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2017-03-03

为了加强对中学生的有效管理,保证校园秩序,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小编为你整理了中学管理制度范文,希望你喜欢。

中学管理制度范文一

(一)进校制度

1、必须带学生卡,准时到校,免操者须出示免操证。凡未带学生卡或迟到者(迟到的时间界限是:未免操者为上操预备铃声响后,免操者为早自习预备铃响后,下午为上课预备铃声响后),须在校门口值日老师或门卫老师处签名登记,接受批评教育,其所在班级亦被扣分。

2、学生所骑自行车一律停放在车棚区,对未经允许推进学校停放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扣所在班级量化考核成绩。

3、尊敬师长。见到老师和职工要主动问好、问早,服从指挥和管理。不懂礼貌或对师长态度不好者,视情节按违反校规处理。

4、穿戴整洁,注意仪表。发型和服装要符合中学生特点,不佩戴任何首饰及护身符之类挂件,不染发,男生不留长发,不穿拖鞋、背心进校;女生不烫发和不留披肩发,不化妆,不穿高跟鞋,不穿超短裙和健美裤。违反规定者,经教育改正后方能进教室上课。

(二)早操制度

1、听到铃声及进场音乐,立即到操场整队集合,响过第二次铃后未到班集体队伍集合者,须向老师报告。经同意方可进入队伍。

2、须做到:队伍整齐、安静,做操动作到位、有力,精神饱满,姿式正确,不讲话,不做其他小动作。

3、早操铃响后进校的学生一律在校门内侧等候,待全校早操结束后再进入教室。运动员因早训练不能参加早操者,也应在早操结束后凭证件进校。

4、早操时,除值周班级和负责关灯、看守并打扫教室的同学(每班限2名)及有骨折、扭伤等特殊情况的同学外,其它同学一律到操场做操。凡经检查发现无故不做早操者,按人数扣减班级量化考核成绩。

(三)升、降国旗制度

1、每星期一早晨,全体师生须参加升国旗仪式。出旗及升旗时,保持立正姿势,向国旗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严肃认真。升旗后,集体唱国歌,精神饱满、声音宏亮、整齐。

2、听“国旗下讲话”,要聚精会神。

3、每天下午放学后进行降旗,降旗时,附近走过的师生必须原地立正,停止一切活动,面向徐徐下降的国旗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4、须熟悉《国旗法》知识,牢记国歌歌词内容,懂得国旗、国徽的含义。学校举行《国旗法》、国家、国旗、国歌、国徽的知识测试,学生任何人不得拒绝参加。

5、升、降国旗由学校国旗班学生担任。

6、升旗时发现打闹者,本人学年度操行评语限在乙等以下。

(四)自习制度

1、按时上、下自习课。自习时间不得随意离开座位和教室。如果因请假或其他要事需离开教室者,须向班长请假。

2、自习课要保持教室安静,独立看书、做作业。

3、请辅导老师解答学习上的疑难时,应先举手,后发问。

4、不能携带手机、传呼机、随身听进入教室。

(五)上课制度

1、上课预备铃响后,应迅速进入教室,准备好上课用品,静候上课。上课未经老师同意,不得擅自调动座位或离开座位。

2、上下课应听班长口令,全体起立,向老师问好或再见,待老师许可后方可坐下或下课。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3、上课要专心听讲,积极思考,认真做笔记。发问先举手,回答问题要起立立正,声音响亮。上课不得随便说话,不得吃东西,不做小动作,不得听随身听,不得看与上课无关的书刊,不做其他学科作业。对老师讲课有意见,可在课后和老师面谈或向学校反映,不可当场顶撞或奚落老师。

4、在实验楼上实验课、语音课、电脑课的班级从实验楼东西楼梯进入,进入实验楼时不得讲话、不得追逐打闹。

5、认真做眼保健操。

6、按时上好体育课,保持操场干净、卫生。

7、遇有外宾听课,要鼓掌欢迎,下课后要全体起立鼓掌欢送。

(六)课间和课余活动“十不能”

1、不能在教学区和校园内追逐、打闹、狂喊大叫;

2、不能开捉弄人的玩笑;

3、不经班主任签发离校登记单不能出校门;

4、中午13点以后和晚自习后不得在操场进行球类活动;

5、不能玩耍危险物品或把仿真枪等与学习无关、伤害学生身心健康的物件带入校内;

6、不能在教学区、走道、走廊进行球类活动;

7、不能边走边吃、随地乱扔杂物;

8、不能中午在教室放录音带,大声喧哗;

9、不能乱扔石头砖块;

10、未经批准,不能带校外学生和闲杂人员进入学校。

(七)卫生制度

1、坚持每日两小扫。值日生必须认真打扫教室环境,课间休息要及时擦黑板,做到教室地面无纸屑、杂物,黑板无字迹,桌面及窗台无灰尘,墙角无垃圾,清洁用具放置有序。保持教室环境卫生、整洁。

2、每周担任校园卫生服务队的班级,要坚持每日两次清扫(每日早自习前和下午放学后),要求不留死角,保持地面、建筑物墙壁、连廊、立柱、果皮箱干净。中午巡视检查校园卫生,捡拾杂物、纸屑,维护校园全天卫生。

3、各班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要求拖地板、擦门窗,清除黑板槽的粉笔灰、擦洗桌凳腿。要认真打扫班级包干的楼梯、走道、墙壁,保持干净。

4、每个学生要养成自觉的卫生习惯,常剪指甲,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纸屑、果皮核、包装袋、饮料瓶、快餐盒等废杂物,不得乱倒剩饭菜等。

5、学校期中、期末考试中,坚持“谁用谁扫”的原则,每天用后即扫,保持干净。

6、学校政教处组织力量,坚持抽查和检查,进行评比。

(八)爱护公物制度

1、各班设公物保管员。班级要制订公物保管制度或公约。要求把教室公物及桌凳分配到每个学生进行责任保管。

2、不得在课桌及墙上涂写、刻画,不得用脚踢教室及厕所的门,不得用脚蹬墙,不得在教室推撞损坏桌凳及门窗,不得用清洁用具打闹。班级公物保管员发现公物损坏现象,应查明原因立即报告总务处进行维修,并根据情况进行赔偿处理。

3、校会、课间休息、中午休息应及时关灯,节约用电;洗手、洗碗、洗实验器皿后要关紧水龙头;放学后要关好门窗;离开教室到其它地点上课时要把门关好,以免教室公共财产及同学财物失窃。

4、学校的实验器材、体育用品、取暖设备、消防设备、操场、花园、围栏、图书杂志、宣传画廊等不得随意损坏、撕毁和涂抹。借用的公物要及时归还,若有遗失或损坏,应予赔偿。

5、要爱护校园花木,不得到草坪内玩耍。

(九)会风制度

1、全校会议须按时参加,不得在参加集会时做作业、看书报或做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要精力集中,认真听讲。

2、开会时要准时整队进场,按划定地点站好、入座,开会过程中不得随意离开座位和早退。会议结束后,要听从指挥依次退场,不得争先恐后。

3、看电影或看节目做文明观众,不嬉笑玩闹,不吹口哨喝倒采,不随意窜跑,不吃零食,不扔纸屑、果核、杂物,要爱护和保持公共场所的卫生。

(十)校风制度

1、杜绝抽烟、喝酒、赌博、打架、骂人、讲脏话等严重违反校纪校风的恶劣现象;不得给老师和同学起绰号;坚决拒绝色情、凶杀、迷信的录相、书刊、图片;不得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与社会上不良团伙来往;不得伙同他人滋扰学校;不得结成消极的小团伙。

2、不得抄袭作业;不得考试、测验作弊;不得旷课、逃学、离家离校出走;不得说谎欺骗老师、家长;不得有意伤害或报复他人。

3、不追求和攀比生活高消费;不学不唱内容消极、格调低下的歌曲;不进营业性舞厅、酒吧、网吧、音乐茶座和电子游戏厅;不参与社会经商活动;不尾随外宾,不向外宾索要东西;拾金不昧,不受利诱,爱惜名誉,不失人格。

4、住校生必须严格遵守《住校生管理规定》,学习生活应做到有序、安全、健康、卫生,若违反《规定》造成事故,学校不负责任,并且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5、就餐时应依次排队,不要违纪搭带或插队。用餐时应注意桌面与地面卫生,饭菜适量,吃完不剩,少许剩饭倒入指定地方。用餐后应在水池处洗碗,洗完后不要在校园内沿途洒水嬉闹。

中学管理制度范文二

学生会是代表广大学生利益的组织,是联系老师和同学的纽带,在第二课堂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充分发挥学生会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巩固学生会内部管理。现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请所有学生会干部以此为准则约束自身言行,树立学生会干部的良好形象。

第一条学生会简介

(一)、学生会全称:

京山中学学生会

(二)、学生会宗旨及要求:

1、敬业、敬职、敬责、服务学生;

2、树立尽责意识;

3、树立服务意识,敢于吃苦;

4、注意自身形象,树立榜样作用;

5、探索工作方法,大胆心细;

6、工作、学习两不误,全方面发展;

(三)、学生会指导思想:

明确职责,力求创新,依靠集体,集思广益,脚踏实地,实现目标;

(四)、学生会管理模式:

主席负责制、责任追究制;

第二条各部门职能及权利

(一)、主席团:

学生会主席团(简称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部长组成,主席团工作中实行以学工处为核心的集体领导,任务下达后实行个人责任制,若未完成必追究其个人责任。

1、主席对学生会全面负责,主持学生会工作,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定期向学工处汇报工作,提交述职报告;

2、副主席协助主席搞好全面工作,处理学生会日常工作和解释事务、主管监督部门工作。主席不在时,由秘书代理主席职责;

3、主席团定期主持召开学生会干部会议,研究布置工作,监督各部门执行工作计划的情况,并进行检查、总结。负责组织安排学生会重大活动和主要工作;

4、深入到同学中去了解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研究解决;

5、对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有提名权;

6、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关系,促进各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开展工作;

7、组织学生会干部学习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各部职责

监察部:

1、监督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行为规范;

2、负责学生会会议考勤工作,并予以记录;

3、负责宣传栏的“监察事务”栏目的更新,并定期公布学员每周的违纪情况,并在每月的15日和月末必须更新一次;

4、部长定期向主席团提交述职报告;

学习部:

1、了解学员对学校管理制度、设施、学习条件及教学等方面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教学部反映并协助解决;

2、定期组织学员参与文化与艺术比赛;

3、配合宣传部搞好宣传工作;

4、了解学员对学校教学模式等方面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教学部反映并协助解决;

5、负责记录学生会干部会议记录;

6、负责定期收集学员感言,学术问题并予以张贴,并在每月的15日和月末必须更新一次;

7、部长定期向主席团提交述职报告;学工处批准后生效。

文艺部职责

1、负责文艺部工作计划的制定、检查、落实和工作总结;

2、根据校园文化的总体要求及学生会的人力、财力、物力的实际情况,选择正确的文化娱乐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3、发动和组织学生参加课余文娱活动,发现和培养文艺积极分子,充分发挥文艺骨干的作用;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大文艺活动的组织工作;

体育部职责

1、负责体育部工作计划的制定、检查、落实和工作总结;

2、负责学生课余活动的规划和实施,通过组织活动提高同学们的身体素质;

3、了解同学们对体育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推动体育活动的发展,促进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4、与学校有关部门建立密切联系,组织学生开展各项体育活动,活跃校园生活;

6、运用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体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同学的体育观念,动员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生活部职责

1、负责生活部工作计划的制定、检查、落实和工作总结;

2、负责有关学生生活管理工作的规划和设施,并与后勤部门配合,解决同学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监督食堂工作并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提高学生伙食质量;

4、大力宣传倡导爱惜粮食,文明用膳的风气;

5、热情关心同学们的学习和生活,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为同学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

6、运用社会舆论和法律武器,保护同学们的身心健康,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

第三条会议制度

(一)、会议的分类和召开:

1、会议通常分为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下称全体干部会议)和各部门内部会议(下称内部会议);

2、全体干部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要求所有的学生会干部必须到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召开临时会议时,另行通知;

3、内部会议由各部部长自定时间召开,但每次召开前都必须有备案;

(二)、惩处:

1、无故旷会者连续超过两次者,主席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2、会议期间,无故迟到、早退连续超过三次者,主席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3、不服从上级干部安排连续超过两次者,主席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4、凡是每学年连续超过两次被扣分者将无权评选“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团员”等称号

5、长期无任何表现者,主席团有权劝其退出学生会组织;

6、未及时完成上级干部安排的任务者,主席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7、执勤期间未佩戴工作证件者,予以警告。

第五条附则

1、学生会将定期进行“优秀干部”、“优秀部长”、“优秀集体”评选和表彰,并将优秀名单予以公布,加适当学分,以资鼓励;

2、学生会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工作条例,并报学生会主席团,但不得与本章程冲突;

3、当本制度与学校相关制度有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4、本章程即日实行,其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中学管理制度范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陶村中学学生会是在学校团委领导下,学校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学生会接受政教处的管理、指导,协同学校少先队大队开展工作。

第二条主要任务

①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全校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帮助学生培养自学、自治、自理的能力和自尊、自强、自立、自爱的精神。

②以各种切实可行、生动活泼的形式,对学生开展德育活动,帮助学生进步、成才。

③做学校党政领导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在维护国家、集体利益的同时,积极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竭诚为同学服务。

④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加强校际及社会的横向联系,广交学友,共同进步。

⑤加强同学间的团结,协调各年级和各班同学间的关系。在团委、政教处指导下,积极开展各项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为净化、美化校园做贡献。

⑥促进学生和教职员工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巩固良好的教学秩序,建设我校富有特色的优良校风。

第二章会员

第三条凡在我校就读的学生,均可成为学生会会员。

第四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①对本会的各项工作有参与、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②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③对本会各项工作有提出质询的权利。

④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⑤有向本会反映工作情况,帮助收集资料、传达精神、沟通信息的义务。

⑥有接受并完成本会委托的各项工作的义务。

⑦有向本会交纳会员费的义务。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五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六条本会的权力机构是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届,每学期开始举行例会一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七条学生代表大会职权

①听取和审查学生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②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

③制定、讨论和修改本会章程。

④选举产生学生会委员会。

第八条学生会委员会职权

①选举学生会主席1人、副主席2人。

②任命各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

③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④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重大问题。

⑤审批学生会委员会工作。

⑥每学期初召开一次会议,由学生会主席负责召集。

第九条学生会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为学生会办公室。其职权:

①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②负责召集学生会委员会会议。

③协助学生会主席在学生会委员会会议和学生代表大会上报告工作情况。

④办公室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兼任主任、副主任。

第十条学生会下设学习部、宣传部、文体部、生活部、纪律部、女生部、社团部等7个部,各部设正部长1人,由委员担任,各部设干事5——7人。

(一)学习部

1、了解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及时向教务处反映。

2、组织开展有利于学习的各种活动,如配合各学科进行竞赛、学习经验交流等。

3、定期向学生会主席汇报学生动向和情况。

4、进行专业知识宣传,促进学生学习。

(二)宣传部

1、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校刊等宣传阵地宣传党的教育方针,以及党的路线和政策等。

2、宣传班级和个人在学习、生活作风、组织纪律、文体活动、文明礼仪、班级日评比活动以及劳动等方面的好人好事。

3、宣传部可分设广播组和校刊组。广播组要按时放广播,校刊组要定期出校刊。

4、定期召开各班宣传委员会议,根据形势发展研究安排布置当前宣传内容或采取的形式。

5、定期检查各班宣传工作。

(三)文体部

1、定期召开各班文体委员会议,了解各班文体活动情况,负责联系解决学生文体活动的困难。

2、积极组织同学,开展各式各样的文娱、体育活动,活跃学生的课余生活。

3、组织各班学生坚持“班班有歌声”活动,并定期检查评比。

4、抓好“两操”,对纪律松懈,经常无故不上操和不参加体育活动的班级和同学,给予教育与批评。

(四)生活部

1、定期召开各班生活委员会议,了解或征求同学们在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问题和意见,研究解决办法。

2、配合学校搞好食堂的饭菜质量的监督,改善学生的生活。

3、负责检查督促各班搞好教室,包干区及宿舍内外环境卫生。

4、负责学生会的经费和收入及预决算等工作。

(五)纪律部

1、定期召开各班纪律委员会议,了解各班纪律状况。

2、负责检查学生行为规范,开展值勤、护校,整顿校园治安。

3、派出学生会成员进值日打分,将分数汇总报政教处。

(六)女生部

1、主管女生日常学习生活事务。

2、关心维护女生的合法权益,及时了解女生思想动态。

3、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有益女生身心的相关活动。

(七)社团部

1、根据学校总体要求、结合初中学生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社团工作计划,选择适宜的社团活动及内容。

2、负责全校学生社团的组织管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随时向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校团委汇报社团活动。

3、培养优秀的社团干部,并注意调动社团干部,提高社团干部整体素质。

4、引导社团动向,规范各社团的制度、活动,调动各社团的积极性,使各社团在统一管理下有序的开展工作。

5、指导社团与校内外各社团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听取、反映和解决各社团的难题和要求,负责布置、安排、监督我校的社团活动。

6、努力开展各项有特色的社团活动,承担学生会分配的科技文化活动,使社团部工作开展得丰富多彩、有声有色。

7、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学生代表产生的方法

①学生代表由学生选举产生,学生代表代表学生。

②学生代表由班级的学生民主选举产生,每班3人。

③学生代表应能尽职尽责,做好上传下达的双向交流工作。

第十二条学生会工作制度

1、班委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班委会在班级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一学年,可连选连任。班委会设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卫生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纪检委员等。班委会应团结全班学生,保证学生会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依照学校规章和班委会工作条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2、学生会重要会议应争取学校领导或有关部门参加指导。

3、在正常情况下,每周召开例会一次,检查和布置工作。特殊情况例外。

4、各部要积极配合,各负其责,积极大胆开展工作。各部委员会由部长临时确定召开时间,争取主席、副主席参加,必要时可要求学校有关部门领导参加。

5、学生会制定值周制度,各部在搞好本部工作的前提下,都有义务参加值周。值周工作从各部选择有能力的成员参加,经过培训后分成若干个值周小组,实施学生会制度的细则,其职责是:

(1)认真检查登记各班每天的出勤、纪律的打分。

(2)检查纪律、检查卫生、监督检查班集体和个人的违纪情况。

(3)配合学校维护校纪、校风。

(4)每周五各部检查统计总结评比结果,上报学生会主席,由主席或副主席报学校值周教师或领导。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陶村中学党支部。

第十四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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