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贷又出新政!比例过半方可申请贴息

2017-04-28

2016年3月22日起,广州公积金新政出台!新申请的公积金贴息贷款,公积金贷款部分占贷款总金额的比例需小于50%,方可申请贴息。

据广州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透露,贴息新政的确已经出台,目前仅在公积金内部系统上流传。而多家银行也表示新政已确认,今天起不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将无法办理贴息申请。此次调整大的变化是房贷的商贷部分需要大于公积金贷款,才能使用贴息。即贷款总额100万,公积金49万,商贷51万元这样组合时方能申请贴息,甚至对半比例都是不允许的。

这样的调整将对购房者带来怎样的影响?我们来用数字举例。

假如房屋总价100万,按广州首套房首付三成计算,贷款总额70万,按照基准利率、20年期本息还款法计算。

此前:公积金个人高额度60万+商贷10万:月供4057.62元。

现在:公积金30万+商贷30万:月供4275.74元。

按照贴息新政规定,公积金原本能贴息60万,现在只能贴35万,而商贷金额就增加了,由于商贷利率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月供增加了218元,总利息增加了52320元。

关于加强公积金贴息贷款管理的通知

各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

为加强贷款业务管理,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结合公积金贴息贷款的试点情况,做出以下规定:

一、调整公积金贴息贷款的申请条件

从2016年3月22日起,新申请的公积金贴息贷款,公积金贷款部分占贷款总金额的比例不得大于等于50%,其余的申请条件与原来一致。公积金贷款部分占贷款总金额的比例超过50%的,可申请一般公积金组合贷款。

二、贴息贷款的发放

各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应按《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第(五)点的规定,在办妥抵押登记后,方可发放贴息贷款。如发现有贷款业务承办机构违反此规定,我中心将通报批评并暂停其机构的受理业务资格。

历史回顾:什么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

从2015年2月举行的广州市“两会”上,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就透露“公积金贴息贷款”的想法。公积金贴息贷款是什么?具体来说,就是商业银行向购房者提供贷款,公积金中心则补贴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之间的利息差。此举一方面可缓解公积金贷款的排队现象,另一方面也没有增加购房者的利息支出。

在这一过程中,银行欢迎公积金贴息贷款,因为利息并没有损失,还多了一层公积金中心的信用保证;公积金中心能通过贴息贷款获得增值收益。当然,公积金贴息方案也并非一片“叫好”。有人就质疑:增值收益部分是否足够补充利差?按照2016年新的商业银行贷款标准,目前,商业银行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为4.9%,五年期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25%,二者利差为1.65个百分点。即:100万元商贷每年要比公积金贷款多支付16500元利息。而公积金节省下来的100万元存到银行里,利率少在3%,每年利息收入在30000元,足以覆盖每年16500元的贴息负担,而且还有盈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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