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搬迁通知书

2017-06-16

危房,即危险房屋。 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危房搬迁通知书,供大家参考!

危房搬迁通知书范文一

危房通知书(存根)

经xx供销社和县联社干部实地察看,你所使用房屋建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因年代太久,大部份结构已损坏,属于危房,已无法维修,随时有倒塌的可能。为了你和家人的生命和财产不受到危害,现通知各使用房屋者立即自行搬出,以免造成意外伤害。 特此通知

使用房屋者签字:

供销社盖章:

二○一三年七月三十日

危房搬迁通知书范文二

危房搬迁通知书(存根)XXXX住户:您目前所居住的房屋系原XXXXXX办公用房,为上世纪七十年代建造的砖木结构房,因建年久远,导致承重构件有效消减,地板和屋顶均损坏严重,墙体底部和砖柱底部等承重构件有风化现象,多处渗漏严重,并有继续扩展的迹象。经XXXXXX实地察看,改房屋属于整栋危房级别,不得继续使用。当前房屋安全隐患极大,为保障您和您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您尽快自行搬出该办公用房,以免发生安全事故,否则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特此通知

使用房屋者签字:

XXXXXXXXXXXXXXX(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危房搬迁通知书范文三

关于上报2014年度造福工程危房改造

搬迁对象的通知

各村委会:

根据县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上报2014年度造福工程危房改造搬迁对象的通知》(杭农办[2014]2号)文件精神,为了认真做好我镇2014年度“造福工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1、请各村抓紧时间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在群众自愿搬迁的前提下,抓紧落实2014年急需“造福工程危房改造”搬迁的对象(具体对象范围见附表),并于3月1日前将造福工程危房改造任务落实情况统计表上报镇扶贫办(见附件)。届时,县农办将根据上报情况下达2014年度“造福工程危房改造”搬迁任务指标。逾期未上报的将不列入计划。

2、各村在落实搬迁对象的同时,应落实好搬迁安置地址。搬迁对象在10户以下的自然村原则上要求整村搬迁。

3、各村在上报造福工程危房改造任务落实情况表时,搬迁对象各种情况一定要填写完整,特别是属于偏僻自然村搬迁对象、五保户、计生户、在册贫困户、少数民族人口、残疾人数、省定基点村等一定要在统计表中体现,一户具备多种上述对象的应予叠加,若未填写清楚此类对象,将造成年终省市下达此部分资金的缺额。

4、上报的对象要确定其在2014年有建房(往年已建的不列入搬迁计划),若已上报搬迁计划而验收是未建房,将五年内不受理此对象的搬迁申请;档案里的材料、各类手续要齐全特别是土地审批表,城区购房的两证要齐。

附件1、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附件2、上杭县2014年“造福工程危房改造”任务落实情况统计表

白砂镇人民政府

2014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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