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者失败的案例
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创业意识及其能力是这个时代发展的引擎,因而很多实事与理论指出知识经济的时代即创业的时代。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创业者失败的案例的相关文章,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启发。
创业者失败的案例1:一个坐拥500万用户的音乐网站何以走向死亡
Songtaste是连续创业者李树斌在2006年创立的一个音乐分享网站。通过大量音乐爱好者对内容的上传、推荐,截至2009年夏,该站点已收获500万用户和300万首歌曲。
但版权问题一直让李树斌很是头疼。由于Songtaste采用的是UGC模式,用户上传的歌曲常有违规问题发生,李因此屡被文化执法部门请去接受问询和处罚。另外,李几乎在同一时期创立了另一个创业项目“好乐买”,因两者无法兼顾,加之音乐产业难以变现等原因,创业3年后,李有意将Songtaste出售。
A8音乐集团看上了Songtaste。2010年,A8支付800万元现金收购了Songtaste 80%的股权,后归入A8旗下多米的阵营。据A8某位要求匿名的前员工透露,因转战移动端及改造难度高等原因,A8实际上在收购之后无限期搁置了Songtaste。外界所能看到的只是,2015年7月20日,Songtaste正式宣布,因“版权问题”,其音乐业务在该通知发出一周后彻底关闭。
为详尽了解Songtaste在被收购之后的具体变动及关闭网站的战略考量,i黑马曾多次联系A8董事长刘晓松,但刘以“不用了谢谢”为由拒绝了采访。
李树斌迄今仍然认为,音乐产业难盈利的现实问题阻挡了Songtaste的正常发展。“那时如果有盈利模式,能赚很多钱的话,我可能也不会去创立好乐买,反而去用心地经营它,把它做得更大。”在李看来,这才是Songtaste倒下的核心原因。
以下为原Songtaste创始人、现好乐买创始人李树斌口述,由i黑马整理。
我自己是一个比较爱听音乐的人,喜欢轻柔舒缓的慢歌,特别是没有歌词的纯背景音乐。那个时候听歌基本上都是去百度下载,但百度上能找到的基本上都是流行歌或快节奏歌曲,满足不了我这种小众需求。另外,你可能喜欢一个歌手,但不一定喜欢他专辑里所有的歌,一张一张专辑的寻找方式也不够高效。
这时就只能向朋友要歌了。我那时在MSN上一个个问,看他们最近在听的歌是什么,然后找和我品味相近的朋友不断地要歌。但问题是,他在给你8首、10首的歌之后,也没办法给你提供什么新鲜的歌曲了,毕竟单单一个人的音乐范围是很窄的,而且在聊天环境下你也没法让朋友一个个翻之前的听歌记录(有的可能连听歌记录都没有)。之后我就发现,其实很多人都有这类找歌的需求。
那个时候我也差不多要从搜易得CEO的职位上卸任了,所以就想着做这么一个网站。
产品迭代路
2006年7月的时候,我就做了一个小网站,叫Songtaste。它那时还是个小小的音乐论坛,我从我在传媒大学时创办的核桃林社区里导流,让大家在论坛上贴歌、找歌、讨论音乐。
那个时候的Songtaste离我的理想状态还很远,因为我想建立的是一个音乐分享网站,有自己的软件推荐算法、基于人的推荐体系,而不仅仅是一个论坛。
像一般音乐的推荐方式有统计模式和DJ模式两种。统计模式可以根据用户指标,比如歌曲的试听次数进行算法推荐。我后来曾经和豆瓣的阿北聊过一次,他是工程师出身,喜欢这类电脑算法的统计模式。这种模式做到极致就可以根据音乐本身(音频、音轨)进行算法推荐,美国的潘多拉公司能做到,但国内没有这么好的技术。而如果要根据用户指标进行算法推荐,需要这些歌被较大范围地听过,许多小众的歌会因此被埋没。
DJ模式,或者说推荐人、音乐达人模式,是可以挖掘出那些小众歌曲的,并且找出一定相同调性的歌,毕竟他们会到处找歌嘛,而且如果他们也去推荐口水歌的话,电台也就没什么人去听了。所以这种推荐人模式是我比较青睐的。
而我在初始阶段采用的论坛模式其实不太好。它只能让人在论坛上贴已有的音乐网站链接,比如百度的,但有时百度上的链接会失效,有的人就直接贴一个歌名让大家找了。不过这种找歌方式还是效率很低,而且信息量一多,用户体验也就变差了。
所以我打算重新改造Songtaste,把它做成一个音乐推荐网站。
2007年春节前后的两周时间里,我把这个网站后来的主要功能都写了出来,包括相似用户的推荐算法、用户自助音乐上传功能,以及两个推荐列表板块:一个显示用户最近上传的音乐(没有经过算法分析),一个显示你可能喜欢的歌曲(通过分析用户试听和上传的音乐推荐相似的人上传推荐的歌曲)。
中间有个小插曲。我在上大学的时候自学设计flash动画,那时做的人很少,价格是1秒钟200块,我靠这个赚了些钱。后面不愿意做就转去写程序了。因为那段经历,我就打算自己设计Songtaste的网页。但设计网页是件很费脑的事情,你会思考、纠结字体、间距、版式等东西。
后面有个朋友告诉我,英国有一个网站叫last.fm,它的设计很牛逼,我就偷了个懒,把Songtaste第一版做得和它一模一样,上线的时候很多人以为last.fm出了中文版。后来last.fm的创始人可能找到了网站的漏洞,给每个人发了一封繁体站内信,说我们抄袭他们,并且欢迎大家去last.fm官网使用。
虽然后面没有对用户产生什么太大影响——那个时候英文网站很少有人用,而且他们只能试听30秒,中国用户还不太能接受——但我还是在两三个月后自己设计了一版UI,这个UI就是Songtaste现在的样子,即使Songtaste出售给A8后,它也还是这个UI,没有再变了。
同时上线的其实还有日志和小组的功能,类似那时挺火的SNS社区,不过这两个功能我后期是不太认同了,我觉得它干扰到了Songtaste的本来意图——让用户快速找到喜欢听的音乐。
网站刚上线的那段时间,我还是挺兴奋的。每天的新增注册用户数在缓慢上涨,从刚开始的100个每天新增用户数,到后期涨到了1000~2000,中间有一天这个数字突然翻了一倍到4000~5000,我就去查了下,发现是和菜头在博客里推荐了这个网页。那时和菜头的博客很火。到我卖掉之前,每天的新增注册用户数就一直是这个水平了。
平台长短版
其实在我看来,这个网站最核心的东西是500余个核心音乐推荐人。
2007年春节的那次重新改造,我加入了一个本周音乐推荐人排行榜,按照用户推荐歌曲的试听次数排列,每次排列显示30个人。这个成了Songtaste用户最喜欢的地方,因为这里聚集了中国当时最小众也最牛逼的推荐人。
这些推荐人其实大部分是草根音乐爱好者,他们会在Songtaste上把自己喜欢的歌曲上传,写推荐语,然后推荐给其他用户,用户可以关注这些推荐人。我们最后有300多万首歌的曲库,里面也许有50万首是特别稀缺的音乐,这些资源就吸引了大量的用户。
像常年在排行榜排第一的是一位小姑娘,网名叫Tomi_enn,在我出售网站前,她一共推荐了400~500首,歌曲的试听次数超过2亿次。她也会自己写音评,写推荐语,写得很唯美。排名第二的网名叫暗白,当时推荐了两三年的歌曲,试听次数加起来也有2亿多次了。
后来我问过他们,基本上每一个人每一年都至少听过四五万首歌。也是因为他们,Songtaste聚集了很多音乐爱好者,而且成了小众歌曲的聚集地,网站的调性也就这样确定下来了。
Songtaste网站上的本周最佳推荐人榜单,至今仍能看到。
写Songtaste代码的时候,我其实用的是最差的技术框架,以及最普通的编程语言PHP,没有任何高级技术含量的东西。所以到后来,网站存在很多程序bug,一直在修修补补。后期我也专门培养了一个程序员,让他帮忙做网站的技术运营工作。
服务器我用的也是最简单的服务器,只有两台。但网站的流量一直在上涨,大概到了800~900万的PV。这样在网站上听歌就变得非常非常地卡了,甚至有服务器宕机的情况发生。
后来别人介绍我认识了张欣研,他是光芒国际的CTO,国内做P2P传输技术非常牛的一个人。他知道我有这么一个网站。我当时说带宽和速度都是个问题,他就说你把音乐文件放在我们这里得了。后面我们达成了一个口头协议,我给他网站25%的股份,带宽方面他帮我免费打理。当时没有注册成立实体公司。
但带宽不是最头疼的问题。因为版权问题,我被罚了很多次,从建站到出售,中间就没有断过。
那时负责管理音乐版权问题的是北京文化行政执法总队,他们那时总共就8、9个人,基本上每个人都以不同名目罚过我。比如有些歌是文化部要求的必须下架,有些歌甚至因为涉及反动内容必须下架。每次罚款都得罚个3000~5000块钱,最多一次罚了8000块。
其实这类罚款还算少的,毕竟我没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而且是一个个人网站。但这个风险确实挺大,我没有任何收入来源,而且我一个人也没法一直去做人工审核的事情。
那个时候我对网站也没有做什么内容运营、审核的工作,最多只请了2个人帮忙运营这个网站。因为这个网站是个UGC网站,用户自己上传歌曲,自己分享,排行榜也是根据我的算法自动更新,每周更新一次,基本就是这样放任网站自己生长。
到后期,国家负责音乐版权管理的机构人员加了我的QQ——那时Songtaste网页上留有我的QQ——经常留言让我把一些音乐链接做下线处理。另外一些唱片公司也会让我下架一些歌曲,因为网页上经常出现他们的新歌。这种事情每天都有,每天都要处理,平均一周要下掉几十首歌。
另外,到了2007年10月之后,我就开始创业做“好乐买”了,精力越来越难以顾及Songtaste。而且我也确实被罚得很烦了,所以坚持到2009年夏天我就觉得需要把Songtaste出售了。
售出后这5年
大概是2009年的下半年,具体时间我记不太清了,A8集团董事长刘晓松和他的两位同事过来找我聊。他们起先是想投资我,我说我不接受投资。那个时候好乐买已经拿到红杉的A轮投资了,红杉劝我说这个网站不能再做了,怕有法律风险,万一把我抓了怎么办。而且,我觉得Songtaste如果能背靠一家有资质的公司去发展壮大也不是一件坏事,我也能靠出售赚一笔收入。
所以我和A8集团要求说收购价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之后A8负责财务的VP和我聊了下具体细则,最后确定是800万人民币出售,我留20%的Songtaste股权,打款的话是分批付,大概到2010年三四月份全部付清。20%股权和分批付款估计是为了让我帮他们过渡,不过我也很难管这个事情。
后面我也和他们的产品团队接触过,开过最多三次会,我看到团队内大家的思维都还很分散,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想法。像有一次会是刘晓松本人组织的,最后开到半夜3点还是没得出什么结论,似乎没有人能对这个产品未来的具体路径做一个盖棺定论。
我那时也在给他们做一个公司顾问的角色,来讨论A8的未来规划。A8其实有一些计划,希望做一系列的产品线,圈亿级以上的用户。但到2011年以后,他们的核心资源都转向多米了,那时多米几乎是A8的全资子公司,这样Songtaste就被边缘化了。
A8那时是在彩铃SP越来越难做之后,想找到一个产品来推动公司发展。不过我觉得A8应该没有深刻理解Songtaste的产品理念,虽然这个理念我有说过,但毕竟互联网产品不是听别人说一嘴就能做出来的。这个是我自己的看法。
之后Songtaste的具体经过我就不太了解了,我自己也确实不怎么去用Songtaste了。
因为写了一个网站而收获了数百万的用户,其实也让我很有成就感,那个时候拼命写代码写得头发都白了。
2007年2月,把网站主架构和功能构建完之后,有半年的时间我一直在优化Songtaste。那个时候的状态是,早上六点睡觉,睡到下午两三点起来吃饭,之后再接着写程序。我那时还和家里人住,他们都不太理解,之前我还在管一个很大的公司,突然就不知道在捣鼓什么了。
但说实话,那时音乐产业没有什么有效的盈利模式,如果有盈利模式的话你就可以用这笔钱买版权,这样才是一个正常的循环。那时如果有盈利模式,能赚很多钱的话,我可能也不会去创立好乐买,反而去用心地经营它,把它做得更大。我认为这是核心问题所在。
另外就是,那时的免费音乐下载网站让用户形成了免费听音乐的习惯,这个习惯现在都没完全改过来。别的网站能够免费下载,自身的曲库又很大,你也基本不可能向用户收费。虽然现在的用户付费习惯比以前好多了,但还是不够。
音乐下载没法付费,基本只能靠广告费来获得收入,但广告费很难支撑庞大的版权费用,就连百度也付不起音乐版权的费用。所以中国音乐产业基本没有正向循环的商业模式,这也让很多中国的原创音乐人生活得很辛苦,很穷,没有办法专心做好音乐。
我后面还听说A8也因为版权归属问题被处罚了不止一次,最少也到了十万元以上的级别。另外如果是上市公司被处罚,其实会有很大的风险,毕竟上市公司是需要对公众负责的。Songtaste上面没有人审核,会有一些涉及政治的歌曲等类似问题,出了事情很难摆脱责任,这可能也是A8关闭Songtaste的原因之一。
注:
i黑马于2016年三四月间先后以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多次联系A8音乐集团董事长刘晓松,希望他能就songtaste入列A8后的发展状态及后期决定关闭退出的战略考量做一深谈。遗憾的是,刘电话不接,短信不回,数日后仅在微信上就邀约回复了一句“不用了谢谢”。此后截至本文发稿止,i黑马再未得到其他任何回复。
i黑马联系到一名对Songtaste后期发展颇为熟知的A8前员工。
据该员工描述,彼时由于多米没有web端,所以A8在收购Songtaste后曾希望将其改造为多米音乐的web端网站。
在进行改造前,多米方面的技术人员对Songtaste进行了评估,认为网站的技术架构不够规范。如果要改造网站,需要对其推翻重写,但即使是较好的web技术团队,也至少需要3~5个月才能完成。
而彼时,多米团队内只有安卓、WP7、塞班等平台的开发人员,若要进行Songtaste改造,需要招募专属web团队,改造成本很高,因此暂时被搁置。此后,由于移动互联网开始兴起,多米全力转向移动端,Songtaste的改造工程就此被无限期搁置。
该员工另透露,多米方面在2011年也曾对Songtaste做过一些小手术,以转化其用户,例如挂上多米DJ,换上多米的音乐试听链接,引导用户下载多米PC版客户端等。但由于多米和Songtaste的用户群体相差太大,转化工作收效甚微。
除此之外,多米只对Songtaste进行了bug修复、垃圾数据清理、网站交互改动等小调整,没有进行大变动。同时由于Songtaste固有的版权问题,多米也染上了一些官司。
“我之前也有劝说刘晓松去好好运营下Songtaste,但没能说服,那时就明白音乐这个事情太难做了。”该员工称。
试错人:李树斌
项目名称:Songtaste
主营业务:音乐分享网站
试错时间:2006年7月~2015年7月
创业者失败的案例2:一个“码农”自述的血泪史:后悔没转行
在技术上,你并不能改变人们做事情的方式,除非你有那个能力、权力和机会。有了这些条件,并且找到正确的位置来发展,你才有可能摘星揽月。
注:这是一个“一子错,满盘皆落索”的故事。兢兢业业干了35年的程序员,最后却认识到,程序员的力量太过微小。无论你写程序有多厉害,你都很难有权力真正改变一些失败的产品、失败的项目。
尤其是当他看到,当年跟自己同上节目展示开发软件的Mike Slade,最后走上管理层,创立了包括ESPN在内的一大批公司,成了乔布斯的好朋友,那种失落更是莫名的强烈。至今都对自己当初贪图安逸、没有走上管理层而懊恼,走技术管理还是继续当程序员,这是个问题?
约摸20多年前的时候,我面临着一个人生的交叉路口。当时我的第二家公司正在走下坡路,我们给一家出版商客户开发了五年的Deltagraph软件项目终止了,因为对方想要转移到方兴未艾的互联网世界。当时的我当了13年的程序员,其中有9年左右也身为管理层参与经营公司。
我不想再兼顾这两种工作了。此前在85年到87年期间,我的第一家公司不仅开发了一款新的电子报表制作软件,还自己搞定了软件的发行工作。我领导公司,接受媒体采访,维护和投资人的关系,基本的公司事务都是我在做,同时我还是全公司的3个程序员和UI设计师之一。到了87年初终于成功发布产品的时候,我紧张兴奋得最终进了医院。想要同时干好领导和编程,实在是超负荷的工作。
到了1994年,当时我有机会选择职业方向,可以进行技术管理也可以继续当程序员。我选择了当程序员,因为工作更简单。今天我才明白,自己的选择有多么地错误,尽管我在当程序员的20年间也参与了许多很棒的项目。如果当初选择了首席技术官、首席信息官、工程副总裁这样的路线,那将是好得多的决定。
1995年前后,我在旧金山湾区工作了一年,其中后半年是在苹果公司。苹果公司当时看起来快要倒闭了,我不想看着自己最爱的公司分崩离析,于是就离职回了德州。
那时的我太年轻太天真,乃至大错特错。苹果公司在一年后乔布斯回归之后东山再起,互联网风暴也在那时开始席卷全球。
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程序员和领导者,我完全明白开发一款产品是怎样的一个过程。我们曾经做过九次应用的重大发布(major release),所有软件的核心都是我写的,都不需要后续加修正程序——反正当时补丁也很难写。我摩拳擦掌,心想那些公司是多么需要我这样的人才。一旦有机会坐到高位,我就可以平步青云了。
我的姐姐也在30年前开始了她的程序员生涯,但她在工作的第一年就跳到了管理职位,此后在一个大公司当副总裁,一干就是15年。我几年前在一家旅行社工作,其母公司的CEO就是15年前干程序员起家的。当然这类管理工作可能很困难也没啥意思,但他们的报酬要好得多。我姐姐的资产大概是我的10倍。
这些年来,我认识到程序员的力量太过微小。无论你写程序有多厉害,你都很难有权力真正改变一些失败的产品、失败的项目。我当时就是没看明白,作为一个程序员(乃至建筑师这样的岗位)的晋升空间有多么小。在这样一个干苦力的岗位上,你改变事情的力量注定是微乎其微的。再算上管理层在财务上的福利、更有可能深入参与公司IPO以及其它种种可能得到的机会,选择当程序员,就意味着你必须满足于开发好产品,其他就别想太多了。
这些年来,我工作过或作为顾问咨询过的那些最差劲的企业,基本上都是因为他们的技术管理层的不称职,甚至是彻头彻尾的技术白痴。这类公司简直多到写不完。
举个例子,一家银行的工程副总裁曾声称,作为一个管理者的他不需要懂得那些技术细节,因为他管理的是人,而且仍然认为自己可以做技术方面的决策。同一家银行的首席信息官从来不相信他手下跟他说的话,反而把卖方的话全盘兼收。我们当然都知道他从中获得了提成,虽然我们买的都是根本用不到的东西,他却总是写文章称赞那些产品对我们来说有多大用处。我离开那家公司一段时间后,他也被开除了,但转头就又找到了另一家公司里类似的职位。
我做过最差劲的一份工作,恰恰是我本以为会是最好的一份。当时一个已创业一段时间的企业在他们的领域里取得了一定的地位,他们和定位不同的竞争对手都想占领更大的市场,于是竞争开始白热化。
我被雇佣为第二程序员。原来的一个程序员和经理的职责是开发一个新的在线商店, 因为原来的商店网站太不灵活,而且访问量一上去速度就变慢。整个公司没有其他技术方面的领导,CEO和另两个创始人在技术方面没有任何经验和知识。另一个程序员一直在吹捧自己的后台代码写得多好,管理层也支持他。
我开发了一个前端,架设测试,每天签入代码。当我觉得是时候把我的代码整合到系统中时,我发现另一个程序员在10个月里啥也没干。我把这件事告诉经理,他却对我说,“他在做到完美之前从不会签入代码。”。然而,其他人都不觉得这种做法很愚蠢。在接下来的两个月里,我一直努力让三个创始人聘请真正能做事的程序员(我认识几个合适的人),但他们很害怕做出改变,也不肯承认聘请那两个人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选择。最终我选择放弃,离开了那家公司。
一年后,那家公司在仍然没有从那两个员工那里看到一点进展,于是终于决定开除他们。他们尝试去找一个咨询公司,但仍然一无所获,当时已经为时已晚。他们的竞争对手已经成了估值十亿美元的上市公司,我还在电视上看到过他们的广告。而每次在电视上看到他们的广告,我都想拿一只鞋子砸过去。那时候的我们万事俱备,就差一个在线商店,和一个真正的技术领导人。如果当时的我身处管理层而不是一名小小的程序员,我肯定会让整个公司走上另一条路。但我只是一个程序员。
这样的事还有很多,但在技术上,你并不能改变人们做事情的方式,除非你有那个能力、权力和机会。有了这些条件,并且找到正确的位置来发展,你才有可能摘星揽月。
1987年年初,我在电视节目中展示自己开发的Trapeze软件,上节目的另一个展示人是Mike Slade,他是Excel 的产品经理。当时的我还太年轻,以为他也不过是一个无名小卒。然而他后来创立了一大批包括ESPN在内的公司,曾在苹果公司担任许多领导角色,成了乔布斯的好朋友,并创立了自己的风投公司。
但是,今日的我还是一个程序员,籍籍无名的技术工。我甚至觉得,我永远都不会有真正退休的一天。还好我技术不差,现在的这份工作就是以前的一个经理招我进来的,因为他了解我的能力。但在我老到做不动之前,我仍然只是一个小小的程序员。
干了35年的程序员,保证按时完成任务,我也依然觉得推出新产品是很有趣的工作,这些年我也有机会开发了许多不错的产品。但是,我仍然能够感受到对当初贪图安逸、没有走上管理层的懊恼。
在某种程度上,当程序员是一份简单的工作。然而,一想到我曾经距离互联网风暴的中心那么近,离乔布斯回归那么近,我也有一定的领导经验,我就无法不懊恼,我完全可能是另一幅模样。
所以,我真的很后悔没有直面挑战。当然,如果走的是另一套路,我就会失去写代码的乐趣,也无法感受写不出来的绝望感。但是在人生的分岔路,我选择了行人稀少的那一条,它改变了我的一生。现在我大概明白了。
创业者失败的案例3:比失败更可怕的 是你正变得不像一家创业公司
每一个失败的创业都是一场腥红色的落幕。红,正好也是百元大钞的颜色。
小长假过后第一天,曾经最大的O2O洗车巨头博湃养车宣布关闭,而媒体纷纷为这场落幕贴上了“C轮死”的恐怖标签,透露出对于如今车后市场的隐隐担忧。
这场洗车O2O行业的大洗牌,早从去年下半年就开始显现,所谓“一分钱洗车”背后疯狂补贴的商业逻辑弊端也不用太过赘述了。然而,博湃倒下后,那曾经的办公地点——北京大兴区一价值不菲的独栋小楼,还是在无言警示着我们。
比起融资不顺、创业失败本身,对创业者来说,更可怕的是:你正变得不像一家创业公司。
自以为万能的“资本”
在刚过去的北京「链」大会上,知名媒体人吴伯凡发表了“要警惕创业公司里的混蛋”这一精彩演讲,可让人印象最深的反而是一句极其朴实的话:我们很多人都忘了,一切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其实都不是问题。
创业如此,融资这件事亦如此。
在“全民创业”的时代,大部分创业者其实拥有着强大的“逻辑自洽”能力——我认为我的商业逻辑是对的,我们的模式是走得通的。事实上,随着这一波互联网,更确切来说是移动互联网带来的巨大变革,其实一切看似红海的行业又开启新一轮窗口期。
在群雄割据的市场环境下,一切皆有可能,但这并不表示,已有的商业逻辑也同样适用于你所在的行业。自从滴滴、Uber火了,一时间“一键XX”的创业项目像雨后春笋一样冒出来,“做XX界的Uber”成了一句万能口号。
模式不够,资本来凑。“创业公司的三大盈利:2B、2C还有2VC”,早已不是玩笑,真的有创业公司把融资当成了唯一目标,甚至还不在少数。结果呢?大部分都成了媒体笔下那一长串“死亡名单”。
徒留一个疑问:到底是创业改变世界?还是资本在改变世界?
集体无意识创业
你能想到最夸张的创业公司死法是什么?
有吃饭吃死的。
有个创业者,拿了VC一笔小钱,招了一群小伙伴,准备大干一场。
创过业的人都知道,创业公司要招人真的很难,于是和许多公司一样,硬着头皮为员工开出了高待遇、好福利。什么弹性上班时间那是标配;零食饮料无限供应;中饭晚饭甚至夜宵也全包……
这家公司的工作日常是这样的:早上十一二点员工开始陆续到公司,午饭集体出去找饭店点菜吃饭,吃到下午一两点那是常态,然后再回来“上班”。
结果怎样你可能都已经猜到了,产品都没做出来,钱却被“吃”完了。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真实到随时就可能发生在我们身边。互联网公司的人性化管理方式,正在滋生创业公司的一种新病——集体的无意识创业。
反而是没有拿到钱的创业公司还好一点,一旦拿到融资就开始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却没有意识到自己其实背上了资本的债。
被誉为“硅谷最牛的50个天使投资人”之一的本·霍洛维茨在《创业维艰》这本书中总结自己的创业经历时说:
在担任CEO的8年多时间里,只有3天顺境,剩下的几乎全是举步维艰。
可创业从来就不是创业公司中CEO一个人的事。
大公司的通病
2004年6月,腾讯在香港联交所上市。6年后,《计算机世界》刊登了一篇名为《“狗日的”腾讯》的封面文章。
那期封面上,一只企鹅身中数刀,鲜血直流。这恰恰也是当时国内一些互联网公司与腾讯交手后的状态。文章详细叙述了腾讯是如何“血洗联众”、“斩杀4399”以及“猛击360”等事件,更有当事人直接接受采访“痛诉”。
事件在当时引起了互联网的激烈讨论,支持的、反驳的各执一词。如果从最传统的“创业公司”界定上看,彼时已经上市的腾讯已经不能算一家创业公司,但他确实反映了几乎所有大公司都会遇到的通病——傲慢病。
当在某一领域占据主导性话语权,或者为巩固自身行业地位,开始扩张、垄断,而这一切极有可能导致的结果就是自我封闭。
现如今,“大公司”的概念开始覆盖创业圈。当小米估值450亿美元的时候;当滴滴快的合并几乎垄断国内出行领域的时候;当一众创业公司开始设基金做投资的时候……没有人还会将他们与“创业”划上等号。我们的互联网行业发展,开始在以这些跑在前面的人马首是瞻。
于是,他们开始制定市场的游戏规则。前面的人跑步前进玩创新,后面也开始极速前进;同样领先的人原地踏步划分势力范围,行业短期内也难有新跨度。
现实就是这么残酷。“创新”之路走了这么久,回头一看,你离创业已经有多远?
十年酣战,58赶集终合并,杨浩涌转战瓜子二手车时留下了一句话:“最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不想因为一场战役,而输掉一个时代。
有人说:创业就是一群有梦想的人,一起做一件浪漫的事。脱下互联网创业的那层“情怀皮”,所有公司都将走向管理、指标的现实,但永远别忘记:像一家创业公司那样去战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