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70年后怎么办?房屋到期后房子是谁的?

2017-05-05

今年各种利好不断就比如房贷首付比例下调了!那么就有很多的网友开始问关于房地产的一些问题了。其中引人注意的问题就是房屋产权70年后房子还是我的么,是不是会被国家收回,今天小编就帮大家一起整理一下房屋产权70年后应该怎么办。

很多人首先有一个问题就一直搞不懂,那就是房屋的产权40年、50年、70年还有所谓的小产权房之间到底都有什么区别?关于这个问题其实要首先从房子和土地的关系说起。在中国土地是分为两类的,一种是国有土地另一种就是集体土地。一般我们所说的房屋的产权40年、50年、70年的房子,都是建造在国有土地之上的。这些也都是开发商向国家缴纳了一笔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年份不同只是因为土地的用途和性质不同。而造在这些土地上的房子卖给个人以后就是属于个人的了。

也就是说,房屋的产权是永久性的,没有时间年限,只要我买了房,房子就一直是我的。但是房子下面的土地是国家的,是有使用期限的,比如住宅土地使用期限就是70年。某种程度上你可以把它理解成一笔租约。如果是这样,那我们的房子其实是开发商把土地使用权租过来,造了房子,然后再将土地使用权以及房子的权转让给我们。土地使用的年限应该要从他们获得土地批租权那一天开始咯?

一般从拿到土地批租权到销售、再到搬进去,中间肯定会隔着几年的。如果你买了一间房,小区的土地批租权是2010年拿到的,开发商2013年开始卖房,今年你才搬进去,那么这个70年期限是从2010年开始算起。有的小区分多次建造出售,比如一期、二期、三期,道理也是一样的。

70年产权到期,我们的房子会被国家收回吗?

可是土地出让金很贵啊,全国平均下来土地出让金占了房价一半以上,一二线城市的比例还要更高,这不是相当于再买一次房?

首次“出租”给开发商做商业开发以及“续租”给个人业主,可能会区别对待。有一种可能的情况是,会以第一次土地出让金和到期周围同情况地区的土地出让金做一个比对,补上差价。另外一种情况,则是按照当时土地市价一定比例来收取。

不过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摸石头过河的时候出现过20年、30年的土地使用期。有一座叫国际商业大厦的大楼,就有20年、30年、40年、50年这四种年限不一的房产证。其中20年的已经到期,这就成为国内第一个续约土地使用权的案例。他们是以当地公告基准地价的35%来补缴了一份钱。不过我总认为现在很多房子的质量不太好,估计没等到70年,房子先成了危房。

我们国家房屋建造是按照使用50年的标准来设计的。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还没到期前,房子已经过了“保质期”,不过是否成为危房,需要视建筑质量而定。所以说大家也不用太在意房屋产权70年后应该怎么办,何必杞人忧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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