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房房产证怎么署名好?几个字眼牵扯巨大利益

2017-04-17

想必大家都知道,房产证的署名问题可不是个小问题,这一个小小的名字的背后是几十万甚至成百上千万的利益关系,房产分割问题也是依据着这几个看起来并不特殊的字眼。那么,婚房的房产证应该怎么署名呢?不同的署名方式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呢?且听小编为大家细细分解。

第一种方案:写夫妻双方的名字

这种方案是大多数女方的意愿,在这个婚姻观念开放的时期,很多女孩对于婚姻的安全感并没有那么强。这也同样符合了丈母娘的心态,大多数丈母娘认为只有在房产证上也写上女儿的名字的男人才值得托付。那么,这种做法可取吗?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房产证上写夫妻双方的名字,大多数时候都会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如果日后离婚,这也会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分割。

在很多情况下,子女购房都是由父母出资赞助的,如果离婚了,父母有没有分割权呢?

这可以分为几种情况来分析:

1、 父母有出资证据

因为是婚房,购房的目的在于让儿女结婚用,这时候父母的出资会被认为是赠与,但是是有条件的赠与,即以结婚为前提。而相对的,如果房子没用来结婚的话,这笔钱父母是可以追回的。

2、 父母没有出资证据

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特殊说明,父母的出资会被认为是赠与夫妻双方,而且是没有附属条件的。不管日后夫妻双方是不是会离婚,父母出资的钱都无权追回。

第二种方案:只写其中一方的名字

这种署名方式也是比较常见的,是发生在婚前一方购房的情况下,那么,这种署名方式合适吗?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

如果说是婚前一方家庭独自购买且只署一方名字,这种方式容易判定,且出现分割纠纷的几率更小,日后如果婚姻亮起红灯,不必要的麻烦少,所以有很多人选择了这种方式。

如果说婚前父母出资为儿女买的房,又应该怎么判定呢?具体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 父母出资登记且登记在自己儿女名下

如果是婚前购买,属于其子女的个人财产。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这种情况下结婚了依然为个人财产,即使离婚,对方也无分割权。

2、 父母出资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这种情况判定起来相对复杂,要根据是否结婚来判断。如果结婚了,房屋产权属于房产证上所属人;如果没有结婚,即使房屋产权属于另一方,出资方可以要求返还出资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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