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离婚后安置房怎么分割?需要什么材料

2017-05-10

离婚是有两种的方式的,去民政部门进行协议离婚。在就是到法院进行起诉离婚。一般这个过程都是很痛苦的。关于离婚之后,就出现了很多的问题,比如说,住房该如何进行分割。那么昆山离婚后安置房怎么分割?昆山离婚后安置房分割需要什么材料?

昆山离婚后安置房怎么分割

1、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购买的房子:首先,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

2、夫妻有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购买的房子:按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连毛毛都分不到。

3、夫妻有一方婚前付了房款首付,但是,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按照婚前付款和婚后共同付款的不同,来分割房产。

昆山离婚后安置房分割需要什么材料

1、取得房产证时间影响离婚房产归属。夫妻双方其中一人全款买房,离婚时房屋增值或亏损属于付款人。一方婚前支付所有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该房产属于付款一方。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房屋,离婚时尚未拿到房产证,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2、离婚房产分割案件中按揭房的处理办法。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并拿到房产证,婚后共同还贷,房子离婚后归属付款一方。一方婚前按揭贷款购房,婚后取得房产证并继续还贷,这种情况要根据按揭还款的出资方判定房屋归属人。

3、父母出钱购房在离婚房屋财产分割纠纷中的处理办法。父母出钱为子女买房,房产和婚后财产无关,房产属于出资方。父母付首付,子女还贷款,房子登记成子女的户名,房子归属出资方。父母和子女各出资一部分,房子在父母名下,这种情况房屋归属于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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