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贸专业本科论文范文

2017-02-16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是国际贸易专业的主干课程,其教学目的是提高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贸专业本科论文,供大家参考。

国贸专业本科论文范文一:提单在国际贸易实务中的作用

引言

海运提单是国际海运货物运输当中比较常见的重要单证,其随着海运的发展而发展并产生与之相适应的制度。我国在国际贸易实务当中对提单风险的有效规避,主要采用提单欺诈防范及法律救济两个层面加以应对,我国由于在进出口的贸易额上不断增大,所以海上运输就成为重要的贸易运输方式,而提单就是其中的一种重要单据。由此看来,加强对其理论研究就有着实质性意义。

1.国际贸易实务中提单的种类及主要作用分析

1.1国际贸易实务中提单的种类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中提单的种类是多样的,按照提单上的收货人记载就能够分为记名提单以及指示提单和不记名提单。其中的记名提单主要就是提单的正面收货人一栏对特定人或者是公司都有着明确的记载,这一提单在流通性上有着很大的限制。而在指示提单层面主要就是在提单的收货人一栏有着某某人指示等字样的提单,在国际贸易当中使用相对比较广泛。还有就是不记名提单,这一类型的提单主要就是对收货人没有特别的记载主要就是表明持有人等字样,所以在国际贸易中的流通性层面比较强,但是风险较大[1]。另外,按照货物装船与否也能够分为已装船和收货待运提单,以及按照提单上货物不清洁的有无情况能够分为清洁和不清洁等种类。

1.2国际贸易实务中提单的主要作用分析

提单在国际贸易实务当中所起到的作用比较大,主要体现在是承运人和托运人就货物运输达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一种证明,但并非是合同的本身。这也是承运和托运人间达成合同内容的证明,提单上有着相应的内容。提单也是承运人对货物交运保证的凭证,在卸货港要将货物及提单交给持有提单的人进行收货。而在托运人层面来说,就有着货物收据的功能,合法提单下提单持有人就是货物所有人。不仅如此,提单也是承运人收货并将货物装船的证明,它不仅能够对收到货物的种类数量及标志等情况进行证明,同时对收货的时间也能证明。

2.国际贸易实务中提单的主要风险分析

提单虽然在国际贸易实务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其自身的风险也比较大,主要就是伪造提单的风险。有的不法商人通过信用证的特征来伪造提单骗取货款,没有按照合同来装货或者是没有装货,这样就对客户造成很大的损失。其中的空头单证就是比较常见的伪造提单,也就是承运人或者是代理人等签发的伪造提单,在伪造提单的法律效力层面来说从我国的法律规定上是无效的,其带来两个重要的问题,承运人是否有权交货以及是否有义务交货。另外就是提单的预借风险以及倒签风险,在倒签风险类型上比较重要,这主要是在货物装船之后签发的,这就会比实际装船日期为签发日期的提单要早[2]。签发倒签提单尤其在时间上比较长就能推断承运人未使船舶尽快的派遣,承运人也会由于货物的运输时间发生迟缓而承担相应的责任。而预借的风险是在货物还没有完全装船就已经有承运人开始接管。这些风险不管是哪一种类型对于承运人来说都会给自己带来损失。还有就是无提单放货的风险,在当前的海运迅速发展背景下,提单已经成为物权的凭证,在提单风险中的无单放货风险主要就是没有整本提单,在船舶到达港口之后承运人接受收货人提单副本及保函提货请求。在还没有将正本的提单收回后就已经放货,这样就造成了损失。除了以上的几种风险之外,还有记名提单风险以及提单遗失风险,三分之二提单风险以及电放提单风险、多份提单风险等等[3]。

3.国际贸易实务中提单风险防范策略实施

第一,对国际贸易实务中的提单风险防范措施的实施要能够从多方面加以考虑,从法律救济的措施实施层面来看要能够申请扣押船舶。具体的实施步骤就是要通过海事法院根据海事请求权人在还没有提起诉讼时来提出扣押船舶的申请,按照法律程序对船舶实施扣押。然后就是及时的提起诉讼,在发现了对方存在诈骗的迹象过程中,就要及时的向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这样可避免货款的损失。在提起诉讼之后关键就要找到准被告,转承运人是较为保险的,在对其很难得到有效识别的时候就要结合提单当中的相关条款对签发者来加以识别。最后就是申请禁令,对对方的财务进行调查,倘若银行有存款就请求法院进行冻结。第二,提单风险的防范还要在事前工作都要做好,选择资信情况比较好的担保人及托运人,国际贸易的正常交易当中要将客户资信的情况得以有效了解,这是对业务顺利进行的重要基础。对客户的资产情况以及经营情况进行大概的了解,对客户的信誉度要能得到有效保证,不能随意的撕毁契约。对于国际贸易当中存在着不良记录的就要避免与其进行合作,将风险控制在萌芽当中。第三,针对倒签提单的风险防范要从多方面进行,首先从托运人层面在倒签的时间远洋和近洋要能得到合理把控,短程的倒签不应超过一天,而远程的要在三到四天之内。对于货值相对比较大的就要能够和买方进行协商修改信用证。对于畅通的货物也可以要求对方将付款的方式进行改变。而从承运人层面的防范措施,在倒签提单的日期不能超过船舶在港实际装船日期,对于相关信息也要能保证其保密性。另外在收货人的风险防范层面在出现了货物的跌价趋势过程中就要通过对倒签提单加以利用降低损失将风险转移,收货人可通过海事部门登船要求查看航行日志并拍照,查实倒签提单就拒绝收货这样在赔偿的责任就得到了转移。第四,对无单放货的情况要最大化的避免,国际贸易实务当中凭保函以及提货担保放货是承运人在提货人没有正本提单下的通常做法。承运人在接受保函及担保过程中要能出具保函对资信调查进行保证。在具体的措施实施当中要能够避免无单放货情况的发生,还要能够避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承运人要能提醒船长对无单放货的行为谨慎处理,从而来避免损失]。不仅如此,在买卖合同当事人的防范措施层面也要能够对贸易的伙伴充分了解,对资信的调查充分重视。第五,将海运提单的签署要能够严格化,在对提单进行签署过程中要能够加注承运人的名称。提单的签发地点是货物的装船港,而在签发日期上要能够是货物实际装船的完毕日期。对船舶装卸监督要能得到充分重视,并要随时掌握船舶的动态情况,船舶的行进中要及时和代理保持联系,加强警觉性并核实真伪。信用证各方当事人对三分之一提单风险的防范要能加强。

4.结语

总而言之,对国际贸易实务中的提单风险的防范要结合多方面进行考虑,提单的风险对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也有着很大阻碍,也会扰乱贸易的正常秩序。所以必须加强提单风险的防范并保证提单的安全完整性,才能够进一步促进国际贸易实务的正常发展,此次主要从提单的风险问题分析及解决思路角度进行了研究,希望能对国际贸易实务的提单风险防范起到积极作用。

国贸专业本科论文范文二:新时期国际贸易支付方式分析

一、国际贸易主要支付方式

目前我们可以从国际贸易中见到这三种比较常见的支付方式:信用证、汇付和托收。

1.汇付

汇付这种支付方式又被业界成为汇款,是目前行业中最为流行也最简单的结算方式,这种结算方式主要是商家发出货物给消费者,托运行业提供货物运输单据,消费者再将货款通过银行转给商家。在这个交易环节中银行只是负责资金的转移工作,而单据与银行完全无关。同时我们还可以根据货款的支付时间不同分为预付货款和货到付款。

2.托收

托收的付款形式主要是针对国际市场而言的。在出口企业进行货物整备后,国外消费者将货款转给国内出口商,并且按照货物的价值开汇票,或者根据其他能够证明货物价值的东西,委托当地银行按期索要汇款。一般来说贸易货款是货单到了就进行交付,主要有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两种形式,付款交单的内容是国内出口商在发出货物的时候就随货物提交单据,承兑交单是可以先发送货物,而不支付货款的形式。

3.信用证

信用证主要是涉及银行方面的付款方式,当银行同意进口商的要求,以银行的名义对出口商进行一个担保,保证当出口商的货物按时到达并且质量不出现问题的时候交付货款。这种付款形式是近年来新兴的并且被广泛采纳的一种。

二、几种主要支付方式的风险以及对比

1.主要支付方式的信用性质

无论是汇付还是托收,其主要的信用来源都是买卖双方所提供的信用合同。而信用证则是银行用自身信用进行付款担保的一种付款方式,因为是银行进行担保,所以信用证这种支付方式相比较其他方式而言要有更高的安全性。

2.几种主要支付方式的风险对比

汇付,这种支付方式主要应用于电子商务的进出口业务中,特别是在预先支付货款和货到付款时,在承担风险事买卖双方有着不同的责任。托收,这种支付方式主要是在支付和发货时有风险,因为是第三方托付发货或者收款,因信用等级显然比不上银行。信用证。信用证支付方式的使用主要是在进出口环节当中,银行在开具信用证明时完全可以不交纳全部金额,而是凭着自身的信用开具证明,这样可以节省下大笔资金用于周转;而在对外出口时,信用证的作用也大同小异。但是在企业进行进口活动的时候应该注意,这种方式对资金的需求量并不低,出口商很可能被进口商伪造的信用证明欺骗。而跟单托收这种形式,进口商不能无条件地支付货款,因此货款安全就得不到保证。

三、选择支付方式时应考虑的因素

1.客户信用

交易的完成,依靠的不仅是商家的信誉,更有客户是否具有相应的信用。因此交易双方在选择这一交易方式的时候应该对买家卖家的信用程度进行考察。同样的,在选择交易对象时我们宁愿让出一部分利益,也要选择那些信誉良好的客户。

2.贸易术语

贸易术语本身就是为了适应不同的支付方式而发明创造出来的。不同的贸易术语理所当然地应该用不同的支付方式来配合使用。譬如CIF、CIP、CFR、CPT等术语,货物的转移要把单据作为基础和蓝本,进而采取跟单信用证,如果客户之间比较熟悉或者货款较少的话,也可以用跟单托收的方式来进行货款交易。而像是EXW、DDU、DDP这类的实际交货使用的贸易术语,因为发货者和托付者不是同一人,因此不能采用托收这种方式进行交易。

3.出口商的经营意图

有的时候,托收这种方式可以帮助出口商销售掉积压的货物,来获取更多的流动资金,而那些热门紧俏的商品应该用信用证的交易方式来获取更高的安全保证。

4.运输单证

像是那些可以控制运输方式的贸易,我们可以考虑一下采用信用证或者跟单托收的形式,而那些无法控制运输方式的交易则应该提前支付货款才好。

5.成交数量及金额

像是那些交易的数额大、金钱流动性强的交易,应该采用信用证或者提前支付货款,相反如果交易的数额比较小,金钱流动性不强,则应该采用托收等方式付款。

四、正确选用支付方式的建议

1.信用证与汇付相结合

在交易时,其中一部分的货款应该先用信用结算的方式进行结算,剩下的部分则可以用汇付的方式进行结算,在出口商发货后,其余的货款就应该及时结算,或者用其他付款方式在保证信用的基础上进行交易。

2.信用证与托收相结合

这种方式能够最大程度上地解决信用证和托收两种支付方式的弊端,在部分货款采用信用证的方式来支付,而剩余部分则用托收方式。在这样的模式下我们必须要开具两张发票,就是在信用证和托收两种方式的结算下各开一张,这样就可以按时支付所有的货款。

3.汇付与托收相结合

当汇付和托收相结合的时候,这两种方式都可以先支付一部分货款作为押金,然后剩下的货款在货物到达之后再行支付。这种方式应该在贸易合同中注明,而且只有在出口商货物装运到位的时候才能支付货款。

4.汇付、托收和信用证三者相结合

我们在进行大宗商品的交易过程中应该注意这些问题,因为大宗商品的价值比较高,生产耗时也长,因此在进行生产活动的时候应该注意选择适合的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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