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公积金提取材料

2017-06-05

农村乡镇现在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那么提取的条件和流程以及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呢?让小编来告诉你吧!

一、农村户口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只要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就可以申请提取,这与户口性质是没有关系的。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的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其中情形之一者,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户口迁出所在的省市、县或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房产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已经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二、公积金农村户口建住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翻建、加建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的办理流程:

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公积金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公积金中心审批(不会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持相关材料到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1.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加建的批文;

2.房地产权证;

3.翻建或加建房屋费用的或收据;

4.《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5.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6.提取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三、农村户口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首次提取时,需要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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