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课改学分认定的实践研究

2017-03-13

[摘要]随着高中课程改革的逐渐深入,学校是否以及如何创造性地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是否在具体操作上体现课程改革方案制定的初衷,是当前进一步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关键举措。时江苏省各地不同星级的高中学校进行课改专题调研的结果表明,认真执行学分认定的高中学校在实施过程中通常会遇到以下困难:选课的操作问题,课程编排的问题,走班的管理问题,刚性学制的问题,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问题,办学条件的制约,校本课程的问题,选课指导的问题,教师面临挑战以及其他配套问题。解决好这些困难是高效实施学分认定的前提。

[关键词]高中课程改革;学分认定;学分制

2005年9月始,江苏省进行高中新课程实验。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部署和要求,江苏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江苏省普通高中学分管理指导意见(试行)》 《江苏省普通高中校本课程建设指导意见(试行)》及《江苏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务管理软件及使用说明》等文件。现在,江苏省各地从高一至高三已完整实施一轮新课程实验,有许多经验可以总结推广。“学分认定”是本轮高中课程改革方案中的一个亮点和重点,也是许多高中学校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较大的一个问题。对照《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江苏省普通高中学分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查找与分析学分认定实践问题,寻求解决办法,可为深入推进课程改革提供参考。

一、解读与分析:“文件”规定的指向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经国务院同意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精神,大力推进教育创新,教育部于2003年研制并发布了《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其中明确规定:普通中学在三年刚性学制下,采用学分对学生进行管理,以学分作为计量单位记录学生选课情况,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要求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学生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其中包括116个必修学分(含综合实践活动的23个学分),且选修28分中至少有选修Ⅱ中的6个学分。学分认定是我们国家规定的一种以学分为计算学生学习量并以修满规定的下限学分为学生获得毕业资格的课程管理制度。因此,教育部现阶段的方案很明显是定位在把学分引向集中管理,并没有统一要求配套实施与学分制相应的弹性学制、学分互通互换制等弹性化课程管理制度。国家课程改革方案不直接规定实施学分制的原因,应当主要是基于学分认定作为学年制向完全学分制的过渡形式可能更具有现实针对性这一考虑。全国范围内统一进入学分制肯定还不具备现实条件。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课程标准、学校课程管理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和本省学校实际,江苏省教育厅制定《江苏省普通高中学分管理指导意见(试行)》。该文件进一步规定了学分管理原则、学分认定的主体、机构、方式、条件和程序,明确指出学分认定下的学籍管理办法,使得学分管理工作更具操作性,比如“重修要在接到学分不被认定通知后一年内完成(高三年级要在本学年第一学期内完成)”;另外,规定学分认定只作教学管理而不作评价使用, “学校不得以学分奖励学生。学生学习成绩特别优秀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可在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记录手册和学籍管理卡的相应栏目内予以真实记录”;同时指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责任对学校学分认定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进行监督”。随后,江苏省绝大部分学校成立了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学分复审工作小组、学分评定组、学分评定监督组。研究结合国家文件对当前学分认定的实践定位,江苏学校认定学生修习学分的依据通常是学生的出勤情况及必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另外,研究性学习课程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学分获得需要有一定形式的研究成果,并通过学校组织的答辩等形式的考核;学生参与社区服务,须出具有效力的社区街道证明,方可获得相应学分。因为教育部要求的是以学分作为计量单位记录学生选课情况,不是实行学分制,也不是实行年学分制,普通高中在以行政班进行教育的刚性学制的前提下用学分对学生进行管理,仅以之作为毕业认定。那么,这一平稳过渡思路在江苏省实践中有哪些经验与困惑呢?基于实践调研,本文总结经验与揭示实践中可能产生的各种问题,为推进课程改革提供思路。

二、回顾与启示:近代“学分制”实验

早在“五四”运动时期,北洋政府颁布1922年学制,要求在中学开始便实行选科制和学分制。1929年8月国民政府颁行的《中学暂行课程标标准》,明确规定中学实行学分制,初中及高中分列,初中设置职业科目,取消选修科目;高中仍设选修科目,但文理科不再分组。但时隔不长,在三年后的1932年11月公布的《中学课程标准》宣布取消了学分制,改行时数单位制。其理由是中学有固定的修业年限,学科又有先后的次序,不能任意伸缩。高中部分取消了选修科目,加强语文、算学、史地和其他理科科目的分量,使普通中学的基础知识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增加了学生的学业时间,学生的负担也加重了。有研究者指出,当时之所以取消选科制和学分制,一是由于在实行过程中,单纯突出学生中心主义,教师一味迎合学生的需要,学生选择容易拿学分的课程,结果导致教育非但不能改进国计民生,反而破坏课程的系统性和科学性,导致中学教育水平的下降。二是当时的教育经费、师资、教室等方面还达不到选科制的要求。选科制要求开出相当数量的选修课,在当时教育经费短缺的情况下导致资金缺口更大。加之选科制对教师的要求相当高,而具备较高专业素养的教师数量又严重不足。所以有的学校虽勉强开出了选修课程,但未经审定,教学质量也就自然不能保证。加强学校基本建设是推行学分制的保证,尤其是加大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方面的建设。在当时就最基本的教室而言,还达不到要求,以致晚上也得排课,引起学生和家长的不满。三是管理不严,制度不配套,造成了学生的一门课已达到毕业水平,而另一门课尚在起步的问题,教学秩序因而发生混乱。口可见取消选科制,废除学分制虽是无奈之举,却也是与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程度相适应的。新中国成立后,全国初高中统一实施学年制。改革开放以后,部分高校重新实行学分制并在20世纪90年代末延伸到中学,但在中学层面还只是一些实验性的做法,并未成为政府的政策行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础教育的办学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在我国部分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已达到国际一流的今天,学分制实验所碰到的问题在今天的学分认定中是否仍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呢?殷鉴不远,可为今日之戒。

三、经验与困惑:学分认定的实践

以学分认定这一新政策的执行情况来看,在国家和各实验省份的文件下达之后,地方及学校相继出台了更为详尽的区域或校级学分认定方案。各校在实践中也逐渐“熟悉”了学分认定这一课程管理新范式的相关操作,选课的操作问题,课程编排的问题,走班的管理问题等逐渐由模糊走向清晰。应该讲,经验很多,困惑也不少。

(一)实践经验:必须应对的现实问题

认真执行学分认定的高中学校在实施过程中通常会遇到以下困难。解决这些困难是高效实施好学分认定的前提。

第一,选课的操作问题。选课是学分认定的基础,执行教改方案时遇到的第一个难题是进行校本选修课的选择问题。教师、学生和管理者对于如何指导学生选课、学生如何选课、教务处如何管理选课,都面临新的操作方法的困难。我们认为选课的一个重要参照是各个学校教育的核心理念,也有人称之为学校哲学和发展目标。教师报上的五花八门的选修Ⅱ课程,校方审批时的根据是学校发展的基本理念、核心价值观,由此确定哪些课作为该校的选修课,当然也可从其他许多因素来考虑。具体的操作是在课程开设前,学校发放学生选课手册、学分认定书,明确学分认定的条件、标准、要求、方式、日期;明确不予认定学分或得不到学分的情形。选课手册和学分认定书是具体开展学分评定的依据。

第二,课程编排的问题。学生选课后需要实行走班制。走班制教学的特点是每一个班级的课程表不再表示每一行政班学生的课程表,而是表示该地点的课程表。每一位教师的课程表不再是简单的一种表,而是由两个部分组成,一个是必修课的课程表,另一个是校本课程的课程表。学校要让教师看懂课程表,否则教师会产生较为严重的抵触情绪。

第三,走班的管理问题。由于部分课程的分层次教学,以教学班组织教学,再加上校本课程也是以教学班教学,使学生走班的频率大大增加,如再加上一些学科在专用教室上课,学生在行政班上课的时间很少了。管理问题需要重视起来。班主任不知道他所管理的学生在何处上课,学生也难找老师,学生、家长和教师的意见会随之增多。

第四,刚性学制的问题。学年学分认定与留级制在精神上是相抵触的。怎样处理学校规模过大、班额过大的考试不及格的学生,特别是一个学生在一个学期同时就有多门课程考试不及格,怎样安排这类学生是我国实行学年学分认定的一个重要的现实问题。尽管在国家课程设计的层面已针对这一问题采取了具体措施,比如新方案推出的最低学分数、设置多样化与有层次的课程、适当降低共同标准以迎接大众化的高中教育、要求学校设置辅导教师等。除此之外,我们在课程管理上还必须作出相应的规定,如有些学校明确提出对考核不通过的学生要及时通知该生,规定补考的时间地点,补考合格后该生仍可获得相应学分。

第五,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问题。当前,片面追求升学率,在社会上还有普遍性。在这种大环境下,高中学分认定并不能解除高考对学生的压力,难以孤军突破。高校仍然依据高考分数招生,社会仍以升学率对学校进行教育教学质量的片面评价。在学分认定试行的实践中,认真执行的一些学校中,高一、高二搞学分,高三阶段拼考分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因此,学分认定与高考如何挂钩是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

第六,办学条件的制约。总体上讲,要有效实施学分认定,目前许多普通高中的办学条件要首先得到改善,包括校舍、场地、设施、师资,特别是农村地区的学校。学分认定要求学校开设出足够供学生选择的课程,然而有的学校由于校舍小、资金少、教师缺乏或教师素质低等原因连艺术课、计算机课、音乐课等选修课程都不能开设齐全,这样必然不能实现高中学分认定的初衷。

第七,校本课程的问题。由于选课制是学分认定的前提,所以能否通过提供足够数量的课程供学生选择是至关重要的。但是,当前大部分教师受其素质的影响不能开发出优质的选修Ⅱ的课程;另一方面,即使开发出了优质的选修Ⅱ的课程,但这些课程并不一定就是学生们需要的课程。针对优质选修Ⅱ课程缺乏的问题,校际间的选修Ⅱ课程资源共享是一种可能办法,但是可行性不强,因为当前高中学校之间的竞争远远超出了合作需求。另外,在实践操作性上也有问题,可能直接会给学生的管理带来诸多困难。

第八,选课指导的问题。高中生处于身心发展期。心理特征不稳定,心理成熟度不高,其价值观、人生观并未完全确立,自我设计和自我规划的能力较弱,缺乏选择课程的意识和能力,在学分认定条件下选课的盲目性、功利性和随意性暴露无遗。一旦课程丰富,如何指导学生科学地选课又成为一个问题。教师能否科学地指导学生进行选课,能否在学生形成初步的人生规划能力方面起到有效的指导和帮助作用,这些都是学校要在学分认定中重视和解决的问题。

第九,教师面临的挑战。引入学分认定后,教师除了要完成常规的大量授课任务、进行培训和作业批改、考试等外,他们还被要求开设出足够数量和高质量的、适合学生特点、符合学生发展兴趣的选修课程,需要创造性地开展大量的工作,包括课程指南的编制、学分计算、课程考核与评价、指导学生等系列问题。因此,教师课程开发能力究竟怎么样,能否开发出一批有价值的校本课程,对教师素质是一个直接挑战。这不仅大大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也成为高中实行学分认定中面临的实实在在的困难和挑战。

第十,其他配套的问题。比如,高中学生的学习报告单得配套另行设计,要能全面反映高中新课程结构的特点。学习报告单要起到反映学分认定的相应管理作用,不仅要准确记录学分,还要对学分进行适当的描述,从而具体反映学生的素质发展状况及个人课程的面貌,成为学分管理的工具。还有,学生到社区进行活动,社区工作人员根本不知如何安排这些学生,只是盖章了事,这是社会配套资源的缺乏。

(二)可能困惑:不良状况的解决策略

由于高中一把手校长的教育理念和管理能力的高低不同,一些学校必然会出现随意应付的不良状况,且表现的形式及程度各有差异。这些不良状况又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种实践行为中:或是缩小或指定选修模块,或是选修取向于学科中心,或是囿于在高考录取上的权重。

学分认定实际上远远超过了“教学管理制度”的范畴。学分认定的内涵已不仅是学分计量制度那么简单,而实际上是讨论一种将以选课制为前提,用学分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并以修满规定的下限学分为学生获得毕业资格的基本条件,结合弹性学制、学分互通互换制等相关制度的弹性课程管理制度。因此,学分认定是迈向学分制的关键一步,认真执行学分认定,必须要进一步提高选课制、弹性学制、学分互通互换制、导师制等相关制度的配套性。另外,从客观上讲,学分认定作为一种具有特殊结构的课程管理制度,体现着深深扎根于它们所处时代与地方的特殊理念,也与国家课程结构和国家考试制度密切相关。学分认定的实施不仅是学校层面的事,更牵涉到课程管理政策层面。从课程管理政策层面来讲,学分认定涉及广泛的课程管理,如果只停留在学分计量与毕业学分结构认定层面,就很难促进学校组织机构、制度的变化,也就无法改变学校系统的工作方式。因此,我们不仅要逐渐分层分批地向学分制实践推进,还需要在执行前弄清在课程管理政策层面哪些要素必须满足。比如:学校开设选修课时,应当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那么上级主管部门应谨慎订立一系列的规范和标准;对学校开设选修课的内容进行审批时,应避免学分认定被选修课开设的随意性所造成的歪曲利用的假象。一般来讲,学校开设的选修课可以根据学校的哲学和教育目标来判断,也需要结合学校已有的各种条件来进行。

四、总结与展望:学分认定的推进

一位学者曾经说过:事实上,教育改革是一个只有起点而没有终点的过程,从思想到文化有多远,课改的路就得走多远。任何一项教育改革都是一个曲折发展的过程,普通高中的学分认定也是如此。通过调研,我们认为:在普通高中实施“学分认定”的教学管理方式是可以实现的,它在展现学生的个性和特长上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若要在实践层面上完全有效地达成改革目标,不仅要充分全面地理解国家改革方案的意图和定位,还要统筹兼顾地分析当地及学校的实际,预测到方案在实践中可能出现的走样并对其作出原因分析和提供解决的配套办法;不仅要细化管理制度与规范认定行为,还要加强对学校层面的管理督查。总之,一切教育改革既要讲求实际的教育教学效果和社会效应,又要充分体现本次高中课改立足实际、稳步推进、科学发展的理性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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