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电大行政管理毕业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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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电大行政管理毕业论文范文篇一
17春行政管理(专科)
试论企业行政管理的地位和作用
年 级:2017年春
学生姓名:
专 业:行政管理
学 号:
目 录
写作提纲„„„„„„„„„„„„„„„„„„„„„„„„(3)
内容摘要„„„„„„„„„„„„„„„„„„„„„„„„(4)
关键词„„„„„„„„„„„„„„„„„„„„„„„„„(4)
正文„„„„„„„„„„„„„„„„„„„„„„„„„„(4)
一、绪论„„„„„„„„„„„„„„„„„„„„„„„(4)
二、本论„„„„„„„„„„„„„„„„„„„„(4)
(一)企业行政管理的地位及作用
(二)现行企业行政管理中存在的两种极端问题
(三)提高企业行政管理效率的对策
三、结论„„„„„„„„„„„„„„„„„„„(9)
参考文献„„„„„„„„„„„„„„„„„„ (10)
试论企业行政管理的地位和作用
写作提纲
一、绪论
随着人们法治观念的不断增强,行政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显,企业行政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化,这不仅关系到企业行政管理效率的提高,甚至影响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因此,充分认识行政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分析行政管理在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探讨提高企业行政管理效率的对策,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二、本论
(一)企业行政管理的地位及作用
1、行政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
2、行政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
(二)现行企业行政管理中存在的两种极端问题
1、企业行政管理中存在“游击作风”
2、企业行政管理中存在“衙门习气”
(三)提高企业行政管理效率的对策
1、建立健全企业规章制度
2、提高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
3、学习与借鉴国内外企业行政管理的新模式
三、结论
行政管理在企业管理中有着极为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企业行政管理要发挥作用,就必须建立健全企业规章制度,提高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摒弃“衙门习气”和“游击作风”,杜绝机关作风和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同时,要学习与借鉴国内外企业行政管理的新模式,规范企业的行政管理。
试论企业行政管理的地位和作用
【内容摘要】行政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显,企业行政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化,这不仅关系到企业行政管理效率的提高,甚至影响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本文阐述了行政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及作用,分析了行政管理在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论述了提高企业行政管理效率的对策。
【关键词】企业 行政管理 问题 对策 探讨
随着人们法治观念的不断增强,行政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显,企业行政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化,这不仅关系到企业行政管理效率的提高,甚至影响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因此,充分认识行政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分析行政管理在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探讨提高企业行政管理效率的对策,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企业行政管理的地位及作用
1、行政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 企业行政管理是企业管理与行政管理相结合而产生的,是行政管理理论在企业中的具体运用。企业行政管理区别于一般的政府行政管理,在其广度、深度、重要性及敏感性等方面也都不同于其他方面,具有相当的特殊性。企业行政管理更注重内容和实质,尽量减少繁文缉节,而且相对比较直接地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相联系,即更讲究实效。企业的行政管理往往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对行政管理的诸多制度、程序、环节、形式、图表、文件等进行剪裁和调整,使之变得精练、实用、简洁、便利、省时、省钱。 企业行政管理工作具有灵活性,。
因此,在现代企业中,行政部门是企业重要的管理部门。做好行政管理工作是企业有效运转的重要前提,也是经营者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一个切入点。
企业行政管理能够保证企业平稳有序健康发展。企业行政管理存在于企业管理之中,与企业的发展息息相关,而企业在发展中必然会遇到一些困难。如政治环境因素能
影响企业的发展,争取有利企业的政治环境就是行政管理的的任务之一。同时,解决员工思想问题,了解员工思想动态,正确引导员工思想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也是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职责。
企业行政管理能够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除了经济实力以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上。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需要行政管理的正确引导与配合,企业通过行政管理,才能努力打造学习型企业,使企业不断注入新鲜血液,接受先进的管理理念与经营管理技术,并转化到生产中,使企业充满活力,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
2、行政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
企业中的行政管理工作可以说是千头万绪、纷繁复杂。企业行政人员每天都面临着大量的、琐碎的、不起眼的事务。但是,这些事务只不过是行政管理这棵大树上的枝枝叶叶而已。概括起来说,行政管理在企业中主要有管理、协调、服务三大功能;其中管理是主干,协调是核心,服务是根本。概而言之,行政管理的实质就是服务。企业专门的行政管理部门(通常称为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行政人事部之类)担负着企业行政管理的组织实施、具体操作,是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部分、一个环节,是整个行政管理系统中的一个小系统。企业行政部门担负着种种行政事务工作,使领导和员工从繁重、琐碎的行政事务和生活琐事中解脱出来,可以集中精力、轻装上阵,全力投入生产经营之中,企业行政部门主要职责是考虑公司的发展战略,探讨公司的组织架构,任用公司的各级干部,实施公司的经营方针,解决公司所面临的重大问题等等。 企业行政部门还必须在“管理”、“协调”和“服务”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从“管理”方面来说,企业行政部门不能满足于在日常事务的层次上做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还必须在公司的经营理念、管理策略、企业精神、企业文化、用人政策等重大问题上有自己的思考,并且高屋建瓴地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成为领导不可缺少的“高参和臂膀”。
从“协调”方面来说,企业行政部门担负着协调公司内部各部门间的关系、协调企业与社会其他企业、社会机构和政府部门的非业务关系重任。企业行政部门对企业内部各部门间关系的协调,是以对计划的分工执行和控制为基础的。在执行计划控制的过程中,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应该对各部门的计划执行情况和执行进度进行协调,以调整好企业的整体计划的实施。同时,还应该对各部门在执行工
作计划的过程中在日常事务上所发生的矛盾冲突进行调解,使企业各部门之间能够团结和协调一致,维持企业的稳定和正常运行。企业行政管理的另一项协调任务,是协调本企业同其他企业、社会机构和政府部门的非业务关系。这种关系之所以是非业务的,是因为企业的运行是在各部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才得以健康而稳定地进行的。其主要内容是在维护企业的基本权益的基础上,发展同社会各有关单位的友好交往,缓解矛盾冲突,从而为企业争取一个好的生存环境。
从“服务”方面来说,企业行政部门要甘当幕后英雄的角色。因为行政服务干得再出色,毕竟是服务于企业的最终目的的。行政部门的工作,特别是后勤服务工作,永远不要奢望成为企业关注的”中心”。否则,就影响了企业各方面的工作,影响了企业最终目的的实现,企业行政管理的理想境界应该是“润物细无声”。 企业的行政管理必须时刻着眼于为企业的经济利益服务,反对“为管理而管理”;必须坚决摈弃形式主义,切实讲究实效;必须大力讲究勤俭节约,反对大手大脚;必须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和可能采取灵活变通的方式方法,一切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原则,反对泥古不化、因循守旧;最后,企业行政管理最终要落实到确立服务观念,克服老爷作风和衙门习气,切实搞好服务上来。
总之,企业行政管理在企业管理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但是,许多企业在行政管理中还存在这样和那样的问题,因此,分析企业在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这对于探讨提高企业行政管理效率的对策是很有意义的。
二、现行企业行政管理中存在的两种极端问题
1、企业行政管理中存在“游击作风”
在企业行政管理中,往往存在两种倾向。一种是完全摈弃“机关习气”,完全凭主观意愿办事的“游击作风”。主要表现在企业中没有系统完整的规章制度、上下左右的明确分工、没有明确而充分的逐级授权和环环相扣的工作程序;或无章可依,或有章不依;凡事完全看老板或各级负责人的当时意愿,一拍脑袋决定任何大小事项,没有科学的研究、决策、落实程序;决策只凭当时灵机一动,正确与否全凭运气。机构、部门、各级负责人都形同虚设,上级对下级大小事务插手过多,搞得下属无所适从。往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忙得昏天黑地,干部员工却有劲使不上;企业主要负责人总觉得干部员工拿得太多,做得太少;干部员工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一肚子怨气,怪企业主要负责人不重视自己。这样不但无法调动干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而且易于造成领导
与被领导双方的隔阂与对立。由于没有制定出成文的“公道”和“规矩”,造成企业中“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互相扯皮,互相推诿;你争我夺,辩论不休;或遇事不议,或久议不决,或决而不行,或行而不果;重复讨论,重复决定,重复劳动;朝令夕改,朝秦暮楚。使企业处于一片“打乱仗”状态,严重影响工作效率和员工士气,造成人、财、物的极大浪费。
2、企业行政管理中存在“衙门习气”
许多企业行政部门“机关作风”较重,这些企业行政管理干部,完全不考虑企业的实际需要和企业行政管理的特点,完全照搬党政机关行政管理那一套,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主要表现是:繁文缛节、按部就班;清规戒律、条条框框;文牍主义、官样文章;公文旅行、笔墨官司;纸上谈兵、咬文嚼字;高高在上、颐指气使;脱离实际、不讲实效。这样的企业行政管理,既浪费精力,又浪费时间;既浪费人力,又浪费钱物;哗众取宠,华而不实;僵化死板,不近人情;把一个企业的行政管理部门变成了旧时代的“衙门”。这同样造成极大浪费,降低工作效率和员工士气,影响企业效益。
以上在企业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桎梏,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是摆在企业管理者面前不容回避的问题。
三、提高企业行政管理效率的对策
1、建立健全企业规章制度
要提高企业行政效率,必须加强企业行政管理法规的建设,健全必要的工作制度,以法律和规章制度的形式促进企业行政效率的提高。建立健全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行政管理的基础工作,企业行政部门必须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工作程序等,从而建立起企业行政部门的法治秩序。
企业需要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和当前条件选择合适的、有一定程度的规范性的行政管理模式,并且随着公司的发展不断进行调整,以避免“游击作风”、打乱仗,提高员工士气、工作效率和公司效益。但是企业必须时刻牢记,企业行政管理的目的和实质在于为企业的根本目的服务,为公司领导和各个部门、干部员工服务,而决不可本末倒置,陷入过重的“机关习气”,否则同样会降低员工士气和工作效率,损害公司利益。
2、提高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
行政管理工作可以说是牵头万绪、纷繁复杂。企业行政管理人员每天都面临着大量的、琐碎的事务,行政管理人员在企业中起着上传下达、承上启下的作用,这就需要企
业行政管理人员要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思想素质、心理素质、能力素质以及专业知识等方面的素质。每一个行政工作人员都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使自己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得到提高。作为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应该是知识水平高,各方面素质优良的公共管理者。企业行政人员素质的提高可以提高组织管理的有效性,能够实现科学而又艺术的管理。经济的全球化迫使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在未来的管理中必须有国际眼光,熟悉国际游戏规则,适应国际竞争的需要。
3、学习与借鉴国内外企业行政管理的新模式
要学习与借鉴国内外企业行政管理的新模式,引入科学的企业管理方法,如目标管理、绩效评估、成本核算等。当前企业行政效率在管理方法上陈旧僵化,仅注重行政规章和行政命令,无法调动行政官员的积极性。必须把讲求投入和产出、讲求成本核算的精神引入企业行政管理之中,这样可以提高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同时还可以科学地衡量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
具体可以以下几方面进行探索:
(1)对不同的行政管理层次提出不同的重点和要求。上层行政机关的主要活动,是规划、决策、控制、沟通等全局性工作,追求的是社会总体效率。重点要从领导方式、决策程序、组织结构、信息反馈、协调监督等方面改进工作,提高效率。中层行政管理主管要根据上层领导的意图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做好上下层联络沟通工作。对上级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并做好计划,同时做好部门各项工作的指挥、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提高自身的职能作用。基层管理者是制定计划,进一步去实施指引、激励、沟通和营造氛围的工作以使能够影响员工的行为,促使他们共同努力去完成组织的目标。
(2)学会运用一系列现代化管理工具。a、制定客户关系管理,客户关系管理的核心是客户价值管理,它将客户价值分为即成价值和潜在价值,通过一对一营销原则,满足不同价值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高客户忠诚度和保有率。实现客户价值持续贡献,从而全面提升企业盈利能力。b、提升信息化和智能化的步伐。随着信息化进程的加快和深化,互联网及各种应用系统的广泛使用。企业正在积累大量历史数据商务智能将数据仓库、联机分析和数据挖掘等先进的信息技术应用到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中,通过集成来自不同数据资源的多种数据类型,提供从数据中发现新的关系.从而帮助企业识别优质客户,改善企业与客户关系,提高决策能力和运营能力,改善绩效管理。创新业务模式.增加产品销售和营业收入。
(3)建立“学习型企业”,实施绩效管理。每一个企业行政管理人员都必须是善于学习的模范,要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地素质,使自己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得到提高。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企业开始接触绩效管理,本世纪初掀起了“韦尔奇热”,绩效管理模式正式引入我国。绩效管理理念的基础理论是Y理论和X理论相结合,并以Y理论为主导,Y理论认为大多数员工在潜意识中都愿意为企业努力工作,并积极承担责任,具有相当的创新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只要企业在物质激励、精神激励上做到公平、公正,对员工的职业成长和人生价值实现有帮助,员工就认可企业的管理方法。企业中部门与部门、团队与团队、员工与员工、员工与管理者间的沟通将会和谐进行,企业的各类绩效目标就能够顺利得以实现。例如:韦尔奇采用“活力曲线”进行员工评估,对GE公司的出色员工给予股票期权和职业培训等奖励,他认为对员工的激励应该是金钱和精神鼓励双管齐下。而绩效管理在行政上的运用的着重点就在于在对人事聘用、管理人员选拔方面,而绩效评价体系的建立将推动企业人才选拔和管理者任用的改革,企业中凭能力、凭贡献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正在逐步形成。它引入了人力资本的激励理念,按能力和贡献实施分配,薪酬构成简单,分配差距拉大。对企业未来现金流增长做出贡献的员工,可参与企业剩余价值的索取,即价值创造者按其贡献度有价值分配权。例如:世界上着名的爱立信公司,就认为推行绩效管理和能力管理,其评价结果一定要与薪酬挂钩等,以上这些都值得在我们的企业行政管理中大胆实践,逐步实施。
综上所述,行政管理在企业管理中有着极为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企业行政管理要发挥作用,就必须建立健全企业规章制度,提高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摒弃“衙门习气”和“游击作风”,杜绝机关作风和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同时,要学习与借鉴国内外企业行政管理的新模式,规范企业的行政管理。
【参考文献】
1、黄津孚 王建军《企业管理现代化的六大趋势》[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
2、程淑华《也谈谈行政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运用》[N].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7年
3、宋占魁《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特殊性及其考核》《胜利油田党校学报》[N].2003年第05期
4、张建国,徐伟,《绩效体系设计》[M].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2003年
5、《中国企业管理百科全书》(上册)[M].企业管理出版社,2005年
6、李赞《浅谈企业行政管理》[J]今日科苑,2007年第5期
2017年电大行政管理毕业论文范文篇二
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
题目:论行政腐败成因及防范措施
姓 名 教育层次 _____ 本科_ __ _
学 号 省级电大_____河北电大_____
专 业 行政管理 分 校 ___邯郸电大_____
指导教师 教学点 ___ 馆陶电大______
目 录
一、行政腐败的概念和危害„„„„„„„„„„„„„„„„„„„„„„„„„„3
二、行政腐败的原因„„„„„„„„„„„„„„„„„„„„„„„„„„„„„4
(一)人性固有的弱点催生了腐败的动机„„„„„„„„„„„„„„„„„„„„4
(二)历史文化传统为腐败营造了丰厚的土壤„„„„„„„„„„„„„„„„„„5
(三)经济体制转轨为腐败提供了机会„„„„„„„„„„„„„„„„„„„„„6
(四)行政权力无限膨胀,缺乏制约机制„„„„„„„„„„„„„„„„„„„„6
(五)法律制度不健全,缺乏完备的监督机制„„„„„„„„„„„„„„„„„„7
三、行政腐败的防范措施„„„„„„„„„„„„„„„„„„„„„„„„„„„8
(一)加强廉政教育,提高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8
(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政府职能„„„„„„„„„„„„„„„„„„„„9
(三)加强法治建设,严厉打击腐败行为„„„„„„„„„„„„„„„„„„„„9
(四)完善监督机制„„„„„„„„„„„„„„„„„„„„„„„„„„„„„10
摘 要
当今世界各国腐败问题已经是一个国家发展的毒瘤、公害,也正在引起各国的重视,我国也不例外,腐败都是权力运行失控、失衡所致。“腐败的根本是权力的腐败”。行政行为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接触最为广泛,因此行政腐败问题更应为人们所重视。行政腐败是社会腐败的核心,既危及到法律的权威性和有效实施,又动摇了我国社会主义的政治基础,已经对社会发展构成了潜在的威胁。当前,如何在正确地认识行政腐败、科学地分析行政腐败成因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治理措施,从根本上遏制行政腐败,是一项十分重要的课题。监督是指享有监督权的主体依法对社会生活的管理者以及社会管理运行进行监督检查、惩戒和制约的行为,其本质是对权力的监督制约,防止权力的滥用。它是实现国家权力系统内在稳定的必要机制,是防范权力腐败的根本性措施之一。最后,要建立具有相对独立性、高度权威性的监督机构。我国和国外监督实践证明,要实施有效的监督约束,必须建立一个具有相对独立性、高度权威性的监督机构。这一机构应具有相对独立性并拥有充分的自主权,依照法律法规行使其独特的监督使命,才能有效地防止和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关键词: 权力腐败,行政腐败,职能转变,权力制约,集体共犯
论行政腐败成因及防范措施
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转型期,伴随着经济的发展腐败问题也成为我国公害,腐败已经是社会毒瘤,如步及时治理将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应该引起大家的重视,细说腐败是由于道德理想的迷失、道德观念的错位、道德准则的失范,引起道德行为的失序。这种失序反映在政治生活方面便是权力的腐败,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现象严重。深究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固然很多,但行为主体的道德内约松散是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所谓道德内约松散,是指人们的道德观念淡薄,道德行为的主体摆脱了自己应遵守的各种道德规范约束的现象。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政治伦理建设,就是要以德倡廉,强化政治行为主体的道德内约,使政治行为主体筑起“不想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从而抑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一、行政腐败的概念和危害
腐败本是生物学上的一个概念,是对生物发生变质腐烂现象的描述。而行政腐败是对在政治领域发生类似现象的描述,是权力腐化的产物,即国家公职人员利用公共权力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法律和道德的行为。从表面上看,腐败意味着国家公职人员的贪污腐化、行贿受贿、敲诈勒索、挥霍公共财物、假公济私等丑恶现象,以致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能贯彻,官僚主义严重,道德失衡,社会风气败坏;从实质上看,腐败是权力变质和异化的产物,公共权力在行使过程中偏离既定目的,不再为公共利益服务,而是被用来换取个人利益,成为社会上少数权力拥有者或集团攫取私人、局部利益的手段或工具。因此,腐败实际上是权力和金钱的交换,或者说是权力的商品化与金钱的权力化。 腐败在政治、经济、司法和政党领域中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只要涉及利益或利益分配的地方就有其踪影。政府的行政管理行为和公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因此行政腐败越发猖獗,表现形式也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已经渗透到行政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行政领导、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目前中国腐败的现状是:制度性的腐败;大范围大面积的腐败;生活方式的腐败;公权力乱用的腐败;权力资本化的腐败;集团分赃的腐败。由收受钱物的“硬腐败”发展为接受各种服务、出国旅游等好处的“软腐败”;由个人捞钱的“小腐败”上升为集体福利、挥霍公款的“大腐败”;由一人出事的“个案”扩大为“集体共犯”。这说明中国的腐败在一些领域非常严重。据统计,仅2005年,全国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43757人,比上年增加0.6%,其中涉嫌贪污贿赂犯罪35031人,渎职侵权犯罪8726人,共提起公诉30788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
经济损失45.6亿元。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案件1275件,比上年增加
4.9%。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960人,其中厅局级198人、省部级11人;已提起公诉1980人。这些丑恶案件几乎涵盖了与行政权力相关的所有部门领域。改革开放之前,腐败案件只是偶发性的,也大多集中在基层或中低层,影响范围小,恶劣程度低。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行政腐败风刮向了中高层,像北京市长陈希同、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之类案件层出不穷,影响极其恶劣。
行政腐败现象给一个社会所带来的危害是巨大的。它不仅浪费了社会财富,造成经济秩序的紊乱,破坏了经济建设,阻碍了经济发展,而且严重地影响了政府形象和法律的权威,败坏了政治的清正廉明;更有甚者,它导致了社会风气的恶化,道德水准下降,价值观扭曲,是非正义感丧失,拜金主义和拜官主义观念横行。社会为腐败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正如英国学者保罗·哈里森指出的那样:行贿受贿是大多数第三世界国家内部的恶性肿瘤,它蚕食着人民与统治者之间的相互信任关系的基础,使国家无力实施自己的法律和法规,改革即使通过了也很难实施。腐败对于一个正在变革中的社会确实具有极大的危害性。能否抑制腐败,消除腐败现象,关系到一个社会的经济、政治社会的健康发展,因而成为发展中国家走上现代化之路的关键。对于今天的中国,尤为重要。邓小平同志的话可谓一针见血:“要整好我们的党,实现我们的战略目标,不惩治腐败,特别是党内高层腐败现象,确实有失败的危险。”
二、行政腐败的原因
腐败的实质是权钱交易,是权力异化的结果,这是由权力的性质所决定的。政治学中的权力理论认为:在权力不受限制或社会控制薄弱,而行使权力者自身又缺乏道德约束力的情况下,就会走向腐败。“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这是为阶级社会的历史所证明了的真理。目前,我国社会生活中的腐败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它的产生和迅速蔓延,有着复杂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现实制度方面的原因。
(一)人性固有的弱点催生了腐败的动机
人性本无善恶之分,既有光明进步的一面,也有阴暗落后的一面。然而人性天生就有趋利避害的欲望。当一个社会有着良好的引导规范和制约机制,它就会使人性向着善的方向发展,克制非法获利的欲望,发扬人性中光明的一面,使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和道德的要求。而一个社会秩序混乱、道德沦丧、不讲是非,就会使社会成员不自觉地扩张利欲以获得最大限度的个人利益为行为目的,无视社会公德与法律。社会环境的变化可以调控人性,促进人性中的光明面,是谓进步、文明;反之,则为落后、野蛮。任何腐败行为的产生,都是由人的动机支配,动机则由人的需求支配。而这里的“动机”、“需求”虽然从
根本上说是源于客观,但它并不是纯客观,而是带上了强烈的主观色彩。因此,腐败与否还取决于个人的主观因素,也就是跟人的需求层次、思想觉悟、价值取向、道德境界、意志水平、法律意识等有关,尤其是当今现实社会充满了各种感官刺激、物质诱惑和金钱地位,使一些人欲望膨胀、价值扭曲、是非颠倒而不能自控,甚至铤而走险,这一铁律已为无数事实所验证。
(二)历史文化传统为腐败营造了丰厚的土壤
我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帝王统治,有着两千多年人治的历史。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轻视公德、重视私人关系一直是传统人际关系的重要特点。“礼尚往来”这一戒律,不再是简单的利益交换准则,更成为普遍的道德规范。“千里做官为求财”的观念,源自中国特殊的官僚士绅相结合的封建政治体制,长期以来已深入人心。“法不责众”一方面使人们在犯罪之时有了从众的心理基础,另一方面更使社会惩罚失去效力。而且,我国是一个有着久远的伦理传统的国家,权力腐败正是生长于中国历史悠久的宗法族制和人情大国的深厚土壤,亲情重于理法是其根本的价值定位,以情谋私是其主要功利目的,血缘、乡缘、学缘、业缘四个圈子是其畅行其道的基本依托,人情开道、旁门左道是其基本运作模式。而当今行政权力的腐败与古代权力腐败一脉相承。中国社会的血缘亲情关系较之西方社会要牢固得多,这是由于中国有悠久的宗法族制历史。在一个家族中,人们看重的是与掌权者血缘关系的远近,意味着自己是否有所依靠。随着社会的发展,走出家门成为必然,这时血缘关系的依靠已远远不够,人们开始寻求新的依靠,即老乡关系,也可称为“乡缘”。所谓的“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并不是一种思念,而是一种依靠。人们为了寻求这种依靠,不断的发掘生活中的种种关系。于是同学关系、同事关系、上下级关系等等都成为了人与人之间的一种依靠。而这些所谓的“依靠”,一层层的连结起来就形成了一张巨大的人情网,拥有行政权力的人不断的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去满足自己和别人的私欲,从而不断的扩大这张无形的人情网。这种“人情网”其实就是各种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的神经网络。它的出现以及蕴涵于其中的大量的腐败行为,在中国传统人际关系的文化氛围中,不仅没有遭遇到抵抗,而且往往为人们所默许、理解甚至同情。
由于受封建专制统治的影响,我国长期以来没有民主、法治的传统,不像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有那么一段资产阶级思想启蒙运动,弘扬理性、强调个人主义和民主法治思想。中国辛亥革命的不彻底性,其思想运动的力量是微弱的。随后而至的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本就与民主法治不相容。全新的社会主义革命运动和建设事业,才刚刚起步,且历经曲折,民主法治建设只具雏形。可见,民主法治在中国不仅产生成长的条件不足,更不存在滋生的土壤。而中国的腐败现象遍及全社会正与这种民主法治观念的淡漠相关联。人们不重视
个人民主权利,不服从法律权威反而信服个人权威,崇拜权力,热衷于培植个人关系网。掌权者视权力为手中攫取私利的工具,缺乏权力来自人民、依法办事、为人民服务等观念,而民众也缺乏主人意识,不能主动行使主人权利去监督权力的行使。
正是因为中国的权力腐败有着根深蒂固的文化传统渊源,才使得今天解决行政权腐败问题困难重重。
(三)经济体制转轨为腐败提供了机会
我国自五十年代以来建立的集权政治体制和计划经济体制,在当时特殊的时代背景下,自有其必要性。但这种高度统一、集中的体制和权力运行方式,党政不分、政企不分,利益约束软化,极大地强化了权力而又没有合理必要的制约机构,潜藏着滋生腐败的可能。在今天特定的历史时期内,它暴露了许多弊端,正好成为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滋生蔓延的温床。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权力过分集中,妨碍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实行,妨碍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妨碍集体智慧的发挥,容易造成个人专断,破坏集体领导,这是新的条件下产生官僚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因。”
腐败是一种政治现象,但政治不过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所以腐败的深层原因还是在于经济本身。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是以市场配置资源,以市场调节经济生活。而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只具有雏形。与市场相配套的一系列体制还没有建立完备,市场机制远未完善。政府庞大的权力仍然在经济生活中占主导地位,政府在体制、职能、机构、人员、运作等诸方面仍然紊乱、滞后,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要求。在这种新旧体制并存的情形下,社会管理出现许多盲点、空点。例如价格双轨制中的“官倒”现象。这样,权力更易于与金钱相结合,腐败现象因此大量发生。由此可见,腐败程度与社会和经济现代化的发展速度确实有着相当密切的关联。从某种意义上说,新的经济格局为腐败提供了很多机会。
(四)行政权力无限膨胀,缺乏制约机制
人们对权力的崇尚,从古至今未有稍减。权力是容易被滥用的东西,行政权力更是如此。我们对行政权力的理解,是从分权角度,把它作为国家政权的组成部分,由国家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规范,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行政权是一种职权,是由最高权力所委任、所体现或由法律制裁所支持的权力。宪法赋予行政机关极其广泛的权力范围,几乎涉及社会的各个角落。社会复杂性为行政权创造了广阔空间,事实上行政权是国家权力中最为活跃的权力。然而行政权也在不断地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19世纪西方国家大多实行自由放任政策,信奉“管事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的理念。此时的行政权的影响力是相当有限的,只从事于公共安全和秩序的维护。进入20世纪,特别是
两次世界大战以后,行政权力大为扩张,已扩展到对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环境和社会保障等各方面的管理。行政权干预和规制经济活动,管理文化、教育、和医疗卫生,调控国内国际贸易,兴办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开发和利用资源,控制环境污染和改善人类生活、生态环境,监控产品质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管理城市规划和乡镇建设等等。而且,行政权向立法权、司法权渗透,行政立法和行政司法的兴起,突破了严格的三权分立的格局,而且由于行政权有着更大的实权来控制社会经济事务,行政权很快超过了立法权。另外,行政权扩张表现在行政人员的增加和行政机构的膨胀,导致了机构臃肿、效率低下,同样造成行政权的异化、腐化。
(五)法律制度不健全,缺乏完备的监督机制
虽然我国关于反腐败的斗争一直没有停息,但腐败现象依然没有根除,却有“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之势,还是有其根本的制度原因的。
就法制建设而言,首先,没有一套完备的反腐败的法律体系。权力需要制约,没有制约的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须法律制度加以规范和引导。我国近年来法制建设固然取得了极大的成就,但对权力进行监督制约的法律制度还欠完善,没有系统的关于权力的设立、行使、运行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的法律制度,更缺少专门遏止政府官员腐败的法律,如“反贪污法”、“公务员财产申报法”等。有关反腐败的法律系统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只规定了6种基本罪名,但比起社会上各式各样的腐败现象,只是沧海一粟,远远不够。其次,法制建设相对滞后。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大量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虽然我国立法的步伐十多年来非常迅速,但在改革开放面前仍然显得滞后,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要求。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和行政权力在市场中的运行没有充分的约束规范,经济运行无充分的法律依据,利益归属没有明确的划分,各类市场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无序、失控的状态。我们的政策、法规、法律,对一些新问题的是非界限、处罚标准、诉讼程序等,尚缺乏相应的规定。在这样一个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控制的、法律秩序紊乱的经济环境中,权钱交易、不正当竞争之类的腐败现象就势所必然了。最后,执法行为缺乏力度,不能有效地实现法律的目的。许多领域并非无法可依,而往往是“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以党纪、政纪代替法律制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其原因是执法环节缺乏有效的程序规范和责任机制,执法者往往可以为所欲为,不受追究。其后果是法律的权威荡然无存,民众对法制建设丧失信心,无法建设良好的法治秩序。而执法过程中的交易更成为腐败现象的主要表现之一。
就监督机制而言,主要表现为:一是,没有完备的权力监督机制。行政权力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日益膨胀,这是社会的需要,本来无可厚非,可相应的监督制度却没有得到
发展,以致行政权力失控,滥用权力成风。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固有的权力机关对行政权力的监督,由于没有具体的、切实可行的操作规范而只是流于形式,不能发挥实际作用,现有的一些监督机构如行政监察机关、纪委、检察、审计等,其职权和手段都不够强大有力,因而作用受到某些制约。加之权大于法,言大于法和关系网的存在,这些机构有时受到不正常的干预。二是,新闻舆论等社会监督缺乏法律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41条明确赋予公民以监督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除了“信访”等有名无实的途径之外,公民的监督权力没有法律制度予以保证;新闻舆论的监督也是无法可依,更因为权力机关行使权力的透明度不高,许多腐败现象还难以公开披露,公众监督也往往无从着手。虽然公民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对行政权力加以监督和制约,但在现实生活中当事人却很少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因为在强大的公权力和处于弱势地位的行政相对人之间,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有效的保障。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1995年至1999年有关情况的不完全统计,五年间各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共查处行政违法案件近727.5万件,共收到行政相对人复议申请8951件,复议率低于总处罚行为的1.1‟。大量的行政争议起诉到法院的也非常有限,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全国法院1999年共受理一审案件569.2万余件,但其中审结的行政案件只有98759件,也就是说,行政案件约占全部案件的1.7%。在有的地方行政案件还出现了下降趋势。而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救济作用也十分有限。在1995-1999年五年间经上级行政机关通过复议加以纠正的行政行为还不足申请数的19%。[8]在这种情况下,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显得是那样的薄弱,才使得行政腐败肆无忌惮的蔓延。由此可知,腐败之所以有今天这种蔓延失控之势,不仅仅有价值观念和文化传统方面的原因,更重要的是制度方面的深层原因,它是多种综合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三、行政腐败的防范措施
行政腐败是个体私欲与行政权力相结合的产物,遏制行政腐败的途径不外乎道德途径和法律途径两种。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廉政教育,提高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
反腐倡廉,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功能不仅唤起人们崇高的理想,更重要的是培养人们的自尊与责任,培养人们讲礼义、知廉耻的品德和遵纪守法的心理,形成一种以“遵纪守法为荣,贪赃枉法为耻”的社会风气。教育是永无穷期的,作为预防腐败的基础性工程的道德教育,其内容一是要坚定理想信念,树立科学的世界观。理想信念是人的精神支柱,腐败分子变质的根本症结在于他们世界观蜕变、人生观扭曲、价值观失衡、自身免疫力减
退。因此,在公职人员中要构筑一道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就要通过社会主义理想、道德建设和创业求实精神等方面的政治教育来改善社会风气,真正形成一种国家和民族的信仰体系。二要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发扬集体主义精神,树立崇高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三是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树立崇高的道德观;四是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法律意识。通过教育,使我们的干部不搞腐败,不只是出于对惩治腐败的恐惧,而更重要的是出于内在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出于对党和人民赋予权利的珍惜和对自我人格的尊重。
(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政府职能
深化改革,尽快完成由旧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建立一个完善的、规范化的市场体系,使经济活动市场化,尽力削弱或消除权力因素在经济活动中的影响。与此同时,大力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真正做到党政分开、政企分开,确立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恰当位置,配置合理的政府职能,为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行提供服务。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当承担的职能有:计划职能、调控职能、服务职能、监督职能和稳定职能。政府职能的转变,首先要求改变政府的管理权限,由“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要将属于地方的权力下放给地方、将经营权还给企业。此外,政府也要放权于社会,培养社会的自治能力,逐步让社会承担起自己管理自己的职责。同时,政府的管理方式也要转变。变单一行政管理为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相结合的综合管理,变直接管理为主为间接管理为主,变微观管理为主为宏观调控为主,变指挥命令为主为调节服务为主。当前,尤其要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垄断行业部门的管制和保护力度,为经济主体创造公正、公开、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要大幅度减少行政审批项目,实行“登记制”,使资源尽快从权力的控制下解放出来。
(三)加强法治建设,严厉打击腐败行为
行政腐败是行政权力被滥用或行政权力运作失控的问题,这就要求法律必须明确规定行政权力的范围及其运作的程序和方法,使法律成为控制行政权力活动过程的基本规则或管制行政权力的工具。应从立法上建立制约行政权腐败的天罗地网,使行政权力的掌权者只能在法律限定的范围内和限定的程序上行使自己的权力,使行政权力的当权者不敢以身试法、铤而走险。
首先,必须制定各种反腐败的法律,建立和完善立体的、多方位的反腐败的法律体系,不给有贪欲者留有模糊、疏漏等可趁之机。一是制定专门反腐败的法律制度,如《反贪污贿赂法》等;二是制定公务员方面的法律制度,如《公务员法》等,通过立法,将公务员的行为规范化、法律化,建立一套完善的国家公务员制度,选择、录用优秀人才进入国家
公务员序列,规范监督公务人员的行为,并对他们的财产进行监督,防止他们滥用权力和以权谋私。三是制定监督机制方面的法律制度,如《监察法》、《新闻法》、《财产申报法》等;四是制定权力运作的法律制度,如《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程序法》等。
另外,必须严格执法,对已发生的腐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要特别强调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树立法律权威,严禁以党纪、政纪抵充法律制裁。惩罚是必不可少的,只有这样才能给世人以警醒作用。在打击腐败中要注意:一是不能“抓大放小”,只要是有碍行政执法公正的,不管是接受吃请、收受红包礼金,还是索贿、受贿,一经发现,就要打击。二是不能查而不治。对情节轻微、影响不大的“初犯”,可以从严教育、从轻处理。但对一些影响很大、情节恶劣、屡教不改者,则必须尽快从重处罚。严刑峻法用当其时,往往会起到出人意料的效果。
(四)完善监督机制
腐败是权力的异化,绝对的、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10]因此,强化监督机制是反腐败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监督机制的建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拥有国家权力的国家机关之间的相互监督制约。在我国现行的政治体制下,首先应使人大的权力机关的监督落到实处,使之具有可操作性;其次是监察、审计、检察等专门监督机关的职权需要强化,真正起到监督作用;再次是完善司法权力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也即完善行政诉讼制度,扩大其受案范围以满足现实的需要。二是社会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其主要内容是完善新闻舆论的监督,强调公众参与。新闻自由应确立为原则,同时完善群众协商对话制度、信访制度、申诉制度等,将公众对国家权力行使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揭发权利落到实处。三是政府活动应该透明公开。政府活动的公开是政府权力活动接受公众监督的前提。建立“阳光政府”就是最好的防腐剂。历史的经验也表明,政务越不公开,行政越不透明,群众就无从监督,就越给营私舞弊者以可乘之机,腐败现象就越容易蔓延。
腐败问题关系着国家的前途、命运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要正确认识其复杂根源,并对症下药。当然,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这个任务尽管很艰巨,但我相信,违背历史发展和基本人性的腐败行为必然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
为此,我们必须加强廉政法制化建设,树立法律权威,把廉政建设的立足点放在不以个人品质和意志为转移,从而保证社会控制、廉政建设的制度化、经常化和有序化。正如邓小平同志在谈到廉政建设时所说:“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②当前,加强廉政法制化建设,关键是要完善立法,严格执法。
首先,要大力加强和完善廉政立法。也就是说,要以法律形式明确界定是非,用客观标准确认廉政、腐败的内含和外延,用法律规定衡量国家公务人员是否违背人民的意志,是否有违法乱纪、徇私舞弊等腐败行为。廉政立法的目的在于规范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行为,这是将廉政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的前提条件和重要环节。
为了完善廉政立法,我们应当根据我国的国情,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尽快制定《廉政法》、《反贪污贿赂法》、《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经济活动实名法》、《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等,以便把廉政建设以及监督机关的职能、权力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明确哪些是可以做的,哪些是禁止做的,违反了就要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使公职人员有必须遵守的具体规范,对权力进行有效的制衡。除了重视制定有关事后惩戒性的法规外,更要加强事前预防性法规的制定,逐步建立起一套严密的、严格的廉政法律法规体系。
其次,要严格执法。制定法律的目的是为了运用它来规范人们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维护和发展正常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因此,再好的法律,如果不能在现实生活中得到实现也会失去存在的价值。一般意义上的法的实施,一方面要求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必须守法。另一方面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公务人员严格执行法律,适应法律,从而保证法的实现。这就要求我们破除“教育从严,处理从宽”的传统认识,坚持教育惩处并重,把惩处腐败分子作为从严治党、从严治政、从严治“长”的重要措施来抓。
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针对这一时期腐败现象的新特点,我们认为惩处的重点部门应是领导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惩处的重点内容是贪赃枉法、贪污受贿、敲诈勒索、以权谋私、金融诈骗、挥霍人民财产、腐化堕落等行为;惩处的重点对象是违法违纪的党政领导干部和搞权钱交易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在惩治腐败的过程中,我们要严格执纪执法,绝不允许存在“空档”、“特区”,不能搞上下有别,内外有别。对于违反党纪的,不管是什么人,都要执行纪律,做到功过分明,赏罚分明,伸张正气,打击邪气。同样,对于违反法律的,也不管是什么人,一律严惩。既要实行法纪、党纪、政纪严惩,又要实行经济制裁,使其财、位、权三空,够不上纪律处分的,要变动其岗位,改变其谋私的条件和环境,借以有效地警戒后人,使之望贪却步。
综上所述,通过以德倡廉,以俸养廉、以监督保廉、以法护廉,为防范权力腐败筑起一道思想道德防线,提供一定的经济条件,建立一套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从而使为官者、掌权者“不想腐败”、“不愿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进而达到防止权力滥用、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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