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首套房土地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2017-04-01

购买首套房之后土地证的办理是不容忽视的环节,但是土地证办理流程是很多人都不太了解的,大家都想要了解一下北海首套房土地证怎么办理?在办理土地证的时候都需要哪些材料?我们不妨一起来看看下文中的相关介绍,希望可以真正的帮助到您,让人对于土地证的办理有更全面的了解。

北海首套房土地证怎么办理?

购买北海首套房的消费者办理土地证,首先要求开发商提供大土地证,购房者购买该开发商的商品房后,再由开发商统一到土地所在区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分户登记。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北海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北海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北海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北海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北海首套房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北海首套房办理土地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北海首套房土地使用证需提供资料:

1、北海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

2、北海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审批。(复印件1份)

3、北海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其中分层分户平面图2份)

4、北海申请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换购房登记的需提交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6、属共有产的需提交北海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复印件1份)

另外还有北海城改房土地证办理时一些特殊类型的:

1、属委托办理的,须提供北海土地登记委托书(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委托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属赠与、继承的须提交公证书,并收回原土地证(已领取土地证的)。

3、属交易房的,须提交转让协议书、出让合同及交款发票并收回原土地证原件。北海转让方未办土地证的需提交原权源资料。

看了上面的相关介绍,大家对于北海首套房土地证怎么办理已经有更全面的了解了。土地证就是代表购房者拥有合法土地所有权的有效证明,没有土地证的房屋是无法正常上市交易的。土地证分为划拨和出让两种,划拨性质的土地证在过户的时候需要大家补缴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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