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承包经营合同

2017-02-16

广义的承包经营合同包括农业承包经营合同和工商企业的承包经营合同。那么工厂承包经营合同是怎样写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厂承包经营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工厂承包经营合同范文一

甲方:简阳市南方页岩机砖厂

法定代表人:程柳英

乙方:李国良(承包人)

经双方在平等互利的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坐落在简阳市芦葭镇民丰村6组的南方页岩机砖厂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自己拥有权属的简阳市南方页岩机砖厂出租给乙方生产经营使用。

二、甲方出租的范围(全部资产详见附表)

1、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各种证照。

2、生产经营的全部厂房、设备一套及生产场地(不含待建空地)。

三、租赁时间:5年(即从2013年8月19日起至2018年8月18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办法:

1、每年租金19.2万元(先付款后经营)。

2、本合同签定之日,交付10万元租金(并交保证金5万元不计息,合同期满无不良现象,原款退回,供电后付清余款9.2万元)。

五、乙方在租期内,因生产经营所需更新或改造设备、设施,或新增设备、设施在租期满后,可以撤走。如条件许可续租,乙方继续享有使用权。

六、在经营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乙方确因经营困难需终止合同,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结清工人工资、内外债务、土地费、清苗费及一切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和经济纠纷后,经甲方同意可以办理离厂交接手续(当年租金不退)。

七、企业原有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乙方承租后,因生产经营及其它原因产生的各种经济纠纷、社会矛盾,昊素芬家人干扰,和各种税费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如因各种证照不齐,导致有关部门罚款由甲方负责)。

八、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生产,维修好各种生产设备,遵守各种安全条例,如在厂区内,和生产经营中,出生任何不安全事故及工人伤残死亡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经济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九、就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甲方:

1、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砖厂的全部厂房、资产、设备、设施及各种证照(生产设备按接厂时清单交回),并保持原厂设备、设施完好、正常运行。

2、甲方出售、转让、合资等导致发包的主体变化时,不影响甲、乙双方的承包合同关系。

3、在经营期间,甲方需转让、出售、合资必须一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做好一切准备,待办移交。

(二)乙方:

1、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承担上交国家税金、土地使用费、环境污染费、水电费、矿产资源费、水土流失费及各种证照的年检年审费等一律由乙方负责。

2、乙方享有独立管理和经营砖厂的权力。

3、乙方应当按时足额交纳承包金(提前一月交次年的承包金)。

4、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被、占用被停办,乙方应无条件的遵照执行,并终止合同(包括厂房、采土山场等)其补偿的所得归甲方所有(当年租金余款由甲方退给乙方),乙方在经营中经甲方同意后的扩建,新增设备、设施期满后,可以自行撤走,撤不走的归甲方所有。

5、乙方必须依法经营,按期交纳各种税费,违规违章经营导致有关部门处罚停产整顿,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以上事项甲、乙方遵照执行,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除应当赔偿损失外,并交违约金5万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诉讼简阳人民法院。

注: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工厂承包经营合同范文二

发包方:儒溪棋杆环保砖厂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提高环保砖厂的效益,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承包项目及范围

1、甲方同意将儒溪棋杆环保砖厂的全部机械和财产全部承包给乙方使用。

2、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

二、承包期限

1、本合同的承包期限为十年六个月。

2、本合同的承包期限自2011年8月1日起至2021年元月29日止。

三、承包款及支付:本合同的承包款分二段计付。

1、自2011年8月1日至2013年2月9日止的承包款为51万元人民币。其中砖厂合伙人为三人,即魏黎明、李雄和李艳,按每人17万元分配。由乙方留下自己分得17万元后,在2013年

2月前,向甲方支付另二位合伙人的承包款共计34万,现由甲方向魏黎明和李艳按份分配。上述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月息2分计息,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2、第二阶段自2013年2月10日起至2014年元月29日止的承包款为45万元,除乙方留足自己应得的15万元合伙分红外,乙方还须向甲方缴纳承包款30万元,该款在2013年2月底前付50%,2013年5月初五日前付清剩余的全部承包款。此后按每年20万支付到2021年元月29日止。

四、砖厂财产的交接

1、由甲乙双方对现有机械设备和固定资产进行清点造册,登记签字交接,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期满时,由甲乙双方对财产进行验收和接收,由双方签字认可。

3、乙方在合同期满时,必须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能够正常运转和使用,如有损坏和遗失,照价赔偿。

4、乙方在合同期内添置的易耗品,按照“来添去丢”的原则,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予接收。

五、有关约定

1、乙方在合同期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合同期内的所有生产经营性开支和税费由乙方负责。

3、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注意安全生产,严守操作规程,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4、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借款和用甲方财产进行任何抵押。

5、合同期内,乙方自主聘请的工人,由乙方自主管理,支付报酬和待遇,所有人员与甲方无任何法律上的关系。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字,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单方违反,罚违约金 万元。

七、本合同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存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二〇一二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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