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运行系统的特定解释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遵循了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其内部四维一体有机统一,面向中国现实突出重点,回应人民呼唤指向“中国梦”的实现,面向世界,凸显特殊而重要的意义。从系统科学的视角来看,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构成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一个复杂的大系统。综合考察这四个子系统及其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有利于促进科学决策和推动具体实践,充分发挥系统的整体功能,使发展、改革、法治与党建达到最佳的运行效果。这将拓展研究“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广度和深度,因而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价值。
一、以系统的思维来认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一个具有特定结构、功能并和环境紧密关联的复杂体系。系统科学是以系统思想为中心、综合多门学科的内容而形成的一个新的综合性科学门类,运用系统科学的原理,以系统的思维来认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有助于深化和拓展基础研究,强化其学理支撑。
(一)基于系统的结构认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在系统科学看来,结构是系统的一般属性。无论是宏观世界的物质系统还是微观世界的粒子系统,所有系统均无一例外地以特定的结构形式而存在与运行。研究“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一个重要任务在于揭示其结构方式,并通过结构来认识这个复杂系统的存在方式、功能特性和运行机理。具体说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一个审时度势,基于适应外部环境发展的、具有独特的系统结构,进而发挥特定功能的复杂系统。“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既继往开来又独具特色,其所具有的系统结构,不同于以往的单一的发展战略系统结构,它突出基于各个“全面发展”基础上的“系统发展”的理念,将系统的协同性放在了实践的重要地位,强调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党建等要素的相互作用、共同发展。可以说,“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其基础要求就是全面发展,深层要求就是系统发展,实践要求就是协同发展。显然,“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因应我国新常态的需要而产生的,也是因应国外发展新挑战的需要而产生的,其系统结构具有很强的稳定性。它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发展战略体系。
(二)基于系统的功能认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系统的功能是指系统行为所引起的、有助于环境中某些事物以至于整个环境存续与发展并有助于系统自身输出与输入物质、能量与信息的作用与能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一个总部署、总布局,具有特定的功能,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目标导向功能,着眼于人的需要——终极目标是实现人民幸福、人的全面发展;二是思维引领功能,立足科学理性——必备的思维方式,包括战略思维、系统思维、辩证思维;三是实践指导功能,坚持协调发展——总体的实践要求,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这些都是全方位、系统性的;四是方法选择功能,取向规范有序——基本的方法遵循,就是使改革、发展、稳定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有序化,相辅相成、良性互动;五是评估激励功能,力求又好又快——发展的成效评判,最终要达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而推动中国梦的实现。这一功能的发挥和使命的形成,既是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这个系统与国际国内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实现的,也是通过“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系统的各个子系统、要素的功能发挥而实现的。
(三)基于系统与环境的关系认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系统的运行过程伴随着系统与环境之间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这个系统与环境的关系亦是如此。“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环境,就是我国当前面临的国际环境、国内环境中各种要素的总和,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就是新常态的环境。“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目标、结构、功能确定,都受到这些要素的综合影响。其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正是基于我国现阶段的国际环境、国内环境提出来的,是人民意愿的具体体现。另外,同样的系统要素在不同的环境中将形成不同的结构和功能,甚至系统要素的性质也随着环境的变革变动而变革变动。概括起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这个系统与其环境是一种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一方面,“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这个系统对环境产生作用,与新常态下经济社会中的主体、客体、载体等实现能量、信息、资源等的交换,从而推动治国理政的进程;另一方面,“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这个系统又受到环境的反作用,正是新常态下环境发展变化推动了其结构和功能的与时俱进。而同时,在一定的环境中,都存在适合系统生存的条件。从本质上说,系统对于环境的适应性,也就是系统的稳定性在系统外部关系上的表现。因此,“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体要求和举措必须适应新常态下不断发展变化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环境。
(四)基于系统结构、功能、环境的整体来认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系统的功能具有相对独立性,其在一定条件下会对系统的结构产生反作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体现了结构与功能的辩证关系。正是由于各要素的有机结合和相互作用,使得“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这个体系具有了作用于系统之外的能力,并在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过程中实现系统的动态优化。“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现有系统结构决定了其系统功能的发挥,而外部环境变化对于其系统功能提出了新的要求,其功能改进直接促进了其系统结构的优化,其更好的结构优化、更好的功能发挥、更好的环境改善,将最终促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这个大体系的整体发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系统研究的对象是复杂的实践过程,其外部有着环境的多变性,其内部有着复杂的相互作用。一方面,适应性体现为系统和环境之间的稳定有序程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适应我国国情,在国际大背景中直接体现中国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大战略、大布局。另一方面,适应性体现为要素之间的协同互动状态。假定这种稳定有序、协同互动的方式被破坏,系统就处于不适状况,这就呼唤变革自身以增强适应性,从而求得新的平衡和稳定。践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既不能一蹴而就,更不可能一劳永逸,而是要科学推进,在动态中改革、在开放中发展、在包容中稳定。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体系的落实和演进中,应富于创造性和体现时代性,相应的改革创新必须适应我国当前和今后的顶层设计和配套政策的与时俱进。
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的总体框架
战略系统都以最优化为其设计目标。系统科学把对系统的研究放在争取最优目标的基点上。它主张用最新的技术手段和处理方式把整个系统分成不同的层次结构,在动态中把握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使部分服从整体的最佳目标,为系统的设计、施工、管理、运行提出最佳方案,这远为传统研究的方法所不及。系统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中有极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的目标子系统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的目标子系统,在整个科学发展运行系统中居于前驱导向的地位。人类社会的实践活动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目标子系统,反映的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人的发展等各项目标间的协同演进和良性循环。工作、教育、收入、社保、医疗、住房、环境等都要更美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发展的价值取向上、发展的内容丰富上、本身的内部结构上都将呈现鲜明的特征,这些特征集中体现于目标的内容和内部结构的系统性与整体性的统一、全面性与持续性的统一、发展性与阶段性的统一、价值取向的目的性与人民性的统一等方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的起点、基本内容和终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子系统的特定地位,决定了它不仅具有导向功能,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兼具整合功能、修正功能和激励功能等。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的构建过程中,应遵从人民性、求实性、层次性和前瞻性原则,并遵循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立足社会发展的现实基础和社会发展的资源要素来具体构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子系统的“全面建成”,就是从系统科学出发,指在整个发展系统中,各种资源、各项发展要素协调统一、有效整合,从而形成各自发展目标的和谐一致、配合得当、良性循环,形成一个有机目标整体,涉及“五位一体”和党建的发展目标。“全面建成”体现在内容上发展的全面性、空间上发展的均衡性、时间上发展的连续性和方法上发展的统筹性等方面。
(二)全面深化改革——“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的动力子系统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的动力子系统,在整个运行系统中居于活力驱动的地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强大的内驱动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的动力系统就是全面深化改革,也是一个复杂结构。它主要包含改革主体、改革对象、改革手段和改革载体等组成部分,尤其需要处理好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关系、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的关系。全面深化改革,既具有一般发展的基本属性,在其自身的推进过程中,又体现出其鲜明的个性,这些个性集中呈现为改革主动性与改革受动性的统一、改革前进性与改革互动性的统一和民主性与集中性的统一。其旨在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具有引领、矫正、激励和凝聚等作用。构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的动力子系统,应遵循真实性原则、及时性原则、充分性原则和制度性原则,立足社会发展的现实基础和社会发展的资源要素,以科学改革为价值取向,以实践的需要为出发点,以社会发展趋势为参照。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全面深化改革,最主要是指体制链和机制链的不断优化。即对现有的体制和机制不断进行调整、修正、补充和完善,使其保持最佳运行状态,以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运行和既定目标的科学实现。综合起来看,就是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要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发挥全面深化改革动力子系统的调节关系、优化结构、整合资源、提升质量、释放红利的功能,使“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的实施更具科学性和顺畅性。
(三)全面依法治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的保障子系统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的保障子系统,在整个运行系统中居于重要保障的地位。法治是国家治理行动中的底线环节,也是极其重要的环节。全面依法治国,主要在于聚焦凸显的各类问题,紧抓法治精神的落实,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其主要内容包括法治主体、法治目标、制度安排、效果评估等。综观“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法治子系统的内容,集中起来看,它要求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具有科学性、效率性、公平性、制约性、善治性等特征。全面依法治国——建立“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保障子系统的基本功能,是对改革发展中偏离法治轨道的预防和纠正以及制衡与惩罚,是对相关发展主体的发展思路、发展举措和具体行为的制约和监督,是对良法善治的弘扬,并体现为预防作用、矫正作用、惩戒作用、促进作用和反馈作用。全面依法治国——构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的保障子系统,应当遵循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等原则[2],还应遵循系统发展的客观要求,体现现实发展的急切需要以及相关机制的固有功能。
(四)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的领导子系统
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的领导子系统,在整个运行系统中居于统率的地位。全面从严治党,就是指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等战略,必须实施从严治党、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所涉及的各种要素的集合。这些要素包括主观要素和客观要素,即从严治党理论和方法、党建环境及党建内容——全面提升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这些特征集中体现在指导性、创造性、择优性和过程性之中。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中,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子系统的作用集中体现出它的保证作用、提升作用和激励作用。构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的领导子系统要坚持战略性原则、民主性原则、科学性原则和层次性原则,还需要切实理解和把握好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党建的现实环境、党员干部素质等实际情况。全面从严治党是这样一种有效的治理系统,它所治理的对象是整个党建运行过程,目的是加强和改进党的治国理政能力,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及时发现并纠正党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误区。构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的领导子系统要坚持宏观组织(中国共产党党组织)和微观个体(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建设相一致原则、制度化建设和作风建设相结合原则、外在约束和内在自律相协调原则,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五)“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的整体关系
一个完整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过程包括三个阶段:确立目标——实践过程(战略措施)——结果(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即战略目标;实践过程则包括改革协调、法治管控、党的领导等环节。在这三个阶段中,目标子系统、动力子系统、保障子系统和领导子系统构成了一个整体的运行系统。显然,组合起来的系统整体具有构成它的部分所没有的性质,其功能也不等于组成它的各部分功能的总和。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的组织化程度是决定系统整体效应的一个关键因素。因此,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的组织建立和控制管理过程中,一切事物都应从系统全局出发,增强系统的协同作用,各部分都应围绕整体目标的实现而发挥各自的作用,以获得整体效应的最优为宗旨。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一套动态的、复杂的、评估保障集群系统,旨在确保系统发展、顺利收获预期结果的目的。从整体上来看,“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的特性主要体现在结构协同性、动态稳定性和战略开放性上。其具有诊断、导向、激励、凝聚、约束等功能。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的有效构建和实施,应在遵循先进性与有效性相结合的原则、全面与重点相结合的原则、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的前提下,致力于立足社会发展的现实基础和提升社会发展的主体素质,适应和优化社会发展的客观环境。
三、“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的基本特性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党建等多维度的全面发展,这样一些要素本身的存在和内蕴的改革、发展、稳定联系,已经自然而然地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的基础要求是全面发展,深层要求是系统发展,实践要求是协同发展。故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表现出独特的现实特性和理论特性,集中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结构协同性
结构其实也是系统的基本要素,合理科学的结构才能保障系统的良性运转。在本质上,系统是结构和功能的统一体,而结构本身是由要素构成的,要素的独立性使得它的层级性凸显,这也就决定了结构的层次性;同样与之相伴的功能性在体现出独立性的同时,也就呈现出了层次上的差异性。事实上,任何系统都可以从不同的时间和空间维度进行分解,由此形成各层次结构。系统按在空间的大小和从属关系,可以分为系统、子系统等。这些层次按一定方式组成系统的结构。系统的层次性就是指系统的每一个要素就是一个子系统,一个子系统的要素就成为一个分系统,并以此类推,也就是说一个系统可以看作另一更大系统的一个要素。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是一个开放复杂的大系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都是运行系统的子系统。“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在这个大系统下有若干个子系统和分系统,也体现出合理的结构要求,从而确保每一个子系统的良好运转,以共同保障系统的科学运行。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目标子系统囊括了现阶段改革和发展所要达到的战略目标集群,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多种分系统,不仅是从整体上对社会主义社会“五位一体”全面发展的战略构想,也是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规律的真实反映。“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的四个子系统的实践方向是一致的。在具体实施中,其从各个方面,总是从不协同到协调,又从新的不协同到协调的循环往复的过程,从而确保一个又一个新目标的制定和实现。显然,这一过程的推进,如果缺乏相应的系统思维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要整合系统内部各个组成要素,使之相辅相成、密切衔接、同步发展,避免顾此失彼,实现系统诸要素的协同效应。要紧紧抓住现阶段发展面临的各项机遇以及新常态格局形成的重要契机,遵循“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的结构协同性,加快实现我国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发展空间的拓展,为实现中国梦奠定发展基础、开辟广阔道路。
(二)动态稳定性
稳定是相对于松散和游离摇摆而言的。所谓动态稳定性是指“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实施过程中各要素,包括竞争和合作、经济增长、社会治理和相关的政策运行在一定阶段的动态平衡状态和总体稳定结构,并在这一状态下所呈现的功能动态稳定发挥。稳定性是系统存在的一个基本特点。任何系统的稳定性都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呈现出动态稳定性的特性。在全球化迅速蔓延,世界联系日益紧密的今天,一个国家的发展已经难以脱离国际环境而独立进行,尤其像中国这样的大国,更是深受国际政治经济社会的影响,同时又深深地影响国际环境。由于受到外界环境的干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局部或某一时间点有可能偏离某一状态而产生若干不稳定现象。我国经济新常态发展过程中,“产能过剩”和“全球经济复苏迟滞”[3]等内外部的干扰因素会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产生一定的冲击,并带来相应的经济社会问题,产生所谓“阵痛期”。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一旦这些干扰消除,“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就又恢复原来的状态,并将继续稳定运行。实际上系统都是在不断随着时间变化的,在区间内稳定运行。但当系统内外部的干扰超过了系统本身的自我调节能力时,其稳定性就遭到了破坏,系统整体功能要发生重大变化,从而使系统进化或者退化。因而,要保持战略定力,科学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的实施,突出系统发展、协同发展,密切注意各种破坏其稳定性的内外部因素,化危为机,在把握和运用规律下跳出“拉美漩涡”、“东亚泡沫”、“西亚北非危机”等陷阱[4];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避免造成动荡。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打虎拍蝇”,切实做到“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5],这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保持系统稳定性的根本保证。
(三)战略开放性
一个系统是依托于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不断交换而存在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从内容来看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人的全面发展,它们是有机统一的。认识这样一个系统依然需要把握其战略开放性的基本特征。必须看到,全面深化改革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的一大战略举措,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系统运动、变化、发展的内外部力量的战略作用方式,是驱使整个大系统诸要素、部分、环节在互动中形成整体良性运行的结构和功能,是促进整个系统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的一系列创新性手段、工具、形式和途径。在各领域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事实上随着时间的推移、实践的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战略、举措等都将不断赋予新的含义和新的要求。如果忽视或否定这一点,还是以老眼光、旧思路分析和判断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走向,必将背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阻碍发展进程。新阶段,在全面依法治国这“车之双轮”之“另一要轮”、“鸟之双翼”之“另一要翼”的全力保障下,制度改革和制度创新必然使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这一系统不断充实新的元素。毋庸置疑,“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的实施,需要各项制度机制的完善创新,就是要随着时代条件的变化而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各项配套制度机制,就是要使现有制度机制不断更新、不断升级,以增强开放性、前瞻性。
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实施的关键
在“四个全面”背景中看待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须甄别经济运行主体和社会利益主体的多元化[6],因此,“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实施的第一关键在于激发主体活力。在此前提下,重视打造创新载体、纠正不良倾向,是确保“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顺畅实施的重要选择。
(一)激发主体活力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的实施,是一项庞大的复杂工程,需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依靠群众,融合各方力量,实现全民参与。要激发主体活力,使党群、干群之间形成密切联系、和谐一致、良性循环的关系,为系统的正常运转创造良好的条件,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实现。
遵循唯物史观,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重点在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积极参与实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思想动员,提高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改革创新的紧迫感、使命感,激发其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要积极营造有利于改革创新的舆论环境,争取社会各界的参与和支持,在全社会形成倡导“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良好舆论氛围。要鼓励各行各业以及个人的投入和支持,以拓展促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渠道。同时,要勇于破除广大干部群众中不利于“四个全面”的因素,尤其是要统一人民群众走“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之路的思想认识。
在具体实践中,“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作为一个开放性的多层次的系统,它的全面落实和推进,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仅靠一种实施模式,更不能单兵突进,而应该是分阶段、分层次,因地制宜、与时俱进、协同共进的。只有这样,随着实施的推进、实践的深入,各行各业各阶层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的认识才能提高、参与程度才能不断深入、聪明才智才能充分发挥,进而促成最广大人民群众从整体上提升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全身心投入到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实施的伟大事业中去。
(二)打造创新载体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的实施,需要在实践中进行系列创造性的工作,特别是抓好载体创新这个重要环节。这就要求对发展中面临的各种具体问题,用创新的精神,从制度层面、管理方法层面、资源优化配置层面、约束条件的调整层面、利益格局的调整层面等方面去改革创新,努力把“鱼”和“渔”、“桥”和“船”等的问题解决好、落实好,把工作完成得更好。
一是做好管理方法、政策措施的创新。二是做好制度体制机制的创新,树立法治思维、掌握法治方法。三是做好资源优化配置的创新,通过改变原有的资源配置办法,用发展的办法把“蛋糕”做大,同时也以改革的方法把“蛋糕”分好,最终把问题解决。四是把任何一个问题产生的约束条件改变掉,把新目标需要的条件创造出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重要的是全方位的结构优化,产业结构优化是基础,需求结构优化是关键,创新结构优化是动力。五是在利益格局的调整上创新。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实施过程中,其系统、子系统、分系统和要素的优化,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不确定性因素很多,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有的放矢、各个击破、分头化解。
因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体制、机制和方法创新,这需要给予一个宽松的创新环境,在创新驱动战略下拓展“万众创新”空间。同时,要确立和落实激励机制,对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实施的改革创新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组织或个人要给予恰当奖励。
(三)纠正不良倾向
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的具体运行过程中,要把握并预防可能出现的不良倾向,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做表面化功夫,偏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轨道。
一是防止忽视人民群众利益和福祉的不良倾向。践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最根本的价值取向是发展人民利益,增进人民幸福。忽视人民群众利益和福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就难以实现,“全面深化改革”就难以推进。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的实施过程中,应坚持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应在治国理政的过程中充分体现和代表人民的利益,把人民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的幸福作为第一追求,把人民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应“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践行“三严三实”,务求实效,真正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把身子沉下去,把感情注进去,实实在在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二是防止伪“又好又快”的不良倾向。伪“又好又快”就是“以假代快、以慢代好”。实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务必求真求实,脚踏实地,一切从不断发展变化的实际出发,开动脑筋,锐意进取,不断创新。切忌做表面文章,使“全面依法治国”流于形式,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掺进水分。
三是防止跟风赶时髦的不良倾向。践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一件很严肃的工作,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大业,应该正确地对待。不能片面理解、以偏概全;不能跟风抢跑、错位越位。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使“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得以顺利实施,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站在战略高度和系统科学视角认识和看待问题,综合而不失具体地处理各种可能的问题。
四是防止画地为牢的不良倾向。“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坚持全国一盘棋,加强协调统筹。在发展过程中力戒出现夜郎自大、画地为牢的不良倾向。各地要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作出各自积极贡献。
此外,要“发扬钉钉子的精神,一张好的蓝图一干到底”[7]。科学决策下的人才、组织、物质、科技、制度等方面的配套支持措施,既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行系统内在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有效整合力量和促进改革深化的各项保障条件和手段,并能形成合力,从而使整个系统运行在正确的方向上。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13年11月16日
[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14年10月29日
[3]韩康:《经济新常态:新观察、新思考》,《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5年第2期,第27~30页
[4]刘伟:《经济新常态与经济发展新策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5年第2期,第13页
[5]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10月9日
[6]王佳宁:《“十三五”愿景可期,系于“四个全面”治国大纲》,《改革》2015年第3期,扉页
[7]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第399~40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