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法律论文
法律教育是军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部队法律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部队法律论文篇1
浅论部队法律援助制度
摘要 本文从法律援助制度的起源与发展和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理念及主要特征出发就部队法律援助制度作了简要的分析和论述。
关键词 法律援助 法治环境 政治体制
一、法律援助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一)外国法律援助制度起源与发展
法律援助制度源于十五世纪的英国。大体来说,资本主义国家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慈善阶段”,为法律援助制度发展的初期,在这一阶段,仅表现为对穷人的法律援助,因此常被称为“法律帮助”、“法律救济”。第二阶段是“政治阶段”。这一时期,资本主义国家机器在“欧美主要国家已初步建立,天赋人权的观念成为资本主义国家所极力标榜的宪法原则,法律援助也进一步社会化,单纯的慈善事业向国家责任转化。第三阶段为“国家福利阶段”。二战以后,随着生产力的大幅度增长,西方各国经济飞速增长,出现了一批福利国家,为了实现社会的平等,西方各国进一步以社会为本位,在司法制度上强调当事人有取得律师帮助的权利。这代表了当今西方各国法律援助制度的新趋势。
(二)我国法律援助制度产生与发展
我国法律援助制度起步较晚,建国初期,由于当时的政治体制、法治环境、公民的法律意识等诸方面的原因,直至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我国没有建立法律援助制度。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的法律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律师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我国的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综合国力大大加强。这一切,都使得建立法律援助制度成为可能。
1994年3月法律援助工作陆续在北京、广州、上海、青岛等城市试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司法部于1996年12月批准成立了国家法援中心,以推动全国法律援助试点工作的迅速开展。陆续颁布的新《刑事诉讼法》、《律师法》和《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相继以国家立法的形式,对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原则和框架作出了明文规定,为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健全法律制度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从而大大加快了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援助制度建立和实施的进程。1997年5月26日,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这标志着中国建立和实施法律扶助制度已迈出了实质性的第一步。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的成立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开辟了可靠的资金渠道。2003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法律援助条例》以立法的形式来保障这项制度的顺利运行,在政策、法制的范畴内规范了法援的发展方向,标志着我国的法律援助从最初的无法可依、自行其是的混沌局面步入了法治轨道。
(三)部队法律援助的起源和发展
2003年司法部、总政治部《关于加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国家军事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有关问题的通知》标志着军队法律援助制度的初步建立。在救济对象上进行了规范。为保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政策法律依据。《通知》要求,在人武部设立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工作站,与军人军属法律咨询站一个机构两块牌子,配置专门人员,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接受军人军属的法律援助申请,切实为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保障。要按照统一规格制作“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工作站”牌子,与法律咨询站并列悬挂。要加大资金投入,购买法律书籍,配置“咨询员”桌牌等必备的办公设施和物资器材。要建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服务卡,使军人军属凭卡接受法律援助服务。要建立和坚持接访、会诊、回访、监督、服务承诺等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秩序,确保正常运作。法律援助工作站要在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与涉军案件法庭加强协作,互通信息,保持密切联系。
二、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理念及主要特征
(一)法律援助的概念
法律援助制度,也称法律救助,法律扶助制度等,是世界上许多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司法救济制度。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是指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减免收费的法律服务制度。对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可作如下的理解:
(1)我国法律援助的宗旨是通过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2)法律援助的对象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需要获得法律服务,但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当事人或者是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例如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被告人)。
(3)法律援助的内容是向法律援助对象提供法律服务,包括刑事辩护或刑事代理、民事代理、公证证明、法律咨询等。
(4)法律援助对象不论涉及诉讼案件还是非诉讼法律事务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二)部队法律援助的主要特征
第一,法律援助制度的实质是从形式正义到追求实质正义。法律规定权利只是写在纸上的,是一种形式的东西,即一种形式上正义的东西,似乎看来每位公民享受的权利都是平等的,没有什么差别,然而,在现实生活享有这些权利的过程中,由于每位军人军属所处的社会环境不同,所受的教育程度和自身具备的法律知识的多寡不同,就造成了在实际生活中获得法律保护机会的不均等,造成了实际享有权利上的差异。为了消除这种事实上的不平等现象,就必须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这样一来,对于那些为部队工作无私奉献的家属来说,就有可能同正常的公民一样,平等地进入诉讼程序,平等地行使诉权,通过诉讼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不受非法侵害。
第二,法律援助责任主体的军事性。《通知》明确规定:“法律援助是人武部的责任……。”它表明法律援助是人武部的责任和义务,即人武部在法律援助法律关系中是义务主体,人武部有责任使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在现实生活中实实再再地得以实现。
第三,法律援助范围的广泛性和特殊性。从受援对象来看,为义务兵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和未成年的弟、妹和烈属。军队干部、士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和未成年的弟妹。
三、我国法律援助的价值与原则
(一)我国法律援助的价值
1.法律援助是保障基本人权的客观要求
实施法律援助是保障人权的重要内容。法律援助的实质是国家通过制度化的形式,对法律服务资源进行再分配,以保障部队家属平等地获得法律帮助,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体现部队对部队家属基本人权的保障责任。
2.发展法律援助是建立法治发展的需要
法治不仅要求治国者能够依靠法律来治理国家,而且要求普通公民能够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那些普普通通的有理无钱、有理无权、有理无能的人们还是打不起官司、打不赢官司,那么,法律的数量再多,内容再好,法官的素质再高,权威再大,都是没有意义的。可以说,打官司难,不仅严重地危害法律的权威,危害法治的公信,而且,比上学难、看病难更直接地危害世风,危害社会。发展法律援助,消除法律贫困,是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的要求,建立法治社会的客观需要。发展部队法律援助是保证军人依法安心服役,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
3.法律援助制度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
和谐的社会中,每一个人都有着平等的法律地位,尤其是对那些处于社会或经济上的弱势地位的人们,在社会的各阶层中实现着公正和平等。在和谐的社会中,每个人都实际的享有宪法赋予的权利,都可以在能够通过一种有效的制度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平等地接近这种措施,法律援助制度,就好像一个平台,连接着每一个民事主体和民事诉讼程序。法律援助制度发展到完善的目的,在于实现公民个人所享有的平等的诉权,在于每一个人都可以通过公正诉讼程序以文明的方式来解决民事纠纷,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
(三)法律援助的法律责任
1.法律援助主管部门的法律责任
对法律援助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以及对援助机构工作进行监督过程中所产生的责任,由主管监察、审计部门对相关部门、主管人员和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法律援助条例》第三十条“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法律援助的监督管理工作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法律援助机构的法律责任
《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法律援助人员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
受理法律援助过程中的拒绝受理、拖延及其他违法行为的责任,由主管部门对机构或人员予以行政处分;对申请人或受援人造成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援助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侵犯受援人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责令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援助人员泄露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责令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援助人员非法索取、收受财物,责令返还。援助人员拒绝接受指派的,给予警告、责令履行、代偿金或一定期限的停止执业的处罚。援助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侵犯受援人合法权益的,取消援助人资格并责令缴纳代偿金,或处以警告、通报批评、暂停执业、罚款等处罚。援助人员非法索取、收受财物的,处以警告、通报批评、暂停执业、罚款等处罚。
4.受援人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其他法律责任
由受援人过错造成损失的,由受援人承担;受援人以欺诈方式获得援助的,双倍支付费用,或是取消其受援助资格、罚款,造成其他人损失的,责令赔偿。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系统设置法律援助的法律责任,使以上法律援助的权利和义务、职权和职责的实行,真正获得可靠的法律保障。
(二)目前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1.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不够
一些地方对法律援助的宣传存在偏颇,针对部队家属的宣传较少,怕宣传多了,老百姓找上门来,应接不暇。这样就形成了恶性循环,因为不宣传,老百姓就不了解法律援助,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也就比较困难。
2.立法层面不完善
(1)没有专门的法律援助法。
纵观世界范围内那些法律援助制度比较发达的国家,都有健全的法律援助法律体系作保障,许多国家都立有专门的《法律援助法》。我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中增加了法律援助的内容,《律师法》、《残疾人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中对法律援助都有一些规定,但是,到目前国家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援助法,因此,导致了一系列问题,特别是有关公民享受法律援助的条件、范围、形式、程序等方面的内容,必须通过立法程序,上升为国家的法律规定,才能够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体系相衔接,才能确立法律援助制度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应有地位,才能最终使公民的法律援助权利真正具有法律的可靠保障。
(2)立法层次较低且体系上的效力对抗性缺乏。我国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规定主要体现在由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中,从上位法和下位法的角度看,其本身不具有对抗法律的效力。
3.服务体系的不健全
(1)人武部职责不到位。人武部中一部分人认识尚不到位虽然在学理上已将民事法律援助视为人武部的职责负担,但实际之中老百姓却很少知道有这个机构的存在。其在驻地的影响也很有限。
(2)对人武部激励措施不足。由于没有一定的激励措施,使得提供法律援助的的人数量甚少,无法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在实际中,法律工作者提供法律援助之后往往得不到回报。
(3)质量保证缺乏有效途径。虽然《法律援助条例》第6条、24条都分别规定之,因过于模糊可操作性不强;脱离群众的现象十分明显。公民往往不知道如何去维护自己的权益,不知如何来获得法律援助。
(4)法律援助管理机制欠规范。缺乏统一的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的制定。有的法律援助机构与律师事务所共设一室,没有独立的办公地点,法律援助机构各部门之间缺乏协调、组织,工作程序不固定,任意性大。管理机构不够完善、健全,影响了法律援助作用最优状态发挥。
部队法律论文篇2
探讨基层部队的法律教育改革
摘 要 法律教育是军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坚持贯彻依法治国策略和依法治军的方针,对于部队建设和管理工作取得了重大作用。近年来,我国基层部队建立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军事法律体系,要将这些法律体系落实到部队建设的各个方面,最重要的就是搞好部队法律教育,提高部队官兵的法律意识。目前,基层部队的法律教育还存在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军队中部分官兵的法律素质不够高,法律意识缺乏、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也不强等方面,这与国家坚持依法治军的要求有着明显的差距。本文分析了基层部队法律教育改革的措施。
关键词 基层部队 法律教育 改革
依法治军是我国共产党领导者反复倡导的治军思想,是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和内在要求,也使部队各项工作的开展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而法律教育对于基层部队而言,同样具有重要的作用。加强基层部队法律教育工作,有利于提高部队官兵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有利于推进法律教育建设,有利于基层部队更好的为特色社会主义和谐化社会服务。但是当前部队中的法律教育还存在很多不足,这就需要不断的完善和改革。
一、 基层部队法律教育的现实问题
(一)缺少法律人才
当前我国部队法律素质不高,缺乏法律知识,而具有一定法律素养、能够实施法律教育的人才比较短缺,导致法律教育难以体现出它的实际价值。大部分官兵都是高中文化素质,对于真正对法律教育比较了解的人才很少,所以在基层部队里导致大部分官兵对于部队的法律教育知识了解比较薄弱。
(二)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不高
基层部队官兵因长期处在相对比较封闭的环境工作,遭遇涉法维权等问题时往往第一反应向所在单位寻求帮助,但有的单位没有法律援助的人才,而官兵自身又不能通过短期的学习和现有的法律教育模式解决问题,造成了维权不当,甚至有的可能一件很小的民事纠纷最后演变成一件令人扼腕叹息的案件。
(三)法律意识淡薄
许多基层部队的青年官兵入伍前对法律教育的法律条文不是很了解,加上自身生活阅历缺乏,也没有兴趣研究法律教育知识,另一方面基层部队人员流转频繁,使得他们对法律教育的知识一直停留在表面,因而法律意识淡薄。
(四)法律素质不高
认识上有差距。一些基层部队领导干部对于法律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欠缺,认为搞好队伍建设、抓执勤、抓卫生是首要工作。对于法律教育的思想建设缺乏责任意识,不认真落实法律教育工作上的各项措施,所以导致官兵学习积极性不高、缺乏激情、缺乏动力。在教育方法上也比较单一,许多基层部队干部不善于用多样化的创新方法进行教育,用那种“老方法”在台上读一读,官兵在台下记一记,使教育工作缺乏吸引力,导致官兵对法律教育课存在抵触心理,造成整体部队的法律素质都不高。
(五)法律教育落实不到位
虽然基层部队对于法律教育在思想上比较重视,但是忽视了平常教育的落实 ,导致法律教育不能按照计划正常进行。比如在执勤时工作任务繁重,人员集中难,所以无法按照固定的时间、形式来搞教育,因此教育效果也大大降低。很多法律教育的学习内容只能靠官兵自学或分散开展学习,而进行法律教育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是很重要的,这样使教育效果比集中教育效果大打折扣,同时教育质量也得不到提高。
二、 基层部队法律教育改革的措施
(一)注重学习法律知识
经研究调查发现,当前我国军队法律素质不高,缺乏法律知识,要解决好这一问题,首先要注重法律知识的培养,学习以毛泽东、邓小平、马克思的法学理论为军队广大官兵正确认识法律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军人首先是公民,需要懂法,才能做到“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 。”加强学习法律知识,让部队官兵做一个学法、执法、用法的模范官兵,使整个军队的整体素质上升了一个台阶,同时提高了我国军队在世界的影响力。
抓好干部法律教育的学习。干部首先要起一个带头的作用,加强对干部的实习培训,可以从强化干部自身法制观念、增强法律素养、提高法律水平这方面着手。通过对干部一系列的培养,让干部对下面的官兵进行指导学习,增强依法治军的观念。
加强对干部依法管理。江泽民同志说过:“干部要成为听从指挥、严守纪律、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模范 ”。因此,各级领导要做好法律教育的带头作用,提高自我管束能力,用自己的行动取得部下和领导的信任,平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起到一个表率作用。
(二)提高基层部队法律素质
随着国家和军队化法制的建设,广大官兵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但与依法治军的要求还是有一定的差距。提高官兵的法律素质,是依法治军的一项重要性工作。所以,作为基层部队,应该加强对法律教育的学习,努力把广大官兵的法律素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这就需要基层部队全体官兵的积极参与。首先,需要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在具体工作安排中,各级领导和政治机关要把宣传普法教育当成一项重点工作,让基层部队的官兵了解法律教育的重要性;其次,建立完善的法律教育机制,增强基层部队官兵学习法律教育的普遍性,同时可以把教学内容适当的拓展,使官兵在学习的过程中不那么乏味、枯燥,运动多样化的教学方式,更生动形象的将教学理论灌输给学员。
例如,每个星期可以抽出一天时间进行法制教育的学习,对法制教育的内容编写一个学习计划,每周学的内容可以有一个目标,那么学起来就会更有效率。同时可以根据已经学过的知识进行一个考核评比,考核评比优秀的给予表扬,对于比较差的进行惩罚,如做一百个俯卧撑,这种奖惩制度可以有效的促进官兵学习的动力,进一步落实法律教育的内容;再次,在学习过程中,可以抓住机会对官兵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实践证明,个别干部懂法、知法,但就是经不住诱惑仍然犯法。因此,可以把普法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这样才能在根本上启发官兵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最后,加强法律教育的普遍性,可以科学适当的拓展法制教育的内容。现在法律法规要求我们不仅要按照法律履行义务,还要依法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既要依法不做法律禁止的,又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树立正确的现代法制观念。
(三)提高基层部队依法办事的能力
法律教育的理论教学不仅仅是理论的积累,而是要学以致用。在学法用法的过程中,有的基层部队官兵思想上有一定的模糊认识,认为法只是犯罪的依据,与部队的日常管理并没有多大的关系,因而不能树立部队里的条令就是法规的意识。军人以“服从命令 ”为天职,担心依法办事会影响领导的个人权威,这样会使一些官兵对法律法规不敢用,制约了官兵依法办事的能力。所以,我们除了做好基层部队法律教育思想外,还要引导学员学以致用,提高基层部队官兵学会运用法律意识来解决日常生活管理和学习中遇到的问题。
同时要提高官兵依法办事的能力,就要转变这些传统的观念,实事求是,做到不包庇,敢于执法,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思考问题,研究用法律法规解决问题的策略;要提高基层部队官兵依法办事的能力,可以对干部进行思想教育,做好军事训练及生活中遇到的各项问题,用法处理部队里的纠纷,锻炼他们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提高官兵依法办事的能力,就要从细微之处抓起,依法处理具体问题。法律法规是具体的行为规范,可以让他们明白自己可以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以及行为的合法性,做了违反法律带来的后果,可能受到的奖惩。通过抓法律法规在具体问题上的严格落实。还有作为军人,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军人应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四)严格执法
学习法律教育的目的就是要严格执法,认真落实好法律法规。当前的一些单位存在一些影响严格执法的因素,例如,办事的时候讲人情、讲面子,执法时会偏向于一些关系比较好的人,平时违反了一些法律法规,认为事情不是很严重,如果不处理可以维持团结,有一种胆小怕事的心理。还有一种现象就是如果处理了违纪问题,影响单位荣誉,对这些问题必须大力纠正解决。例如,首先,是做到严格执法教育,使官兵摒弃“人治”、“情治” 等歪风,树立起“法治”的观念,遵纪守法、严格执法;其次,在执法的过程中,应当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谁违反了法律,都要进行严肃追究,营造一个公正执法的良好氛围,同时应当增加执法透明度,做到公正公开;再次,对于违纪违规现象进行了揭露处理的现象,可以先惩后扬,树立一种敢于揭露问题、实事求是的良好风气,真正做到违法必究;最后,抓好奖惩制度,依法实施奖励和制裁,严格执法,可以起到一种警示作用。所以应当依法正确运用奖惩手段,对遵纪守法、公正执法者进行奖励,对违法乱纪者依法惩罚,情节严重者则要依法罢免官职,在基层部队官兵中树立一种遵纪守法者光荣,违法乱纪者可耻的观念激励他们自觉遵守法律。总之,领导要带头发扬敢抓敢管的精神,严格执法。
三、 基层部队法律教育改革的重要性
综上所述,虽然当前我国基层部队法律教育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影响了我国部队整体的法制水平,但是,我们可以进一步加强法律教育思想工作。对于基层部队官兵来说,法律教育对于他们来说也具有重要的作用。法律教育是提高综合法律素质,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的工作,加强基层部队的法律教育,有利于提高基层部队的法律观念、提高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同时可以更好的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提高基层部队的法律教育改革,可以进一步提高基层部队的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