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农村自留地使用权需要确权登记吗?如何登记
2017-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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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留地是中国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现在土地确权只是对权利的确认,没有时限规定。只有土地承包和使用权的时限规定。下面具体说说南岸区农村自留地使用权需要确权登记吗?如何确权登记?
南岸区农村自留地使用权需要确权登记吗
1、在南岸区一般不需要,自留地的矛盾都是侵权引起,自留地早已与分配时就已经完成确权行为,村里应有原始分地记录,如发生矛盾,调取自留地分配原始记录,都有尺寸位置的详细说明,对方是否侵权一目了然,所以不需要再次确权;
2、在南岸区自留地确权一般是村集体统一申请确权,政府和法院都不会受理单个村民自留地确权(法律没有规定单个村民确权条例,因为在分自留地时已经由土地管理部门按大家庭成员合计田亩确权好了,并且都登记造册,所以原则上不再受理细部划分的确权申请;
3、在南岸区如果受理了是因为办事员不懂政策法规,所以也不会有结果,遥遥无期。),但是政府和法院都可以判断侵权行为是否成立,并做出公正裁决。
南岸区农村自留地使用权如何确权登记
1、南岸区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前划给农户耕种的自留地,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已并入承包地的要一并计算承包地面积进行确权登记。
2、南岸区农村自留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来未列入承包地的,按实有地块数量、面积、边界、位置登记,征求多数村民意见,可以纳入这次承包土地一并确权,但必须在表册、台帐和经营权证书上注明“自留地”。
现在随着国家在越来越多的地方推行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农民朋友对土地确权的关注也越来越多。希望今天关于陕北农村自留地使用权需要确权登记吗?如何确权登记的内容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