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or婚后 贷款买房怎样才完全算个人财产

2017-05-06

近,一女同学要结婚,为了房子的事情有些犯愁了。女同学的男朋友在认识她前,男朋友的父母就出首付买了一套房子给儿子当婚房,房产证写她男朋友的名字。两人要结婚了,房子女同学没有出钱,自然也不好意思提加名字的事情,再者,房产证加名,得把贷款还清才能加啊!

女同学犯愁了,不加名没有安全感啊!再着,结婚后,可千万别他还房贷,后还要我帮着负责家里的大大小小的开支,这不是很亏吗?是不是说出了很多女同胞们的心声。

其实,像这样的情况,也不必着急。女同胞们也可以自己买套小房子,作为自己的私人财产。这样一来,我的这位女同学就可以住在他男朋友的房子里面,还不用出房租,再将自己个人的房子出租,以租还贷,比较赞吧!问题来了,哪些情况下才能算个人的财产呢?

1、 婚前个人全款买的房,属个人财产。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注意:这里可能有人会说,这个贷款是完全由个人来偿还的,与婚后的另一方无关,我就想要这个房子完完全全属于自己,那么双方可以签订一个协议,协议好房子的归属问题,并进行公证。

2、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的一切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双方婚前订立财产协议,并且进行公证,这样婚后房产归属就参照协议来执行。

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出资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予,该房产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4、夫妻某一方想自己出钱独立买房,可以借用父母的名义买房,再由父母赠予自己。按照法律规定,当一方的父母不说明财产是赠予夫妻双方的话,被认定房产只对一方的赠予。

房子归属问题,总是纠纷不断。买房,尤其是婚后买房,如果想要房子属于自己,就一定要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将相关的事项提前约定好,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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