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创业投资市场资讯

2016-12-20

如果这个世界还时不时地带给你一些惊喜,请不要创业,因为你阅历不够。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间创业投资市场资讯相关内容,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民间创业投资市场资讯:完善金融市场体系 规范民间投融资发展

【据新华社北京2月4日电】国务院日前公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提出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是保持经济平稳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的重要保障,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加大防范和处置力度,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意见》强调,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要有效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充分发挥资源统筹调动、靠近基层一线优势,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风险排查、监测预警、案件查处、善后处置、宣传教育和维护稳定等工作。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有效落实防控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监督管理职责,按照监管与市场准入、行业管理挂钩原则,确保所有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监管防范不留真空。金融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充分发挥监测防控作用。要进一步完善中央和地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中央层面充分发挥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作用,加强顶层推动,增强工作合力。地方层面明确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落实职责分工,优化工作程序,提升工作质效。

《意见》指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要防打结合、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齐抓共管。一要以防为主,及时化解。全面加强监测预警,创新工作方法,加强风险研判,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发动群众防范预警。二要依法打击,稳妥处置。有效防控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风险,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措施,严格依法处置案件,切实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三要广泛宣传,加强教育。建立上下联动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提高宣传教育的广泛性、针对性、有效性,显著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媒体自律责任,净化社会舆论环境。四要健全制度,疏堵并举。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和工作程序,完善金融市场体系,规范民间投融资发展,强化工作保障。

民间创业投资市场资讯:改革创新加强民间投融资市场监管服务

近年来,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市场融资需求日益旺盛,其中民间融资异军突起、规模不断扩大,已成为许多中小企业获得流动资金、维系生存发展的重要渠道。在投资主渠道有限和民间资金充足的背景下,此类公司对缓解部分企业资金短缺和满足民间资金投资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缺乏有效监管,民间投资理财公司普遍存在操作不规范、超范围经营甚至涉嫌非法集资等,给民间资金带来了巨大风险。

当前,民间投融资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法律法规缺失及行业监管滞后,导致民间投融资行业游离于国家金融监管体系之外,处于自生自灭的无序状态,大量民间资金的体外循环正在或已经成为了重大风险集聚点之一。二是超范围经营现象较为普遍。三是经营方式不规范累积风险。

为此,建议:

1.尽快研究出台民间投融资法,给予民间投融资以“合法身份”。通过立法,明确民间借贷的定义、性质,规定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纠纷处理方式及途径,界定民间借贷行为的法律责任和高利贷、非法集资违法行为,为依法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监管主体和监管责任。在此基础上,配套出台民间投资理财信息咨询服务管理条例,以规范民间投资理财信息咨询活动,加强对民间借贷的监管。

2.深化金融改革创新,为规模巨大的民间资本有序入市提供更多机会。要坚持以市场化为根本导向,深化金融改革创新。首先,要破除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行业的体制障碍,探索发展一批以中小微企业为主要客户的小型民营商业银行,既缓解众多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又将其纳入有效监管范围。其次,要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扩大金融机构的自主定价空间,逐步放宽直至取消对金融机构存贷款的利率管制,加快建立健全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维护金融市场正当竞争秩序,促进金融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3.依法建立健全民间投融资监管体系。及时制定加强民间投融资监管的指导性意见。明确监管责任和主体,确定各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整合监管力量;强化行业自律,充分发挥民间资金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的纽带作用和自律功能,并及时指导行业协会加快制定统一的《合同文本》、《保证金使用办法》、《行业协会奖惩办法》、《业务操作流程》,进一步完善依法经营的相关规章制度。要定期对民间资金中介服务机构的经营规模、业务资料、操作流程、资金流向等经营行为开展自律性检查,定期举办业务培训和交流,不断提高机构依法经营能力和行业健康发展。

4.突出抓好风险管控。一要加强行业经营行为管控。要督促各地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综合运用行政约谈、代表座谈、上门指导、日常巡查等多种手段,督促和指导民间投资信息咨询机构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机制,引导中介机构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内合法经营。二要加强行业系统风险防范。要督促行业协会以及中介服务机构,主动加强行业系统风险监测、分析和预警,及早堵塞风险漏洞,排除风险隐患。要建立和完善行业风险应对处置预案,防止发生交叉性、传染性金融风险。三要探索建立损失保险机制。由当地行业协会和融资机构自愿出资组织类似机构,作为风险补偿金,切实保护存款人、投资者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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