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会计分录
利润分配,是将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分配形式和分配顺序,在企业和投资者之间进行的分配。下面小编整理了利润分配会计分录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利润分配的过程与结果,是关系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企业能否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问题,为此,企业必须加强利润分配的管理和核算。企业利润分配的主体是投资者和企业,利润分配的对象是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利润分配的时间即确认利润分配的时间是利润分配义务发生的时间和企业作出决定向内向外分配利润的时间。
利润分配会计分录
一、顺序
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按国家规定做相应调整后,应先依法缴纳所得税,利润总额减去缴纳所得税后的余额即为可供分配的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可供分配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被没收的财务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即弥补超过用所得税的利润抵补期限,按规定用税后利润弥补的亏损。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即按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金的50%时可不再提取。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或按国家规定转增资本金。
(4)提取公益金。公益金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
(5)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资者分配。分配顺序为: A) 支付优先股股利。
B) 按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C) 支付普通股股利。 二、会计分录
年终决算,将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分配,分录: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注:如为亏损,做相反分录。
年终决算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贷方余额表示历年累积存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的亏损。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企业应根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按进行分配或弥补亏损。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可以用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或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税法规定弥补期为5年,5年内弥补亏损的,可以用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亏损。在用未分配利润弥补亏损时,不编写分录。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当企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比例由企业自行确定 借: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4.向投资人分配利润或股利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 ---转作股本股利 贷:应付股利 --股东 5.盈余公积补亏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借: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企业未分配利润的形成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现金股利 -----转作股本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