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全生产通报

2017-06-13

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是安全生产最根本、最深刻的内涵,是安全生产本质的核心。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2017年安全生产通报,供大家参考!

2017年安全生产通报范文一

7月28日,昆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召开昆明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现场观摩会,通报昆明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结果,找出问题,并部署下一步工作。

记者从会上获悉,目前昆明市及所属县、区共有在建项目702个,其中房建在建项目632个,市政在建项目60个,轨道在建项目10个。检查结果显示,昆明市建设工程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总体受控,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基本稳定。

会议指出,通过督查抽查,还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在建设项目报建手续办理方面,部分在建工程项目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未办理安全措施备案的情况下违规施工。在施工安全生产方面,主要是在安全管理、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临边防护及安全网、临时用电、垂直运输机械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安全生产隐患。在监理行为方面,个别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不足,专业监理不配套,监理人员业务水平普遍不高,监理工作不规范,施工现场监管不到位情况较为突出。

会议要求,下一步,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要加强部门联动,强化联合执法,定期开展实地联合检查、组织联合执法整治、通报综合考评情况,形成监管合力,同时严格责任追究;要进一步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推动建筑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记者另悉,目前昆明市建筑工程远程视频监控管理信息平台系统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已完成中心机房建设和监控平台系统软件的视频监控等子系统的开发。从7月4日开始,部分工地将正式推广使用该平台系统。截至目前,每区5个、共计40个工地已经在进行视频信号接入,并将在今年9月30日前实现全市项目覆盖。

会议对检查过程中较好的12个项目进行通报表彰、对3个表现较差的项目进行通报批评。会前,参会人员一同观摩了中建六局“云投商务大厦”项目和中建三局“云智时代中心”项目。

安全生产工作通报范本三:

8月1日,湖南省安委办通报了全省各级部门今年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工作情况,湘潭、衡阳、娄底、邵阳、怀化被省安委办通报批评,指出监管执法力度还不大。

自今年2月湖南省政府部署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以来,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工作部署,迅速行动,狠抓工作落实,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各地各相关部门在组织领导、建章立制、全面推行计划执法、开展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严格执法,以及将“监管执法年”活动与其他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

日前,湖南省安委办下发《关于全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工作情况的通报》,通报指出,少数地方和单位“监管执法年”活动认识不到位,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开展不平衡,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仍有待加强等问题。

从执法效果看,湘潭、衡阳、娄底、邵阳、怀化5市执法力度还不大,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仅水运管理局、交通质安局贯彻落实了计划执法,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至今仍未报送“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和执法计划。

湖南省安委办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突出重点工作落实,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取得实效。要在全省各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计划执法,深入推进联合集中执法;要立足办大案、要案,通过强有力的监管执法,将安全生产的责任和压力传递到企业;要对不认真落实上级及有关部门安全监管指令,工作不认真负责、落实不力,安全监管不到位、安全隐患突出的地方和部门予以警示通报、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2017年安全生产通报范文二

为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始终保持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充分运用典型案件教育引导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有效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权威,做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打好全市公共安全攻坚战,市安委会昨天通报第五批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典型案件,涉及危险化学品监管执法、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消防安全执法、生产安全事故处罚典型案件共11宗。

市安委会要求各区、各部门在今后的专项整治行动中,继续保持对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依法从严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惩治力度。各区、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对照检查,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一、 危险化学品监管执法典型案件

1.深圳晶福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未采取安全措施案

2016年6月14日,南山区安监局对深圳晶福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未采取安全监控和防泄漏等安全措施,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南山区安监局于2016年6月27日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5万元罚款。

2.深圳市尚想电子有限公司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案

2016年5月23日,宝安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深圳市尚想电子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将抹机水、酒精等危险化学品存放于专用仓库内,其行为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宝安区安监局于2016年6月15日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四项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5万元罚款。

3.欧阳双文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案

2016年6月20日,宝安区安监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欧阳双文(个人经营,无营业执照)在松岗街道塘下涌社区某空置宿舍楼一楼违法擅自储存天那水、油漆、稀释剂等危险化学品,其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宝安区安监局根据《行政强制法》有关规定,现场扣押天那水等危险化学品7吨,并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对欧阳双文处以3万元处罚。

4.深圳市永恒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超量储存案

2016年5月17日,光明新区安监局对深圳市永恒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超量存放天那水、石油类溶剂等危险化学品,其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光明新区安监局于2016年6月17日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以5.5万元罚款。

5.深圳市瑞祥达陶玻原料有限公司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且未采取安全措施案

2016年5月24日,龙华新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深圳市瑞祥达陶玻原料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违法储存松节水(2090kg)、硝酸(6000ml)等危险化学品,同时,其储存场所电气设施、设备不防爆且未采取防静电、防泄漏和监测监控等安全措施,其行为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龙华新区安监局于2016年6月28日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6万元罚款。

6.深圳市龙岗区宜德圣旦品加工厂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案

2016年5月27日,大鹏新区安监执法员对深圳市龙岗区宜德圣旦品加工厂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厂违法储存天那水等危险化学品且存在安全隐患,其行为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大鹏新区安监局于2016年6月6日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四项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以6万元罚款。

二、 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件

7.深圳市特深电气有限公司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且逾期未整改案

2016年4月18日,光明新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深圳市特深电气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未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演练,其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因该企业逾期未整改,光明新区安监局于6月2日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3万元罚款。

8.深圳市华得宝建材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及事故隐患排查情况案

2016年5月3日,龙华新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深圳市华得宝建材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且危险化学品违法存放于非专用仓库内,其行为分别违反《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龙华新区安监局于2016年7月1日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13万元罚款。

三、 消防安全执法典型案件

9.深圳市铭可达家电连锁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案

2016年5月18日,坪山新区公安消防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对深圳市铭可达家电连锁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将设在坪山新区坪山街道桥工路三号A栋一楼的商场投入营业使用,其行为违反了《消防法》有关规定。坪山新区公安消防监管部门于2016年6月2日根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责令其停产停业,并处以3万元罚款。

10.港艺精密五金模具(深圳)有限公司违规超量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案

2016年6月7日,龙岗区公安消防部门联合平湖街道安监办对港艺精密五金模具(深圳)有限公司现场实地调查时,发现该公司超量存放无水乙醇、油漆、白电油、洗薄水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不符合《建筑消防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要求,其行为违反《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龙岗区公安消防部门于2016年6月7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该公司负责人张林处以行政拘留5日。

四、 生产安全事故处罚典型案件

11.深圳市泽星精密五金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案

2016年2月23日,深圳市泽星精密五金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该公司1名员工重伤。经调查,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蔡文士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且未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其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宝安区安监局于2016年6月29日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对蔡文士处以6万元罚款。

2017年安全生产通报范文三

1月26日上午,绍兴市文广局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绍兴大剧院、鲁迅电影城、绍兴图书馆及浙江绍剧艺术研究院等市直文化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从这次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来看,各直属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比较重视,能够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各直属单位接到局《关于转发“绍市消安委〔2013〕17号”文件并要求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后,能够根据文件要求进行安排部署,及时制定隐患排查整治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能够亲自带队,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大部分单位已及时报送了安全生产自查报告。

(二)精心组织,重点突出。从检查的情况看,各直属单位能够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组织本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突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认真开展检查。如绍兴大剧院结合2月中旬绍兴“两会”即将召开的实际情况,在原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火灾、供用电事故、恶性伤亡事故、台风地震洪灾雪灾等自然灾害、人为破坏、食物中毒等六方面制定了更加可行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大大提高了该单位的应急救援能力和事故处理能力。

(三)措施完善,注重实效。从检查情况看,各直属单位都能够认真落实“边查边改”要求。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具备立即整改条件的马上研究方案措施,纳入治理计划。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

这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各市直文化单位做了大量工作,也排查和整改了大量安全隐患,但仍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责任心不强。尽管从上到下对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重视,对这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抓得很紧,但部分基层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存有麻痹思想,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不强。

二是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不够。一些单位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没有进行广泛的宣传,安全生产气氛不浓厚。

三是部分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管理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心不强,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消防设施的布局不够科学,安全设施的投入依然不足。

三、进一步加强市直文广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继续加强事故防范,全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直属单位领导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认真按照《绍兴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绍消安委〔2013〕17号)及《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绍政办发明电〔2014〕5号)要求,进一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消防设施班组负责制,狠抓各项工作和措施的落实,确保市直文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绍兴大剧院针对城市广场管道煤气占压点问题请抓紧研究并制定可行性方案,力争在“两会”前予以解决。

(二)大力强化安全宣传培训工作。各直属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局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强化对文化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责任意识、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改变管理者责任意识差、从业者安全防范素质低、群众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的现状。要通过活动,营造一个人人讲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浓厚氛围,变被动促安全为主动抓安全。 绍兴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绍剧艺术研究院等单位可在公众聚集场所增挂宣传标语,提高群众安全意识。

(三)全力抓好隐患的整治和跟踪。要针对本次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采取强有力措施根除发现的隐患和解决好影响系统安全发展大局的问题。事故隐患整改实行“谁存在隐患、谁负责整改”的原则,要制定整改和监控具体方案以及应急预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文件要求抓好隐患的整治和跟踪督查,各单位要采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内的事故隐患整改负直接领导责任,实行隐患整改分片包干负责制。对不能保障安全的文化活动或场所,要责令停止或关闭,限期整改。绍兴剧院、绍剧艺术中心和孑民演艺广场在消防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抓紧整改。

(四)切实抓好督查落实。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要针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回头看”,已整改的要进行验收性的书面检查评定,要带队督查责任人签字认可;正在整改的要跟踪整改情况,并制定可行性措施,落实专门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确保安全。对仍未采取措施整改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五)加强值班巡查,确保通讯畅通。春节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巡查,切忌麻痹大意,脱岗逃岗。重要部位和岗位要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遇有危险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合理处置,同时向单位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春节放假期间每天17点前,向局办公室传送平安报告。

请各单位将安全生产值班表于1月29日前报市局办公室,传真:85138005,值班电话:8513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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