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维修金解读:武汉新房交房后维修基金该如何交?

2017-04-13

武汉新房契税房屋维修基金怎么交?目前,开发建设单位按照物业总建筑造价的1.5%(有电梯的按2.5%)交存,业主按不同房屋交存:砖混结构住宅每平方米49元,无电梯框架住宅每平方米55元,有电梯14层以下每平方米61元,有电梯15层以上每平方米73元。

问:《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有哪些新内容呢?

答:一是维修资金交存时点前移。为确保维修资金归集到位,既符合上位法的规定,又具有可操作性,《办法》将商品住宅的购房人维修资金交存时点由原来的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前移至办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续前。这样化解了原来因部分业主不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致使其应交存的维修资金不能归集到位,而导致已交存维修资金业主无法及时使用维修资金的矛盾。

二是未售出的房屋由开发建设单位先行交纳。针对未售出的商品房,为保证即便有房未售,也不会影响小区使用和划转维修资金,《办法》规定开发建设单位应在办理初始登记前,就其未售出的房屋按照规定标准交存首期维修资金,待房屋售出后,购房人再向开发建设单位交纳该笔维修资金。

三是维修资金可划转到业主大会(全体业主)。《办法》规定,达到法定条件后,维修资金可划转到业主大会(全体业主)。通过业主的自主管理,使维修资金的使用更方便、快捷。

四是增加了应急维修程序。当发生紧急情况且危及公共安全,而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又不作为时,《办法》规定由所在区的房管局按规定程序组织代修。

五是维修资金使用审批权限下放。《办法》将维修资金使用审批权限下放到各区房管局,缩短办事时限和环节,方便维修资金使用。

六是余额不足要续交维修资金。针对维修资金分户帐金额不足、业主续交积极性不高的现状,《办法》规定在办理房屋权转让时,该房屋分户账中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应交存额30%的,要续交维修资金。

问:如何做到维修资金管理的公开透明,保障业主的知情权?

答:维修资金事关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因此,管好维修资金,业主知情权重要。我们通过以下三点大限度的保障了业主的知情权:

一是维修资金交存、查询公开。我们开通了网上维修资金信息查询系统,业主可登录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网,链接专网查询个人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利息和资金结余等信息。如果业主不会使用或不便上网查询、查不到结果或对查询结果有疑问的,可拨打武汉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电话027-85482437进行核查。

二是维修资金使用公开。在维修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165号令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的使用方案须在小区内公示七天,无异议后方可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三是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公开。今后,维修资金的交存、分摊、收益、结存等有关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情况都将定期向业主公布。如果业主有建议、政策咨询或投诉,也可拨打武汉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电话027-85482437,希望在公众的参与下,共同关注维修资金,维护业主共同利益。

申请维修金可走绿色通道

如果出现房屋安全隐患,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委托区级房屋安全鉴定站对房屋进行鉴定。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安全鉴定站将在《房屋安全鉴定书》上注明该房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有效时限,而房屋安全责任人则应当根据《房屋安全鉴定书》的要求,及时对危险房屋采取治理措施。在涉及房屋共有部分的维修和治理时,如果该房屋已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房屋安全责任人可以依法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如果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的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住宅共用部位进行维修、改造的,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委会根据相关规章制度,向所在区房屋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即可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值得注意的是,在出现紧急情况时,武汉市房管局将开辟绿色通道,以快速完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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