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提取公积金呢?你不知道的有关规定

2017-05-04

2015年,国家出台了有关如何办理提取公积金的条例。可见,如何办理提取公积金也是大多数人关注的问题。那办理提取公积金的需要哪些材料呢?有什么特殊的需要关注的规定吗?

一、办理提取公积金的有关基本条件:

对有些单位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需要单位补缴后,其职工才可办理申请提取手续。对单位已关、停、破产、撤销、解散的,且单位没有能力补缴所欠职工住房公积金的,需要提供停、破产、撤销、解散证明,并且职工出具放弃权益书面声明后,符合有关提取条件的,经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才可办理提取手续。

二、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时间限制和提取方式的相关规定:

1. 购买商品房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房、存量(二手)房,须以购房税检日期为标准,一年内可以申请提取;购买集资、房改房的,以购房收据日期为标准;购买新房已付首付款,没有付清全部房款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代为转入房地产开发公司账户内;提取额度以税检金额为标准;

2.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以城建或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日期为准,一年内可以申请提取;提取额度以税检金额为准;

3.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办理提取需满两年后可以再次申请提取,每次提取额不能超过还贷额;

4. 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每年可提取一次。

三、 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程序:

1. 申请人到单位或大厅3、4号窗口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填好后经所在单位审核无误后,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或预留印鉴章;

2. 提取人携带身份证明等上述材料到3、4号窗口办理提取审批手续;

3. 经窗口审核无误后,窗口工作人员为提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单,提取人持公积金提取清单和《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到指定银行办理;

4. 住房公积金管理对职工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提取规定的,当天办结;需要核实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想了解更多关于办理提取公积金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我们哦!

更多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