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与哲学的论文

2017-06-12

近现代东西方的哲学与宗教信仰,分属人类社会的两大领域,是人类理性与意志分立的标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信仰与哲学的论文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信仰与哲学的论文篇一

信仰导引下的哲学理念

摘要:台湾新士林哲学背靠天主教信仰,融会了中古士林哲学、新士林哲学与中国传统哲学。作为中国现代哲学舞台上的“有神论”学派‘,“信仰”与“理性”的融通问题成为台湾新士林哲学最有特色、也最具争议之所在。要打破目前台湾新士林哲学研究的“概论”现状,给予此种学术以客观评价与定位,就必须深入其代表人物的思想体系,明确其信仰背景,确立其信仰导引下的标志性哲学概念,进而论证标志性概念在哲学史上的地位及影响。

关键词:基督教哲学;台湾新士林哲学;信仰

近现代东西方的哲学与宗教信仰,分属人类社会的两大领域,是人类理性与意志分立的标志。但在2-16世纪的西方思想史中,出现了一种信仰与理性相互交织,以信仰导引哲学命题的学问样态――基督教哲学。时至今日,此种哲学样态不但继续存立于现当代西方哲学的流派之中,而且在20世纪60年代末出现了与中国文化相互渗透的基督教哲学学派――台湾新士林哲学。首先,我们从哲学史角度将该学派源头思想的核心内涵及发展脉络予以澄明。

一、与信仰有关的三个哲学史理念

台湾新士林哲学涉及西方天主教信仰、古希腊哲学、中古士林哲学与新士林哲学,更将中国传统哲学的儒、道、佛三家学说融入其中,涉及中、西方哲学史如此博杂的学术派别,其根基是围绕天主教信仰展开的理性推理与哲学建构。

(一)信仰开启的基督教哲学

台湾新士林哲学直接承继中古士林哲学。士林哲学(Scholastic Philosophy,Scholasticism)是欧洲中世纪天主教哲学界传承的正统派哲学,也译为经院哲学或繁琐哲学,指的是欧洲中古时代学院中所形成的哲学和神学。“‘经院哲学’的确切含义应是:在公教会(或天主教)学校里传授的、以神学为背景的哲学。经院哲学之所以构成哲学史的一个阶段,原因在于它是教父哲学思想的直接承袭,与教父哲学一样继承与发展了古希腊哲学;另一方面,它又直接影响了近代哲学。”在士林哲学(经院哲学)的界定中,体现了其内涵的两个层次:首先,士林哲学的神学背景,指的是天主教(基督教),因此在西方哲学史中被称为基督教哲学;其次,士林哲学又是构筑基督教哲学史其中之一的阶段,有其自身的鲜明特征。

“基督教哲学”是中世纪哲学研究专家吉尔松(E,Gilson,1884-1978)在20世纪30年代初提出的概念。它首先用来表达西方哲学的一种历史形态,即中世纪时期的欧洲哲学。“它之所以是哲学,是因为它是理性的;而它之所以是基督教的,则是因为如果没有基督教,那么它的出现与存在就是不可理解的。”对于基督教哲学来说,不只是哲学与基督教达成的某种外在形式的相容与一致,而是基督教在其中具有了内在的构成意义。“如果没有作为启示真理的基督教向非启示真理的转化,那么,基督教哲学就是不可理解的。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也可以说,所谓基督教哲学也就是完成把基督教的启示真理转化为非启示真理的哲学。”

(二)论证信仰的士林哲学与新士林哲学

11世纪下半期开始,逻辑教育成为欧洲学校的主课,这种情况与神学教学的进展有关。神学教育和研究需要具备恰当提出问题、严谨辨析词义、正确进行推理的能力,这就越来越多地依赖逻辑手段。神学与逻辑的结合不但强化、深化了神学的内容,而且使人们能够重新认识教父典籍中涉及的哲学问题、命题与概念,产生出新的哲学风格和思想,从而使教父哲学过渡到士林哲学。这在亚里士多德主义传人西方后,获得了更加蓬勃的发展机遇。

经过亚里士多德哲学训练的士林哲学家,至少具备3个共同特点:1.重视严格的论证,相信逻辑和辩证法能通过讨论和分析揭示哲学真理,这也是理性论证的原则;2.接受古人的洞见作为发展自己思想的基本指南,充分关注早期哲学家保留下来的思想和作品,说明一个人参考前人或与前人对话时自身反思的逻辑合理性,这是一条权威的原则;3.一般都提出并讨论理论与启示真理的关系问题,使哲学的洞见符合神学的教导,这是信仰和理性和谐一致的原则。第2、3特点不同程度地体现在中世纪哲学的所有阶段,而第1点则根本触及了经院哲学方法的核心。所有经院哲学家都努力使神学建立在理性基础上,使“信仰寻求理解”,使神学变成科学。经过近一千年的发展演进,以托马斯・阿奎那思想为代表,以逻辑演算与概念说明作为理解、坚定信仰方式的古士林哲学终结于文艺复兴与启蒙运动迅猛发展的17世纪,却也在与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的抗衡中沉潜蓄势,于19世纪出现了托马斯主义的第二次复兴――新士林哲学。

新士林哲学(Neo―scholasticism),通常指19世纪及20世纪的士林哲学复兴运动,旨在重新唤起被启蒙运动中断的士林哲学传统。新士林哲学表现为在托马斯思想的基础上,吸收、融会现当代各种思潮,与现当代哲学家进行创造性交流。“新经院哲学之‘新’表现为以下特点。首先,通过中世纪哲学史的研究确立经院哲学的传统。当代第一流的中世纪哲学史家几乎全属于新经院哲学派。”新士林哲学家通过整理中世纪哲学史,所确立的基本目标即是恢复自启蒙运动开始被西方近现代哲学一致反对的形而上学传统。而与17世纪西班牙的托马斯主义第一次复兴运动不同,发生在十九、二十世纪的新士林哲学,更加开放、主动地吸收西方近现代哲学的研究方法,例如,康德的先验论证方法、胡塞尔的现象学方法和英美哲学的逻辑分析方法。

由此可见,士林哲学与新士林哲学始终围绕基督教哲学这一基本概念,而基督教哲学则始终围绕对基督教(天主教)信仰的理解与言说。以此为基础,才可以随着时代的演进,使不同哲学方法对基督教信仰中“绝对原则、绝对理念”的开掘与表达不断深入、翻新。我们下文将讨论的台湾新士林哲学,即是20世纪后半期诞生在中国文化背景中,以“至上神”信仰为标志的基督教哲学。

二、从基督教哲学史考察信仰

与理性的关系

一般认为,宗教与哲学思考之间存在着明显差别。宗教诉诸信仰,是人的意志对最高存在的崇拜与信服;而哲学则是人运用理性进行概念、判断、推理的过程。宗教开始于信服,哲学开始于疑问。“真正的宗教信仰与哲学这个被视为理性之典范的科学之间,有着比人们想象的要复杂得多的关系:它们之间一致的地方并不少于矛盾的地方。”这种“内在的一致之处”集中体现在了持续一千多年的基督教哲学中。下面我们以其中最具代表陛的奥古斯丁哲学与托马斯・阿奎那哲学为例,考察宗教信仰与哲学的关系。

(一)奥古斯丁哲学的“自由意志说”与信仰的

关系

“自由意志说”是奥古斯丁思想中最具影响力的学说。“奥古斯丁通过他的伦理学(第一哲学)使基督教信仰对人的绝对尊严、绝对权利和绝对责任的规定与强调在学理上获得了根据,从而在学理上是可理解的。在这个意义上,奥古斯丁对自由意志的追问遥远地召唤了近代启蒙哲学的精神。”对自由意志的讨论,源自奥古斯丁对《圣经》创世纪中“原罪”的解说。他认为,人类原祖听从蛇的引诱,背叛神的规定而被逐出伊甸园永受惩罚,根本在于人所拥有的自由意志。“自由意志”是上帝在创造的所有生灵中惟独赐予人的品质,此种品质使人拥有自我抉择的能力。但人滥用了此种珍贵品质,不遵守上帝安排的秩序,却接受了更低层存在的诱惑。“当意志背离了不变的和共同的善,追求个人的善,即外在于自身、低于自身的善,他便在犯罪。”所谓“原罪”就是对“自由意志”的滥用。人滥用了此种品质,也失去了使用此种品质的能力。《新约》中上帝爱人,用耶稣的降临换来人与上帝关系的重新修好,人在上帝所赐的恩典中重新焕发了“自由意志”的能力,拥有重返天国的机会。上帝的恩典即表现为赎罪,恢复人自由选择的原初条件与能力,人要在上帝的恩典中重新追求自由意志的正当生活。围绕“自由意志”说,奥古斯丁改变了希腊罗马哲学中对“幸福生活”的追求,而将人对绝对尊严、绝对权利、绝对责任的追求作为伦理实践之路,开辟了伦理学研究的新时代。

奥古斯丁认为,哲学的怀疑与批判都从某些无可置疑的前提出发,这些前提就是信仰的对象;而信仰并非无思想的盲从,它是以相信权威为前提的思想。如果没有被信仰的前提,就不会有对信仰的进一步思考与理解,因此,在人的思想过程中,否定、信仰、理解彼此交叉。“自由意志”说即是奥古斯丁以基督教信仰为导引、经过理性反省、不同于希腊哲学中由理性自身疑问所产生的哲学命题。“自由意志”学说是理性对基督教《圣经》启示性问题的延伸性解答,是受到信仰激发的哲学思考。而此种哲学命题一经诞生,即进入到哲学史领域,开辟了哲学新的视域与问题意识。可以说,奥古斯丁的“自由意志”说开启了西方现代哲学的研究之门,使哲学由认识论研究转向意志论研究,拓展了哲学史,更拓宽了人生存的维度。

(二)托马斯・阿奎那哲学的“实有论”与信仰的关系

托马斯・阿奎那创立了中世纪哲学最系统、最完备的形而上学体系,其形而上学的核心为“实有”。吉尔松在《圣托马斯学说》一书中认为,托马斯・阿奎那对于“实有”和“有”的概念,统摄了他的全部形上学,也统摄了他的全部哲学。因为托马斯・阿奎那的哲学,“有”这一概念开始被西方学界正式研究。从西方哲学史角度,巴门尼德、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都对“有”进行过论证,但只有托马斯最深入地分析了“有”的内涵。托马斯重视经验及人的感觉,“有”即是人对世界的第一个观念和最后一个观念。作为第一观念的“有”,内容丰富而模糊,没有具体规定性;作为最后一个观念的“有”,则是被抽离了所有规定性后的最后存在――本质与属性。最重要的是,托马斯强调“有”不是一个词汇学的名词,不能仅仅停留在认识论层面。“有”的根本是“实有”,所谓“实有”即是充分的现实性。因此,“实有”自身蕴藏着两个方面:一是“性”,性即理,规定着“有”的理性属性;二是“在”,即存在。存在决定了“有”的实现与完成。因为“存在”使“有”突破了抽象,成为具体的、生动的、完善的。因此,“有”的“存在”被托马斯极为看重。“我在这里把存在理解为最高的完善性,因为活动总比潜在更完善。形式若无具体存在,将不会被理解为任何现实的东西……显然,我们在这里所理解的存在是一切活动的现实性,因此是一切完善的完善性。”“存在”使“有”成为“实有”的根本,因此,强调“有”是非抽象、非虚幻的“实有”的托马斯,自然格外看重“存在”的价值。“存在无所不在。当一个人产生时,首先出现的是存在,其次是生命,再次是人性,他在成为人之前首先是动物。依此后推,他首先失去理性,但生命和气息留存,然后他失去这些,但存在仍留。”。

托马斯的“存在观”是对古希腊哲学“一与多”问题的解决。经验世界是直观、不容忽视的。为了给予世界稳定存在的根基,巴门尼德认为,“实有”是静止不动的,变动不居的经验世界都是虚假的;柏拉图也认为,真实存在的是感官无法感知的“理念世界”,而被感知的世界是变化无常,因而是没有价值的;亚里士多德承认感觉与经验世界的真实与价值,并引入了“潜能与现实”的关系。但对于“第一实体”的属性,则摇摆不定。在这里,托马斯将天主教“上帝创造世界”的信仰逻辑融入到“一与多”的问题中。“实有”是对上帝与宇宙万物关系的概括。作为“多”的宇宙万物与作为“一”的上帝,都是“实有”,因为万物都是上帝创造的。但是经验表明,万物变化不定,没有生存的永恒性。托马斯认为,这恰恰证明了作为“宇宙万物的有”其内部的“性”与“在”是分离的,万物由生到死的生灭过程,表明万物拥有的不是“存在”,而是“潜能”,它需要借助外力促成潜能向现实的转化,激发抽象的“性”与“在”的结合,使“有”变成“实有”。所要借助的“外力”即“动能”,是造物主上帝的“力”的赋予。托马斯将此学说类比于《圣经・创世纪》中上帝用“说”的方式在6天中创造世界,表明上帝不是用自己的本质创造世界,而是用自己的“智慧”(力)创造世界。宇宙万物分享的不是上帝的本质,而是上帝的“动因”。

因此,我们看到,托马斯用“实有”概念说明了上帝与万物的性质。上帝的存在即是其本质,两者不能分离;宇宙物的存在与本质、现实与潜能相互分离,需要借助外力获得存在。“实有”是天主教信仰导引下的哲学解说,它用哲学的逻辑推理既论证“一与多”、上帝与万物的不可分割,也更明晰了两者间永恒的分界。托马斯的形而上学体系,是天主教信仰的导引与理性化表述。

三、从标志性概念角度看台湾新士林

哲学研究的新路径

承接西方新士林哲学流派,20世纪60年代在台湾出现了中国的新士林哲学。台湾新士林哲学与归属于西方现代哲学中的新士林哲学一样,以更加开放的学术姿态坚定维护形而上学传统。一方面,台湾新士林哲学要理解、吸收、融通天主教信仰与古希腊哲学的关系,将拥有近二千年发展史的基督教哲学的核心命题提炼、归纳;另一方面,要面对芜杂庞大的中国传统哲学的挑战,在缺乏至上神信仰、缺乏形上学传统、缺乏系统逻辑言说的文化形态中融通信仰与理性。台湾新士林哲学是同时包含一神教信仰与中、西方两种思维模式的哲学流派,众多概念相互比照,推理论证也异常繁琐、复杂。因此,对它的研究必须牢固把握其核心精神与主旨,方能化繁为简、陈其要义。通过前文对台湾新士林哲学源头的梳理,我们发现,至上神信仰及对信仰导引下的标志性概念的确立,是打开该学派研究之门的关键。

(一)以信仰为标志的中国现代哲学学派 对应于西方现代哲学中的新士林哲学,台湾新士林哲学归属于中国现当代哲学。方克立认为,“马克思主义、自由主义和现代新儒学为代表的文化保守主义三大思潮对立互动,构成了20世纪中国思想史的主线,这种看法已为海内外学术界普遍接受。当然,思想文化领域的情况是十分复杂的,有的思想方向虽与三大思潮有关,但又不能把它简单地纳入其中的某一思潮,我们也不能忽略其在中国现代思想史上的应有地位。例如,以基督信仰为核心、谋求中国文化新的转向的宗教哲学思潮,仅就在后半个世纪影响较大者而言,在台湾有以辅仁大学为核心的天主教新士林哲学,已有四十多年的发展历史”。1919年前后的五四新文化运动标志着中国哲学进入现代阶段。“中国哲学在现代的新进展,集中表现为现代哲学家有了自觉的现代意识和哲学学科意识,而这两种意识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蔡元培、梁漱溟、熊十力、胡适、冯友兰、金岳霖等都在自己的学说中对哲学及中国哲学作了学科界定。大体看来,在中国现代哲学的三大流派中,马克思主义着重对社会化及现代化进程进行哲学论证;自由主义继承西方知识论及实用主义传统,更集中于人生哲学的建构;现代新儒家则将形而上学作为哲学的标志,将本体论作为中国现代哲学学科的标识,统领认识论与伦理学。三大流派面对中国现代性问题及中国现代哲学未来发展,有相互区别、甚至对立的观点主张,但三大流派都认为哲学属于人类理性的产品,是理性的反思、提问、推理、论辩。“哲学是人类思想的产物,思想起于怀疑,因怀疑而求解答,所以有种种假定的学说。”“凡研究人生切要问题,从根本上着想,要寻一个根本的解决,这种学问,叫做哲学。”“概括地说,有三个方面:自然,社会,个人的人事。人类精神的反思包括三方面以及其间互相关系的问题。这些都是人类精神的反思的对象,也就是哲学的对象。”可以说,马克思主义、自由主义、现代新儒家全部立足于中国古已有之的“无神论”立场,所比附、会通的也是强调理性至上的西方近现代哲学。

如此,当台湾新士林哲学家亮出自身天主教信仰的身份,表明与基督教哲学的源流关系,对中国现代哲学造成的冲击可想而知。牟宗三、方东美及大陆新士林哲学的研究者都对新士林哲学与中国哲学的会通“合法性”提出质疑。质疑的要点有二:一是对两种文化超越类型的会通“合法性”提出质疑。牟宗三、方东美等人认为,士林哲学所提倡的精神生活的超越,是肯定一个超越的神。个人精神生活超越宇宙而与“神”相合,这是一种外在的结合。“惟此种形态之形上学绝少为中国思想家所取。揆其缘故,非由于超绝形上学之注重崇高价值理想,实则吾人对崇高价值之向往与注重,有过之而无不及;而系有鉴于其所谓‘超绝’云云,对自然界与超自然界之和合无间性与赓续连贯性,显然有损。同时兼对个人生命之完整性,亦有所斩伤。”二是对信仰与哲学之间相互接榫的“合法性”提出疑问。“基督中国化是基督信仰降生在中国文化之中,多强调的是方式和手段,而中国基督化,是其最终的目的,是寻找对中国文化的提升。如此的努力方向不仅体现在神学的建立上,同时也通过哲学的研究加以具体落实。”两种“合法性”质疑的根基处都是对“信仰”与“哲学”关系的疑问,都有意无意将“信仰”与“哲学”处于相互对峙的两端,认为台湾新士林哲学对中国现代哲学的建构是西方中世纪“哲学是神学婢女”的翻版或用哲学服务于传教的目标。

通过回溯教父哲学及古士林哲学代表思想,我们发现,信仰可以构成对理性视域的拓展,而不是辖制。尤其是以托马斯・阿奎那思想为代表的士林哲学,更是强调对信仰的“后天性证明”,即不以“至上神”的存在为一切推论的前提,而从日常生活、经验世界出发,以实在论立场,用概念和逻辑推理构筑的体系打通万有与上帝的关系。“经院哲学家都非常相信辩证法和三段论法的推理;经院哲学家的一般气质,与其说是神秘的莫如说是烦琐的和好辩的。”。由此,对台湾新士林哲学的研究,考察其信仰与哲学构建的关系,对其哲学价值做出公正、客观、可信的评述,就不能仅仅停留在对整个学派作“概论”式研究的层面,而要深入该学派思想家的哲学体系中,察辨其核心概念与信仰、核心概念与分属概念、核心概念与目标旨向的关系,最后对此一哲学样态做出价值评判。

(二)通过标志性概念体察信仰对理性的导引

目前,对台湾新士林哲学代表人物思想的研究,两岸学界并未充分展开,较有影响的个案研究当属台湾学者汪惠娟在1996年完成的博士论文《罗光生命哲学之研究》。《罗光生命哲学之研究》以罗光①生命哲学为研究对象,分成“一、生命哲学思想历程探寻与生命哲学体系的传承:中国哲学的儒家哲学、西洋哲学的托马斯・阿奎那哲学、天主教的精神生活;二、生命哲学之形上论、之人性论、之知识论伦理学、之理性神学;三、对生命哲学之省思”几个方面进行论述。从文章结构可见,汪惠娟以“生命哲学”为导引,从其哲学构成到追溯其源头思想再到评价其思想贡献,逻辑简易清晰,但缺乏对罗光哲学“核心概念”更深层的提炼与论述。从西方现代哲学到中国现代哲学,柏格森、熊十力、方东美等人都将自己的思想命名为“生命哲学”。“生命哲学”是不同哲学体系根据自身逻辑演生出的复合命题,它自身还可以进一步引申出核心概念与分属概念。如果将论述重心放置于“生命哲学”,其结果是所有的论述与评价只能“追随”原著,所作的研究也只能是对原有逻辑与命题作缩写式的“再叙述”。

因为没有突破原有体系,我们看到,《罗光生命哲学之研究》呈现了不少发人省思、但没有进一步向前推进的论点。例如,其对罗光生命哲学中“天主教信仰”的强调,汪惠娟认为,“虽然神学是他(罗光)思想的根源,但在生命哲学中并未刻意凸显神学地位,这并非他放弃原本的宗教精神,事实上,上述三个领域都有神学介入其中,只是他分开叙述,将他的宗教精神放在三个部分里铺陈……是接近实在论托马斯的路线从结果推到原因,天主扮演着动力因的角色,不但是最高且超越的形式,也是万物内在的生命规律”。我们看到,汪惠娟在解说罗光生命哲学时,明确强调了思想家的信仰背景与哲学之间的关系,并指出罗光思想与源头的托马斯哲学研究理路的一致。我们知道以托马斯哲学为代表的古士林哲学最突出的是逻辑证明的规整、严密、层层递进,这一切都依靠“概念”的连接。托马斯本人就树立了以“实有”为核心,以“存在与本质”、“形式与质料”为补充的概念组合,构建出包罗万象的形而上学体系。因此,作为台湾新士林哲学家中创制自身哲学体系的代表,罗光生命哲学必然围绕某一标志性概念,讲解、贯通、融会中西哲学史概念,共同织成形上学体系。《罗光生命哲学之研究》恰恰没有呈现此一特征。

有学者认为,“台湾新士林哲学就是――以天主教信仰、西方士林哲学传统以及西方新士林哲学的改革及本土化精神,创造性地转化传统中国哲学,构建士林哲学意义的现代中国哲学的台湾天主教哲学。”此定义可以进一步概括为:台湾新士林哲学面临对两大思想传统的沟通、融合:一是基督教哲学,二是中国传统哲学。而此两者是统领关系,亦或并列关系,必须落实到对哲学体系内部的“标志性概念”的分析、考察中。“哲学的知识,不是杂乱无间的知识,乃是有系统的知识。有原理原则,有推论法、有结论。哲学的各部分,常是前后衔接,成一系统。”。标志性概念是整个体系前后衔接的精髓所在,对台湾新士林哲学标志性概念作哲学史的考量,方可对该学派的信仰前提、时代精神解答及中国哲学未来发展方向的确立做出客观的定位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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