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工作领导讲话

2017-01-13

提案办理工作是一项全局性、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政协提案工作领导讲话,仅供参考。

政协提案工作领导讲话(一):

同志们:

今天,市政协在这里召开提案办理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和全国政协第六次提案工作座谈会精神,介绍提案办理的基础知识和基本要求,总结交流提案办理工作经验,表彰十一届市政协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提出十二届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意见。刚才,提案委员会主任李玉辉同志已作简要介绍,魏刚副主席宣布表彰决定,规划局领导和胡晓牧同志介绍提案办理工作经验。在这里,我代表市政协和提案委员会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表示热烈的祝贺,向提案各承办单位、承办人员表示衷心感谢。今天,市委副书记钟兴国同志, 市委常委、副市长康涛同志亲自出席会议并将做重要讲话,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民政协工作,高度重视委员意见建议,高度重视民主科学决策,我们大家要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十一届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成效

五年来,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共收到提案3045件,经审查立案2686件。截至20xx年10月,提案100%办理答复,其中解决和基本解决2345件,占立案总数87.3%;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313件,占立案总数的11.7%;28件提案未被采纳,占立案总数1%。委员们对提案办理情况总体反映比较好,表示满意、基本满意达91%,表示理解的为7.2%。五年来,提案各承办单位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提升办理质量,扎实推进提案办理工作取得新实效,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一)党政领导重视,推动提案办理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工作,把做好政协提案工作作为坚持基本政治制度、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施科学决策的重要任务,形成了各级领导重视、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一是领导亲自批办提案调研报告。市委、市政府领导对事关全局、事关民生的提案调研报告高度重视,市委于伟国书记在《提高厦门市空气质量对策研究》、《发挥闽商优势作用,促进厦门建设发展》等提案调研报告作出具体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认真分析落实。二是领导亲自批示重要提案摘报。五年来,党政领导对重要提案摘报作出明确批示的有100多件,批示比例超过80%,20xx年报送的29期重要提案摘报,刘可清市长就亲自批示9件,有力地推动提案办理工作的落实。三是领导亲自领衔督办重点提案。五年来,提案委员会共遴选37件重点提案,市长、副市长与主席、副主席分别联合督办重点提案,坚持办前调研、办中沟通、办后座谈,把指导督办贯穿于办理全过程,工作力度大,成效显著,对提案的办理工作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如20xx年《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建议》的重点提案,由刘可清市长和陈修茂主席联合督办,当年我市新增公办幼儿园24所,体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提案的高度重视和民主的作风。

(二)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办理工作

科学的工作机制是提案办理工作有序运转的重要保障,五年来,我们认真抓好提案办理工作机制建设,使提案办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一是建立提案办理任务分解机制。每次市政协全体会议闭幕后,政协提案委员会将收到并审查立案的提案交由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办理。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及时将提案分解到各承办单位、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并在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精心组织、按期答复、协调督办等方面提出办理工作要求。二是建立一把手亲自抓、总负责工作机制。各承办单位把提案办理工作当作一项重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市台办、发改委等承办单位主要领导亲自阅批所有提案交办件,主持召开交办会议和专题会议。市财政局、工商局等承办单位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为总协调的提案办理工作小组。海沧区、翔安区政府多次召开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提案办理工作。三是规范提案办理程序工作机制。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和各承办单位建立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催办会办等工作机制,使提案办理工作制度日益完善。如市环保局等承办单位对照提案所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结合实际情况,先提出初步答复意见,及时与提案者沟通协商,进一步修改完善,再依照交办程序,规范行文答复。市财政局等承办单位要求主办和分办的提案在交办之日起2个月内办结,会办的提案在交办之日起30日内办结,对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完成的,要报局领导批准,但不能超过3个月的期限。

(三)注重沟通联系,形成整体合力

各级党委、政府和政协组织加强协调配合,发挥整体合力,形成一个广泛参与、联合办理、整体推进、协调高效的提案办理运行机制。一是加强“提”、“办”双方沟通联系。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加强与提案者沟通联系,通过电话联络、见面座谈、邀请提案者上门视察指导、召开办理现场会、派人专访等形式,面对面沟通,零距离交流,努力做到在沟通中增进理解,在协商中达成共识,在协作中解决问题,促进办理质量、办理实效的提升。如市环保局推行“三次沟通”,即办前沟通、初步答复沟通、正式答复前沟通。市财政局做到办前有沟通、办中有联系、办后有反馈。二是加强“主”、“协”双方沟通联系。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密切协作,主办单位认真牵头组织、协办单位积极主动配合,形成提案办理工作的合力。如市发改委在主办《关于扶持我市中小企业做好创业板上市工作的建议》过程中,与厦门证监局、金融办、经发局等单位深入企业调研,一起拟定提案答复函,一起研究扶持政策,既给提案者满意答复,又促进了中小企业发展。三是加强“督”、“承”双方沟通联系。市委、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室和市政协提案委员会秘书处加强与各承办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办理进展情况,对承办单位不符合提案办理规范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对提案者不满意承办单位办理意见的,反馈提案者的意见,督促加强双方沟通协调,提出满意承办意见。

(四)借助信息技术,提高办理水平

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主动适应当今信息化发展的新趋势,推动提案工作实现信息资源化、传输网络化、管理科学化,为更加高效地开展提案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一是全面推进提案网上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从市政协提案动态管理系统查看、签收、下载所承办的政协提案,及时通过内部网络分办、交办。如市发改委、财政局、地税局等单位通过优化办公系统,增加提案查询、办理功能,实现了提案签收、批办、分办、承办、拟稿、核稿、签发、答复、归档、反馈的全过程网络化办理。市财政局还积极探索建立提案办理资料数据库,收纳近年来所承办提案的相关资料。二是建立提、办、服务三方沟通平台。借助市政协提案承办单位平台,实现承办单位提前介入,加强提案者、承办单位、提案委秘书处三方沟通,提高了提案立案和分办准确率。在初审预案环节先提交给承办单位征求意见,如承办单位建议不立案的提案,可以在网上直接说明情况,比如建议提法不够准确、缺乏可操作性、已在操办中或内容早已实现等。如承办单位对分办有不同看法,也可以提出更改意见,省去正式交办后退件的繁琐环节。三是实现提案管理科学化。建立市政协提案动态管理系统,使提案的征集、审查、交办、督办实现信息化和网络化,提升提案办理工作的服务水平和办理实效,提升了提案管理科学化水平。

(五)加强督办落实,注重督查考评

坚持以“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为基本要求和目标,着力办好每一件提案。一是加强检查指导。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对提案办理工作加强指导,及时印发办理通知,定期编发《督查专报》,通报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交流经验做法;组织各承办单位开展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二是注重督查考评。市委、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室和市政协提案委秘书处加强提案办理工作督查,看是否按期交办提案答复意见、是否符合答复规范要求、是否注重答复实效。每届政协开展评选、表彰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市公安局、财政局、文广新局等承办单位将提案办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与争创先进处室、评选优秀挂钩。海沧区将提案办理情况纳入机关效能考评的重要项目。

(六)结合提案办理,提升整体工作

各承办单位以办理提案为契机,深入研究、科学决策,推动各项工作开展,提升工作实效。一是推动专题调研工作。各承办单位把提案当作研究课题,组织开展调研,分析基本情况和研究国内外、省内外的经验、做法,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出台相关措施。如厦门海关在协办重点提案《推进两岸ECFA下厦门特区对台经贸交流合作进一步先行先试的对策建议》时,深入调研,主动作为,向海关总署提出一系列建议,积极解决企业遇到的实际操作问题。二是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市发改委、环保局等部门以办理发展低碳经济、建设低碳城市的重点提案为契机,共同编制了《厦门市低碳城市总体规划纲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推动了我市列入全国首批低碳城市试点。思明区结合《打造郑成功品牌,丰富我市文化内涵》提案的办理工作,成功举办郑成功文化节,构建了闽台交流合作的新平台。

但是,在提案办理过程中,我们也看到一些存在的问题。一是有些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领导重视不够,提案办理不及时,与提案者沟通不充分。二是有些承办单位对提案答复缺少针对性,解释多、措施少,甚至以工作总结敷衍了事。三是有些主办、会办单位之间协调配合不够,存在推诿扯皮现象。这些问题,在今后提案办理中应引起各承办单位加以注意和认真整改。

二、再接再厉做好十二届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做好新一届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必须坚持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人民政协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和全国政协第六次提案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努力提高提案办理科学化水平,使提案工作发挥更大作用。为此,我围绕继续做好新一届提案办理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认识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

贾庆林主席在全国政协第六次提案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有效形式,是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重要工作”。做好新一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一是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基本政治制度;二是支持人民政协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发挥好协调关系、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作用;三是关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关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充分调动各方面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有利于党和政府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社会动态、实施科学决策、推动工作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提案办理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一如既往地重视和支持提案办理工作,真正做到工作上有部署、措施上有要求、组织上有依托、物质上有保障,使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更加扎实、更有实效,发挥更大作用。一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各承办单位要成立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带头参与提案办理工作,带头调研解决问题,带头与提案者沟通联系,把提案办理和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二是建立提案办理责任制。各承办单位要根据提案内容,将任务分解到各位班子成员,分解到相关处室,分解到相关责任人,明确办理标准,明确办理时限,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建立督查考评机制。各承办单位要把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和机关效能建设,纳入争创先进处室和评选优秀,经常听取办理工作汇报,督促办理进度,切实把提案办理工作抓实抓好。

(三)进一步规范提案办理工作的程序

政协提案工作要经过提案的提出、提案的审查、提案的交办、提案的答复、提案的督办等重要环节。在提案办理的过程中,一定要严格程序、把握重点,确保提案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加强沟通。各承办单位应当主动加强与提案者的沟通,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并征询提案者对办理复文的意见。办理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在书面答复前,先征求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的意见。二是准确答复。提案答复要开宗明文,就提案的建议表示肯定或否定,然后介绍对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最后逐条答复提案所提意见和建议,不能答非所问、避重就轻,更不能抄录工作总结,敷衍了事。三是严格时限。各承办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对提案进行答复,一般提案在收到提案后三个月内办理答复,重点提案或办理难度较大提案可在六个月内办理答复。四是规范行文。对于提案的答复,主要领导要亲自审阅、亲自把关;提案的答复要按规定的格式行文,并加盖公章;行文答复提案者,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和市委或市政府督查室。

(四)进一步创新提案办理工作机制

多年来,各承办单位在提案办理工作中积累了很多好经验、好做法,要继续保持和发挥。但是,提案办理工作政策性强、运转环节多,必须创新提案办理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水平,为高效有序地做好提案办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建立承办单位工作机制。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健全提案办理工作分级负责制度、归口办理制度、催办制度、会办制度、审阅制度、答复制度、激励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使提案办理工作制度日益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健全,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二是建立提案办理协作机制。提案办理工作涉及面广,主办会办单位多,需要多方协作、联合办理。各主办会办单位要增强全局意识,加强联系与协作,形成推进提案办理工作的整体合力。主办单位要主动牵头、联系会办单位,会办单位要密切协作,在收到提案后一个半月内将会办意见函告主办单位。各主办会办单位在提案办理的各个程序、各个环节,可以通过座谈会、研讨会,加强沟通、协商意见,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的质量。三是建立提案办理工作评选表彰机制。要进一步细化先进承办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标准,完善评选表彰程序,建立健全评选表彰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市政协每年对优秀提案主要承办单位给予通报表扬,每届对提案先进承办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评选表彰。

(五)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的工作实效

提高提案办理实效是做好提案工作的关键。要充分调动参与提案办理工作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切实增强办理实效,不断提高提案的办结率和满意度。一是要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把握提案建议的初衷,了解提案的背景和内容,组织力量开展调研,找准解决问题的关键。确实属于难点、重点的提案,主要领导要亲自带头办理、亲自带头调研、亲自提出解决问题方案,尽最大的努力推动提案中合理化建议的措施和问题的解决。二是创新办理方式。注重主要负责同志参与提案办理工作、加强对提案的综合分析、准确把握提案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注重增强协商意识、畅通协商渠道,密切提案者与承办单位双方的联系沟通,努力在沟通中增进理解、在协商中达成共识、在协作中解决问题。注重区分层次、把握轻重缓急,抓准党派、团体、界别和政协专委会的集体提案,以及事关全局性问题的提案,集中优势力量,采取多种形式重点督办,确保办理质量。三是提高办理效率。各承办单位要完善办理制度,改进办复方式,不断提高办理成效。在提案办理过程中,我们既要看到提案涉及的问题得到解决或所提的建议被采纳,也要看到通过提案的形式达成共识的积极作用。四是加强舆论宣传。要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简报、网络等多种途径,进一步加大提案办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丰富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效果,扩大提案办理工作的社会影响,推动社会关注,支持提案办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提案办理工作是一项全局性、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希望各承办单位,面对新形势、立足新起点,尽职尽责、扎实工作,狠抓落实,认真办好提案,充分发挥提案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动落实我市“十二五”规划和《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促进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中发挥积极、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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