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公积金调整 北京缴存比例不低于8%

2017-04-14

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近日发布通知,对2016年国管公积金缴存上限和下限做出调整。从2016年1月1日起,国管公积金缴存上限调整为4654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327元。不过,由于九成以上的职工达不到缴存上限,这样的调整对市民购房影响有限。

明年缴存上限增加484元

与往年相比,明年国管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没有变化,仍然是12%。也就是说,每月工资5000元的职工,自己每月缴存公积金为5000元×12%=600元,单位缴存也是5000元×12%=600元,合计1个月缴存1200元。

在满足这一缴存比例的情况下,还需要注意“封顶线”的存在。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下发的通知显示,2016年财政预算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654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327元。

缴存下限也有相应提高。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表示,2016年财政预算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15年北京市低工资标准1720元;下岗、内退等类似情况职工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15年北京市基本生活费1204元。记者计算后发现,如果按照12%的缴存额计算,每月低缴存公积金是职工和单位各206.4元,合计412.8元;下岗、内退等职工每月少缴存公积金是单位和个人各144.48元。

国管公积金的调整与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相挂钩,此次缴存上限和下限的调整是每年的例行调整。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表示,各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确定每位职工工资总额,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据了解,2015年国管公积金的缴存上限为4170元,月缴存基数下限是2014年北京市低工资标准1560元,下岗、内退等类似情况职工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14年北京市基本生活费1092元。相比这些数字,明年的月缴存额上限增加了484元,下限提高了160元,下岗、内退等类似情况职工月缴存基数下限提高了112元,调整幅度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和低工资标准保持一致。

北京缴存比例不低于8%

在目前执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公积金缴存额度只有5%的下限,没有设置上限。因此,一直以来公积金处于“肥瘦不均”的状态,有的单位为职工少缴甚至不缴纳公积金,有的单位却把缴存高额公积金当成隐性“福利”。

国务院法制办11月20日公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对此进行了规定,拟对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实行“限高保低”。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不得低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倍。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上限不应高于12%,下限不应低于5%。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额上限是按照上一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均工资的300%,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确定。而北京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定为12%,如果单位亏损困难并征得职工同意,可以申请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下限,原则上不低于8%。

对公积金贷款购房影响有限

虽然看似缴存额度调高,但实际影响有限。业内告诉记者,不论是国管公积金还是市管公积金,缴存上限每年都会例行调整,后影响的只是小部分高收入人群,“因为90%的人缴存额度达不到上限。”

而对于按照低标准缴纳公积金的人群来说,此次调整对他们购房能产生的帮助也比较有限。认为,目前制约公积金政策对市场影响程度的主要因素是贷款上限额度。整体来看,目前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主要还是首付能力比较强的购房者。

就在上月12日,国管公积金贷款进一步“松绑”。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贷款的,不再考虑近1年内是否提取过住房公积金,计算贷款额度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7万元均按照7万元计算。这也意味着,国管公积金低贷款额度由原来的50万元提至70万元。

更多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