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商品房房屋买卖合同吗 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
你打算买商品房吗?如果你或者是你周围的朋友要买商品房,你们知道商品房房屋买卖合同要注意些什么吗?
注意事项
1、一定要认真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许可证,则标志着开发商就已经具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的许可证等。这一般是买房能否办产权证的关键。
2、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需要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认真填写
3、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经填写好甚至相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一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这种相关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敢于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4、一定要分清房屋的暂测和实测面积。对房屋预售合同上的相关暂测面积和交房时的正式合同上的实际面积差异提出意见,并写入正式合同的有关条款或增写补充条款。只有在合同中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避免上当。
5、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
6、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7、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好请律师或行家从法律的角度代你审查合同文本,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相关法律知识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