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驾照自学直考怎么报名_最新自学直考报考流程

2017-06-05

相关话题

2016年4月1日,驾照自学直考正式开始实施。驾照自学直考相对于以往的驾照考试培训而言省时省力。那驾照自学直考怎么报名呢?以下是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最新自学直考报考流程,希望你喜欢。

驾照自学直考报名方法

申请驾照自学直考,与目前通过驾校申请的流程类似,申请人向户籍地或者居住地的交警部门车管所申请,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和体检表。

科目一考试通过后,申请人需要对车辆加装安全辅助装置,之后与符合要求的随车指导人员,一同向车管所提交材料进行申请,材料包括《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信息采集表》;

自学人员、随车指导人员身份证明;

随车指导人员机动车驾驶证;

自学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所有人身份证明;

自学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相关保险凭证;

自学用车加装安全辅助装置后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交警部门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查之外,还要查验并确认自学用车,填写《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全部符合条件的将签注,并免费发放学车专用标识。

驾照自学直考车辆要求

驾照自学直考用车应为在本地注册登记的非营运小型汽车,需要加装副制动装置、辅助后视镜等安全辅助装置,并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

同时,自学用车要张贴学车专用标识,标识要填写自学人员姓名和身份证明号码、随车指导人员姓名和驾驶证号码、自学用车号牌号码和车辆识别代号、签发日期和有效期止日期。

自学用车不作为自学使用的,要自行拆除安全辅助装置;暂不用于学习驾驶而上道路行驶时,要取下专用标识。

驾照自学直考随车指导人员要求

随车指导人员应当取得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五年以上,没有吸食毒品记录,未发生驾驶机动车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责任事故或者造成人员重伤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没有记满12分或者驾驶证被吊销记录,没有违规随车指导行为记录。

指导人员只能指导一名学员

交警部门发放的学车专用标识,只允许签注一名自学人员、一名随车指导人员、一辆自学用车。每名随车指导人员、每辆自学用车不得同时签注于2个及2个以上学车专用标识。已经签注过的随车指导人员或者自学用车,需要培训另一名自学人员的,应当自上次签注之日起三个月后,方可重新领取学车专用标识。

驾照自学直考与驾校培训可变更

已领取学车专用标识的自学人员,在注销学车专用标识后,可选择在驾驶培训机构学习驾驶。已在驾驶培训机构学习驾驶的人员,也可变更为自学直考的。

驾照自学直考过程中的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办法

在自学途中,学员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和事故的,由随车指导人员承担责任。无具备资格人员随车指导,违反规定上道路发生事故的,自行承担责任。学员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未在指定的路线、时间练车的;未按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的,随车指导人员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未使用符合规定的机动车的;搭载其他人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驾照自学直考要求介绍

1、驾照自学直考是指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机动车,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技能,直接申请驾驶证考试。

2、驾照自学直考是针对的是申领C1、C2证的人员;自学车辆必须安装辅助装置,比如副驾位置的刹车装置;随车指导人员必须具备安全驾驶经历;最后必须在指定的线路和时间学习。

考试费分科目收取不得一次性收取

据了解,试点中将开通多种受理渠道。开通约考平台和12123服务电话,在车管业务大厅设立考试预约窗口,供考生注册和办理报名约考业务。按照自愿原则,可以授权驾校使用约考平台为有需求的考生代办报考业务。车管所和驾校将配置电脑、高拍仪、身份证读卡器、USB-KEY数字证书等办公管理设备。同时,考试收费方式也将调整,改变由驾校统一代收的做法,实行考试费在约考确定后分科目收取,不得强制一次性预收全部费用。要协调财政等部门和银行,提供网上支付、银行代收、车管所和考场业务大厅窗口收费等多种支付方式,便利约考成功的考生及时缴费。

对考试积压严重的,总队要挂牌督办,督促其购买社会考场服务、增加考试警力、推进考试业务下放、落实异地考试,必要时组织调配异地考试员集中考试,全力缓解考试积压存量,保障驾考改革顺利实施。

更多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