规违纪苗头,通过抓早抓小,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免疫力”,筑起防微杜渐的“防火墙”。
二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腐败案件多发,“四风”问题泛滥,既有党员干部思想蜕变的问题,也有组织上教育、管理、监督、惩治不力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并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严明二字强调的就是提高执行力,要说到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因此,只有严格落实党纪党规,切实肩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严的措施管住干部,确保党规党纪成为刚性约束,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职位高低,只要触犯了党纪党规党法,都严惩不贷。才能营造党纪党规是“高压线”,不能碰,是“防火墙”,不可越的法治环境,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三要完善制度,亡羊补牢。党规党纪的完备程度,是我们党成熟与否、执政能力高低的重要标志。经过长期的实践探索,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框架已经初步形成,为我们管党治党提供了重要遵循。同时也要看到,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尚有不完善的地方,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正是利用制度漏洞,打擦边球,钻制度空子,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利益输送,形成庞大的腐败链。“亡羊补牢,犹未迟也”。长期以来,我们在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上探索了许多成功做法,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出台“八项规定”,狠抓作风建设,部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采取了一系列有力举措,取得了管党治党的明显成效。对这些有效做法和举措,应进行认真梳理,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按照《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的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推进,确保到建党100周年时,全面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使腐败无空可钻,无机可乘。
四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近年来,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一大批“老虎苍蝇”落马,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的“笼子”编织得更加紧密、牢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战略部署,把包括党章在内的党内法规体系纳入到了国家法治体系建设中,为新形势下进一步管党治党提供了根本遵循。但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腐败活动尚未绝迹,形势依然严峻,反腐败斗争依然在路上,不可能一劳永逸,一蹴而就。因此,必须牢固树立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的思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带头遵守党规党纪作为自觉行动,既要有不越线的严要求,又要有不踩线的高标准。各级纪检机关要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要发动群众,积极监督,使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都处在监督约束之中。使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回应群众期盼、赢得党心民心。
书记对照党规党纪看遵规守纪严不严发言稿篇3
党章是党的最高纲领,是党内“宪法”;党纪党规是党内一切活动的准则,是党的生命线。每次对党章的修改过程,也就是严纪律立规矩的过程。党章是全党的总规矩,违反党章就是最大的违纪。学习遵守维护党章,是全体党员的应尽义务和庄严责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多次重提党章,反复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是新常态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根本保证。作为党员干部,务必自觉增强党章意识,把学习贯彻党章作为终身必修课。市委决定在全市党员干部中集中开展“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专题教育活动,出发点和基础是学习遵守维护党章,核心和目的是守纪律讲规矩,这既是全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的工作举措。
一、将守纪律讲规矩贯穿遵守维护党章全过程
守纪律讲规矩的根本是严守党章,严明纪律必须从遵守维护党章入手,在严守党章中找准支撑点,形成推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指出: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规矩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因此,纪律和规矩是一个整体,规矩就是纪律、纪律也是规矩,具有同等的普遍的约束力。
(一)遵守维护党章首要是严明政治纪律。党章是立党管党治党的总章程、总规矩,是全体党员的政治纲领。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因此,维护党章权威,首在严明政治纪律,重在树立政治规矩。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鲜明指出了“七个有之”现象,提出了“五个必须”要求。当前,有的干部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无论是在党内还是在社会上都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给党的事业造成损害。严明政治纪律,就必须对这些行为严厉处置,决不允许党内有凌驾于党章和党组织之上的特殊党员。
(二)遵守维护党章必须严明组织纪律。党的组织纪律,是维护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行为准则,贯穿于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时期,其内涵非常丰富,一要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问题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二要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个人重大事项时必须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三要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决不允许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决不允许组织、怂恿、诱使他人违背个人意愿投票表决。四要对组织忠诚老实。在组织面前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决不能见风使舵,弄虚作假。同时,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党组织决定,擅自脱离组织,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违规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等行为,也是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
(三)遵守维护党章必须严明廉洁纪律。廉洁纪律是党的纪律的重要内容,是党员干部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基本规范,是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证。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关键就是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处理好公与私之间的关系。
一是不能以权谋私。领导干部要严以用权,决不能以“帮忙”“关照”等名义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接受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要谨小慎微,决不能利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要以公心选拔使用干部,决不能利用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
二是不能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党员干部个人不能违规经商办企业,也不能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防止权力与经济结盟。同时,违反规定买卖股票,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等行为,也是不允许的。
三是不能违规使用“三公经费”。一些干部往往在“三公经费”的管理与使用中上下其手、假公济私,比如公款吃喝,公款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出国(境)旅游,公车私用等,这些行为都违反了廉洁纪律。
四是不能违规为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私利。以权谋私不仅限于自己侵占、收受财物,还包括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等方面,这些行为往往“暗通款曲”,必须高度警惕。
(四)遵守维护党章必须严明群众纪律。群众纪律的核心就是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随时随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一是不能侵害群众利益。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多站在群众的角度考虑问题,决不能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乱摊派,决不能在管理服务中违规乱收费;要对群众有真感情,决不能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的时候故意刁难群众,甚至搞吃拿卡要。
二是不能与民争利。在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耕地保护、国有和集体资产管理处置等关系群众利益的工作中,要依法依规办理,不能从中谋取私利。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要公平公正公开,不能搞暗箱操作。
三是杜绝官僚作风。基层党员干部为群众服务是本分,不能高高在上,搞官僚主义。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依法依规能解决的就必须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说服解释工作,不能敷衍塞责、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更不能态度恶劣、简单粗暴。
(五)遵守维护党章必须严明工作纪律。规范党的工作纪律,就是要求党员干部把心思用在谋事创业上,放在为民谋利上。党的工作纪律主要包括:
一是必须种好自己的“责任田”。领导干部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尤其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二是工作必须实事求是。工作业绩是怎样就是怎样,不能漏报、瞒报、虚报,搞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决不允许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三是严禁越权妄为。“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超越权力界限插手干预其他公务活动,不仅会扰乱正常的党和国家工作秩序,其中也可能隐藏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四是保守工作秘密。保密纪律是极为重要的工作纪律,泄密事件的发生往往会造成严重后果。要严格禁止泄露、扩散或者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内容。
(六)遵守维护党章必须严明生活纪律。生活纪律的要求比较宽泛和概括,更多有赖于党员干部的道德自觉和行为自律。主要包括:
一是杜绝生活奢靡。保持艰苦朴素的作风,既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基本纪律要求。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中不能贪图安逸,搞享乐主义,追求吃喝玩乐等低级趣味。
二是必须在两性关系上洁身自好。党员干部必须在欲望面前守住底线。
三是不可违背公序良俗。党员干部代表着党的形象,必须时刻自警自省,决不能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和公德,尤其是在公共场所进行不当行为,只要造成不良影响,就必须按照违纪处理。
二、以实际行动确保党的纪律规矩落实到位
各级党组织要把“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摆在重要位置,让每名党员干部知晓、敬畏和严守党规党纪,使其成为防止以权谋私的“紧箍咒”、坚持秉公用权的“护身符”。
(一)唤醒党章意识,全面践行“三严三实”要求。
一是以党章为镜子,做到严以修身。坚持强化理想信念,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持践行入党誓言,做到时时、处处、事事对党绝对忠诚;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自觉维护党委权威。
二是以党章为标尺,做到严以律己。坚持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做检身修德、谨言慎行的清醒人;坚持讲政治守规矩,自觉遵循组织原则,服从组织决定,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坚持远离“红线”“禁区”,走好遵纪守规的人生路;坚持廉洁从政,经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底线。
三是以党章为准绳,做到严以用权。坚持依法用权,按法律和规章说话办事,不滥用权力;坚持秉公用权,不公权私用,使手中的权力用当其时,用得其所;坚持阳光用权,主动接受监督,赢得干部群众信任;坚持权责对等,把权力当责任,甘于奉献,勇于担当。
(二)加强教育监督管理,把纪律规矩立起来。
一要严格党员干部教育。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教育活动常态化,营造遵规守纪的浓厚氛围。要把党规党纪教育列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的重要内容,抓好主要领导干部、新任职干部、年轻干部等重点对象专题培训。要分专题、分领域、分岗位开展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心存敬畏和戒惧。
二要严格党员干部监督。要畅通监督渠道,及时掌握党员干部作风纪律方面的问题。要及时提醒警示,对尚不构成违纪的一般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扯扯“袖子”。要加强和改进巡察工作,强化对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监督,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
三要严格党员干部管理。要把功夫下在平时,把规矩严起来,把管理硬起来。要认真落实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切实摸清干部思想工作状态。要加强干部任用监督把关,严格按照组织原则和程序选拔干部。要把纪律规矩的尺子用起来,让党员干部在“破纪”之初就受到警戒、付出代价。
(三)坚持纪在法前,维护党章党规党纪严肃性。党章清晰地界定了纪委的地位和责任,充分表明我们党对纪律建设的高度重视,同时也明确了各级纪委必须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法定职责,回归“原教旨”,聚焦主业主责,着力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将纪律挺在前面。
一要在“早”字上下功夫,动辄则咎。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二要在“细”字上做文章,不放过“小节”。从小处着手,从深处预防,对小错、小节、小案零容忍,及时纠正,防病未发,及时阻断“小节”“病变”的过程。
三要在“严”字上立规矩,执纪必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不放松,晒太阳强威慑,越往后执纪越严。惩治腐败要重点查处“三类人”,即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纠正“四风”要重点把握“四条界线”,即十八大后、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
四要在“常”字上铆足劲,执纪常态化长效化。
五要在“定”字上求实效,力度节奏不变。把从严治党作为永恒课题,坚持正风肃纪力度不减,保持强力反腐的态势不变,把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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