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养老保险有什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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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的朋友都在关注着最新的养老保险政策,现如今2017年最新的养老保险政策是什么呢?小编为你带来了“江苏养老保险政策”,一起来看看吧。
2017年江苏省50岁养老保险新政策
据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处长周正清介绍,《办法》有三大优点。一是统筹管理,不分城市、农村,真正做到了“同人同城同保障”。二是激励,将我市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6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9个档次。100元的缴费档次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市、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全额代缴,其他缴费档次由参保人员自主选择,多缴多得。三是实现了普惠,以前政策规定只有市区累计15年以上户籍、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才能享受老年居民养老补贴,一次性领取过被征地补偿资金的城乡居民也未纳入保障范围。《办法》对市区11万达到退休年龄的居民实行全覆盖,人均提高105元。市区6000名年满60周岁没有养老金的居民,从无到有,人人可得一份基础养老金。被征地的2.4万居民,增加105元基础养老金后,每月能领到776元养老金。
《办法》规定具有本市市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他们都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选择600元以下档次标准缴费的,政府补贴30元每人每年;选择6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60元每人每年;选择10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100元每人每年;选择1500元、2000元、25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政府补贴标准均为150元每人每年。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并且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资助。
个人缴费、政府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集体补助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资助以及个人账户利息,全部记入个人账户,用于参保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个人账户储存额参照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息。
一辈子没缴纳过养老保险,退休后也能领取养老金吗?记者昨天从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镇江市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元旦实施,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养老保险实现同人同城同保障,人人享有养老金。从来没有缴纳过养老保险的市民每月可领取一份基础养老金,被征地农民的养老金也因之“水涨船高”,每月最少可领取776元,较之前增加105元。
《办法》将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分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放金额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对于缴费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可增发1%。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依法继承,并可享受丧葬补助金。
据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处长周正清介绍,《办法》有三大优点。一是统筹管理,不分城市、农村,真正做到了“同人同城同保障”。二是激励,将我市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6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9个档次。100元的缴费档次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市、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全额代缴,其他缴费档次由参保人员自主选择,多缴多得。三是实现了普惠,以前政策规定只有市区累计15年以上户籍、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才能享受老年居民养老补贴,一次性领取过被征地补偿资金的城乡居民也未纳入保障范围。《办法》对市区11万达到退休年龄的居民实行全覆盖,人均提高105元。市区6000名年满60周岁没有养老金的居民,从无到有,人人可得一份基础养老金。被征地的2.4万居民,增加105元基础养老金后,每月能领到776元养老金。
《办法》规定具有本市市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他们都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选择600元以下档次标准缴费的,政府补贴30元每人每年;选择6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60元每人每年;选择10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100元每人每年;选择1500元、2000元、25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政府补贴标准均为150元每人每年。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并且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资助。
个人缴费、政府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集体补助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资助以及个人账户利息,全部记入个人账户,用于参保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个人账户储存额参照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息。
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省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已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省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办法》实施起,可以领取省确定的最低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本办法实施后距规定领取养老金待遇年龄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15年。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省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已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省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办法》实施起,可以领取省确定的最低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本办法实施后距规定领取养老金待遇年龄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15年。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2017年江苏省养老金调整方案
全省500万企业退休人员关心的养老金上调方案终于出炉。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人社厅获悉,参加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2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将从2013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因为文件下发的时间晚了,但是退休人员不用担心,各地将很快制定并出台当地的调标方案,省里规定各地原则上要在3月底前,补发1-3月增加的部分养老金。4月起,则是按照调整后的新养老金发放。
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在各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不足的市、县(市),由当地政府自筹解决,省支持补助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和生活费普遍调整
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每人每月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10%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
退休人员按10%标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较低的,各地可根据当地养老保险基金、财政承受能力和退休人员养老金替代率水平,结合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等情况,在苏南地区不高于220元、苏中地区不高于210元、苏北地区不高于200元的范围内,具体确定调整标准;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的生活费标准也可比照执行。具体办法由省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昆山、泰兴、沭阳三县市分别按苏州、泰州、宿迁市确定的办法和标准执行)。
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人员,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40元和50元;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30元和40元。其中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和退休人员中的原工商业者(含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分出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每人每月再增发50元。
比如,以南京市民朱爷爷为例,去年底他的养老金是每月2000元,那么本次调整后,他每月的养老金会增加200元,即2200元。如果他今年72岁,那么他还可以再增加30元,即2230元。
江苏省企业退休养老金最新计算方法?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计发月数(50周岁195月,60周岁13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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