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人生价值的思修论文
对大学生进行人生价值观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职责,树立科学的人生价值观是大学生健康成长和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基本保证。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推荐的浅析人生价值的思修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浅析人生价值的思修论文篇一
《践行孝道与大学生人生价值的实现》
摘 要: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我们的大学生要在对长辈尽孝,对工作单位尽责,对国家对民族尽忠的行动中,提高报效祖国的本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服务人民、奉献社会、报效国家,从而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共圆“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
关键词:践行孝道 人生价值 社会价值
对大学生进行人生价值观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职责,树立科学的人生价值观是大学生健康成长和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基本保证。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西方各种腐朽价值观的侵蚀,市场经济本身的趋利性,独生子女教育中存在的自私性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导致当前大学生在价值取向上存在着一些错误的认识。主要表现为自我中心主义,追求自我价值而忽视了社会价值;关注眼前的利益而忽视了人生发展的长远规划等急功近利思想。这些错误的认识,严重地制约着他们人生价值的实现,为此,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必须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方法,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以孝道教育为切入点,加强对大学生进行孝文化教育,使大学生在践行孝道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1 人生价值的科学内涵
价值即意义,它表示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一种关系,或者说是属性对作为主体的人的需要的满足。而所谓的人生价值,是指人生对于满足社会、他人和自身需要具有的意义。它不仅是人生观的重要方面,也是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人生价值包括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当二者统一时,就有利于人生价值的实现。社会价值指个人的活动对社会、群体或他人来说所具有的价值。自我价值指的就是个人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所具有的价值。重要的是,衡量人生价值的尺度是个人对社会和他人所做的贡献,即衡量一个人的价值大小主要看他的社会价值。
评价一个人的价值大小时,还要掌握科学的评价方法,要坚持能力有大小与奉献须尽力相统一,要坚持物质贡献与精神贡献相统一,要坚持完善自身与奉献社会相统一。国家“文明办”评选的“全国孝老爱亲模范”,中央电视台评选的“感动中国人物”,他们都是在各自平凡的岗位,尽职尽责,兢兢业业,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既有物质贡献,又有精神贡献;既奉献了社会,个人的能力和素质在服务人民的实践中又得到了提升,不断完善了自我。
5·12汶川大地震捐款的“义丐”徐超;坚守藏区12年支教的胡忠谢晓君夫妇;设身处地为病人着想的吴孟超;无臂钢琴师刘伟;托举生命的最美妈妈吴菊萍;烈火锻造的铁血将帅刘金国;“孝更绝伦足可矜”的陈斌强等等。他们奉献了一笔笔宝贵的精神财富,谱写了一曲曲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国尽忠的精神赞歌。这种精神的力量将激励着我们勇往直前,它是无价的。
2 孝道的现代诠释
实现人生价值要从尽孝入手,孝道教育是人生观教育和价值观教育的起点,也是落脚点。
人人都是父母所生,父母对儿女的慈爱,出于本能,是人性光辉的自然流露。儿女对于父母的孝敬天经地义,是亲情的回报,是人伦关系的传承。因此,中国最早的一部解释词义的著作《尔雅》给“孝”下的定义是:“善事父母为孝”。也就是说,用真挚的爱,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把父母侍奉好了,让老人愉悦、高兴、没有精神负担,才能称为真正的“孝”。中国传统孝道文化源远流长,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既有文化理念,又有制度礼仪。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即:敬亲、奉养、侍疾、立身、谏诤、善终。
(1)敬亲。中国传统孝道的精髓在于对父母的“敬”和“爱”上,没有敬和爱,就淡不上孝。孔子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这就是说,对待父母不仅仅是物质供养,关键在于要有对父母的爱,而且这种爱是发自内心的真挚的爱,是亲情的自然流露。没有这种真挚的爱,不仅谈不上对父母孝敬,而且和饲养犬马没有什么两样。同时,孔子认为,子女履行孝道最核心的就是时刻保持这种“爱”,即心情愉悦地对待父母。
(2)奉养。中国传统孝道的基本要求是“生则养”,即赡养父母,这是孝敬父母的最低纲领。也就是说,首先要在物质生活上保障父母,如果有肉,要首先让老年人吃。
(3)侍疾。老年人年老体弱,容易得病,因此,中国传统孝道把“侍疾”作为孝道的重要内容。侍疾就是如果老年父母生病,要及时诊治,精心照料,多给父母生活和精神上的关爱。
(4)立身。《孝经》上说:“安身行道,扬名于世,孝之终也”。这就是说,做子女的要“品正而身立”。儿女为人正直善良,与人群和谐相处,事业上有了成就,父母就会感到高兴,感到光荣,感到自豪。因此,品行不端、不走正道,懒惰、浮漂,不学无术、无所事事,这都是对父母的不孝。
(5)谏诤(音“正”,直言劝诫的意思)。《孝经·谏诤章》指出:“父有诤子,则身不陷於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於父”。也就是说,在父母有不义言行的时候,要委婉提示,使父母改正,这样可以防止父母陷於不义。但不是当面反驳和指责。
(6)善终。《孝经》指出:“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就是说对待父母要始终如一,给父母送葬时更要庄重、虔敬,严格遵守各种礼仪。
我们当代大学生在学习和传承中国传统孝道思想的同时,更要把传统孝道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一是要保全身体,珍爱生命。身体受命于父母,是父母所赐,保全身体,珍爱生命,是报效父母报效国家的前提和基础。二是要赡养父母,满足其物质需求,“以己之所有,尽事其亲”。三是要尊敬父母,满足父母的精神需求。四是要关心父母的身体健康,有病及时治疗。五是要承志立身,成家立业;六是诤谏劝止,从义不从父。即对父母的不义或不法行为要进行诤谏劝止,不盲从。七是要文明安葬,不忘父母,追思祖德,要尽量采用现代文明方式安葬过世的亲人。八是要尽职尽忠,清正廉洁,刻苦学习,练就过硬本领为国立功。学好过硬本领,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报效国家,这才是真正的孝,是孝道的升华,是大孝。孝是一切德行的根本,也是爱人民、爱祖国的基础。对传统孝文化中的“愚忠”和“愚孝”,以及“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父母在,不远游”等传统错误的观念,我们今天必须予以摒弃。
3 在践行孝道中实现人生价值
践行孝道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基本道德保障。首先,明孝、行孝、尽孝可以培养自己的德行,提高道德素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要立德,就要知道什么是孝、怎样行孝,因为孝是一切德行的根本。”孝的实质是“仁爱”,仁爱是人的内在本质,是孝的人性基础,而孝是仁爱的外在表现。同时,有仁爱之心的人获得成功的原因在于其有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能自爱,且有智慧、有勇气,这为走向成功、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提供了良好的精神品质。
其次,孝是事业获得成功的价值导向。以孝励志,精忠报国,建功立业,是深入人心的基本价值取向。要讲孝就一定要为国家服务,要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是事业获得成功的不竭动力,也是人生价值追求的正确方向。我们的大学生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作为未来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价值观,这是我们的事业走向成功的价值导向。
再次,奉行孝道是实现人生价值终极目标的最好方法。我们知道“小孝治家,中孝治企,大孝治国”。孝道,一开始是起源于侍奉双亲的,这是孝道的初始阶段,我们称之为“小孝治家”,这也是我们所说的孝道的第一个层次。到了单位,有了自己的岗位,角色发生了变化,便要发扬爱的精神,以民胞物与的情怀,为集体、为大众、为领导着想,心里有个大局观念,想问题、干事情都要从全局出发,我们称之为“中孝治企”,这也是我们所说的孝道的第二个层次。随着阅历的增加、胸怀的开阔和人生境界的提升,心里装的事情多了,也就是说,当“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时候,他的人生境界就非一般人所能及的了,他会不断地反省和检点自己的言行和道德缺陷,有了为民族尽心、为国家尽忠的心理渴望,我们称之为“大孝治国”,也是孔子说的“孝之终也”,这才是孝道的最高境界。
最后,希望我们的大学生爱护身体,好好学习,树立一个目标,确定生活方向,从行动上践行孝道。我们知道了要在行孝、尽孝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只有这样一个良好的愿望是远远不够的,关键要有行孝、尽孝的实际行动。我们高职院校的学生要行孝、尽孝,首先必须要爱护身体,珍爱生命,保持身心健康,不能沉迷于网络游戏,更不能动辄离家出走或自毁生命,要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其次,要好好学习,发愤图强,奉献社会,报效国家,不断提高报效祖国和人民的本领。要为自己的未来进行科学的人生规划,确定一个可行的目标方案,制定相应的措施,并付之于行动。不好好学习,混日子,动辄逃课,辜负亲人和社会的期望是大大的不孝。再次,要坚持能力有大小与奉献须尽力相统一,坚持物质贡献与精神贡献相统一,坚持完善自身与奉献社会相统一。在奉献社会,报效国家的过程中,既要讲物质贡献,又要讲精神贡献;既要不断完善自我,又要奉献社会,同时要尽力而为。最后,要以感恩的心态对待一切事物。以感恩之心对待父母前辈的养育之恩,老师先贤的教导之恩,大自然的哺育之恩,革命先烈的奉献之恩,党和国家的培养之恩;感恩父母,感恩大自然,感恩生活,感恩成功,感恩挫折,感恩对手。凡事感激,学会感激,常怀感恩之心,常思感恩之人,常想感恩之事,常报感恩之情。以感恩的实际行动服务人民,回报社会,报效国家,从而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我们的大学生要在对长辈尽孝,对工作单位尽责,对国家对民族尽忠的行动中,提高报效祖国的本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从而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共圆“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
参考文献
[1] 肖波.中国孝文化概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 朱翔非.孝里有道[M].北京:中华书局,2011.
[3] 罗国杰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