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倾城短篇散文

2017-01-13

“写作之于我,越来越像一桩宿命,一份天赐的枷锁,但我愿意背负这沉重,直至永远。”叶倾城如是说。为此,她笔耕不辍,期冀有朝一日成为文坛常青树。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叶倾城短篇散文,供大家欣赏。

叶倾城短篇散文:人与兽

有一天,我忽然意识到,在中国很多人的心里,嫖娼是最高最完美最纯粹的一种性欲模式。惊出了一身冷汗。

常去的时尚论坛里,常有人跳出来惊呼:“发现老公外遇。”如果那男人是婚外情,就有人说:打倒万恶的小三,男人死有余辜;但如果他是嫖娼或一夜情,ok,太好了,“他只是身体出了轨,心灵没有出轨,他还是爱你的。”——婚外情不也是爱之一种吗?不能因为它不伦,就否认曾经认真地动过心,曾经认真以身相许。而嫖娼,不是一种动物行为吗?像发情的雄兽一样,哈乞哈乞,嗅闻着雌兽的气息。任何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只要能释放欲望。

无他。只因为婚外情可能危及婚姻,而嫖娼,哦,安全无害,只花了一点儿钱的嫖娼,对婚姻无伤大雅。

我必须说,我不懂。我只了解人的心,会如何在血里痛苦地跳痛,但我不懂那些不会痛的心。

前辈学人里面,忘了是谁的妻子,对丈夫约法三章:一,不要找黄花闺花,负人终生不可,纳为侧室,家宅不宁亦非佳选;二,不得找有夫之妇,有损盛德。朋友妻,尤不可戏,会伤了朋友和气。(这话听起来,多么像我教育我的女儿,不要拿小妹妹的车,小妹妹会哭的。车是没有感觉没有生命的。“妻”大概也是。)三,不得把疾病带入家庭。——听来听去,她给良人指的唯一一条康庄大道就是,找一个卫生的妓女。自然,在这种时代,既非处女也非人妻而且安全无菌的女人多的是,她们是否也摆脱不了,被男人,以及被男人身后的合法女人视为免费妓女的身份?

中国人,一向把正室、外室,良家子、娼妓,分成两种人。前者要相敬如宾,后者则是脚底泥。而一个人,可以若无其事踩一脚泥,再回家,而妻子还会是他的洗脚水,这大概就是文化。

据说,美国有一个州,州长因为嫖娼惹上了很大的丑闻。而法国总统曾有多年的婚外情,还有一个私生女儿,全国人民都接受且默认。大概,他们的想法与我一样,前者的行为是兽,后者的行为是人。

最近,有某超女说“不愿生为亚洲人”,被所有人痛斥。偶尔心灰意懒的时候,我想法与她一样。

叶倾城短篇散文:正面是壹,背面是菊花

你问我最天真的问题:什么样的男人应该找,什么不应该?我哑口无言,只能效法孟子,给你说几个小故事。

女友甲只爱瘦高的男人,她说瘦,代表一种理智克制的人生态度。后来她遇到自己的心头好,她遂放下28年来的所有身段,为他织彩虹围巾、煲了汤叮叮咚咚送过去、温柔而热烈地爱。石头人也会被打动吧——然而瘦高的男人,的确理智而克制:“不,我想我们还是不够合适。”他不是不喜欢她,但没喜欢到,能够突破界限的程度。

女友乙时常晾晒自己的幸福,她的丈夫是一个老实男,喜欢烹饪、养花、呵护太太,口头禅是“听你的”——当意见出现分歧,大路朝天又必须同行;还有“交给我”——当决策已定,得要一个人去亲力亲为。幸福坍塌如“911”,她无意中发现丈夫与外遇的聊天记录,才知道,同一盆铁线莲的孽生分给了她和自己,丈夫对外遇,也是一口一个“听你的”“交给我”——原来他对所有女人都这样,爱不过是一种习惯,一旦形成,就会地久天长。

女友丙认为事业心是男人的第一位,她不介意与男友共苦,只要他“努力、肯上进”。两人在异地开了家小厂,男友风里来雨里去,她揽下所有家务和家用。她早孕见红,惊惶失措,接到电话的男友爱莫能助:“你叫120吧。”共苦这么久,同甘还看不到一丝绿消息。更糟糕的是,她发现男友有走捷径之心,只能喟叹。往上往上再往上,上进是雪地求生,都在摸滚跌爬。爱惜羽毛的人,才求姿势好看,而她要的,原不是一双不沾泥的手。

传统智慧如何说:祸兮福所倚;西方哲人怎么讲:双刃剑。天生万人,形形色色,每个人身上都有一些特质,如雪地上一点红,对濒死者,那是最后一个获救的机会;对潜伏的军队,马上会招来敌人,全军覆没。

要享受冰淇淋的透心凉晶晶亮,就得承受高热量、高脂肪、肚子上一圈掩之不去的赘肉;要迫不及待吃一个热腾腾的火锅,当心烫着舌头。

正面是壹,背面是菊花,这共同组成了一枚硬币,或者,一个男人。有人喜欢说:没有坏男人,只有不适合你的――即使那最适合你的,也可能会伤害于你无形。

只能说:爱是恒久忍耐;只能说:要爱,就要爱他的一切。

叶倾城短篇散文:做有用女人,别爱无用男人

有时会想,曼桢的噩运是注定的吧?她爱上了,世钧这样无用的男人。

慕瑾到顾家做客,曼桢热络地招呼他,发现灯泡不够亮,要换,亲昵地唤世钧:“你帮我抬一抬桌子。”是慕瑾抢着和世钧两人抬桌子,也是慕瑾忙道:“让我来。”还是曼桢爬上去了。

在物业服务不太普遍的时代,说到结婚的好处,其中一项就是:有人给换灯泡和保险丝了。而三十年代的上海,两个大男人在侧,灯泡居然是一个小女子换的。这是她的能干,也是他们的无用。整部《半生缘》里面,这时候,能够屁颠屁颠、一跃而上“我来我来”、拼死拼活爬上桌子换灯炮的,大概也就是祝鸿才吗?他是一个最卑微可耻的人物,可是――至少他有这点儿用处吧。

世钧从来都没用。他们刚认识,曼桢曾经托他找个兼职,世钧向她注视了一会,微笑道:“那样你太累了吧。”到这里为止,“他替她留心了好些时,并没有什么结果。”两个兼职,都是曼桢自己找到的。

到最后,经过这么多年这么多事,他知道她的全部痛楚,大概也只会这样向她注视一会儿,而无能为力吧。他有老婆孩子了,他这一生不曾与命运抗争过,这一次也不会,他是她的爱人,但也的确是一个营营役役的小人物。他成为一部爱情小说的男主人公,实在不因他有何过人之处,只是她青眼相加。她的爱让他的人生不至空乏至芜,而他,接受了这爱,却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成全她。曼桢说:“我们回不去了。”是太了解他于是饶过他了吧?未必真的回不去,如果她遇到的,是另一个男人。

曼桢这样的女子,如此柔弱而强壮,像在风中被吹得低低弯腰却永不断折的芦苇。关于命运,她承接一切,在家庭中,她是好姐妹,在工作中,她是能干的职员,浩劫里她不寻死,只是苦觅一切坚壁上的缝隙,生出根叶。她卑微如尘,强大如宇宙,她就是最寻常也最能干的中国女人。我的母亲,我的姐姐,我的女同事,我的女友们……都是这样。

而世钧呢?套一句赵辛楣说方鸿渐的话:“你不讨厌,可是全无用处。”百无一用是书生,世钧甚至连书生都不是,进不能打天下,退想不起换灯泡――他不是不会换,他是全无意识。

曼桢不知道他的弱吗?也许更因爱生怜,像家常穿的一件宽身袍子,洗过又染,手肘上破了补过,针脚歪歪斜斜,那一记格外青翠的补丁让人亲近,更记得:这是我的,穷三年破三年都是好的。

破衣烂衫,出不得大场面,仿佛这些无用男人。他愈弱,爱上他的女人只能遇弱则强:他没钱,我帮忙赚;他不擅家务,我学做饭;他在社交场合怯场,让我来当那个八面玲珑的王熙凤……但,生命是,盼望清泉,得到的却是狂潮。在人生的诸般危机时刻,那男人,到底能不能够有担当?

仗义每多屠狗辈,读书人也尽有不负心的,可是无用的人,当滔天浊浪拍来,他目瞪口呆,他反应不过来,他进退两难,他不知道做什么好……大浪卷走一切该卷走的,到最后,做什么都没用了。

该不该说,做有用女人,别爱无用男人?无用不是罪,只是讨人嫌――而女人,往往要在独力承担一切之后,才醒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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